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网络越来越成为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之一,从“躲猫猫”到“喝开水死”再到“女检察官暴打小学生”,无不展示了网络舆情的复杂态势和巨大影响。针对网络舆情现状和特点如何与时俱进地研判和应对涉检网络舆情,及时有效地加以正确引导,妥善化解涉检网络舆情危机,是信息化条件下检察机关亟待深入研究、严肃对待的重要课题。
一、涉检网络舆情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涉检网络真情的现状
“涉检网络舆情”是指众多网民通过互联网对涉及检察机关的事件、行为、问题等发表言论,可能引起或已经引起国内外网络媒体和网络受众关注的,对检察工作或检察队伍的事或人有一定影响力的、带有倾向性的意见或言论的汇总。涉检网络舆情主要是通过BBS论坛、网络新闻评论(跟贴、转帖)和影响日益强大的博客网站、OO群等多种途径共同反映而形成。
当今时代,网络飞速发展。在网络已开辟出一个“平民化、广泛化、自由化的大麦克风时代”背景下,一个极小的案件,通过其传播和无限放大,均可能引发巨大的网络舆论效应。据有关数据统计,当前80%的网络热点与政法有关。网络舆情对检察机关的影响力日益加大,尤其是涉检网络舆情势必会对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及形象产生严重的影响,并涉及到检察机关工作开展和检察队伍建设。目前,一些检察机关对涉检网络舆情的认识还不是很充分,面对网络舆情,不善于和新闻媒体沟通,不善于运用网络手段赢得公众的支持,由于没有一套完备的预防和处置网络舆情危机机制,往往使自己在突发网络舆情面前疲于应付,如何应对网络舆情已经成为检察机关必须面对的一项重大挑战,
(二)应对网络舆情存在的问题
1.危机舆情收集和分析工作滞后。反应速度较慢。在舆情的初期阶段,一些检察机关缺乏足够的敏感性,没有及时跟进,错失了将矛盾消除在萌芽阶段的主动权。丧失了处置先机。
2.社会舆情引导手段单一。面对网络负面信息,检察机关往往采取删除、封堵等措施,甚至有部分检察机关对社会舆情热点、焦点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不及时进行应对。
3.舆情危机处置机制不健全,不能适时果断地处理危机。部分检察机关在如何应对和处置涉检网络舆情危机方面显得相对薄弱,没有形成系统的对策和措施,更未形成化解矛盾、处置舆情危机的应对机制。
二、涉检网络舆情危机的应对措施
(一)高度重视。理性应对
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检察机关的主要负责人要从事关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互联网等传媒对检察工作的巨大影响。自觉增强应对涉检网络舆情的危机感与责任感。但同时必须认识到:舆情应对的目的并不仅仅是化解一场公开危机,更要以此来促进队伍建设和司法公正。检察机关对待涉检网络舆情应该以一个开放和包容的心态,从发展的角度来深刻理解涉检网络舆情对检察机关产生的积极影响,真正把网络媒体作为汇集民意,倾听民声的平台,这种网络舆情对检察工作有一定的监督和促进作用。
(二)超前谋划,制定详细而周密的危机阶梯预案
网络舆情的复杂性决定了对网络舆情的处置,不可能是一个人或者几个人的事情。它应当是一个系统T程。要有效处置涉检网络舆情,应当深入研究舆情发展的内在规律,要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学会超前思考,制定纵向指挥有力、横向联动及时、立体互动配合的舆情应急阶梯预案。根据危机的等级,调动与之对应的资源和力量进行危机化解,保证在危机发生时有条不紊,获得最大程度的主动权。
(三)主动出击。加强疏导,答疑解惑
对涉检重大敏感网络舆情,要主动出击而非被动应付。比如领导在线接受访谈、在线接访答疑等,不仅可以进一步拉近与网民的距离,增加亲近感,而且可以更加直观地了解网民的真实想法,以便在和谐平静的氛围中从源头解决问题,这是一种更加文明的处置方式。面对网民的质疑、不信任、疑惑、误解甚至指责要充分理解,宽容大度,最佳的解决途径就是通过严格规范文明的执法行为,在深入调查、全面收集证据的基础上,用确凿的事实和真相,用权威的信息发布,去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让公众尽快了解事件的真相而不是被谣言和误导迷惑视听,造成舆论混乱,并进而起到引导舆论、释疑解惑的作用。
(四)权威发布,做好引导
要有正确的舆情观念,包括堵不如疏,盏不如开。被动不如主动,事后救火不如事前防火。对于舆情危机事件,要更新观念。借鉴“第一出动”理论,在第一时间介入处置,在第一时间提出应对建议,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要严格信息发布纪律,统一关口、统一时间适时发布,切忌“多头发布、各自为战”,要充分利用对权威信息掌握的资源优势,慎重选择发布时间和方式,做到每一次发布权威信息都能起到对网络舆情的导向作用。在涉检网络舆情危机应对和引导中,检察机关的权威性来源于自身的公信力,其影响力来自于信息“资源优势”。充分认识和牢牢把握这两点,才能在涉检网络舆情应对中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
三、新形势下构建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长效机制的对策
(一)加强自身素质。增强监督意识
强化自身建设,从根源上降低“舆情危机”发生的可能性,是从更高层次上减少负面信息的关键。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检察干警的素质,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强化建立执法公信力,从源头上根除网民制造谣言、传播谣言、相信谣言的心理基础,以消除非理性网络舆情对检察工作的负面影响。严格执法是检察机关提高执法公信力的重要前提。检察机关要秉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新理念,不断强化“监督者也必须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经常化、规范化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同时。进一步拓展外部监督网络,使检察机关的受监督面从案件办理向日常工作、生活作风延伸。从八小时内向八小时外延伸,努力把与检察工作及检察队伍有关的公共行为都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二)重视检察网络内容建设,抢占网络舆情主动权
最高人民检察院张耕副检察长在第七届全国检察长论坛上强调,检察机关要大力加强网络阵地建设,把网络阵地建设作为增强检察工作“软实力”的重要方面。应对网络舆情必须正视网络信息传播规律。必须走到网络舆情生成、发展、激化的网络主阵地中去,将检察舆论宣传工作与网络舆情应对机制有效联系起来。各地检察机关在全面推进信息化应用的过程中,要重视作为对外交流和机关形象宣传的门户网站建设。真正把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充分展现出来,抢占到化解网络舆情危机的主动权,让网络成为推进检务公开的窗口,成为宣传规范执法的阵地,成为展现检察文化的平台。
(三)健全机制,建立队伍,提升网络舆情危机的处置能力
针对检察工作的特点,尽快建立积极、慎重、稳妥的网络舆情应对机制,是当前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但是,不能为了“应对”而搞“应对”,应时刻牢记应对网络舆情的首要意义,是虚心接受网络监督,提高队伍素质,促进司法公正。
1.坚持预防为主,建立应对涉检网络舆情的预警机制。检察机关要在成立涉检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成立网络舆情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与检察日报网络信息中心等专门机构的联系,争取网络涉检舆情监测结果同步共享。网络信息是海量而复杂的,因此有必要研究开发专门的网络舆情监测软件,设立专职的网络舆情监督员和评论员队伍,同时在全院范围内强化对舆情工作的敏感性和应对意识。一旦发现与本院相关的网络舆情。及时向舆情工作办公室通报,由办公室进行分析研判并作风险评估。
2.强化正面疏导,建立应对涉检网络舆情的处置机制。对待网民,态度要真诚、鲜明,情、法、理并重。对网民反映情况属实或有一定根据的批评性网络舆情,要做到及时纠错、公开答复;对于反映情况失实乃至诬告的舆情信息,要通过正当途径公开辟谣、以正视听;对媒体关注甚至热炒的有关敏感案件,可以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专访等方式。做好答疑解惑。根据舆情态势,选择适当的方式方法。讲究语言用词,不要因用词不当成为舆论谴责的把柄。
3.利用公众媒体,建立健全重大涉检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和联动机制。检察机关应加强与上下级检察系统、公安网监、党委政府信访、宣传部门以及网络论坛管理人、媒体网络编辑等的日常沟通,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当舆情危机发生时,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争取传统媒体和主流网络媒体的支持,在发挥网络舆论监督功能的基础上,将网络舆情的负面效应控制在最小范围。
(四)深化检务公开
1.加大公开力度。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的意见》,凡是与检察职权相关而又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都应当公开。
2.创新公开形式。借鉴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开展“检察开放日”、设立检察联络站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接受人民群众来访,邀请人民群众参观。
3.丰富公开载体。进一步完善检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尝试在检察院门户网站上设立“网络来访接待区”,不断拓宽人民群众了解、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五)妥善处理信访、举报案件工作
有些网络舆情本身就是信访、举报问题引起的,是现实问题在网络上的放映,体现着现实与网络的交叉,因此,要把应对网络舆情工作与群众信访、举报工作联系起来。妥善处理信访、举报案件本身就是研判和处置网络舆情的关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当坚持现实与网络两手抓,以从源头解决现实问题为重点,及时通过公布现实问题的解决情况来引导网络舆情的走向。牢牢把握主动权,防止舆情反复或被炒作。
(六)建立涉检舆情处理问责制。
危机事件仅仅依靠正确的现场处置工作而没有适时问责机制,不能最终平息社会公众和广大网民的情绪,不能起到警示作用,也可能使处置阶段的工作效果大打折扣。而完善的问责机制不仅可以使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序开展,稳定社会公众情绪,而且还是维护社会稳定和树立检察机关执法形象的客观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