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晓玲
摘要: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积极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形成了一系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F持续发展;强调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大力加强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的社会建设。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四位一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创新
中图分类号:D6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111(2008)08-082-03
胡锦涛同志6月25日在中央党校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若干重大问题,同时,也深刻阐发了十六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的重大成果,对于进一步统一全党的思想认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更好地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奋斗,具有十分重大的指导意义。
一、科学发展观反映了党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
胡锦涛同志在“6·25”重要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继承和发展了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提出了科学发展观”。
(一)科学发展观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发展理论的坚持和发展,反映了我们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丰富了党的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也是党的理论创新的主题。
(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质,也就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业。因此,关于发展的理论体系,涵盖了党和国家工作的各个领域,贯穿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各个方面。科学发展观高扬“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和发展价值追求,突出“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的基本要求和以“五个统筹”为内容的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正确处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关系;正确处理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关系: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以及当代人的发展与后代人的发展的关系,揭示了当代中国发展的本质和内涵,开拓了发展思路,是对社会主义本质这个根本问题的继续探索和深刻揭示,深化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二、科学发展观对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新要求
科学发展观是统领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作出了新贡献。
(一)科学发展观要求在大力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发展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社会发展的根本保证;社会发展是经济发展的目的,也为经济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思想保证和必要条件。如果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经济也难以实现持续较快发展。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社会发展不断取得进步,但相对于经济发展来看明显滞后,存在着“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对经济建设和人民物质文化需求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科学发展观把解决社会发展“腿短”问题,突出地提了出来,特别强调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更应当优先重视,逐步解决。
(二)科学发展观确立了“以人为本”的社会建设理念和价值目标。科学发展观把“以人为本”作为首要的也是核心的内容,确立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包括社会建设的核心理念和根本价值目标。我国的改革和建设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目标,当然也包含着价值目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当然要追求效益,追求财富的增长,但根本目的在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因此,确立以人为本的价值目标,实际上也区分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不同的价值追求,彰显了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是以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这对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都有导向的作用。
(三)科学发展观提出了以“五个统筹”为主要内容的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为推进社会建设提供了方法论指导。科学发展观提出了“五个统筹”,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这是统筹兼顾方法的具体化,实质是调节和协调发展中的各种关系,使发展的各个方面相适应,各个环节相协调。“五个统筹”既强调立足全局、统筹规划,又突出了兼顾各方、各得其所,是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对于正确处理社会建设领域的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具有方法论的指导意义。按照统筹兼顾的要求,必须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部署社会建设和发展;必须真正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相互联系、协调发展中,推进社会建设;必须协调和处理好社会建设与其他建设的矛盾,既要考虑社会建设自身的需要,又要考虑经济实力的承受度;必须用兼顾的方法亦即结合的方法,处理好社会建设中各方面的矛盾,特别是利益矛盾,形成推动社会建设的强大合力。
(四)科学发展观规定了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的统一,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科学发展观的目标是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包含又好又快的要求,是一条科学发展的道路,同时也是一条和谐发展的路子。科学发展观以人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进步的主体力量和价值目标。人是社会的人,人是在社会中发展的,人的全面发展既依赖自身素质提高和创造活力的充分发挥,又依赖于社会环境的优化。因此,必须正确处理以人为本的社会关系,包括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人自身的各种素质的关系,这些关系的协调和谐才能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条件。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加强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由之路。要求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不断促进社会和谐。这是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逐步推进的过程。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科学设想,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和实践上的新进展,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获得了新的形态。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高度明确了社会建设的目标。我们党提出的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有别于人类历史上各种各样所谓
“和谐社会”的构想。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是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邓小平作出的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深刻概括,是社会主义观的创新。党的基本路线确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奋斗目标,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论断,党的十七大报告肯定了这一论断并写入党章。我们的奋斗目标就丰富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是相互联系、共为一体的奋斗目标,其中“和谐”,不完全是但主要是社会建设的目标。与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相联系,我们的社会建设目标应当是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社会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之中。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我国社会的经济结构、阶层结构、就业结构、分配方式等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多样性的结构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活力,也使社会作为一个整体系统的价值越来越显示出来,从而要求进一步加强社会整合功能,使多样性能够协调运行,达到全社会协调发展。经济、政治、文化是社会的子系统,而社会作为一个有机系统又不是其三个子系统的简单相加,它的整体功能应当大于子系统功能之和,追求社会和谐应当成为我们的目标。社会建设依赖于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同时,作为一个特定的领域,其自身也有建设的任务,特别是协调利益关系、整合社会阶层结构、建立社会管理体系、加强社会保障等。我们党适时提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明确了社会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的地位。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强调,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长期任务统一了起来。党的十六大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界定为“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并将其基本特征概括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不仅使“社会更加和谐”的目标从量的要求提升为质的规定性,而且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思想内涵更加丰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同一个过程;当我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以后,仍然要继续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样,就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现实课题与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任务统一起来,引导全党和全体人民立足现实,加强社会建设,在共建与共享的互动中,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又不要企图毕其功于一役,脱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重犯急性病的错误。
(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执政理念在社会建设中的具体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穿了以人为本的理念,突出了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要求,有利于促进全社会形成宽容、诚信、友爱的人际环境,为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创造有利条件。胡锦涛同志在“6·25”重要讲话中指出:“社会建设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社会建设,要以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上”。这就要求党的组织和政府部门以及党员干部更加密切联系群众,忠诚实践“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落实到做好群众工作、关心群众疾苦、不断改善民生之中,使之在社会建设中更加具体化。
总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五个统筹”,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切实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工作、做好保持社会稳定的工作。
参考文献:
[1][5]胡锦涛在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发表的“6.25”讲话,人民日报[N].2007.6-26.
[2][4]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人民日报[N].2005.2-20.
[3]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N].2002 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