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光 吴 明
全国共有 18000个乡镇,30000个集镇区,如果一个建制镇吸纳 1万农村人口,则全国可以吸纳1.8亿人口,如一个集镇吸纳 5千人,则全国可吸纳1.5亿人。农村多余人口到小城镇从事二、三产业,不仅能提高生活质量,提高居民文化素质,更提高国家的综合国力。在后金融危机时期,均衡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建设惠及 7亿农村居民的小康社会,中央审时度势,在 2009年12月 5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以扩大内需特别是增加居民消费需求为重点,以稳步推进城镇化为依托,优化产业结构,努力使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要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因此,大力推进小城镇建设已成为中央下一步实施拉动内需、调整经济结构、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着力点。近年来,合肥市以大力推动省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市建设为契机,切实抓好以城带乡工作,促进小城镇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但是,小城镇建设在实际操作实施中,还面临着诸多问题和矛盾。本文结合合肥市小城镇建设情况,提出发展思路和政策建议,仅供参考。
合肥市三县除 3个城关镇外,共有 33个镇、19个乡,其中有中心镇 9个。总计建成区 1.03万公顷,人口 51.7万;道路总长 466.3公里,供水普及率 73%,燃气普及率 35.4%,人均公园绿化面积1.82平方米,垃圾处理率 63.9%,合肥市城镇化率由 2005年的 55.8%提高到 64.2%。
合肥市小城镇建设的三个主要特点是:
1.小城镇建设发展增速较快
合肥市城镇化率由 2005年的 55.8%,2007年为 60.2%,迅速提高到 2008年的 64.2%;同期,2008年安徽省城镇化率为 40.5%,合肥市城镇化率高于全省 21.9个百分点。
2.城镇化水平大幅度提高
围绕“141”城市规划布局,合肥市把小城镇建设纳入到整体建设的大格局中。比如以店埠镇为核心的东部组团、上派镇的西南组团、双墩镇、双凤工业园区的北部组团,均按照大城市的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按照新的标准,合肥市行政村规划编制推进迅速,目前已达 53%;突出以城带乡,实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向中心镇延伸,建成老城区与各城市副中心及中心镇的“一刻钟快速交通网”;突出公用设施网覆盖中心城镇,供水管网、燃气管网、公交线网、污水处理管网等统筹向中心镇延伸,有力提升了对产业、人口的吸纳能力;以中心镇为带动,三县的固定资产从 2005年的 75.3亿元增加到 2008年的 36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由 62亿元增加到 172亿元。
3.特色镇建设初具规模
肥西利用良好的区位、交通和历史文化等优势,把三河、紫蓬山、刘老圩等打造成知名的历史文化旅游名镇;大董岗、上派以花生、苗木花卉两大特色市场,实现以贸活商、以商促工,以商兴农;桃花工业园的南岗、柏堰、烟墩三个分区,发挥近城近企优势,初步形成半月形环城近郊特色工业经济带;长丰县岗集汽配镇、吴山美食旅游镇、下塘建材镇等 ,“草莓之乡”、“贡鹅之乡 ”、“龙虾之乡 ”、“仔猪之乡”等各具特色的小城镇也相继建成,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和市场功能的完善。
近年来,合肥市推进小城镇建设的成功做法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政策上优先扶持
2006年起,合肥市实施了“十镇百村”示范工程,提出在示范镇村建设基础上侧重于镇区建设,重点发展二三产业,繁荣小城镇经济;建立城乡规划一体化管理新体制,把握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的趋势,按城市社区标准规划建设近郊村镇,引导和推动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农民向居民点集中。同时,为发挥各项支农项目资金作用,合肥市探索了对小城镇建设项目进行集中打包,有针对性的投入,重点支持小城镇建设,先后确定肥西三河、肥东双墩等 13个试点小城镇建设,积极发挥了带动和辐射作用。
2.基础设施上倾斜
包河区通过整合支农资金和城镇建设资金,以镇区道路、供水建设为重点,分批建设和分类指导;三十岗乡、三河镇、吴山镇等 10多个小城镇集中资金,用于市政道路建设和改造、自来水厂建设等,充分发挥了规模效应和带动作用。2009年,合肥市又提出重点推进“1918”新市镇建设,即加速构建以中心城区为一级城镇,店埠、上派、双墩等 9个镇为二级城镇,井岗、磨店、三河、岗集等 18个镇为三级城镇,采取大中小并举发展、科学合理的市域城镇规模等级结构,促使卫星城市、新市镇建设成为带动区域发展的经济、文化、服务中心,成为支撑合肥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的产业重镇、集聚人口的中心强镇,发挥城市和城镇在带动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中的作用。同时还加强小城镇面向农村服务的基层站所建设,在 95%以上的乡镇建立农业信息综合服务站、农资市场、乡镇连锁超市,有力保障了小城镇发展。
3.探索创新机制
肥西县通过组建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改进项目包装,主动借“市”融资。2007年以来,共向国家开发银行、商行、农行等金融部门融资 12亿多元,3年累计完成大建设投入 20多亿元,极大地缓解了建设资金不足。肥东县积极探索小城镇建设投资多元化机制,在积极争取投资的同时,通过政策引导、规划调控等措施,广泛吸收社会资金投入小城镇建设,2008年肥东县小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共计投入33445万元,建成投产自来水厂 8座,解决了 20.5万人用水;城区绿化由建成区向规划区扩展,建成区绿化面积 648.1公顷,人均 22.4平方米。肥西县探索招投标和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成立招投标管理委员会、招投标管理局和招投标中心,撤并县建管局,组建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实现了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招投标、建设、监理、验收全面分开,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操作,最大限度地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创新管理机制。比如肥东县在加强小城镇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小城镇管理工作,在撮镇镇综合推行了人事管理制度、行政管理权限、财政管理体制、土地管理体制、城市建设和管理体制,进行了大胆的改革和创新,审批制度等方面也下放了部分县级管理权限,有效促进了该镇的要素集聚,2008年该镇完成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18.8亿元,较上年增长 67.3%;实现工业总产值 40.3亿元,较上年增长 60.5%;财政收入 1.6亿元,农民人均收入达到 6100元,均实现大幅度增长。
4.发展镇域服务业
小城镇服务业是镇域内重要产业和县域经济发展的助推器,通过推进城镇建设为契机,加快城镇建设步伐,注重三次产业协调发展。比如以工业园区和乡镇工业集中区为载体,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城市配套工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提升产业层次;依托小城镇的产业、区位和交通优势,着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结合城镇建设规划,优化商业网点布局,整合提升商贸业形态,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专业市场、商贸中心。目前合肥市各区域组团均发展出了一批规模型新城镇,比如三河镇、大圩镇等一批乡镇被批准和评定为中国历史名镇、都市生态乡镇,带动了小城镇服务业发展,提高了居民的生活水平,服务了其他行业,吸纳了城镇居民就业,也活跃了小城镇经济。
小城镇建设在合肥市现代化大城市建设的总体战略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在面临金融危机的情况下,县域经济逆势而上,2009年前三季度县域GDP增长 18.2%,快于全市 1.3个百分点。前 11个月,县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 39.3%,财政收入增长 24.6%,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12个和10.1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增长 23.1%和 36.9%,比全市高 3.6个和 5.6个百分点。县域工业园区更是突飞猛进。比如肥西县桃花工业园区,1~8月份完成工业产值111.3亿元,同比去年增幅达 25.2%,达到金融危机前的 2007年水平。更突出的表现了小城镇发展在全市整体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1.成为促进合肥市城乡经济统筹发展的重要纽带
小城镇作为“农村之首”、“城市之尾”,无论是城市带动农村,还是工业反哺农业,离开小城镇这一重要纽带,都无法实现。城市的现代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只有以小城镇为基础,才能尽快为分散的农民所享受。因此,小城镇的发展,对于缩小城乡差别、工农差别,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肥东县采取典型引路,试点带动的方法,充分发挥小城镇的纽带作用,重点发展石塘镇的食品加工业、桥头集镇的矿产资源和建材产业、店埠镇的机械电子和环保材料业、撮镇的建材和农机业等,不仅为城市工业配套,还初步实现了农民工人化、城乡一体化。
2.成为城乡要素资源双向流动的一个重要节点
小城镇一头联系着农户、一头联系着城市和经济先发地区,汇聚了大量的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合肥市各种农产品资源丰富,已经形成了各类特色产品有 180余类,特别是长丰草莓、肥西大白鹅等行业,其影响已经遍及长三角一带。长丰县根据自然优势和经济特点确定了发展模式,调整产业结构,形成了商贸、工贸、农贸、资源、综合等不同类型的小城镇,建成有一定规模且管理较规范的交易市场 29个,成为城乡要素资源双向流动的重要节点。经验表明,建设好一处小城镇,就能发展一个地方生产,繁荣一个地方的经济,富裕当地的群众。
农地流转加速,农业规模化经营逐步形成,使农村形成大量富余劳动力;而城市经济快速发展,也导致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据统计,2008年底合肥市农业人口达到 279万,富余劳动力达 106万。这么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都向城市转移是不现实的,其根本出路还是在于积极发展小城镇,引导部分劳动力到小城镇就近转移和就地创业、就业。2009年春节前后,为解决好返乡农民工就业,肥西县分别在官亭镇、上派、山南镇小井庄、高刘镇联环村举办了返乡农民工专场招聘会和用工对接会,为农民工提供岗位 13000多个,实现就地就业。上派镇 2008年居民可支配收入 72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 5978元,分别比上年增长 24%和 15%,肥东县撮镇通过招商引资发展工业,吸引当地农民在本地就业,人均纯收入达到 6100元,比当年合肥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 4486元还多出 1600元左右。
4.成为启动农村消费市场的引擎
小城镇建设滞后大中小城市发展速度已是不争的事实。无论是在农田水利建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还是在城镇居民住房以及各种消费方面都昭示着小城镇发展的潜力巨大。根据调查结果,85%以上农村居民认为建房和上学是家庭消费支出的最大费用,61.5%的农村居民愿意在政府资助下实施集中居住,如果有一定的经济实力,63%的农村居民选择在乡镇或者县城购买楼房。由此可见,农村消费的最大热点在住房消费,农民建房、购房意愿很强,如果当地政府科学有序地推动县城以及小城镇建设,吸引有条件的农民入住,不仅能够有效改善住房需求,推进城镇化进程,还可以带动对家具、家电等消费品的需求,进而启动农村消费市场。
一是小城镇发展不平衡。小城镇的发展不平衡源于投入不平衡,致使小城镇建设呈现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局面。肥东的店埠、撮镇等发展建设迅速,城镇功能不断完善,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小城镇发展则受资金制约,发展缓慢局面依然没有改观。长丰县非农业人口仅 10万人左右,城镇化率比较低;双墩、岗集、三十头、吴山等镇因靠近合肥,受大城市辐射影响,发育稍快,但与省城周边城镇和北城区建设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下塘、杨庙、朱巷、庄墓等镇近几年城镇建设缓慢,人口及城镇规模基本没有增加。
二是规划水平和建设档次不高。认识不足,导致规划和建设过程成为“两张皮”。不按规划使用土地和进行建设的现象比比皆是,已规划的小城镇建设离规划标准要求还有相当差距,建设中也普遍存在品位不高,精品意识不强,建筑样式和建筑立面鲜有地方特色。比如长丰县虽然县城和各乡镇总体规划已于 2006年修编完善,但部分建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编制,影响了城镇建设和项目落地。有的镇政府为了省钱、省地或避开矛盾困难,擅自更改规划,随意建设;少数乡镇加快城镇建设和招商引资的心情过于迫切,只顾眼前利益,引进一些影响城镇环境的淘汰项目,有的沿城镇主干道开发低档次商住楼,大大降低了城镇品味,降低了土地效益。
三是土地严重制约小城镇发展。从各县调研的情况看,用地制度制约,是当前小城镇发展的重要障碍之一。在小城镇发展过程中,无论是基础设施和居住区、商业区的建设,都涉及到用地问题。从了解的情况看,小城镇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较低,住宅以低层为主,城镇农民住房建新不拆旧;工业用地布局混乱,大部分按照有求必应的方式进行供地,没有很好地按照企业的行业类型、生产特点、投资情况、产出状况进行用地定额把关和合理布局,导致一方面城镇规模快速外延扩张,另一方面又存在大量新的闲置土地,使得小城镇现有建设用地中建筑容积率不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较低。
四是城镇建设资金投入不足。按照联合国推荐的发展中国家城镇基础设施年均投资应占G D P的 3%~5%测算,2008年合肥市GDP 1630亿元,对应对小镇基础设施的投资应达到 48.9亿元,但是合肥市财政的奖补资金为 2000万元,所产生的拉动效应有限,其他方面的奖补资金也很分散,小城镇建设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县、镇两级政府,而地方有限财力直接导致资金投入明显不足。从调研情况来看,大多数小城镇仍然沿袭着传统的投资方式,各种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依赖政府投资,而政府财政投入犹如杯水车薪,使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多元化的筹资体系尚未从根本上形成。由于大部分小城镇没有走出一条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筹措建设资金的道路,缺乏融资能力和融资主体,运作经费不足,难以投入足够的资金来建设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比如长丰县建制镇都建有自来水厂或接通了自来水,但供水能力有限;污水处理设施方面除县城建有污水处理厂,岗集、三十头污水接入合肥市污水处理厂外,其他建制镇污水大多没有经过处理而随意排放。
五是小城镇管理体制滞后。由于对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城镇化发展思路不稳定。行政管理上,城镇综合改革滞后,镇政府责任重,但权利小,许多事情是看得见却管不着,导致镇政府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角色定位失调。财政体制上,当前的财政管理体制弊端也导致小城镇在城镇化进程中缺少必要的资金支持。户籍制度上,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还仅仅局限在试点的层面上,农村人口向小城镇转移的制度性障碍仍未消除,农民城镇化转移不彻底,人口城镇化不稳定。
1.科学合理做好小城镇规划
一是实行“梯度战略”发展小城镇。即根据小城镇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和区域经济实力有限的情况下,在区域布局上实行梯度发展战略。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广泛吸引域内外人口、资金、技术、产业向发展经济基础好,基础设施相对完善,产业基础相对健全的中心镇、建制镇集中;再以此为中心,吸引、带动周边落后的小城镇发展;在合肥市范围内,把小城镇发展纳入到城乡一体化建设总体进程中,统筹考虑。比如肥东县在小城镇建设中应率先发展县城店埠镇、经济中心镇撮镇镇,资源富集镇桥头集等乡镇,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小城镇建设。由于合肥市小城镇总量并不多,建议进一步摸清合肥市小城镇的具体情况,统一布局,梯度进行,分类指导,协同发展。
二是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小城镇的规模。对于乡镇企业比较发达且分布比较集中、城镇密度比较高的地区,建议鼓励小城镇集中合并,选择以中心城镇为中心,其他城镇分布周围的方式,形成小城镇的集群发展模式。对乡镇企业不发达的地区,应注重大力发展经济,培育实力,为小城镇的建设创造条件。对有大型企业的地区,可在其周围建立城镇,加大小城镇整合力度,扩大规模,控制数量,适时撤并镇域面积小、人口少、城镇化水平低、经济实力弱的乡镇,突出区位优势、产业优势、规模优势、资源优势,整体推进小城镇集群发展。
三是严格编制和执行规划。规划编制,适度体现超前性、连续性、可操作性,贯彻“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思想,突出自己的特色,切忌千篇一律。目前,合肥市各县建制镇总体规划已修编结束,下一步一定要严格实施规划,需要调整的,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应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分步实施,要建一片,成一片,提高投资效益,不能盲目拉大城镇框架。尤其要抓好近期建设规划、各功能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交通、供排水、供电、环保、垃圾等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专项规划。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对镇区近 5年内的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内容进行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对小城镇规划区内的重要区块如旧城改造、产业园区等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好城镇重要地段、重要节点的设计,做到细微处见精致,有效控制其平面布局、建设容量和风貌特色,提升建设品味和档次。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突出“以人为本”,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让城镇居民参与到小城镇建设的方方面面,通过公示、听证等形式,增加公众参与度,从而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
2.加大小城镇建设有效投入
一是积极拓宽小城镇建设的投资渠道。坚持财政投资、启动民资、招商引资、银行贷资、对上争资等多资并进,按照资源配置市场化、建设投入多元化的要求,建立起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实行“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动员和鼓励各行各业、各个方面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以政府投资拉动社会投资新型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二是创新小城镇建设投融资体制。在增加地方财政支持城镇化建设资金投入的同时,可以经营国有资产、金融借贷、B T融资、发行债券等多种形式,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多元化、多渠道的融资体制,实现城镇化建设资金的良性循环和滚动发展。
三是发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重点是支持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金融机构建设,鼓励发展各种微型金融服务、村镇银行,和农村金融合作组织;支持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支持发展农业政策性保险,稳步扩大财政扶贫互助资金试点范围。比如长丰县科源村镇银行,重点向小城镇居民、农民发放贷款,到 2008年 12月末,贷款余额达 1.56亿元,为小城镇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
四是提升小城镇土地收益。建立一种基于小城镇土地开发利用的“收购、整理、储备、出让”的土地机制;小城镇规划区房地产开发、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用地项目,必须通过公开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出让,实现土地资本化和建设资源的良性循环;小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
五是加大小城镇经营力度。适度放开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权,鼓励各种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和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城镇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等可以采用特许经营权(B O T)、转让资产权益(T O T)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建设。
3.推进小城镇综合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管理权限下沉。建议实施强镇扩权,扩大镇级管理权限,让更多的公共资源下沉各镇,调动镇级谋划发展的积极性,增强镇级发展动力。重点在经济管理权限、城镇建设管理权限、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权限、财力支配权限、人事和机构管理权限五个方面,按照“权随责走、财随事转、人随事走”的原则,全面深化乡镇机构综合改革工作,合理划分镇政府的职责和权利,赋予小城镇一定的镇级经济管理权限;通过委托、授权和直接设置派出机构等多种形式,延伸规划、建设、环保、交通和安全生产等镇级部门职能,加强对城镇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条条管理的部门要相应扩大派驻机构的管理权限。
二是加大财政资金向镇域倾斜。在小城镇公共财政方面,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财政体制为目标,进一步完善上级对镇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根据镇经济发展和收支状况,合理确定分成比例,规范转移支付,加大财政资金向镇的倾斜力度,不断壮大城镇化建设及其对新农村建设辐射带动能力的财力支撑。
三是逐步取消城乡户籍差异。在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上,积极争取城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探索放开小城镇户口的办法和措施,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真正消除依附在户籍制度上的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等各种城乡差别待遇和对农民的身份歧视,降低农民进城镇的门槛。加快探索小城镇养老、保险、子女上学等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探索和完善医疗、养老保险、劳动就业、文化教育等体制改革,解决进镇农民的后顾之忧。
四是小城镇综合执法要集中。鼓励各地整合执法力量和执法权力,集中执法,对违法建设、环境卫生、扰乱市场经营等实行综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成效。重点是加强小城镇污染治理,构建“村搜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逐步实现小城镇垃圾定点存放、定时转运、集中处理,改善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控制乡镇企业污染,严防污染物向农村蔓延。
4.扶持镇域特色产业
一是因地制宜,集中特色产业。结合合肥市小城镇的区位特征、地形地貌、资源环境、产业结构、经济状况等情况,按照旅游型、产业结构调整型、商业贸易型、工业园区型、重点工程带动型等进行分类指导;积极搭建发展平台,引导二、三产业向小城镇集中,形成集约发展优势,节约上下游企业生产成本,按照“专业突出”、“特色明显”的原则,推进“工业进集中区、住宅进社区、商贸进市场、农业进基地”,培育各具特色的工业镇、商贸镇、旅游镇,逐步形成与新型小城镇相适应的现代产业体系,在条件相似的地域范围内,要突破行政区划的限制,促进特色经济带或经济圈的形成。比如岗集镇的汽车配件,双墩镇、双凤的新型建材和食品加工,三十头镇的服装制造,下塘镇的新型建材等。
二是把有限的资金侧重于本区域特色产业。小城镇经济发展必须要把经济效益、对劳动力的吸纳以及市场前景作为产业结构是否优化的重要衡量标准,立足于本地的资源条件,形成较有特色的产业及产品结构。对于少数产业基础较为薄弱的建制镇也要把发展特色经济、培育支柱产业摆到突出位置,从本镇实际出发,挖掘自身的比较优势,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自我集聚、自我积累、自我强化的能力。
5.逐步开展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
一是明确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总体要求,对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取得并已确定为经营性的集体建设用地,可允许出让、转让等多种方式有偿使用和流转,并逐步推出其它符合条件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试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对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的原则、范围、操作程序、收益分配管理等环节规范。
二是制定集体土地收益分配办法,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尽快出台和试行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收益的分配办法,保障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在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和流转等的土地权益;明确集体建设用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各自权利,在不改变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决定权利主体和权利内容,建立相应的土地登记制度。
三是充分利用土地整理,优化土地布局。充分发挥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契机,挖掘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潜力。积极引导农民全力参与,结合撤乡并镇、迁村并点、撤村建居民、旧村整治、“空心村”改造、居民翻建改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公益事业建设等的实施,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挂钩(置换)、土地权属调整以及废弃闲置地的开发利用等多种形式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优化建设布局,增加新增建设用地流量;建议进一步推广肥西官亭镇的土地整理经验。
四是结合新农村建设重点项目来促进小城镇建设。抓紧整合所有支农资金和项目,改变以往各部门分散投入、撒“胡椒面”的做法,集中财力做好某个方面的工作;加大“整村推进”力度,规范运作,做好大规模土地整理和宅基地整理工作;统一规划建设小城镇住宅区,把原先分散、规模小、设施配套差的居住区进行调整,以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原则,规划居住区,鼓励人口向小城镇积聚,从而发挥小城镇在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中的传递和服务作用。
小城镇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宏伟的工程,正迎来历史的发展机遇。在后金融危机时期,必须要高屋建瓴,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通过政府推动、政策扶持、体制创新、市场运作,努力把小城镇建设成布局合理、特色明显、经济发达、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生活富裕、辐射能力强、带动效应好、集聚集约水平高的小城市。
(注:本文中的小城镇包括合肥市的建制镇、中心镇和集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