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案发生后,网传西安音乐学院学生“李颖”力挺药家鑫,称“我要是他,我也会捅人”,被网友称为“冷血师妹”。西安音乐学院随后刊告辟谣,称网传女子非该院学生。该院同时表示,全院上下一致认为,药家鑫行凶杀人受到法律严惩是其罪有应得,咎由自取。“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坚决拥护法院依法判决。”(据4月7日西部网)
药家鑫案,纠结了国人对法律公正以及社会公平的愿望寄托。所以,“冷血师妹”与“激情”律师的辩护言论,注定会成为公众口诛笔伐的对象。其实,在笔者看来,与其关注与人肉“冷血师妹”的出身与信息,还不如专心关注一下“择日再判”的药家鑫案。因为,“冷血师妹”是有是无,我们无从得知;追究一个微博言论的责任,显得很是空洞。
西安音乐学院说,“李颖不是该院学生”。这一点,引起了许多网友的质疑,至少,这种说法很像“临时工”说法。一者,西安音乐学院可以逃避责任,可以转移媒体及公众的注意力;二者,李颖也可能会免于“人肉搜索”。这样的推理,也有几分道理。但从西安音乐学院“杀人者应被严惩”的表态来看,又感觉学校说了几分正义的言辞。
“冷血师妹”很像传说中的“灭绝师太”。但是,“冷血师妹”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种社会观念。在笔者看来,李颖是不是该院学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在网上见到了以“冷血师妹”为代表的一种言论。这说明药家鑫的犯罪行为,还是有“市场”的,更说明这个社会之中,确实有那么一部分人,在某些时候会拿起刀具,砍向无辜的弱势群体。但是,我们不可能对“冷血师妹”完成道德绑架,司法更不可能对“冷血师妹”进行审判。我们能审判的,只有药家鑫。而且,我们还应进行这样的反思:一是社会之中是如何产生了药家鑫以及“冷血师妹”的这种言论?二是根治这种谬论的良方是什么?
哲人曾说过,“一次错误的审判,其危害超过十次犯罪”。纠正“冷血”的社会观念,进行道德绑架是徒劳的,惟有用正当的司法审判,才能让这个社会更加正常。我们要看法庭最后落脚到“故意杀人”,还是“激情杀人”,抑或是所谓的“弹钢琴杀人”。如果药家鑫案审判得不合理,则李颖绝对不是最后一个“冷血师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