林 冰,刘 方
(1.山东理工大学经济学院,山东淄博255049;2.宁波大学商学院,浙江宁波315000)
自我国正式加入WTO以来,伴随着国内环保意识的增强和环境经济政策的实施,为协调贸易与环境关系所实施的环境成本内在化,已经成为外贸业务领域的重要发展趋势。一方面,一定程度上实施环境成本内在化会对我国的出口贸易产生负面的影响;另一方面,综合衡量各种因素,实施环境成本内在化也将有利于我国出口贸易的健康发展。[1]本文将通过实证分析,围绕环境成本内在化对我国出口贸易效应展开深入讨论并提出应对策略。
环境成本内在化是将环境成本作为生产者成本的一部分计入产品的总成本,从而环境因素进入生产环节而成为一个新的生产要素,成为同资本、劳动、资源、技术等要素同等重要的生产要素。这样,产品价格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包括环境成本在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所造成的全部代价,能够消除生产对环境的外部性影响(即环境成本外在化),使产品的价格包含环境成本。实施环境成本内在化,在自由贸易的条件下,以正确的价格信号为导向,市场就可以有效地配置资源,从根源上解决环境与贸易的冲突问题。
环境成本内在化多体现在一国实施的环境管制政策上,关于环境管制对出口贸易的影响,理论上存在三种观点。[2]一种观点认为,一国较高的环境管制会增加本国产品的成本,从而降低它的出口竞争力,即环境管制具有成本效应。Pething(1976)、Siebert(1977)、McGuier(1982)、Palmer(1995)等人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一观点进行了理论辩护,他们认为,更严厉的环境管制会成为厂商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新约束,具有更多约束的最大化问题只能导致同样或更低的利润。第二种观点An tweiler认为,[3]较高的环境管制对本国出口商品没有什么影响或者说影响情况不明确。Copeland和Taylor(2001)通过引入国家间的要素禀赋差异,扩展了Copeland和Taylor(1995)的南北模型,[4]其研究结果表明,要素禀赋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控制环境政策差异对比较优势的影响,当国家间资本与劳动差异足够大且资本丰裕国环境政策更为严格时,它仍将出口资本密集型产品。第三种观点的代表Porter和Linde(1995)认为,如果将环境管制与出口国际竞争力的讨论置于动态的分析框架之下,即考虑到环境管制变动下生产技术、产品和生产过程改善的可能性,那么严厉的环境管制与出口国际竞争力之间不仅没有矛盾,反而存在着正面的、积极的因果影响关系,因为环境管制具有创新效应,能够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并能增加出口。
由上述环境成本内在化与出口贸易关系的理论研究可以看出,实施环境管制与出口贸易既有相互协调的一面,也有相互冲突的一面。贸易政策与环境政策总的发展趋势是:其中一个领域的措施会不断地并且不可避免地对另一个领域产生显著的影响。因此,有必要结合我国出口贸易的实际情况,通过实证分析进一步研究两者之间的关系。
由于我国将环境成本内在化作为环境管制的一项措施,因此本文借助环境管制与我国出口贸易的关系来证实我国实施环境成本内在化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有关环境管制对出口贸易的影响问题,国内很多学者关注的焦点主要体现在环境壁垒(例如环境标准等)上面,即国外的环境管制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现实中除国外的环境管制外,我国的环境管制也会对本国的出口贸易带来影响。本文对此分析涉及到两个计量模型。其一是环境管制的出口成本效应模型;其二是环境管制的出口创新效应模型。
环境管制的出口成本效应是指由于环境管制力度的加大(减弱),产品生产环境成本内在化加大(减弱),出口成本就会增加(减少),出口竞争力就会下降(上升)。环境管制的出口成本效应模型主要是考察我国环境管制相对力度的增加是否增加了出口相对成本,从而改变贸易流向。计量模型为:
由于数据方面的缺失,本模型选择2000~2008年度时间序列数据。解释变量Xt表示相对环境管制力度,拟用某个外国(以美国作为代表)每年污水排放量除以中国每年污水排放量来表示,即Xt=WCt/WUt。其中WCt、WUt分别表示某年美国和中国的污水排放量;被解释变量Yt表示某年中国出口商品的相对竞争力,拟用中国对美国的进出口额之比来表示,即Yt=EXt/ IMt。其中ETt表示某年中国向美国的出口额, IMT表示某年中国从美国的进口额。我国相对环境管制力度和出口商品相对竞争力的相关数据见表1。
表1 我国相对环境管制力度和出口商品相对竞争力
下面将对实证模型作出检验。
1.经济意义检验。从经济意义上讲,一国将环境成本纳入总出口价格后,出口产品价格的增加一般是会降低一国出口竞争力的,但结果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检验。
2.统计推断检验。由估计结果可知,可决系数R-squared为0.879,解释变量的t统计值为-3.100,在给定显著性水平0.05的条件下,查t分布表自由度N-2=7下的临界值为1.895。因为3.100>1.895,所以拒绝原假设。这表明中国相对美国环境管制力度对其相对出口竞争力有比较大的负面影响,而且影响是显著的。
3.计量经济学检验。首先,由于建立的模型只有一个解释变量,所以不存在多重共线性。其次,进行自相关检验。由回归结果可发现,D.W.值为2.095,由DW临界值表(α=0.05)查得两个临界值分别为:下限DL=0.629,上限DU=1.699。因为DU<2.095<4-DU,根据判定区域可知,随机误差项ξ的各期值之间没有相关关系,所以模型不存在一阶自相关性。再次,进行异方差检验。从White检验结果可发现,由于Obs*R-squared值(≈nR2=9×0.204)为1.836,取显著水平α=0.05时=5.991>1.836,所以模型不存在异方差性。最后,进行稳定性检验。经ADF检验,数据在短期内具有不稳定性,但经协整后,在长期具有稳定性,X与Y有长期的协整关系。
综合上述几项检验可以得出,该模型的建立是合理的,可以用于进行回归分析。关于我国相对环境管制力度对出口商品相对竞争力的影响,对其进行回归分析,得到的估计方程如下:
由(2)式可知,我国的环境管制相对力度(X)与出口商品相对竞争力(Y)有较明显的负相关,即随着我国环境管制相对力度的上升,出口相对竞争力呈下降趋势。通过与美国的比较,我们认为,环境管制的出口成本效应在中国是成立的。
环境管制的出口创新效应是指严厉的环境管制促使企业研究开发出新的洁净型的生产技术和产品,虽然产品的生产成本可能会上升,但由于这类产品的需求量非常大,因此出口不仅不会减少,反而还会上升。通过环境管制的出口创新效应模型考察了我国环境管制的增加是否增加了出口。该模型采用了1995~2008年度时间序列数据,考虑到影响出口除了环境管制外,还有进口、汇率等因素,因此计量模型设为。
其中,Yt、X1t、X2t和X3t分别表示中国的出口额、环境管制的力度、进口额以及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环境管制力度用治理污染的投资来表示。经对Y、X1、X2、X3分别进行ADF数据平稳性检验,发现是平稳的,无需协整,可直接进行模型的回归分析。相关数据如表2所示。
表2 环境管制的出口创新效应相关数据
关于我国相对环境管制力度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对其进行回归分析,得到的估计方程如下:
从(4)式我们可以看出,X1对Y的解释程度很高,达98.9%。环境管制力度的加强,能够对增加出口产生明显的正面影响。因此,环境管制的出口创新效应在中国也是成立的。
由上述两个实证分析可得结论:环境管制的出口成本效应和出口创新效应在我国都是成立的。成本效应说明,实施环境成本内在化对我国的出口贸易有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创新效应说明,实施环境成本内在化对我国出口贸易的正面效应会更加突出,并逐步成为出口增加的重要原因。中国环境管制力度还有进一步加强和发挥作用的空间。
鉴于实施环境成本内在化对我国的出口贸易会产生正面和负面两种效应,应对策略就必须结合正、反两方面效应,制定变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的可行性策略。
按现阶段我国出口产品的比较优势,仍然主要体现在劳动力成本低的比较优势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我国出口产品总体特征是环境竞争力不占优势。这将是今后很长时期内我国出口产品可能遇到的贸易壁垒的主要根源,也是将环境纳入内在成本化的一个反向效应。为此增强我国出口产品的环境竞争力,转变价格优势为提高环境竞争力的非价格优势是重要的举措。[5]我国应加速制定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以环保为契机,培育中国产品、产业以及从事贸易的企业在国外市场上开拓、占据市场并获得利润的能力,从而以符合发达国家环保标准的产品扩大出口贸易,形成可持续的出口竞争能力。降低初级产品在出口商品结构中所占的比重,限制或减少造成自然资源破坏和附加值小的初级产品的出口,如大幅度降低木材及其制成品的关税税率。对外贸易中追求出口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以改善环境质量作为提高出口竞争力的出路,形成出口产品的非价格优势。竞争优势的培育是对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传统产业进行技术更新,注重环境友好,增强其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适当提高出口产品的环境标准,从而加强我国出口产品在非价格方面的竞争优势。
一些外商来华投资于污染密集产业(PIIs),特别是高污染密集产业(MPIIs),将淘汰的技术、设备、生产工艺、危险废物等转移到我国,对生态环境产生了负面影响。当中国国内实施环境成本内在化时,需要考虑环境的价值,用于防治污染和治理污染的费用由国外生产者承担,这样,外资企业为了寻求较低环境成本获取利润的经济行为受到约束。如果我国政府对外来投资的价值取向倾向于环保方面,外商来华的企业成本将增加,有利于限制外来对环境有破坏作用的产业进入我国,因环境改善带来的外来投资会远远超过因投资减少所造成的损失,有利于我国出口产业的健康发展。
为建立环境价值取向,政府招商引资部门应该提高环境标准,严格对来华投资的企业进行筛选,限制污染密集产业的转移生产,改变以污染换发展、环境无价、资源低价的发展观,走环境与贸易协调发展的可持续发展道路。[6]
我国政府应在确保经济有效运行的前提下,适度提高对出口企业污染治理的投资水平。在这方面,发达国家的做法值得我国借鉴。例如,美国政府公开表示,环保产品享受出口退税,同时给予出口信贷上的优惠。日本政府提出了“21世纪绿化地球百年计划”,并在一项总额达24亿日元的紧急经济对策中,将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放在突出地位。在充分发挥政府的经济职能基础上,对环保产业实行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尤其是建立合理的风险投资机制,开辟多元化的融资渠道,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协调好与企业一同治理污染的行为,从而减轻出口企业的部分负担,促进我国出口贸易的良性发展。
我国应更加积极地参与有关国际环境保护组织和贸易组织的活动和谈判,了解世界环境保护发展的最新动态以及可能对中国对外贸易带来的潜在影响,争取公平合理的谈判地位;扩大中国在一些国际环保立法和贸易立法方面的影响,认真履行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所应承担的与其能力和水平相适应的责任和义务,同广大发展中国家紧密合作,以集体的力量进行斗争,努力寻求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应有的差别待遇,阻止滥用贸易协定条款推行贸易保护主义的企图;及时调整中国有关的环境贸易政策,努力与国际接轨;优先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利益;积极完善环境标志制度,推行ISO标准体系;适时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等。在实施环境成本内在化过程中,各国政府及国际社会应该表现出更大的协作,就环境与贸易问题的协调进行多边磋商,努力实现贸易与环境的和谐发展。
[1] 白泉旺,俞海山.环境成本内在化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及我国的对策[J].国际贸易,2008,(4).
[2] 刘林奇.我国环境管制对出口影响的实证分析[J].北方经济,2008,(6).
[3] Copeland,B.,and Taylor,S.North-South Trade and the Environment[J].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1994.
[4] Antweiler,W.,Copeland,B.,and Taylor,S.Is Free Trade Good for the Environment[J].American Economic Review,2001.
[5] 傅京燕,陈红蕾.国际贸易中产品环境成本内部化研究[J].国际经贸探索,2002,(2).
[6] 朱玉杰.环境成本内在化与国际贸易[J].国际经济合作,2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