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批评报道中的辩证法

2011-01-01 00:00:00董琪
理论观察 2011年4期


  [摘要]批评报道是报纸、广播、电视的党的喉舌性质的反映,运用批评报道展开批评是我们新闻事业的优良传统。正确地开展新闻批评,不是背离了“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而是“以正面宣传为主”方针的必要补充,两者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那么在新闻实践中,如何开展好批评报道,更好地发挥批评报道的作用呢?本文试就批评报道与唯物辩证法的关系,以及如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这一重要的方法论开展好批评报道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批评报道;辨证法
  [中图分类号]G2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1)04 — 0078 — 02
  
  批评报道是新闻媒体对具有一定新闻价值的某种事件、行为、现象,公开予以否定,促其向正确的方面转化的报道。
  批评报道的实质,不是新闻单位的批评,更不是新闻记者的批评,而是人民群众利用大众传播媒体(报纸、广播、电视),对党政机关、党政工作人员的行为、社会公德及社会现象所实行的一种公开监督。说到监督,它的外延广泛,包括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党内监督、舆论监督。而舆论监督除了批评报道之外,它还包括建议、咨询等。应该说,批评报道是舆论监督的主要内容、重要形式。
  从我国的新闻事业发展情况看,运用批评报道展开批评是我们新闻事业的优良传统。这和我们党的克敌制胜的三大法宝之一“批评与自我批评”也有密切关系。批评报道是报纸、广播、电视的党的喉舌性质的反映。作为党的喉舌,传媒开展批评报道,是党开展工作的有力武器,是无产阶级新闻的战斗性所在,是我们的新闻事业实事求事、捍卫真理和具有强大生命力的表现。
  那么在新闻实践中,如何开展好批评报道,更好地发挥批评报道的作用呢?实践证明,认识世界,改造世界要遵循规律,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科学的方法论。唯物辩证法是由基本规律和诸范畴组成的科学体系,从不同方面完整地揭示了事物的普遍联系和发展变化的本质。本文试就批评报道与唯物辩证法的关系,以及如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这一重要的方法论开展好批评报道,谈几点看法。
  一、批评报道与唯物辩证法的关系
  1.开展批评报道是运用唯物辩证法推进事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本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是用来表达或说明事物运动过程的本质的范畴,矛盾具有客观普遍性,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也就是说,矛盾不仅存在于自然界中,也普遍地存在于人类社会中。
  社会主义社会作为一种社会形态,同其它事物一样存在着诸多矛盾。因为事物总是在矛盾中前进的。对待任何事情,既要看到成绩的一面,也要看到问题的一面;既要总结经验,也要汲取教训。既然媒体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那么在反映光明面的同时,也要反映阴暗面,所以批评报道正是真实、全面反映客观世界的要求。
  2.开展批评报道必须以辩证思维方法作为根本的指导方法。
  唯物辩证法不仅是客观世界所固有,而且也存在并体现在人的思维活动、思维方法中。前者是客观辨证法,后者是主观辨证法,由于二者的规律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所以唯物辩证法既是一般的世界观,又要根本的思维方法。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意义也就在于它的认识论意义。
  新闻工作者自觉地把辩证思维方法运用到工作中去,这里既包括正面报道,也包括批评报道。由于批评报道与一般报道相比,在引导舆论方面,拥有更强大的力量,所以对它的要求更应该严格。有些编辑、记者在处理批评稿件时,事实不准、偏听偏信、随意上纲、主观色彩太浓等情况经常出现,这也是导致新闻侵权等新闻纠纷事件的一个主要原因。但不管怎样,舆论监督要坚持,批评报道要继续开展,而且要开展的更好,这里就需要编辑、记者多掌握、运用一些科学的辩证思维方法。
  二、如何运用辩证思维方法,开展好批评报道
  1.要把握好目的与手段的辩证关系,达到主观愿望与客观效果的统一。
  目的是通过手段来实现的,手段是为目的服务的。开展批评报道的根本目的是促进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是为了使事件、行为,现象向正确的方向转变,是为了解决问题。应该认识到,开展批评只是一种手段,不是目的。
  在媒体上开展批评,不是为了展示和渲染落后现象,而是为了克服工作中的缺点,巩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人们前进的信心,加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有的编辑、记者在进行批评报道时,主观愿望是好的,但只是一味地严厉批评,而忽略了在解决问题上的努力,所以客观效果并不理想。
  编辑、记者不是为写稿而写稿,为批评而批评,更不是单纯地揭露问题和整人。所以在写批评报道时,要坚持“与人为善、治病救人”的方针。有了这种正确的立场和态度,在采写批评报道时就能不带任何个人偏见地去收集材料,去客观报道,就能客观、公正,最终达到主观愿望与客观效果的统一。
  2.应注意把握全局与局部、现实必要性与解决问题可能性的辨证关系。
  第一、把握全局与局部的关系,达到普遍性与典型性的统一。
  按照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全局与局部是矛盾的统一体,全局是局部的集中,局部是全局的反映,两者之间既有统一的一面,也有对立的一面;既有相互制约的一面,又有相互促进的一面。
  有些问题从局部或表面上来看,有其真实和合理的因素,但若从宏观和整体上去观察,就不具有真实性和合理性。要搞好批评报道,就要善于将个别问题放到大的时代背景下,看是否具有普遍意义;又要善于从大量的个别的情况中,筛选出具有典型意义的事件来,达到普遍性与典型性的统一。
  从宏观上准确把握被批评事件、人物的典型性是批评报道是否有说服力的关键。采写批评报道不仅事实要完全真实,还应力求具有典型性。为此,除了应掌握最基本的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还应尽可能多地了解面上的情况,力求着眼大局,选择时代感强的典型;把握发展趋势,选择有倾向性的典型,这样,报道才能发挥舆论批评监督的作用。
  第二、把握现实的必要性与解决的可能性之间的关系,达到触及社会矛盾与有利社会稳定的统一。
  可能性与现实性是反映事物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二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现实性作为现在的客观实在,它着眼于“现在”,标志事物当前的状况;可能性作为事物潜在的趋势,它着眼于“未来”,标志事物未来的发展方向。
  批评报道所反映的问题,首先应是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现实问题,但同时也应是党和政府最重视并可能解决的问题。批评报道要获得范围广泛的舆论共鸣,就是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选择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选择群众议论最多的事情。抓住这些牵动人心的问题公开报道,有利于提高媒体的关切度,也能赢得群众更大的信任和支持。但是批评报道也不能“有闻必录”,不是所有的问题都能进行公 开批评报道。选择批评对象时,既要考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也要仔细分析党和政府有没有条件解决,能不能在短时间内解决。否则,公开批评报道后,群众没有看到预期的结果,反而会带来消极的影响。
  在进行批评报道时,要有一个正确的出发点。江泽民同志在全国宣传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舆论监督应着眼于帮助党和政府改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增进人民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所以,在进行批评报道时,要有一个正确的出发点,在触及社会矛盾的同时,要从大局着眼,要有利于社会稳定。
  
  3.把握事物联系的客观普遍性原理,以及质、量、度的关系,达到主观意识与客观事实的统一。
  第一、把握事物联系的客观普遍性原理,防止主观性、片面性。
  联系是一个普遍的哲学范畴,是指一切事物、现象之间及其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事物的联系具有客观普遍性。
  首先,事物的联系是客观的,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深入调查研究,详细积累材料,进行科学的分析,从中引出事物、现象所固有的内在联系。唯物辩证法反对用主观臆造的联系来代替事物本身所固有的联系,也反对随意摘取个别事实材料代替对客观事物的全面分析,来论证某种错误观点。有些批评报道不大注意采取客观报道的形式,而是记者直接出来议论,根据主观想象,过分地描绘、渲染,随意上纲上线,给人扣帽子,这样的报道必然导致主观色彩太浓,令人难以信服。
  其次,事物的联系是普遍的,这就要求我们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坚持全面性,反对用孤立的观点看问题,防止思想上的片面性。揭露问题与展示矛盾时,既要反映事物的正面,也应看到事物的反面,运用全方位的分析、多侧面剖示的方法,有成绩不抹煞,有缺点不回避,有难处不隐晦,一是一,二是二,是非分明,切忌偏听偏信。
  有些编缉记者在处理稿件时,往往一面倒,不愿意或不善于听取对立面的意见。发表前不与被批评者见面,重要批评稿不征询有关领导机关的意见,对群众投诉的批评稿件,未能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实际上,某些新闻纠纷的产生往往并非因主要事实有问题,而是一些次要的事实不准引起的。
  第二、把握质、量、度的关系,达到原则性与策略性的统一。
  “质”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根据质量互变规律,“质”和“量”的关系是对立的统一,体现这种统一的就是事物的“度”。
  认识事物的度,就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掌握分寸,使主观认识和活动必须符合事物的度。把握批评报道的度,就是在坚持原则性的基础上,还要注意策略性。
  首先,要坚持原则性。新闻媒体应充分体现“舆论监督、群众喉舌、政府镜鉴、改革尖兵”的作用。对来自各方面的说情风应坚决抵制,对涉及人数较多,涉及面较广的批评报道慎重为之,对违背中央精神、危及社会安定团结的绝不妥协。
  其次,要注意策略性。在批评报道中,应注意把握分寸,既要反映群众的呼声,揭露时弊,又要给政府帮忙而不添乱。对待一些职能部门工作上的失误,既要通过舆论监督善意地进行批评,又要及时沟通,促使问题解决。具体来说,在批评报道中要注意适时、适度、适量。
  适时,就是要抓火候,即有利于搞好批评报道的环境条件,包括上级意图、有关方面态度、事件进展情况、对于全局的影响等。
  适度,就是要从有利于工作、有利于解决问题出发,不能图痛快。首先要把握好内容的度,分析思考我们要批评报道的内容,哪些问题可以批评揭露,哪些问题不宜批评揭露。对批评报道的具体内容,其深浅、范围大小都要慎重斟酌。其次还应把握好形式的度,对所批评的事件、人物应点到为止,因为,一来我们对具体复杂的事物了解毕竟有限。另外,对被批评事件、人物下结论、定性质也不是新闻记者的职责范围,批评报道只能是引起有关方面重视和关注,并督促其解决。
  适量,是指报道的规模,不一定越多越好,量与度是相互联系的,超过了一定的量,度就发生了变化,进而会带来质的变化。
  因此,批评报道中要着眼于解决问题,不能意气用事,也不要追求轰动效应,而是与人为善,留有余地。采访中尽可能做些化解工作,稿件也要客观公正,心平气和,注意反映被批评者的意见,并为对方留下解决问题的余地,使之心服口服,力求达到最佳效果。
  〔责任编辑:李姝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