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10日,2011年卫生部环境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在江苏盐城召开。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盐城市卫生局的相关领导出席了此次标准审查会。
除了环境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外,标委会还特邀了10位来自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河北医科大学等单位的专家以及各有关标准主要起草人共60余人参加了此次标准审查会。
为期两天的会议中,参会专家们共对“卫生防护距离”、“居住区大气、居室空气”和“生活饮用水分质供水卫生规范”等45项环境卫生标准进行了审查。
这次审查的标准重头戏是居住区大气、居室空气质量标准,共有31项,像《居住区大气中甲醇、丙酮卫生检验标准方法》、《居住区大气中铅卫生检验标准方法》、《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卫生要求》等都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由于此次审查任务十分繁重,审查会议采取了“集中汇报集中审评”的方式,在由标准起草专家汇报完标准起草、主要内容和修订过程后,由审查专家们集中提出意见,并且填写标准审查意见表,由秘书处进行结果统计。
在标准汇报中,参与标准起草的专家对标准的主要修订情况作了详细汇报,同时将标准征求意见的情况,以及采纳情况也进行了说明。在讨论阶段,与会专家们围绕标准用语规范、限值数据、术语定义、公式表述、范围、引用文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问题,标准起草人和起草组代表也作了详细解答。
会议最后,31项居住区大气室内空气卫生标准、10项卫生防护距离标准、1项公共厕所卫生标准、1项大型溞测试标准方法共计43项标准通过审查;生活饮用水管道分质供水卫生规范、饮用水五氯酚卫生标准共计2项标准未通过审查。
通过审查的这43项标准在经过进一步修改后将上报到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