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改革方案》获河南省政府和国家教育部批准,备受社会关注的新高考方案终于尘埃落定。据悉,今年参加高考的河南考生考试科目仍然是“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选考内容将出现在试卷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也将作为高考录取时的重要参考。方案制定充分体现了《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有关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对高中新课程实验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与导向作用。
关键词之一:“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实行高中新课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科目设置各异,河南新高考最后选定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3”为语文、数学(分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含听力,暂不计入总分);“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目前确定的分值为“文科综合”满分300分,“理科综合”满分300分,其他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即文、理总分满分均为750分。这预示着我省持续多年的高中文、理分科不会改变。
从省招生办公室2011年考试日历上看,今年统一考试时间仍定在6月的7至8日,考试组织、试卷评阅、成绩评定和公布、招生录取等将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关键词之二:选考内容
实行新课改后,河南省高考试卷仍委托教育部命题,继续使用全国卷。各考试科目内容为《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的通知》(豫教基〔2008〕138号)规定的必修模块和部分建议选修模块(具体内容见附件)。这里应当注意的是,考试内容中除必考内容外,还增加了选考内容。比如:
语文:必考内容包括(一)现代文阅读(一般论述类文章),(二)古代诗文阅读,(三)语言文字运用,(四)写作。选考内容共两项,一个是选修(一)文学类文本阅读(小说、散文、诗歌、戏剧等);另一个是选修(二)实用类文本阅读(传记、新闻、报告、科普文章)。考生可任选其一。
数学(文科):必考内容包括数学1,数学2,数学3,数学4,数学5,选修1-1,选修1-2;选考内容为选修4-1,几何证明选讲。因为今年是我省高考改革的第一年,数学(文科)虽然有选考内容,但仅此一项,“选考”实质意义上还是“必考”。
数学(理科):必考内容包括数学1,数学2,数学3,数学4,数学5,选修2-1,选修2-2,选修2-3。选考内容共两项,分别是选修4-1,几何证明选讲;选修4-5,不等式选讲。考生可任选其一。
关键词之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
与往年高考录取方式不同,实行新课改后,河南开始试行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按教育部要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将与高考录取逐步挂钩,从目前全国试行的高考录取方案看,对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的认定,各省各有千秋、皆有创新。
如江苏省实行“3(语文、数学、外语)+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高考模式。2008年出台方案规定,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实行等级计分,必修科目测试分为4个等级,用A、B、C、D表示,单科C级及其以上的比例一般控制在95%以上。技术科目测试等级为合格、不合格。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的成绩从应届高考之年起算,3年内有效。2008届及以后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学业水平测试,第一次报名参加4门必修科目和2门选修科目考试,6门科目成绩均达A级且技术科目考试合格的考生,可享受在划线前对语数外3门考试总成绩加10分的政策。高二学生在2007年参加必修科目测试后,可在2008年再次参加必修科目测试,学生相同科目的两次测试取其中的最好成绩,但此类考生不能享受加10分的高考奖励政策。社会考生对同一必修科目,亦可报名参加两次考试取其中的最好成绩,但社会考生不享受加10分的高考奖励政策。2010年,江苏又将“6A加10分”调整为“见A加分”,即对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测试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的应届考生,每1门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在划线前加1分计入统考成绩;如4门必修科目成绩均达到A级,在划线前再奖励1分,即加5分计入统考成绩。
再如山东省采用“3+X+1”高考模式,语文、数学、英语(听力除外)、文综、理综和基本能力测试。其中,基本能力测试是山东省新课程高考的创新之举,考试范围涉及高中新课程的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等6个学习领域的必修内容及相关内容,考核目标主要包括观察社会生活,分析、解释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现象,参与社会实践的基本能力等9项内容。考试形式为笔试、闭卷,考试用时120分钟,试卷卷面分值为100分,以考生实际得分的60%计入高考总分。
其他如海南省2010年将基础会考的总成绩按10%的比例折算(满分为30分),计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总分;黑龙江省2010年高校招生录取与学业水平考试适当挂钩,未达到10个C级及以上等级的,仅能填报本科第三批、高职(专科)院校(不包括报考单独招生的示范性高职院校)及体育、艺术院校(专业)志愿。目前许多新课改省份实行的是高考录取与学业水平考试“软挂钩”,即考生分数相同时,高校可参考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遴选。我省应当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与高考“软挂钩”, 招生录取时,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内容均会以全省统一的电子档案形式提供给高校,在1∶1.2投档的情况下,综合条件占优势的学生会被优先录取。
关键词之四:新课程实验
从2008年秋季开始,河南省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全部进入新课程实验。新的课程改革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通知》(教基〔2001〕17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的通知》(豫教基〔2008〕138号)精神,在制定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改革方案的过程中,注重与现行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方案的衔接,保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方案的连续性。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招生考试改革方案综合考虑普通高中的教学情况、学生的适应程度和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情况,在技术操作层面简单易行,为考生、普通高中、高等学校和社会各界所接受。
这次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改革方案,是在贯彻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精神的基础上产生的,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为切实维护教育公平,方案在科目设置、考试内容、录取实施等各个环节构筑公平、公正的平台,有利于普通高等学校充分发挥自主权,在普通高招考试成绩的基础上,重视发挥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招录取中的作用。
关键词之五:多元化选拔体系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改革方案》公布,是高考制度改革的一个风向标。改革的目标任务为:
(一)完善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根据河南省推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实际,建立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要科学合理地进行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确保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客观、公正、全面,切实做到可信、可用。
(二)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内容改革。考试内容要体现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精神,与普通高中新课程内容相衔接,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坚持科学性、基础性、时代性和实践性的统一,以能力考核为核心,注重对考生所学知识进行全面、系统的考查,注重对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引导创新型人才的培养。
(三)推进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改革。积极探索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学校测试相结合的多元化的评价选拔办法。要以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为基础、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为重要参考、招生学校测试为补充,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的自主权,完善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