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劭伟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社科部,河北秦皇岛066004)
试论唐代吏部尚书出身与入仕途径
董劭伟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社科部,河北秦皇岛066004)
吏部尚书是唐代重要中央职官,其职能与地位与前朝制度无大差异,但职权大小略有不同,在法理上,其一直属于吏部长官,这点无可置疑。就其出身与入仕途径而言,唐代吏部尚书出身阶层相对都较高,多数通过科举等进入仕途,起家官相对也优越,在唐前期各朝几乎都有非郡姓出身吏部尚书,说明唐前期已开始摆脱南北朝门阀士族控制人事权力的局面,在用人上已表现出不拘一格的态势。而唐中后期士族出身者特别南北朝旧士族为保持其门第兴盛,必须倚仗科举入仕,加上科举入仕已为重要入仕途径,故而出自士族阶层者逐渐增多。科举出身者在吏部尚书担任者中逐渐占据主要地位。前期吏部尚书起家官情况比较复杂,至后期较多起家为校书郎者,起家官中为地方官且为节度使属官的情况是后期独有现象,人数不少,乃后期可考起家官最多的一种。
唐代;吏部尚书;出身;入仕
中国古代职官体系中吏部一经出现,即表明“国家管理机构在选举用人方面,已趋于制度化与正规化”[1]78。魏晋南北朝隋唐延至宋元明清,吏部基本处于尚书六部之首的位置,地位极其重要,而其职能运作愈发成熟。唐代前期为三省六部制确立与成熟阶段,唐中后期,中书门下体制确立并作为中枢体制发挥主要政治功能,两种体制下,尚书省职能与地位发生很大变化,但吏部铨选职能并无根本性改变,不过,职权也受到影响而有所消长。总体来看,吏部仍是主管官员铨选等人事管理的主要部门之一,吏部尚书仍保持着吏部长官的地位。可以认为有唐一代吏部运行处于制度史上承前启后的重要进程上,这一时期结束了前此九品中正制主导选举的阶段,科举制度开始全面影响至选官体系,进而使得礼部科举与吏部选官结合起来,古代选官开始发生重大变化。总体而言,此时发展成熟的科举取士与吏部铨选对后期产生了深远影响,并在此后一千余年的帝制时代占据了选官的主导地位。吏部长官吏部尚书则为重要的官职,其职掌涉及选官、考课、封爵、勋赠等职官人事制度范畴,这些皆与古代官僚制度有紧密关系。学界对吏部尚书担任者选任问题即其出身阶层、入仕途径等,尚无全面系统论述,笔者拟对此进行初步考察,以就正于方家。
本节主要考察吏部尚书的出身阶层情况,若是士族则尽量考察属于大士族还是一般士族,是魏晋南北朝旧士族的后裔还是属于新兴士族。对于是否属于士族,判断的一个重要依据即其姓族。唐代重视郡望,因为郡望反映着其政治社会地位。旧士族多源自南北朝,故而虽泛称郡望,但实际上更能标识其在唐朝情况的应为其房支,而各房支盛衰情况不一,对此的考察越具体越是能了解其归属的阶层。然而由于史料不足的限制,此处主要根据《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所载98大姓并参以其他记载作房支的判断。唐代吏部尚书有56位曾在任职时以宰相兼领,另外还有任职前后任宰相者53位,所以大多数可在《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中找出依据。根据其中记载,一般属于“定著某房”当属于大士族,其他则为一般士族,一般士族包括旧士族与属于地方郡姓的新兴士族,后者主要依据《唐贞观八年条举氏族事件》反映前期地方郡姓、斯坦因敦煌文书第2052号《新集天下姓望氏族谱》反映的中期郡姓及《元和姓纂》与《太平寰宇记》等所反映情况。
下面根据以上说明制成表格。表中以郡姓为基本因素,其他房支在此基础上细化,若不可考知则标出,如属于著房支者亦标出,此据《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之“定著若干房”字样标系,下表中“是”表示《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有收录并确定为“定著若干房”的情况。对于唐代未任宰相的大士族房支及虽任宰相但不属定著房支的大士族,下表以“大士族”表示。“大士族”主要据毛汉光有关研究[2],其对于隋唐时期据《隋书》、《旧唐书》、《新唐书》(《宰相世系表》除外)及隋唐墓志等材料记载,按照三世任官达五品以上为士族标准条列之。对于仅知其属于郡姓,但房支不知,则于姓氏中单独列出。
(表1) 吏部尚书出身阶层表
(续表 1)
(表2) 吏部尚书出身阶层简表
根据以上的统计可以看出,唐代吏部尚书的出身阶层具有以下特点:
(1)出身地方郡姓之吏部尚书占绝对多数,有42个郡姓,出身这些郡姓人物有98人,占唐代可考吏部尚书比例为79.51%(97∶122),宗室成员则为 5 人,比例为 4.10%(5∶122),加上外戚 3 人 2.46%(3∶122),三者之和为 106,占比例86.89%(106∶122),宗室和外戚亦为士族阶层。而地方非郡姓仅14人,占11.48%(14∶122),因此说明唐代吏部尚书担任者绝大多数出身于士族阶层。
(2)毛汉光先生所提及“十八家大士族”[2]336皆有吏部尚书出现,其总任数为70人,占比例为57.38%(70∶122),说明吏部尚书出身于大士族阶层的比例亦很高,超过一半,近达六成。除十八家大士族外,另外扶风窦氏、渤海封氏、范阳张氏、河南阳翟褚氏、鲁国(曲阜)孔氏、河南刘氏、彭郡徐氏、昌黎韩氏以及外戚中长孙无忌所属长孙氏等虽不是一流高门士族,但在南北朝亦属重要士族行列。以上自南北朝以来的旧士族已占据吏部尚书出身阶层的大部分。说明唐代吏部尚书出身自士族阶层中者尽管很多,但这些士族多是南北朝以来旧士族。而新兴士族出任吏部尚书者则属少数。
(3)宗室阶层出任吏部尚书者在前期不见,而在中期有3人,后期2人。前期出任吏部尚书者在高宗朝之前多为前朝旧臣,而唐高宗时,尤其武则天专政时期后打压宗室成员,故而导致宗室成员在朝中任职人员显著减少。到中期则开始恢复。不过,前期外戚特别是武周亲属开始被朝廷重用,这可以解释外戚中有2人出自武氏家族。
考察一下出身非郡姓即在唐代未列入士族阶层的吏部尚书担任者的情况很重要,因其属于少数阶层,可以反映出唐代对非士族阶层的利用情况。非郡姓共计14人,前期10人,而前期可考吏部尚书有38人,非郡姓所占比例为26.32%(10∶38),占四分之一强,说明前期出身非郡姓仍占相当比例。这似与唐代承继魏晋南北朝余绪,士族应占主导地位的情形相悖,但仔细考察便可发现,前期吏部尚书出身士族比例低于中后期,是与唐代政治社会等因素发展有关联的。在唐前期,各朝几乎都有非郡姓出身吏部尚书,说明唐前期已摆脱南北朝门阀士族控制人事权力的局面,在用人上已表现出不拘一格的态势。至于唐中后期士族出身者反而占据吏部尚书官职的现象,是科举作为入仕途径,愈来愈占重要地位的结果。南北朝旧士族为保持其门第兴盛,必须倚仗科举入仕,加之旧士族本身具有家学渊源,相对其他人士更容易通过科举进入仕途。如出身清河崔氏的崔龟从、崔邠、崔璀、崔慎由、崔安潜、崔胤、崔胤、崔昭纬等皆以科举出身。博陵崔氏亦如此,“崔氏咸通乾符间,昆仲子弟纡组拖绅,历台阁、践藩岳者二十余人。大中以来盛族,时推甲等”[3]4591。
(表3) 吏部尚书入仕途径表
《旧唐书》卷四二《职官志一》:“有唐已来,出身入仕者,著令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书算。其次以流外入流。若以门资入仕,则先授亲勋翊卫,六番随文武简入选例。又有斋郎、品子、勋官及五等封爵、屯官之属,亦有番第,许同拣选。天宝三载,又置崇玄学,习《道德》等经,同明经例。自余或临时听敕,不可尽载。其秀才,有唐已来无其人。”唐代入仕途径即获得出身的途径大体为科举、流外入流以及门荫等。此外亦有直接荐举为官和为节度使等辟署为官的情况。
就吏部尚书担任者的情况来看,其初仕获得出身的情况如“吏部尚书入仕途径表”所反映者。前期元勋功臣属特殊情况,其入唐时多已为官,而其初仕情况涉及为前朝职官情况,与唐关系不大,故不考察其究竟。其他入仕者以科举最多,为11例,占可考34.38%(11∶32),其中进士比例最高,门荫出身者比例仅次于科举者,为21.88%(7∶32),由此可见前期的情况为科举与门荫为主,间有为荐举而任官者。到唐朝中叶,元勋功臣已不存在,但门荫出身者有所增加,在人数上超过前期,达到10例,比例占同期可考41.67%(10∶24),科举出身者人数未变,但单由制举出身者已无,比例为45.83%(11∶24)。唐朝后期所见吏部尚书人数为56人,其中进士出身者占可考者的绝对多数,即89.29%(50∶56),明经出身者仅1例。门荫出身者则在中期回升的基础上反而大幅度下降。荐举情况仅见1例,属于特殊情况。
科举出身者占出身可考吏部尚书人数的比例为65.57%(75∶111),占全部吏部尚书人数的比例为61.48%(75∶122),总体来看,科举出身的吏部尚书占绝对多数,这一状况在唐中后期尤为明显。唐代科举分为常举与制举,前者主要为明经科与进士科,童子科实际也是明经科的变形。张柬之、李峤、苏瓌、宋璟、刘幽求、裴漼、刘晏、颜真卿、高郢、崔邠、韩皋、萧俛、崔群、崔龟从、王起、李回、裴休、崔慎由18人曾参加制举,其中刘幽求、裴漼、刘晏3人以制举获得出身,而刘晏制举出身后还参加了另外一次制举。韩皋则以门荫入仕,其他14人则是以进士或明经获得出身后参加的制举,占明经进士入仕比例为19.72%(14∶71),其中后期崔慎由先参加明经后又参加进士科。颜真卿、顾少连、赵宗儒、李绛、郑絪、王涯、李程、崔龟从、杨嗣复、王起、卢钧、李珏、杜审权、李蔚13人进士出身后又参加科目选,而李巽以明经出身参加科目选,参加科目选比例为11.48%(14∶122),占科举出身比例为18.92%(14∶75)。崔龟从、王起进士考、制举及科目选皆曾参加。另外值得注意者,后期李程、孔纬、崔昭纬进士考试是为当年状元。总起来看,吏部尚书出身,中后期科举占比重很大,而科举入仕者中又有相当比重参加制举以及吏部科目选,总体反映了吏部尚书文化素质相对较高。
唐代吏部尚书担任者绝大多数出身于士族阶层,唐后期吏部尚书除李景让与曹确皆出身士族家庭,该2人亦以进士科举入仕,对于非士族出身者,通过进士等科举考试进入仕途自是其入仕的重要途径。而士族以科举取得入仕途径又占其重要位置,这一点在唐后期体现极为明显,具有普遍意义,正如《唐摭言》卷一《散序进士》所言:“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作为朝中重要文臣之吏部尚书,随科举制度之发展而越来越倚仗其获得出身进入仕途,尤其对于一些失去门阀制度保护的魏晋以来的旧士族更是如此,而且其作为士族在科举考试上具有很大优势。
唐代前期以门荫中千牛获得入仕者有2例,即杨弘武与韦待价,皆以左千牛备身入仕,而中期仅见李林甫,后期无考。史籍对于李林甫记载皆为千牛直长入仕,据有关典章制度书籍如《唐会要》、《通典》、《唐六典》等及两《唐书》之《百官(职官)志》都没有千牛直长这一名称。笔者判断李林甫此官号很可能是千牛与直长,而千牛则可能为千牛备身及备身左右和太子千牛[3]1302,直长则可为左右监门直长、太子左右监门直长。二者同为门荫入仕的重要类型。
(表4) 吏部尚书起家官表
据以上统计,起家官可考者,前期为9人,其中地方官高季辅、张柬之、李峤、刘幽求;朝官是杨师道、马周、武承嗣、唐临;而王府官仅唐休璟。总体来看,前期吏部尚书起家官情况比较复杂。中期情况,起家官可考者为16人,其中为地方官者10人;朝官者,有太子官3人,秘书省校书郎2人;另外则有韦陟一人为王府官。后期情况,后期起家官可考者为43人,其中地方官中州县佐官为5人,节度使度支使属官为19人,校书郎为16人,其他朝官4人。这一时期,起家为校书郎者人数较多,而这一官职作为吏部尚书起家官的现象在唐前期没有,在中期出现2例,后期便显著增多。
起家官为节度使属官的情况是后期独有现象,且人数不少,乃后期可考起家官最多的一种。安史之乱后期藩镇割据的现象亦见凸显,带动全国地方势力的增长。这些人入仕名义上属于使职,但实际已是正式官职,在起家后再迁转时会更为顺利。在这些事例中除王抟、陆戾迁出使府情况无考外,魏谟、刘邺、薛贻矩、崔凝迁为校书郎,刘崇望、裴枢迁为京畿县尉,而更多的是迁为谏官类官职,其情况为:李回、裴休、王铎、李蔚迁为监察御史,郑余庆迁为殿中侍御史,令狐楚、崔慎由、杜审权迁为右拾遗,高元裕以右补阙召,牛藂补阙,曹确为侍御史。这些官职在唐后期皆不由吏部铨选,由皇帝或宰臣任命。自僚佐迁为该类官职一方面显示了方镇僚佐的经历很重要,另一方面也显示了吏部尚书担任者仕途初时的顺利,而谏议类官职往往需要任职者有一定的文学素养[4],这与唐后期吏部尚书较多出自科举又相对应。
以秘书省校书郎作为起家官在唐后期事例较多。关于校书郎,有学者统计,就目前可见资料可能找到的秘书郎担任者大概有400人以上[5],而这400多人中还包括秘书省校书郎外的其他部门的校书郎,以及非以校书郎起家而担任该职的情况,这样,唐代以秘书省校书郎起家的事例应该小于这个数字。比较而言,唐代15例以校书郎起家的情况也不是小数,这说明唐代吏部尚书担任者以秘书省校书郎起家的情况在该类起家官中所占比重不容忽视。校书郎分布在秘书省、集贤院和东宫几个机构中,是唐代士人释褐最重要的官职之一,而秘书省校书郎是其中品级最为重要的一种。以校书郎作为起家官是通过科举获得出身,准备进入仕途的美官。郭元振“十八擢进士第,其年判入高等,时辈皆以校书正字为荣,公独请外官,授梓州通泉尉”(张说:《兵部尚书代国公赠少保郭公行状》,《全唐文》卷二三三),其即以进士出身,“判入高等”是指其在参加吏部铨选时的情况,这时舆论普遍认为获得校书郎和正字作为起家是一种荣誉,但郭元振独树一帜,偏偏选择县尉起家,放弃了较为荣光的校书郎。这一事例从侧面反映了以秘书省校书郎起家优于地方县尉起家,甚至优于一般被节度使辟署的从事官职,如上表中魏谟在杨汝士牧同州时,被辟为防御判官,之后方迁转为秘书省校书郎。刘邺、崔凝情况亦是如此,先为辟为节度推官,之后迁为校书郎,薛贻矩则是自度支巡官迁为集贤校理。如此说来,唐后期14例起家秘书省校书郎,说明后期吏部尚书的起家相对是高起点的。
有唐一代以地方州县官起家的吏部尚书可考的有21例,另外以基层政权中县佐吏起家者有19人。
通过上文分析,可以看出唐代吏部尚书出身阶层相对都较高,多数通过科举等进入仕途,起家官相对也优越,基本情况为:
(1)在唐前期各朝几乎都有非郡姓出身吏部尚书,说明唐前期已剥离南北朝门阀士族控制人事权力的局面,在用人上已表现出不拘一格的态势。而唐中后期士族出身者特别是南北朝旧士族为保持其门第兴盛,必须倚仗科举入仕,加上科举入仕已为重要入仕途径,故而出自士族阶层者逐渐增多。
(2)科举出身者在吏部尚书担任者中逐渐占据主要地位。前期吏部尚书起家官情况比较复杂,至后期较多起家为校书郎者,而这一官职作为吏部尚书起家官的现象在唐前期没有,在中期出现二例,后期便显著增多。起家官中为地方官且为节度使属官的情况是后期独有现象,人数不少,乃后期可考起家官最多的一种。
何以出现上文分析情况呢?这与唐代吏部尚书的职能与地位有关,唐代尚书省的职权与地位虽整体有消长,但从法理上而言,吏部尚书的职能与地位并无根本改变,只是其职权也屡有被侵,却也未消弥。对此可略作补论。《唐六典》卷二《尚书吏部》:“吏部尚书、侍郎之职,掌天下官吏选授、勋封、考课之政令。凡职官铨综之典,封爵策勋之制,权衡殿最之法,悉以咨之。”唐前期吏部尚书职权比较广泛,一般来说吏部本身的职掌皆与吏部尚书有关联,不过吏部四司各有分工,这样作为长官的吏部尚书则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调整,以便使本部门的工作更加有效能。吏部尚书直接参与吏部铨选这项重要工作。唐前期吏部尚书还进行了针对与职官密切相关的族姓谱牒的修撰,吏部尚书多在皇帝的安排下主持此项工作[6]。吏部尚书作为吏部的长官,对于与吏部有关的一些公文书如奏抄、制书等,应在相关位置署名。吏部尚书在唐前期参与朝中政务较多,政治表现很突出[7]。安史之乱后,唐代政治经济等发生巨大变化,自开元时期开始的中枢政治体制的变化也影响到唐后期尚书省的职权和地位,但吏部尚书作为吏部长官,虽吏部职权每每受各种因素制约,而不断消长,但主管人事的工作却一直并未因之消弥。只不过,有时候吏部铨选的工作被其他部门侵占,却也从未彻底侵占。从史料透露信息看,唐后期吏部尚书对于吏部工作的贡献虽不及前期大,但其职能工作仍是围绕吏部展开。吏部尚书与吏部侍郎分三铨掌选,因此唐后期吏部尚书的地位仍然很高,“冠六卿,统百职”(白居易,《萧俛除吏部尚书制》,《全唐文》卷六六二),虽有夸张成分,但亦表明职掌重要,地位崇高,其有诸多事务需要处理,正所谓“选曹簿书烦杂”[3]4478。
唐后期一直存在着以吏部尚书与吏部侍郎职掌的三铨铨选,唐安史之乱后,铨选制度亦有变动,但大体继承唐玄宗时期形成的制度。在铨选时间上发生过几次调整。因为政局影响,铨选在乾元之后不能象前期那样每年进行,“自乾元已后,属宿兵于野。岁或凶荒,遂三年一置选”[3]3803。从职能上来看,唐后期吏部尚书仍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和前期相同或相近的职能,只是由于尚书省职权的削弱及政治局势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吏部尚书职能的发挥不如前期。但从整个职官体系来看,吏部一直为执掌官员人事的主要部门之一,而吏部尚书作为其长官①通过“会昌二年李绅守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告身”可知,从文书签署上,吏部尚书在唐后期仍是长官地位。详见:王莲英《读史札记:唐代吏部官文书签署小考》,《云南档案》2009年第6期。,在有唐一代都属于重要职官行列,且属于职能部门长官无疑。由于其独特的职官地位和人事职能特征,对其担任者出身阶层和入仕途径的考察可以发现,具有唐代职官演变发展的一些共性,也具有与一般职官不同的个性。除主持参与正常铨选外,自唐中后期吏部铨选还有宏词科与拔萃科等科目选,“选人有格限未至,而能试文三篇,谓之‘宏词’;试判三条,谓之‘拔萃’,亦曰‘超绝’。词美者,得不拘限而授职”[8]362。参与科目选的选人只要符合条件即不必守选,在唐后期的铨选制度中占有重要地位,这往往由朝廷组织进行。吏部尚书与侍郎作为吏部长官职能之一即负责吏部科目选,另外还有吏部或其他部门官员被委任担任考官。其他部门官员作为考官,主要对考试内容如“判”文等负责,具体铨选仍由吏部官员负责。这种职能持续至唐晚期,乾符“四年(877)春正月癸酉朔。……以吏部尚书郑从谠、吏部侍郎孔晦、吏部侍郎崔荛考宏词选人”[3]698,乾符六年(879)“三月,以吏部侍郎崔沆、崔澹试宏词选人,驾部郎中卢蕰、刑部郎中郑顼为考官”[3]703。吏部职权自唐中后期有所削弱,但就科目选来看,仍以吏部主持为主,其中吏部尚书、侍郎发挥作用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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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4
A
1001-4799(2011)01-0108-06
2010-08-27
教育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N 090423006
董劭伟(1979-),男,河北鹿泉人,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社科部讲师,历史学博士,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主要从事隋唐史研究。
邓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