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论速览

2010-12-27 10:13
新闻前哨 2010年4期
关键词:党报新闻报道慈善

办好党报的八点思考

尹明华在2009年第6期《新闻研究》上撰文说,进一步办好的对策有八个要点值得思考:

一、正面不等于正确。党报要坚持正确的导向,但是正确这两个字本身具有丰富的含义。正确不仅是由正面报道组成,也可以由批评和监督组成,同时包括分寸感、角度、动机等等。如果单单强调正面,不足以显示全面的正确性和正确的全面性。

二、正确不等于有效。提供的是不是正确,不能由传播方说了算。在很多时候,在对和错之间选择非常容易,困难的是在对和更对之间进行选择。我们要提供的正确,必须是被市场证明是有效的、有用的正确。

三、导向不等于标准。正确的舆论导向标准,不仅仅是政治的标准,而主要是符合公共需求的价值标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社会的接受度取决于其本身所普遍适用的公共标准,如建立在亲情和以人为本基础上的家庭伦理、社会道德和工商文明等。这些都是主流媒体要去努力营造的公正、公平的舆论环境。

四、权威不等于权力。党报掌握了宣传的权力,但是不等于就有了权威。掌握了话语权还要用好话语权,媒体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最终由市场去做出判断。

五、传播不等于接受。是需求在决定着媒体的存在或者存在方式,决定着媒体是不是需要改变。党报要认识到,阅读的边际消费倾向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事实上是这种倾向在引导办报方向。

六、数量不等于影响。 报纸发行量并不完全等同于影响力。发行量不能匹配实际有效的阅读量就是无效发行。党报的影响力可以体现在多种方面。诸如好的报道和评论、对重大事件的及时嵌入、角度独特的分析等,这些是比发行量更重要的提高党报影响力的途径。

七、影响不等于宣传。 媒体的主要功能是报道和宣传,除此以外还可以通过搞活动、做项目、办论坛等办法扩大影响。

八、理论不等于实践。任何报纸的发展状况和宣传效果,最终应该由实践来决定。党报如何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前提下,去市场化、企业化地运作、发展,仍然有许多问题值得探讨和研究。

报媒办网的六个观念误区

邓建国在 2010第2期 《新闻实践》中撰文说,我国报业应对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的挑战,存在六个观念误区。

一、怨天尤人,不敢正视新媒体的成功。不少传统媒体都将矛头指向新媒体,而指责的口实无非是对自身内容版权的侵害。几年前的 “南京宣言”就是这一做法的典型体现,现今仍有不少传统媒体对此念念不忘。

二、对报业前景过于悲观或盲目乐观。1.目前碰到的困难主要是由于不可逆转的互联网的影响造成的,我们无所作为;2.与美国报业已发展数百年而步人老年而“盛极而衰”不同,我国报纸的发展仍处在青年时期,大有可为。

三、将网络版当作报纸的附庸。传统媒体的纸质版与网络版之间的关系,一般将其视为竞争关系,并着重于维护纸质版主体地位以避免受众群流失,因而在实质上将网络报纸变成了纸质版的附庸,这是后者长期得不到快速发展的一个主要原因。

四、沉溺于建立封闭的网络新闻阅读环境。“互联”和“网”,是互联网的根本特征,但目前我国报业网站发展的走向,基本上是封闭和静态的系统,对网络新闻的“超链接”惧于使用,希望通过现有的传统媒体品牌来吸引网民,锁定在自己的网站上。

五、媒介融合项目动辄大量投入。目前一些报纸网站处于休眠状态,是因为报社缺乏足够的人力和财力支持。随着网络应用已经日益傻瓜化,报纸只要善于利用网络上已有的各种免费服务,少花钱甚至不花钱,仍能在网络新闻上做出成绩。

六、将报网互动等同于媒介融合而浅尝辄止。报网互动是报与网两个独立媒介间的联动和合作,仅仅是媒介融合的早期阶段。美国研究者将媒介融合分为五个阶段。1.不同媒介间的相互推广;2.不同媒介间内容的相互克隆;3.不同媒介之内容的竞合共享;4.不同媒介间的特定共享;5.不同媒介间的完全融合。

慈善报道存在的五个伦理问题

纪佩吉、郑胜水在2009年第1期《新闻窗》撰文说,纵观国内各大媒体的慈善新闻报道,屡屡逾越伦理界限,具体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捐款秀”欺骗受众。在某些所谓慈善新闻报道的面具下,掩藏着有偿新闻的实质。在慈善报道中,对出资企业施以浓墨重彩,不惜大篇幅、大版面、甚至配上图片加以报道,而受资助对象却被淡化、弱视;还有的利用慈善做广告。

二、缺乏人文关怀。有的记者采访时打着纯客观的幌子,却对当事人的隐情刨根究底并加以放大曝光,有的甚至将受资助对象最不堪的一面赤裸裸地暴露于镁光灯下,为了追求轰动效应而不惜牺牲职业伦理底线。在电视画面中,慈善活动现场“格式化”:领导在台上讲捐赠的意义,受助学生挨个上台领钱领物,学子们在感动之外,无一例外地弓着身体,尽量躲闪着无处不在的镜头和灯光。

三、侵犯了报道对象的隐私权。有些慈善新闻报道未经当事人同意,便将报道对象的姓名、出身、家庭状况、联系方式等私人信息公诸于众,甚至附上照片。殊不知,私人信息见诸报端,会给报道对象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致使受资助对象在忍受自身不幸的同时,往往还会受到“二次伤害”。

四、新闻歧视。部分媒体在慈善新闻报道中经常使用一些歧视性的表述。给报道客体带来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

五、媒体过度介入慈善事业。有些媒体借助新闻传播的功能,将慈善报道与现场捐赠活动相结合,呼吁“全民慈善”,号召受众参与,仪式铺张,排场不小。有的还设置现场抽奖、互动竞猜、短信投票等,花样百出。

变相的慈善报道即使提高了阅读率、收看收听率、增加了点击率,但却在一定程度上逾越了伦理界限,动摇了媒体的权威信和可信度。因此,如何有效规避慈善新闻报道的伦理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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