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志勇 毛林迪
(四川省苏稽蚕种场,四川 乐山 614013)
春制秋用种入库时间要求在产卵后25℃(77oF)保护中经过40~60小时;积温582~882℃(1080~1620oF);卵色由淡赤豆色—赤豆色—接近固有色时必须入库。但高见丈夫著《蚕种总论》中指出:蚕卵从什么时候开始才算进入滞育期难以明确划定,并指出滞育期一般在产卵后两周左右,同时将家蚕的胚胎发育在8期前划定为前滞育期。即产后经过一周内都属于前滞育期。前滞育期的蚕卵只要给予5℃充分解除滞育机能的条件,是可以达到孵化理想效果。
根据上述理论依据,1996年6月,我们将青神县汉阳场产卵后经过5~6天的共计4000张蚕种入库冷藏用5℃保护用于晚秋饲养试验,现将试验结果如下:
青神县汉阳场春781×734·782毛种1706张,734·782×781毛种 2772张,产卵后在 24℃(75oF)中经过 5~6 天,约 120~144 小时;积温 1649~1982℃(3000~3600oF)。为了了解特殊处理效果和试验的偶然性,对照区用种也采用该场常规时间冷藏处理同品种作调查对比。
表1 不同产卵经过时间冷藏浸酸孵化调查成绩
蚕种入库时经12.8℃(55oF)中间温度保护10小时,再用5℃(41oF)一直冷藏64天后出库浸酸。出库时,在中间温度保护10小时后移到25℃(77oF)经过5小时,并将蚕种薄摊在蚕箔内,每箔不超100张,使蚕种迅速充分散冷。
试验区:盐酸比重 1.094,温度 47.8℃(118oF),浸渍时间瀛华系均用8min。
对照区:盐酸比重 1.092,温度 47.8℃(118oF),浸渍时间瀛系6.5min,华系6min。
孵化调查结果如表1所示,试验区与对照区最大2日孵化率均在97%以上,无显著差异,均超过NY326-1997冷浸酸实用孵化率≥90%行业标准,生产上可行。该技术处理,特别是在缺种的年份,更能发挥种场当年生产当年售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不需要经过浸酸—冷藏—浸酸,只做一次浸酸处理,操作简单。从而拓宽了秋用种入库时间要求范围,更加主动调剂蚕种供需平衡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笔者认为,错过规定时间入库的秋用种,应安排在8月下旬至9月上旬出库,给予足够低温解除滞育机能的有效时间,同时加大盐酸浓度和延长浸渍时间,达到提高孵化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