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榆阳区低保工作推出先进经验

2011-01-01 00:00:00高明华
新西部 2011年4期


  2010年,榆阳区注重建立科学管理机制,努力提升低保救助质量,探索总结出了“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动态管理”先进经验,全年低保救助27278户53728人,发放保障金和补贴补助8806.76万元,有效保障和提高了困难群众生活水平,受到上级民政部门充分肯定,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普遍认可。
  
  规范民主评审程序,推行低保阳光操作,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
  
  近年来,榆阳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农村低保得到了全面覆盖。为了进一步规范民主评审程序,扎实推进低保阳光操作,2010年榆阳区民政局在对两个乡镇1199户低保对象入户调查分析基础上,新出台有关文件明确要求:村级两委会、村民监督委员会、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乡镇驻村干部和包片领导组成评议小组,对保障对象全部进行重新评议,并将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乡镇由党委、政府、人大、纪检、包片领导,民政工作站和驻村干部等共同组成评审小组,分类确认低保对象。在报请区民政局审批前,各乡镇分别在乡、村公示低保对象,再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有力提升了农村低保评审规范操作水平。2010年全区24个乡镇低保18417户31837人,比2009年低保对象净减1133户461人;发放低保金和补贴补助2958万元,比2009年增长352万元。
  近年来,榆林市区人口快速增长,榆阳区城市低保救助对象不断增多。由于低保对象住址变动、人户分离、下岗待业等情况复杂多样,其家庭人员、财产、赡抚养关系和收支情况变化不易核实。2010年,榆阳区民政局面对上述问题,责成区低保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历时6个月,会同7个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居委会负责人深入榆林市区,逐户摸底调查,走访周围知情群众,掌握了低保对象基本情况,认真填写了调查表,建立了电子档案。在此基础上,区低保办与各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共同组织评审,分类确定了低保对象,并且分别在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区民政局审批,保证了城市低保对象的准确性。通过普查全区城市低保对象,共清退434户1071人。2010年,全区7个街道办事处低保8816户21891人,发放保障金和补贴补助5848.76万元。
  
  科学设定保障类型,合理调整救助标准,有效提高特困群众低保水平
  
  近年来,榆阳区经济跨越发展,城乡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升。为了相应提高特困群众保障水平,2010年初,榆阳区民政局在认真测算论证的基础上,明确提出用70%资金保障50%的特困群众,用30%资金保障50%的低收入人群的调控目标。将保障类型由三类细化调整为农村四类,城市三类六档。每人每月新标准:农村一类由78元调到190元,二类由68元调到125元,三类由62元调到65元,四类新定35元。实行保障类型比率限制,农村一类5%,二类15%,三类30%,四类50%。拟出台城市A类一档为低保线的200%,二档为150%;B类一档为低保线的100%,二档为80%;C类一档为低保线的60%,二档为40%;分类认定从七个方面进行了严格条件限制,救助补贴标准规定相应适量调节额度。上述调整保障类型、保障金标准、限制比率和调节额度为科学分类实施低保救助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操作依据。
  榆阳区坚持科学分类实施调控,用限额保障资金有效提高了特困群众的低保水平。2010年,全区农村特困低保对象年领取保障金2280元,比2009年提高1344元;全区城市特困低保对象年领取保障金4880元,比2009年提高920元。
  2010年,榆阳区在实行困难群众生活低保的同时,加强了大病医疗救助。救助金额封顶从6000元调到2万元,给予长期慢性病患者定点医疗卡救助,开展低保边缘人员和长期在榆林市区务工居住特困群众适度医疗救助,全区城市各类医疗救助485.3万元,减轻了上述特困群众医疗负担。
  
  全面推行年审制度,不断深化分类认定,继续加强优化质量动态管理
  
  2011年,榆阳区低保工作目标和措施更加明确,工作力度继续加大。一是全面推行农村低保年审制度。依据2010年新出台的文件规定,继续加强动态管理,不断优化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努力提升低保整体质量。通过有效督察考核,全区实现农村低保对象准确率一、二类达98%,三类达95%以上。二是不断深化城市低保分类认定。依据新修订完善的《榆阳区城市低保对象分类认定规范》,首先,由区民政局、低保办和街道办事处共同重点审核认定城市A类特困对象。其次,培训城市低保管理人员,由培训合格认证人员参与城市低保各项管理工作,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对城市B、C类低保对象重新评审分类;并将低保方案调整分类、对象认定条件、补助标准核定和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疑异后报请区民政局审批。三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依法监督,促进全区低保工作从程序到实体更加公开、公正,低保救助质量更加优良、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