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

2011-01-01 00:00:00
新西部 2011年4期


  惠农不要损在“最后一公里”
  
  据报载,近3年间,重庆检察机关查办了1977名贪官污吏,涉及惠农资金、社会保障多个领域,涉案金额11.8亿元,许多受害者是低收入群体。
  惠农资金,是党和国家惠农政策“落地”的保障。涉及惠农政策的任何一分钱跑冒漏滴,都将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甚至直接影响到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质量。惠农政策因“最后一公里”出差错,让群众无法享受到国家发展带来的成果,无法感受到党和政府惠民政策带来的温暖,势必会激发出各种矛盾,损害政府的公信力,挫伤民众对党和政府的向心力。惠民政策的实施,事关人心向背,决不能在最后一环节有任何闪失,决不能让党和政府的好政策如沙漠流水淌不到头。打击涉及惠农政策的贪污腐败决不能容情。
  让阳光晒一晒,晒出一本明白账。有人敢贪污惠农补助款项,那是基于信息的不对称。试想,如果老百姓都知道上级要补贴的数额,既便是有人想截留,那也几乎是不可能的,毕竟在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中,已有了比较完备的举报渠道。要让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不妨先一晒到底,让老百姓心里有个数儿。这方面,各级媒体和政府网站应该发挥作用。
  同时,要尽量减少相关资金发放到群众手上的环节。以前曝出一些村干部,甚至是村民小组长贪污巨额涉农资金,多是因为涉农资金发放环节过多,让监督失控所致。现实中,难免有一些不是官员的“官员”因为对政策法律解读不深,多少会出现侥幸心理,贪污挪用涉农资金。要减少惠民资金在“水渠”中的损耗,最好减少中间环节,让相关资金直达群众手中。
  打击贪污腐败,要给人以痛感。在基层,涉及到惠农的腐败案件也许所涉资金数额不大,是小案件,但群众利益无小事,切莫息事宁人,大贪要除,小腐败也要治,老虎和苍蝇都要打。
  读者 王玉初
  
  选地方干部用第三方考官不靠谱
  
  《贵州都市报》报道:为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满意度,真正体现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黎平县在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选拔7名科级领导干部工作中,在命题、评卷和面试三个核心环节上完全委托第三方来开展。
  来自外县甚至外省的考官成了干部选拔工作的绝对决策者和执行人,从表面上看当然是“三公”到位的大好事,首先就让黎平县以外的考生感到放心:本地人搞猫腻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了嘛!但是且慢,我们要选拔的是县级、副县级的地方干部,而地方干部首当其冲的应该是“属地忠诚度”,就是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的意识,扎根落地扎实苦干的精神。选拔基层或者泛基层干部,必须考虑干部进入角色时的“水土”问题,必须让他们对一方百姓对本行业、本领域上下级事务具有亲近感和归属感。这种属地忠诚的建立,选拔进阶中的话语掌控和观念塑造应该是一个重要的环节,似乎外地考官们在这方面不会有任何建设性功能。
  翻过来想,那些被外地考官们层层遴选出来的干部,经过本地组织程序的任命,走马上任之后,首先会从内心深处感念谁?从理论上推演出的答案当然应该是群众和组织,而现实中呢?会不会有比例不少的人依然会像封建荫庇制下的新官们一样,对“恩师”们念念不忘?这种基于权力名节恩惠的念念不忘,又会引发什么样的施政效应呢?
  更可忧虑的是,这种第三方引入机制正在不少地方流行开来,一些老少边穷地区和区位上可能不那么靠前的地方,组织人事部门更是乐于此道。殊不知此举一方面在表明本地相关考务部门的无所作为,并且对公信力严重缺失的情形敏感度极低,另一方面也大大延宕了干部和部分群众的属地忠诚度上升的进度和程度。越是欠发达的地区,越是需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而不是妄自菲薄、贸然求助;需要干群一条心,需要以群众评价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选拔适合本地气候服务本地发展的干部。
  公元14世纪,英国奥卡姆的威廉提出“思维经济原则”,概括起来就是“如无必要,勿增实体”。说得更明白一点儿,就是“切勿浪费较多东西去做用较少的东西同样可以做好的事情”。因为他是英国奥卡姆人,人们就把这句话称为“奥卡姆剃刀”。显然,一些地方依靠第三方考官选干部,就是违背“奥卡姆剃刀”法则的,很不必要。
  读者 陈妍
  
  红十字会的“阔绰”让人不安
  
  4月15日,西南民族大学教授肖雪慧在微博转发了一张餐饮发票,因发票付款单位为“上海卢湾区红十字会”,且消费金额达9859元,引起了网友的热议。16日,上海市红十字会在官网发布通报称,餐饮发票资金开支渠道为卢湾区红十字会的工作业务经费,确认为非社会各界捐赠的救灾救助款,但人均消费水平明显高于标准,目前超标的7039元已经退回,并将对全市红十字会加强监管。
  虽然有关方面已查明,卢湾区红十字会的高额餐饮费并非社会各界捐赠的救灾救助款,但一纸申明仍然无法消除公众心中的疑虑。作为公益使者的红十字会出手如此“阔绰”,怎不令公众不安和担心呢?公众疑虑的是,红十字会的工作业务经费与公众捐赠的善款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是否存在关联?红十字会在公款消费上都如此“阔绰”,其它部门又奢侈到何等程度呢?
  在公款吃喝普遍的今天,17人一顿万元饭其实并不算高得离谱。稍有阅历的人都知道,一顿公款吃喝在万元以内,实在算不上太贵。对于公款吃喝的浪费和奢侈,公众早已麻木、习以为常了。但问题是,红十字会是慈善机构,手中掌握着公众捐赠的巨额善款。作为慈善机构在公款消费上出手如此大方,无疑会引发人们对善款安全的怀疑——善款是否会落到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手中?善款是否会被人挥霍浪费掉?这种怀疑具有一定合理性。
  按我国《基金会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会的管理费比例最高可达10%。也就是说,捐赠100元就会有10元以管理费的名义落入管理者的腰包。虽然红十字会作为参公单位,工作经费由国家财政拨款,但在经费管理和使用上,是否存在上述的管理抽成情况,公众不得而知。上海市红十字会在调查中也未交代清楚,有蒙混过关之嫌。
  从卢湾红十字会的“高额餐饮费”,我想到曹德旺先生的“史上最苛刻捐款”。2010年5月,福耀集团董事长曹德旺先生以个人名义向西南五省区灾民捐款2亿元的举动,被称为“史上最苛刻捐款”。原来,曹德旺向中国扶贫基金会开出的条件是,半年内必须将2亿元善款发放到近10万农户手中,差错率不得超过1%,管理费不超过3%。善款捐赠合同还规定,曹德旺有权对善款发放情况进行抽查,差错率如果超过1%,基金会要按超出部分的资金的30倍进行赔偿。在我看来,“史上最苛刻捐款”其实是对我国当前善款管理体制的质疑。红十字会等公益慈善机构的存在,推动了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但在善款用途、管理、发放等方面,捐赠人和公众的知情权缺失。大多数账目基本不公开,甚至发生善款被截留的现象,也让很多捐款者心怀疑虑。
  公众对红十字会“高额餐饮费”的关注,其实是对我国善款管理制度的关注。从这个角度来看,如何完善制度,尽可能地降低慈善成本,让每一笔善款都尽可能地做到阳光透明,让捐款者真正放心,才是根本和关键所在!
  读者 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