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雪冬(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
城乡按照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从而彻底实现了选举权上的城乡“同票同权”。这也意味着中国的平等选举原则在“地区平等”、“民族平等”之外,又增加了“人人平等”,真正实现了普选制。
从制度角度看,今年“两会”的最大成就是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正案。也许媒体热衷于追逐“雷人”议案和代表,也许选举对于国人的生活影响不大,所以这次重大修改并没有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注意。但是,作为1979年以来《选举法》的第五次重大修正,本次修正真正实现了选举权上的“一人一票”原则,开启了公民权利平等的“平权主义时代”。
在现代公民诸权利中,选举权作为政治权利,属于基础性权利,因为选举不仅赋予公民定期表达意志和偏好的制度渠道,而且培养了公民的理性选择能力和对政治制度的认同感。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就确立了普选制度,但是城乡居民的选票并不等值,“含金量”不同。在各级人大代表选举中,8 个农民的选票才相等于1 个城市居民的选票,后来这个比例又调整到4:1。这意味着,在各级人大代表中,来自城市的代表要多于来自农村的代表。以本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的分配来看,各省的代表数量并不与其人口数量对应。比如,按照人口数量,河南、山东、四川、广东、江苏列前五位,而人大代表数量的排序则是山东、河南、广东、江苏、四川。直辖市的对比更明显,重庆人口是3107 万,全国人大代表56 名,而上海人口1625 万,人大代表则有55 名,仅比重庆少一名。
本次修正,规定城乡按照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从而彻底实现了选举权上的城乡“同票同权”。这也意味着中国的平等选举原则在“地区平等”、“民族平等”之外,又增加了“人人平等”,真正实现了普选制。
尽管各级人大还没有进入到换届选举年,本次选举法修正的实质性影响也没有显现出来,但是对于中国未来的政治发展来说,这次修正必然会产生深远影响。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各级人大代表在名额分配和结构上将发生较大变化。以全国人大为例,人口多省份将获得与其人口数量对等的人大代表名额。由于目前农村人口比重依然最高,所以来自农村的代表数量会有明显增加。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也会发生类似的变化。
其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运行将受到影响。尽管各级人民代表产生过程的开放性和竞争性远远不够,但是随着城乡居民选举权的平等,相当数量的提名代表将从城市选区转到农村选区。如何划分选区,如何让居住更为分散的农村选民了解候选人情况,如何确保提名候选人当选等选举程序问题,必须加以重新思考和合理解决。
第三,城乡统筹发展战略获得了制度性支持。这一战略的核心问题是如何改变现有的公共资源分配向城市过度倾斜的局面,让农村发展获得更多的支持。虽然“同票同权”并非必然会有更多的农民代表进入各级人大,但是由于有更多的代表必须从农村选区产生,所以三农的诉求也会有更多的制度化表达渠道。这为推动农民有序政治参与提供了制度保障。
选举法的修正不可能马上给中国人的政治生活带来明显的变革。但是,选举作为定期举行的政治选择活动,其作用是通过一届又一届常态化、连续化并不断改进的投票发挥出来的。投票权的平等化为选举在中国沿着这个方向发展又提供了一个支柱。
选举政治不是革命,而是改良。把选举组织好,让其成为公民定期表达利益要求的重要渠道,将会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健康发展注入稳定的因素。从民主政治的漫长进程来看,这次选举法的修正只是万里长征中的一步。平权主义时代,不仅需要程序上的平等,更需要实质上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