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宇 王红梅 代玉荣
(1.黑龙江省林业监测规划院,哈尔滨 150080;2.东北林业大学,哈尔滨 150040;3.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哈尔滨 150088)
森林资源是林场经营活动的主要对象,也是林业经济的主体。森林资源消长变化状况可客观反映森林生长的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从而综合分析和评价森林资源经营效果,并可为林业经营者制定经营方案和对策提供参考。笔者通过对黑龙江省石场沟林场1998年和2008年二类调查资料的对比,分析研究该场在此10年间森林资源的动态变化。
石场沟林场位于黑龙江省东部,行政区划隶属于汤原县。东北部与黑金河林场为邻,东部与汤原农场相接,南部和西南部与正阳乡及正阳林场毗邻,北部和西部与团结林场接壤。地理坐标为:东经129°40′47″~129°48′17″、北纬46°47′23″~46°53′27″。
该场经营总面积为7 112hm2,其中林业用地面积6 916hm2,非林业用地面积196hm2。活立木总蓄积为463 040m3,森林覆盖率84.55%。在林业用地中,有林地面积为6 013hm2,占林业用地面积的86.9%;有林地蓄积为458 939m3,占活立木总蓄积的99.1%。
以1998年调查范围为基础,将两次调查范围调整一致后进行对比分析,可比面积为7 078hm2。在可比范围内,比较分析10年中该场各地类面积、森林蓄积、各龄组面积蓄积等变化情况。
通过对两次调查结果的比较,发现在这10年中,有985hm2的非林地转变为林业用地,详见表1。
表1 各类土地面积变化统计表 单位:hm2
(1)林地面积变化情况。
由表1可知,2008年该场林地面积较1998年增加985hm2,其中,有林地面积增加625hm2,疏林地面积增加19hm2,灌木林地面积增加34hm2,未成林造林地面积减少231hm2,采伐迹地面积减少42hm2,宜林荒山荒地面积减少84hm2,辅助生产用地面积增加663hm2。增加面积与减少面积相抵后,林地面积总计增加985hm2。
(2)非林地面积变化情况。
非林地面积减少985hm2。其中,农地面积减少891hm2,内陆水域面积增加9hm2,未利用地面积减少67hm2,其他用地面积减少36hm2。增加面积与减少面积相抵后,非林地面积总计减少985hm2。
分析原因,有林地面积增加主要由于林场加大了抚育和更新造林力度,使得原有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宜林荒山荒地和部分农地等转变为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面积增加主要是未利用地造林及部分树种萌生导致的。辅助生产用地增加主要是本期地类分类标准变化引起的。
2008年该场活立木总蓄积为46.3万m3,比1998年增加12.7万m3。其中有林地蓄积增加18.5万m3,疏林地蓄积增加256m3,四旁树蓄积增加33m3,散生木蓄积减少5.8万m3(见表2)。
表2 各类蓄积变化统计表 单位:m3
散生木蓄积减少主要是因未成林造林地、宜林荒山荒地等地类转变为有林地所致。根据黑龙江省各树种净增长率衡量,各类蓄积增长属林木蓄积正常增长范围。
2008年该场有林地每公顷蓄积为77.3m3,与1998年相比增加了23.6m3。
在有林地中,幼龄林面积增加438hm2,中龄林面积减少2 471hm2,近熟林面积增加1 729hm2,成熟林面积增加929hm2(见表3)。
表3 各龄组面积变化统计表 单位:hm2
中龄林面积减少主要是因大部分中龄林自然生长进入近熟林,而幼龄林数量较少,生长缓慢,无法及时进入中龄林导致的。
在有林地蓄积中,仅中龄林蓄积减少,其他龄组蓄积均增加。幼龄林蓄积增加36 894m3,中龄林蓄积减少92 938m3,近熟林蓄积增加152 172m3,成熟林蓄积增加88 641m3。
表4 各龄组蓄积变化统计表 单位:m3
经过10年的经营管护,该场幼龄林每公顷蓄积增加19m3,中龄林每公顷蓄积增加24.8m3,近熟林每公顷蓄积增加20.3m3。
2.4.1 基本指标
间隔期n=10
前期活立木总蓄积M前=336 430m3
本期活立木总蓄积M本=463 040m3
前期综合生长率P前=5.93%
本期综合生长率P本=4.12%
间隔期综合枯损率P枯=0.33%
2.4.2 综合指标
(1)生长指标。
年综合生长率P综=[(M前×P前+M后×P本)/(M前+M本)]×100%=4.88%
年均总生长量W生=(M前+M本)/2×P综=19 507m3
年均净增量W净=(M本-M前)/n=12 661m3
年均净增率P净=W净/[(M前+M本)/2]×100%=3.17%
(2)消耗指标。
年均采伐量W采=近5年采伐量÷5=855m3
年均枯损量W枯=(M前+M本)/2×P枯=1 319m3
年均非正常消耗量W非=W生-W枯-W净-W采=4 672m3
(3)正常消耗与非正常消耗比例。
(W采+W枯)∶W非=1∶2.1
根据森林资源消长变化趋势的分析,对该林场经营效果评价如下:
(1)有林地面积蓄积实现双增长。
经过十年经营,该场有林地面积增加625hm2,蓄积增加184 769m3。
(2)森林覆盖率增加明显。
森林覆盖率由76.1%增加到84.55%,增加8.45个百分点。
(3)公顷蓄积明显增加。
本期调查的有林地公顷蓄积为77.3m3,与我省平均公顷蓄积量基本相同。在可比范围内,公顷蓄积量较前期增加23.6m3,林木生长较好。
(4)各龄组面积蓄积不尽合理。
本期该场幼、中、近成过熟林面积和蓄积比约为0.8∶1.0∶1.5和1.1∶3.0∶4.6,与法正林理论中幼、中、近成过熟林面积和蓄积合理比例1∶1∶1和2∶3∶5相比较,可以看出该场各龄组结构不尽合理,经营措施有待改进。
(5)非正常消耗蓄积大于正常消耗蓄积。
该场正常消耗与非正常消耗的蓄积比为1∶2.1,非正常消耗的蓄积明显高于正常消耗蓄积。
根据该林场现有森林资源特点,逐步转变森林经营理念,全面改善森林生态状况。在不断增加有林地面积的基础上,将更多人力物力投入到提高森林生态状况方面,根据森林演替方向通过合理经营措施促进其向地带性森林类型的进展演替,向多树种镶嵌并存,林层结构、树种组成、龄组结构更趋合理、生物多样性不断增加的方向发展;提高管护力度,严禁盗砍乱伐、毁林开垦等现象发生,最大限度降低非正常消耗蓄积,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