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楚人用《诗》考论

2011-04-09 03:19毛振华
关键词:左传

毛振华

(浙江外国语学院中文系,浙江杭州310012)

春秋楚人用《诗》考论

毛振华

(浙江外国语学院中文系,浙江杭州310012)

春秋时期,《诗》成为楚国秉礼行事的重要依据。楚人学《诗》“广显德以耀明其志”,表现出明显的《诗》德意识。这既与周文化传统密切相关,又与楚人尚武精神密切相关。楚人用《诗》重《雅》与春秋各国用《诗》具有相同性,他们在遵从用《诗》共性的基础上又有新变化,显现出热衷引《颂》的倾向。楚人对《诗》之字句、诗旨等的训释,表现出与他国不同的特点,有比较系统的《诗》本,深谙《诗》德、《诗》礼,形成了自己学《诗》、用《诗》、解《诗》、传《诗》的方法和体系,显现出了他们对宗周文化的继承和发展。

左传;楚人;用《诗》;《诗》德;文本体系

春秋时期诸侯、卿大夫朝聘会盟常常赋诗以见其志。《汉书·艺文志》说:“古者诸侯卿大夫交接邻国,以微言相感,当揖让之时,必称《诗》以谕其志,盖以别贤不肖而观盛衰焉。”[1]1755~1756有关楚人赋诗的资料主要集中于《左传》,《左传》共载楚人用《诗》二十次,其中赋诗三次,引诗十七次。楚人用《诗》具有明显的《诗》德意识,在诗酒周旋中尽显风采;他们在遵从共性用《雅》的基础上又有新变化,显现出热衷引《颂》的倾向;其用《诗》重在对《诗》之字句、诗旨等的训释,并有了较为完整的解释体系。

一、楚人注重《诗》学修养,具有强烈的《诗》德意识

春秋时期,《诗》成了楚国在政治生活中表达意愿的重要工具。《左传·僖公二十七年》曰:“诗书,义之府也。”[2]1882楚人注重《诗》学修养,《国语·楚语上》提到对楚太子的教育内容:“教之《诗》而为之导,广显德以耀明其志……赋诗以辅相之。”[3]499从当时用《诗》较多的鲁、郑、晋等国来看,鲁人注重《诗》礼,晋人和郑人注重《诗》之外交功用,而楚人用《诗》论证德行、治国、刑赏等,特别注重引《诗》评介君王之德行,表现出了强烈的《诗》德意识。如《左传·宣公十二年》曰:

楚子曰:“非尔所知也。夫文,止戈为武。武王克商。作《颂》曰:‘载戢干戈,载櫜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又作《武》,其卒章曰‘耆定尔功’。其三曰:‘铺时绎思,我徂求定。’其六曰:‘绥万邦,屡丰年。’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

在楚臣潘党收晋尸为京观以彰武功,“克敌必示子孙,以无忘武功”等的请求下,楚庄王引述《周颂·时迈》“载戢干戈,载櫜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展现其求美德之切。竹添光鸿《左氏会笺》曰:“懿德乃止戈之武德,兼文德者。”[4]905庄王接着引《周颂·武》“耆定尔功”,《周颂·赍》“铺时绎思,我徂求定”,《周颂·桓》“绥万邦,屡丰年”等美德之诗,系统论述“武有七德”,即武之“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整体上都是围绕统治者的德之修养论述的,重在显现“德能和众”的丰富文化内涵。《左传》孔颖达疏曰:“楚子既引四篇,乃陈七德,则四篇之内有此七者之义。”[2]1882楚子论述七德之目的是“使子孙无忘其章”,杜预认为“不忘其章”是使子孙不忘以上四篇之诗[2]1882。

成公十六年,晋人申叔时引《周颂·思文》“立我烝民,莫匪尔极”,用后稷之德教导楚王。襄公二十六年,楚声子引《大雅·瞻卬》“人之云亡,邦国殄瘁”,《商颂·殷武》“不僭不滥,不敢怠皇。命于下国,封建厥福”,论说“劝赏而畏刑”的治民之道,这与楚王贵德、尚德政治理想相通。昭公十二年,楚灵王欲求分鼎、分田之事使诸侯畏惧,子革引逸诗《祈招》“祈招之愔愔,式昭德音”,意欲楚王能明王者之德音,以止王心。昭公二十三年,楚令尹囊瓦欲增修郢城以自固,沈尹戌引《大雅·文王》“无念尔祖,聿脩厥德”,告诫其慎念祖宗,以明己德。《左传》杜预注曰:“取念祖考,则述治其德以显之。”[2]2103曾勤良先生评曰:“此乃引诗以议论守国之安危,非在修城垣,而在修祖德,行善政也。”[5]405

楚人引宗周之《诗》系统地论述了德礼修养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诗》成了他们的道德准则和价值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了其以德服民的重要工具,显现了他们对楚国政治生活中的德礼期待。

楚人推举《诗》德与周文化传统密切相关。成公二年,楚庄王讨伐陈夏氏成功后欲纳夏姬,申公巫臣引《周书·康诰》“明德慎罚”告诫,楚王乃止。楚庄王曾告诫臣下曰:“无德以及远方,莫如惠恤其民而善用之。”[2]1897孔子亦曰:“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6]172《诗》承载着周人“以德为本”的强烈的文化意识,《周颂·清庙》“济济多士,秉文之德”,《周颂·烈文》“无竞维人,四方其训之,不显维德”,《周颂·时迈》“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周颂·敬之》“佛时仔肩,示我显德行”等都显现出周人强烈的“修德”意识。德、礼又是密切联系,紧密结合的,《左传·僖公七年》载管仲之言曰:“臣闻之,招携以礼,怀远以德,德礼不易,无人不怀。”[2]1798后来晋国赵衰进一步提出:“礼乐,德之则也。德义,利之本也。”[2]1822

楚人的《诗》德意识与楚人尚武精神密切相关,“楚地持戟百万”[7]216,楚人“卒民勇敢”[8]253。楚国原本是荆山山脉的一个小国,但其却能“筚路蓝缕,以启山林”[2]1880,楚庄王时期更是征陈,服郑,败强晋。《左传》中共载楚人战争上百次,高士奇《春秋纪事本末》曰:“春秋灭国之最多者,莫若楚矣。”[9]660据何光岳《楚灭国考》,终春秋之世,被楚国所灭有五十多个诸侯国和部族[10]1。春秋称霸不仅要以力征服诸侯,而且还要借助德行仁义辅助。《孟子·公孙丑上》曰:“以力假仁者霸,以德行仁者王。”[11]74楚人在战争中屡次出现并赞美的“止戈为武”的战争观,不仅炫耀其武功,而且显现了其文化威慑力和对于《诗》之道德伦理价值的重视。楚人对《诗》德的尊奉与推崇,成了其称霸并协调与诸侯国关系的重要杠杆,他们把《诗》看作是与“德”具有密切关联的神圣经典,寻求对“德”作出一定程度的解释,促使楚之贵族以《诗》德作为其立身行事的准则。曾勤良先生评楚人引诗时说:“左传以德、福为史实,以励世人实践道德,以戒诸侯之穷兵黩武,古人诗教之义亦在此。左传引诗之富,其义亦在此也。”[5]205

二、楚人重《雅》并重《颂》的用《诗》原则

春秋用《诗》以鲁人、晋人、郑人、楚人等为主。据《左传》记载,鲁人用《诗》四十六篇次(歌诗除外),其中用《风》九次,《雅》三十三次,《颂》四次;晋人用《诗》五十四篇次,其中用《风》九次,《雅》三十九次,《颂》六次;郑人用《诗》三十篇次,其中用《风》十六次,《雅》十三次,《颂》一次;楚人用《诗》二十篇次,其中用《风》两次,《雅》十二次,《颂》六次。从以上的统计中我们可以看出除郑国用《诗》多侧重于《风》外,其它各国用《诗》都是以《雅》为主的,楚人能娴熟用《诗》,而且其用《诗》方法与中原诸国有着惊人的相似性。从楚人用《诗》身份来看,多为楚王、令尹、大夫等,可见其上层社会对学《诗》、用《诗》、传《诗》是非常重视的,而且他们的《诗》学应用和评价能力也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准。从楚人的扩张来看,中原地带的郑、陈、宋是其北上与晋国争霸的必争之地。楚虽被称为“蠢尔荆蛮”[12]267,却重视宗周礼乐文化的学习,其文化修养使得各诸侯国不敢小觑,如《左传·僖公二十七年》,晋国攻打楚国选军帅时,郗穀因“说礼乐而敦《诗》《书》”[2]1882而深得赵衰力荐。李玉洁先生说:“楚国要想打进去,征服中原,只有像中原国家一样,以礼乐作为指导思想,才能缩短他们的距离。”[13]193

楚人在用《诗》活动中重《雅》与春秋各国用《诗》具有相同性,楚人出于借助周王室的影响以求得诸侯国的支持等目的,注重吸纳和推行宗周礼乐文化并在实际中加以应用,可以看出他们与其它诸侯国一样有着共同的宗周文化认同倾向。特别是在晋楚两国长期争霸的过程中,“‘尊王’不仅仅是为了‘攘夷’,不单是靠武力来达到其‘攘夷’的目的,而是还要建立强大的文化和文明去‘怀柔’各国诸侯”[14]。如《左传·襄公二十七年》曰:“楚薳罢如晋莅盟,晋侯享之。将出,赋《既醉》。叔向曰:‘薳氏之有后於楚国也,宜哉!承君命,不忘敏。子荡将知政矣。敏以事君,必能养民。政其焉往?’”

《左传》杜预注曰:“‘既醉以酒,既饱以德。君子万年,介尔景福。’以美晋侯,比之太平君子也。”[2]1998曾勤良先生说:“薳罢之赋此,固以君子美晋侯,称颂其礼仪之备,德音之美,上天必赐以大福,泽及子孙也。”[5]299从此赋诗可知,楚薳罢知礼守礼,深得晋侯嘉奖,晋侯称赞其“敏以事君,必能养民”。又如《左传·昭公七年》曰:“及即位,为章华之宫,纳亡人以实之。无宇之阍入焉。无宇执之,有司弗与,曰:‘执人於王宫,其罪大矣。’执而谒诸王。王将饮酒,无宇辞曰:‘天子经略,诸侯正封,古之制也。封略之内,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谁非君臣?故《诗》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楚人芋无宇引《小雅·北山》“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告诫楚灵王“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之理,表现出对周文王之制的礼重。在尊王攘夷的大环境下,楚国要想成为霸主,就必须承担起继承和发扬宗周礼乐文明的责任,注重文化的扩张与震慑力,以求得诸侯国的认同。

楚人在外交及典礼的场合中用《雅》是典型的文化传统的力量所致,表现出他们对宗周文化的深切认同。《诗》是以“雅言”写作的,读者当然应以“雅言”诵读。“雅言”作为贵族社会的通用语言非常普及,在古代没有专门语言教科书的情况下,《诗》、《书》等当然是“雅言”最好的教育媒介。由于雅诗和“雅言”的正统地位,各方国的贵族或自觉地摹仿它,或不自觉地受其影响。“雅”既是周都的音调,对四方来说,是标准音,“政治是领导文化的,西周京畿既是全天下的政治中心,因而京畿的一切,也成了全天下的标准”[15]340。从《雅》的内容来看,《大雅》主要是朝会乐歌,应用于诸侯朝聘、贵族宴飨等朝会典礼;《小雅》应用的范围由朝会扩延到贵族社会的各种典礼和宴会活动。从赋诗的情况及《雅》在各国的流传状况可以看出,《雅》甚至成为各诸侯国公卿大夫必须掌握的一种“文本”,《雅》也因此成了楚之君臣乐于学习并应用的“文本”。此外,《雅》也是评价德的重要标准,《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载季札观乐,对《二雅》均有评述,“为之歌《小雅》,曰‘美哉!思而不贰,怨而不言,其周德之衰乎?’”“为之歌《大雅》,曰:‘广哉!熙熙乎曲而有其体,其文王之德乎?’”[2]2007上博简《孔子诗论》也认为,《大夏》,盛德也[16]32,《小夏》衰矣,少矣[16]33。以上都认为《二雅》与德之盛衰密切相关,这与楚人用《诗》中的《诗》德意识又紧密联系在一起了。

楚人在遵从用《诗》共性的基础上又有新变化,显现出热衷引《颂》的倾向,《颂》是“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17]272。刘勰《文心雕龙·颂赞》曰:“颂主告神,义必纯美,鲁国以公旦次编,商人以前王追录,斯乃宗庙之正歌,非宴飨之常咏也。”[18]84这些诗歌或祭祀神灵或歌颂祖先,都是祭祀时的颂诗。《国语·楚语下》:“国于是乎烝尝,家于是乎尝祀……于是乎合其州乡朋友婚姻,比尔兄弟亲戚。于是乎弭其百苛,殄其谗慝,合其嘉好,结其亲昵,亿其上下,以申固其姓。上所以教民虔也,下所以昭事上也。”[3]499楚人把《颂》运用到政治生活中,意在劝诫楚王勿忘先祖、勿忘修身治国。因此,傅道彬先生说:“庄严肃穆的娱神的歌唱的颂诗和质朴宏大的大雅诗篇,其政治意义是远胜于国风与小雅的。”[19]

三、楚人用《诗》与春秋《诗》学解释、《诗》本体系的建立

楚人不仅注重典籍仪式文化的学习和汲取,而且形成了自己较为明晰的《诗》学解释体系。他们引《诗》对《左传》“武之七德”的训释,引《大雅·文王》、《大雅·烝民》、《大雅·民劳》、《大雅·瞻卬》、《商颂·殷武》等对《左传》“修厥德”的训释已成为一个完整的《诗》德训释体系,极大地丰富了德文化内涵。楚人《诗》学思想对孔子等后世《诗》学思想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国语·楚语上》记载申叔时对太子教育曰:“教之《诗》,而为之导广显德,以耀明其志;教之礼,使知上下之则;教之乐,以疏其秽而镇其浮。”[3]499申叔时生活在楚庄王时期(公元前614年—公元前591年),早于孔子半个世纪。他认为,《诗》教的作用在于宣扬先王美德,来引导人的志向,并用《礼》、《乐》等相辅助,这和孔子的“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6]80的观点相一致,楚人《诗》学不仅显现出明显的道德教化目的,而且提出了“耀明其志”,即诗以言志或用《诗》言志。《礼记·经解》载孔子之言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20]849孔子认为,《诗》教的目的是培育温柔敦厚之人。《论语》载孔子之言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6]135孔子强调文学为政治教化服务。很显然,孔子的《诗》学思想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申叔时的继承和发展。

楚人对《鄘风·桑中》等诗旨的看法与《孔子诗论》、《毛诗序》理论体系明显不同。《左传·成公二年》曰:“及共王即位,将为阳桥之役,使屈巫聘于齐,且告师期,巫臣尽室以行。申叔跪从其父,将適郢,遇之,曰:‘异哉!夫子有三军之惧,而又有《桑中》之喜,宜将窃妻以逃者也。’”申叔跪关于《桑中》诗旨的看法重在“喜”字,《说文解字·喜部》曰:“喜,乐也。”[21]101《桑中》本是男女相悦之诗,然而后世多比附屈巫、夏颐私约之事以解诗旨。如《毛诗序》曰:“桑中,刺奔也。卫之公室淫乱,男女相奔,至于世族在位,相窃妻妾,期于幽远,政散民流,而不可止。”[17]314《左传》杜预注认为《桑中》为淫奔之诗[2]1897。朱熹《诗集传》曰:“桑中,卫俗淫乱,世族在位,相窃妻妾,故此人自言,将采唐以沫,而与其所思之人,相期会迎送如此也。”[22]30以上论者皆将《桑中》之诗论定为淫奔之诗。姚恒际《诗经通论》曰:“传所言桑中固是此诗,然传因巫臣之事而引此诗,岂可反据巫臣之事以说此诗,大可笑。”[23]73桑中是“男女之所属而观”[24]142之地,为男女幽会游观之所,从诗中重叠出现的“期我”“要我”“送我”等来看,《桑中》之喜是男女自由恋爱纵情欢乐之喜,与淫乱无涉,更不能以儒家道德标准评判其诗旨。崔述《读风偶识》曰:“桑中一篇,但有欢美之意,绝无规诫之言。”[25]28申叔跪关于《桑中》诗旨的解释符合《诗》之本义,与以礼为核心的诗歌解释体系不同。又如《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声子关于《殷武》诗旨的看法是“此汤所以获天福也”[2]1991,《左传》杜预注曰:“言殷汤赏不僣差,刑不滥溢,不敢怠解自宽暇,则能为下国所命为天子。”[2]1991学术界有关《殷武》的作年一直有“商诗说”、“宋诗说”的争议,声子关于《殷武》的看法为“商诗说”提供了可资参考的依据。

《荆门郭店竹简》曰:“《诗》者,所以会古今之诗也者。”[26]194这是对流传于楚地《诗》本的评论。楚人用《诗》涉及到《毛诗》风、雅、颂中诸多篇章,充分说明当时楚国已有比较系统的《诗》本。据《左传·宣公十二年》,楚庄王认为《周颂》,《武》、《赍》、《桓》诸篇是武王克商之时创作的一组共七章的《大武》乐章,而且认定《赍》为第三章、《桓》为第六章、《武》为卒章。这与《毛诗·周颂》中的《武》二十、《桓》二十九、《赍》三十明显不同。《左传》杜预注曰:“此三六之数,与今诗颂篇次不同,盖楚乐歌之次第。”[2]1882《左传》孔颖达疏曰:“杜以其三其六,与今诗颂篇次不同,故为疑辞,盖楚乐歌之第,言楚之乐人歌周颂者,别为次第,故《赍》第三,《桓》第六也。”[2]1882此外,王国维根据《乐记》所载《大武》乐章的演出,推断“《武》之舞凡六成,其诗当有六篇也”[27]104。这些见解都充分说明了楚人《大武》乐章是别为流传的一个《诗》本系统。

总之,楚人用《诗》表现出了与他国不同的特点,楚人深谙《诗》德、《诗》礼,并形成了自己学《诗》、用《诗》、解《诗》、传《诗》的方法和体系,显现出了他们对宗周文化的继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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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9

A

1001-4799(2011)01-0092-04

2010-09-2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研究课题资助项目:07BZW0BZ;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资助项目:2010 N 46

毛振华(1978-),男,河南沈丘人,浙江外国语学院中文系讲师,文学博士。

邓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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