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本刊记者 陈 岗 陈正府
25条措施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访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
■ 文/本刊记者 陈 岗 陈正府
开拦语:热点、难点、亮点、重点……在各项工作中,以上的“点”总是特别引人关注,容易引发讨论,甚至争论,为此,本刊特别开辟“读者点题采访”专栏,以我省各项工作中的“点”为切入点,为读者答疑解惑,为政策开宗明义。
前不久,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25条政策措施,这是进一步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此,本刊就我省出台这一政策的背景、必要性及其重点采访了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
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确定好乡镇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重点。坚持权责一致,赋予乡镇履行职能必要的事权和财权。
《当代贵州》:2009年1月,中央印发了《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2010年完成乡镇机构改革。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0673个乡镇完成机构改革,占乡镇总数60.3%。基于此,中央编办提出,把2010年作为乡镇机构改革关键之年、攻坚之年。我省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通知》,具有什么样的现实意义?
组织部负责人: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对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我省新阶段扶贫开发,加快推进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基层政权,有着重要意义。我省此时出台《通知》,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推动乡镇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建立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
《当代贵州》:要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机构改革的各项精神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应遵循什么样的原则?
组织部负责人: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和落实好本地区乡镇机构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按照下一步我省的统一部署,积极稳慎地开展好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确定好乡镇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重点。坚持权责一致,赋予乡镇履行职能必要的事权和财权。充分发挥乡镇的主体职能,深入探索和研究解决好规范乡镇站所设置、管理体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合理明确垂直管理机构。
无特殊原因未任满一届不得调动;切实防止和解决领导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问题,不搞“一刀切”;选拔担任乡镇党政正职的,一般应有乡镇领导班子领导岗位一年以上任职经历或三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
《当代贵州》:机构再怎么改、体制再怎么变、职能再怎么转,最关键的还是要靠人去落实,要靠乡镇干部去干事。在选好配强乡镇领导班子上有哪些具体措施?
组织部负责人:主要有五个方面。一要结合实际,围绕本地区经济社会和重点产业发展的需要,选配那些既熟悉农业农村工作、又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干部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实现优化组合,增强整体功能。乡镇班子中要有熟悉党务工作的干部主要集中精力抓基层党建工作。积极拓宽乡镇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渠道,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乡镇工作。同时保持乡镇领导班子的相对稳定,严格执行任期制,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同一职位原则上应当任满一届,无特殊原因未任满一届不得调动。
二要坚持领导班子年龄结构的合理配备,坚持老中青相结合,在选拔培养优秀年轻干部的同时,注意发挥各年龄段干部的作用,切实防止和解决领导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问题,不搞“一刀切”,确保乡镇领导班子实现年龄梯次科学合理配备。
三要高度重视乡镇党政正职选配,一般应从具有乡镇工作经历的人员中选配。选拔担任乡镇党政正职的,一般应有乡镇领导班子领导岗位一年以上任职经历或三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在规定的职数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乡镇人大主席可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同时配备1名专职人大副主席;也可专门配备乡镇人大主席,但不再配备专职人大副主席。
四要积极采取下派挂职、党建扶贫等方式,选派省、市、县直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到乡镇帮助工作、接受锻炼,加强乡镇的工作力量。加强对下派干部的考核管理,将他们在乡镇工作期间的表现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要按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创新选拔方式,拓宽选拔渠道,落实培养措施,注重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提供充足的干部储备和有力的人才支持。
《当代贵州》:乡镇领导干部综合素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当地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上面提到,要拓宽选拔渠道,落实培养措施,在如何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增强乡镇干部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上,有哪些具体办法?
组织部负责人:省委组织部围绕中央、省委重大工作部署,将适时组织对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专题教育培训;在省委党校等培训机构对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任职培训。市、县两级要统筹抓好乡镇党政正职的培训。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校)和高等院校的作用,广泛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乡镇干部的培训。乡镇干部每年参加脱产培训一般不少于100学时,5年内累计参加脱产培训一般不少于500学时。积极支持和鼓励乡镇干部参加学历提升教育。各地应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创造条件,有针对性地选派乡镇干部到上级机关、经济相对发达地区、企事业单位等挂职锻炼,组织外出参观学习,拓宽视野,开阔思路,提升能力。
坚持开展乡镇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切实防止乡镇干部“走读”现象;借用(借调)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年;违反规定借用(借调)的要及时进行清退。
《当代贵州》:乡镇干部作为国家政权组织体系最基层的贯彻者、执行者和推进者,承担着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作为承担这一重要任务的乡镇干部,队伍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在强化乡镇干部队伍管理上,有哪些举措?
组织部负责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全面加强乡镇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
一是按照有关规定,坚持开展乡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积极探索运用科学有效的考核方式,重点强化民主测评在年度考核中的作用,采取乡镇干部、“两代表一委员”、村(居)干部和服务对象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等方式,对乡镇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进行年度考核;采取乡镇领导评价、乡镇干部互评、“两代表一委员”、村(居)干部和服务对象测评等方式,对乡镇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在评议或测评工作中,注意结合实际,科学合理确定各类参与人员评价意见的权重。严格考核结果运用,及时按规定兑现奖惩,加强激励和教育。乡镇垂直管理站所工作人员的测评一般应纳入乡镇测评工作中统一组织开展,年度考核的结果须征求所驻乡镇党委和所服务乡镇党委意见。
二要充分发挥担任县级党委管理的非领导职务人员的作用,积极探索到村任职、参加专项工作等形式,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保护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同时严格管理,纳入县级党委管理干部进行年度考核,严格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三要严格执行工作、考勤、病事假等相关制度,对违反相关纪律的行为,及时严肃处理。切实防止乡镇干部“走读”现象。
四要规范借用(借调)乡镇干部(含垂直管理站所干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确保乡镇的工作力量。借用(借调)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年,工作特别需要的不得超过2年。借用(借调)期满后若需再次借用的,须间隔1年以上。每个乡镇被借用(借调)的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其在编人数的5%。对目前已超过上述规定借用(借调)的要及时进行清退。对借用(借调)单位拒不清退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其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清退,并暂停审批该单位人事事项。对结束借用(借调)后拒不回原单位工作的,以及长期离岗、脱岗的,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五要强化乡镇党委对垂直管理站所干部的管理。垂直管理站所干部的选拔任用、职称评聘、工作调动等方面,县(市、区、特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部门和主管部门要事先充分征求乡镇党委的意见。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在任用或推荐乡镇垂直管理机构负责人时,应与乡镇党委事先进行沟通并征得同意。乡镇党委要加强对垂直管理机构人员的管理和培养,对其中的优秀干部,要积极向县级党委和主管部门党委(党组)推荐。
《当代贵州》:乡镇是国家最基层一级政权,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在乡镇,职能越位、错位和缺位并存,“有限权力、无限责任”的现象等,影响了乡镇职能的发挥。在如何理顺职责关系,切实减轻基层干部的压力和负担上有哪些具体做法?
组织部负责人:一是严格按照中央、省有关要求,清理和规范对乡镇的各种检查、考核、评比、达标活动。对乡镇的考核由县级党委、政府统一组织,考核项目要严格坚持职责对等的原则,并充分听取乡镇的意见建议。对不属于乡镇职能的事项,不得列入考核范围。对以上级部门管理为主乡镇站所的工作,应按照管理权限,主要对其主管部门进行考核。
二是严格控制对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一票否决”事项,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明文规定的“一票否决”的工作外,一般不得另行设定“一票否决”事项。确属工作特殊需要的,需经市(州、地)或县(市、区、特区)党委研究,且不得超过两项。
省直机关招录公务员主要面向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公开招考;县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要保持半数以上有三年以上乡镇等领导工作经历的成员;积极稳慎地探索试行乡镇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办法和工资福利待遇向乡镇基层干部倾斜的政策。
《当代贵州》:每一项改革都应充分考虑改革所涉及群体的利益,让这些群体都能享受到改革的成果。对于乡镇而言,也应如此。如何让乡镇干部有想头、有干头、有靠头、有盼头?
组织部负责人:首先要坚持把乡镇基层作为党政干部培养选拔的重要来源。
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建立和创新从基层遴选干部机制,注意从基层一线、特别是从乡镇选拔干部到各级机关工作和公开选拔各级领导干部。除部分特殊职位外,省直机关在公务员招录工作中,一般应面向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公开招考;市(州、地)直机关在公务员招录工作中,也要不断提高招录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比例。对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机关年轻干部,要有计划地安排到基层培养锻炼。
县(市、区、特区)党政领导班子换届或届中缺额时,要注重从乡镇党政正职或具有乡镇党政正职任职经历的人员中选拔。县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要保持半数以上有三年以上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等领导工作经历的成员。县直综合部门的主要领导职位和市直机关副职职位空缺时,应注重从符合条件的乡镇党政正职中选调或选拔。县(市、区、特区)级机关提拔副科级以上、市(州、地)级机关提拔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具有乡镇工作经历。
省、市级机关要积极开展在县乡基层一线遴选工作人员、面向乡镇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省、市机关领导干部等工作。各县(市、区、特区)要积极探索开展从优秀村干部、到基层服务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中公开选拔乡镇领导干部,从乡镇干部中公开遴选县直机关干部等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人事厅《关于解决全省部分乡镇空编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积极采取妥善措施,切实解决好本地区乡镇的空编缺员实际困难。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继续在乡镇和全县总编制均有空编的县(市、区、特区)开展从优秀村干部、到基层服务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中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等工作;不断加大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机关工作力度。县(市、区、特区)要积极研究和采取有效措施,从本县乡镇或县直机关调剂现有人员到空编缺员乡镇。
《当代贵州》:如何把干部人才稳在基层、用在基层、引到基层。这方面有哪些具体做法?
组织部负责人:一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支持鼓励乡镇干部安心乡镇工作的激励政策措施,创新县、乡干部之间合理流动工作机制。关心和爱护乡镇基层干部,积极帮助解决好他们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二要积极稳慎地探索试行乡镇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办法和工资福利待遇向乡镇基层干部倾斜的政策。乡镇公务员津补贴标准不得低于县(市、区、特区)直机关同职级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好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
三要注意抓好乡镇办公阵地建设,办好乡镇食堂,妥善解决好乡镇干部在乡镇的办公和生活等基本条件。注意维护好乡镇干部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年休假制度,不得随意设定扣发工资和津补贴等损害干部合法权益的惩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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