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文丽
声乐,顾名思义就是指以人的嗓音和身体作为“乐器”表现出的音乐。人声表现音乐不可缺少的要素是语言,人声与语言相结合的音乐就是歌唱。声乐艺术又是一种听觉的艺术,也是人们最能接受的一种艺术形式,它的特点在于通过语言和旋律的有机结合、通过美好的声音、清晰的语言直接抒发人们内心的情感。在当今文化生活中唱歌可以说是最受人们喜爱和欢迎的一种音乐活动了。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爱好声乐、学习歌唱艺术的人越来越多,声乐已成为人们热烈追求并悉心研究的一门学问,成千上万的人们专门或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它,其中大多数人都希望能通过一定的途径来提高自己的演唱水平,试图使自己的嗓子唱出美妙的歌声来。特别是在广大青年中,渴望学好唱歌、向往进入高等音乐学府深造的声乐爱好者起来越多,因此选择报考各级各类音乐、艺术、师范、高职等院校的学生在逐年增加。而高职高专学校的声乐又与艺术专业院校的声乐课有着很大的不同,所以怎样上好高职高专的声乐课是我们每个高职校专业教师值得思考和探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迅猛发展,极大地优化了我国教育结构和体系。高职院校不仅培养学生的实际应用、操作能力,同时也在不断提高学生的文化艺术修养,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因而艺术教育是任何其他学科都不能替代的。随着高校的扩招使高等职业教育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许多考生把高等职业院校艺术教育视为无路升入普通高校的一种迫不得已的选择,伴随而来的是生源质量的参差不齐。众所周知,学习声乐艺术首先要具备良好的音乐素质,所谓音乐素质就是人自身的嗓音条件、在音乐方面敏锐的听觉、鲜明的节奏以及对音乐特别的兴趣和爱好。而这类参差不齐的生源无疑给高职校教师的授课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所以说高职校的声乐教学既具有与其他院校相同或相似的共性化特征,又具有自身的一些个性化特征,而这些个性化特征(包括教学规律等)直接关系学校的教学质量。
声乐教学是一种感觉教学,因为从表面上看,在声乐教学中,学生声音的好坏及改善,都是通过教师自己的听觉判断来进行的。而实际上声乐教学却是一门涉及面相当广的科学。它不只是简单的歌唱技巧训练,它涉及到声乐理论、视唱练耳、乐理知识、键盘乐器基础、中外音乐史、音乐欣赏、合唱训练与指挥等等诸多方面的知识,涉及到几乎所有的教育理论,教学法等。它要求教师要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较强的实际演唱能力、丰富的课堂教学经验、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且特别强调理论联系实际,与实践演、唱、教相结合。
高职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是面向文化市场,关注技能,要求学生具备适应就业岗位所需的职业能力,除了一技之长外,关注职业迁移能力,注重一专多能的培养,要求学生具备较高的职业素质,具有适应社会生存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培养具有较全面音乐素质的应用型、技能型、复合性、创新性的音乐人才。根据其招生条件的限制、考生生源的参差不齐及声乐教学现状,在声乐教学上制订出相应的教学计划,采取科学、有效的教学方法,使教学达到既定的效果,从而使学生在随后的工作中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
声乐教学课堂是师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教学目标,一定的教学方式,选择适合的教学方法,将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相结合,有计划进行的多边互动生成的活动和过程。学生作为学习主体,每个学生的嗓音条件、乐理知识等都是有差异的,教师可以根据不同的学生条件,实施不同的教学方法,因材施教使学生得到有差异的发展。在声乐学习的过程中,学生的先天条件、后天成长环境、学习环境,学生在课堂学习过程中对所学知识和技能掌握的情况,学生学习态度、以及学生通过多渠道获得的知识信息和资源,都对学生学习声乐技能技巧取着决定性的因素。与专业音乐院校不同,针对高职校声乐专业的教学目的和特点,在授课上不仅采用一对一小课形式,还可根据学生的不同条件进行小组课和集体课的选择。在具体的技能技巧发声训练上,给学生的发声练习要有针对性、实用性,并且向学生讲明具体的发声练习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在曲目的选择上,一、二年级以短小中等的艺术歌曲为主,着重为训练发声打基础。三、四年级开始先演唱简单的咏叹调、宣叙调及其他语种的艺术歌曲,之后重在掌握难度较大的咏叹调、重唱及歌剧片段等,在学习外国作品的同时,穿插一些中国艺术歌曲及创作歌曲的演唱,形成以外国作品为主、中国作品为辅的歌曲训练模式。在演唱作品的同时,应通过不同题材、体裁、风格、形式的歌曲教学启发学生的形象思维,使学生正确理解歌曲的思想内容,感受歌曲的艺术形象,做到有感情地歌唱。因为音乐是情感的艺术,优秀的音乐作品具有很大的感染力。学生在歌唱、欣赏实践中,通过想象、联想来认识音乐所表现的艺术形象,并获得对艺术形象的情感体验,进入音乐所描述的意境,产生情感上的共鸣。
学生通过在校的学习,教师应尽可能地挖掘学生专业方面的潜力,让学生能够充分开发自身的歌唱潜能,建立正确的声音概念,掌握科学的发声方法,并具备一定的演唱能力,这是高职校声乐教学的最基本要求。学生毕业后既要具备在各种社会音乐活动中登台演唱的基本能力,又要能适应本职工作岗位的需要。其中包括施教能力和声乐活动的组织能力两个方面。施教能力是指学生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面对自己的学生能讲得明白,同时能够准确、到位地进行范唱,并能及时纠正学生的演唱错误,提高学生对声音的鉴赏力。另外,毕业生还要能够组织、辅导不同形式的声乐活动。除此之外,高职校声乐专业的学生,单纯在专业技能技巧上与音乐院校的学生相比在学业上可能会处于劣势,但如果教师在声乐授课学习中有意识地拓宽知识面,强化“多能”训练,力争满足社会的多方期望,那么,其毕业后的社会竞争力将大大提高,尤其在基础音乐教育或普及音乐教育层面中的优势将更加明显。
总之,提高声乐教学质量,提升声乐教学内涵,进而服务于高职校声乐专业的总体培养目标和教学方式,使学生真正做到一专多能,适应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职业岗位变化的需求,成为21世纪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