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地旅游安全分析

2010-11-12 09:04郑向敏
创新 2010年2期
关键词:旅游者目的地交通事故

郑向敏

(华侨大学 旅游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福建 泉州 362021)

目的地旅游安全分析

郑向敏

(华侨大学 旅游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福建 泉州 362021)

旅游目的地有众多类型,目的地旅游安全关系旅游活动的正常开展,对旅游目的地形象影响巨大。分析旅游目的地旅游安全的发生规律、安全事故类型与表现形态,并对都市旅游目的地、滨海旅游目的地、少数民族地区旅游目的地等典型旅游目的地的旅游安全问题进行分析与比较。

旅游目的地;旅游安全;安全事故;发生规律;类型与形态

旅游作为现代人类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正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旅游业作为一个综合性的产业,在全国各地都得到重视和发展。旅游安全问题是旅游活动中客观存在的问题,也是旅游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1]。从宏观的整体角度,旅游目的地做为旅游客体和旅游吸引物,其旅游安全问题具有共性与规律性;从微观个体角度,旅游目的地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可以是一个地区、一座城市,也可以是一个具体的旅游地、旅游景点,因而目的地旅游安全问题会因旅游目的地的类型、资源、旅游活动项目的不同而不同,并呈现出个体性和差异性。

一、旅游目的地旅游安全现状不乐观

作为一个综合性的产业,旅游目的地的发展依赖于目的地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同时,旅游地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也影响着旅游业的方方面面,旅游安全也不例外。随着全国各地各种类型旅游目的地的发展,旅游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我国目前各地旅游目的地的旅游安全现状不容乐观,旅游安全问题时有报道:

1994年3月31日,浙江省千岛湖“海瑞号”游船发生特大抢劫纵火杀人案,船上32人全部遇难,其中有24名台胞游客,2名导游,6名船上工作人员;

1995年4月23日,湖北神农溪漂流翻船事故,8名台湾游客、3名船工死亡;

1999年9月16日,深汕高速公路汕尾段发生特大交通事故,一福建厦门中旅大巴在大雨中翻倒,6死34伤;

1999年10月3日,贵州马岭河峡谷国家自然风景区,缆车坠毁,14死21伤;

2000年4月12日,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宾馆火灾,5死7伤;

2005年10月11日,济南一旅游团141人,在北京旅游地某饭店午饭后,共有79位老年游客食物中毒被送往医院治疗;

2007年2月22日,在昆明圆通山动物园,一名6岁女孩在与老虎合影时,被兽性大发的老虎咬伤,后经抢救无效身亡[2];

2007年11月3日,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区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被害人薛某的肋部、胸部被三名歹徒猛刺数刀后,因心脏破裂失血性休克当场死亡,经过公安逮捕审讯的三名歹徒承认,在此之前,三被告人就曾持刀在白云山风景区抢劫过旅游者三次[3];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的8.0级特大地震灾害已造成团队游客54人遇难,(其中台湾游客1人、国内游客53人),受伤25人;因灾受困游客达55487人,其中旅游团队游客10386人、散客45101人;旅游系统因灾损失533.69亿元人民币[4];

2008年6月7日,一辆厦门牌照旅游大巴翻下了漳州长泰县马洋溪旅游区天柱山路段的深谷,造成3人死亡,38 人受伤[5];

2008年6月8日,江西余干县乌泥镇铜鼓包村村民组织划龙舟庆端午活动,在岸上观看的群众因下雨路滑不慎落水,导致9人死亡,2人失踪;

2008年9月20日,深圳龙岗区龙岗街道舞王俱乐部发生特大火灾事故,44人死亡87人受伤,住院59人……

旅游安全呈现出随旅游发展逐年上升的态势,安全问题已成为旅游目的地中比较突出、影响旅游决策、制约旅游发展的问题之一。仅国家旅游局了解到的重大旅游事故,如表1所示:

表1 重大旅游安全事故一览(国家旅游局)

二、目的地旅游安全的特征

目的地旅游安全的显著特点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集中性

目的地旅游安全的集中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从旅游活动环节看,旅游安全问题集中在旅途与住宿活动环节(见图1)。另一方面,从旅游安全的表现形态看,旅游者安全经历大多表现为犯罪、疾病(或食物中毒)、交通事故(见图2)等。

(二)广泛性

目的地旅游安全的广泛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首先,旅游安全问题广泛地存在于旅游活动的六环节中,几乎所有的环节都有安全隐患存在,都曾出现过旅游安全问题(见图1);其次,旅游安全与旅游社会人口学特征息息相关,几乎任何类型的旅游者都可能面临旅游安全问题的“光顾”;最后,除旅游者外,旅游安全还与旅游地居民、旅游从业者、旅游管理部门以及包括公安部门、医院等在内的旅游地各种社会机构相联系[6]。由此可见,旅游安全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建立由社会各部门参与的社会联动系统是旅游安全管理的重要而有效的措施之一。

(三)巨大性

目的地旅游安全的巨大性表现在两方面:首先,旅游安全问题造成的危害和破坏巨大。旅游安全问题不仅将使旅游者蒙受巨大的经济与名誉损失、遭受生命危胁,而且从社会角度看,将可能造成旅游企业的财产损失等,从而使整个社会受到巨大的损失。严重的,还会涉及到旅游安全问题发生地全部旅游企业的发展甚至危害到国家的形象和声誉;另外,由于危害和破坏的巨大性,旅游安全问题对旅游者造成较大的影响并进而影响到旅游者对旅游地的安全认知及其旅游决策。

(四)隐蔽性

虽然旅游活动中的安全问题为数不少,但由于安全问题本身的敏感性和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而往往易被旅游经营管理者所掩盖。各旅游企业面对媒体或广大公众对其安全事件的询问常常避而不谈或草草带过,因此,旅游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不安全问题较之被资料统计过的还多。

图1 发生安全问题的旅游环节

图2 旅游安全形态构成

(五)复杂性

旅游活动是一种开放性的活动,而旅游企业正是这么一种为开放性活动提供各种服务的企业。例如,旅游饭店作为一个公共场所,每天有大量的人流,鱼龙混杂,同时也是藏污纳垢的地方,饭店安全管理涉及的环节和人员复杂而众多。因此,旅游安全工作表现出极大的复杂性,除防火、防食物中毒外,更要防盗、防暴力、防黄、防毒、防欺诈、防各种自然及人为灾害等。

(六)特殊性

旅游活动中,旅游者为了追求精神的愉悦与放松,常常对安全防范有所放松。因此,旅游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案件与事故不同于一般的民事、刑事案件,也不同于其他行业的安全问题,有其自己的规律性和特殊性。

(七)突发性

发生在旅游活动中的各种安全问题,往往带有突发性。例如,旅游活动中的许多安全问题都是在极短的时间内、毫无防备的状况发生的。旅游中的自然灾害也具有突发性。

三、目的地旅游安全的发生规律

旅游目的地旅游安全的发生具有明显的规律性。

(一)空间规律

1.旅游安全问题的发生规律与旅游目的地大资源类型关系密切,具有空间规律性

总体来说,旅游安全问题在自然旅游资源,尤其是山岳、水文旅游资源地发生的频率明显高于其它类型资源地。旅游安全表现形态也因旅游地资源类型而具有差异性。一般地,自然旅游资源地自然灾害的发生频率较高,而人文旅游地因“主客”冲突而发生的欺诈、犯罪等现象相对较多。

2.旅游安全问题的发生规律与旅游目的地不同的文化背景密切相关

在社会文化发展水平较高的旅游地,因旅游地社区居民主动接受或参与旅游业,使旅游业获得社区居民支持,所以,安全问题相对较少。若旅游地文化内涵丰富,但社会发展相对滞后,便容易因文化差异及社区居民的被动与反对而造成主客冲突,从而带来安全问题,少数民族地区旅游目的地尤甚。

3.时间规律

旅游安全与旅游流、旅游季节存在一定的联系,表现出明显的时间规律性。旅游流具有流向与时间两方面特征。流向特征指旅游者选择旅游目的地的分布规律及旅游者的流动状况。著名旅游目的地因旅游流较多,常会超负荷接待,从而给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同时也带来旅游接待与管理方面的难题,不可避免地导致旅游安全问题的增加。

旅游季节表现出的时间规律性是因为旅游者外出旅游有着明显的节律性,高峰出游时间有一定程度的集中分布,从而带来了旅游淡旺季的时间规律性。

研究与调查分析表明,旅游安全具有两条显著的时间规律。

第一,季节规律性。旅游安全问题主要发生在旅游旺季,旅游淡季旅游安全问题数量较少。调查中发现,高达92.1%的旅游安全问题发生在旅游旺季,而旅游淡季中发生的安全问题仅占7.9%(参见图3)。旺季时,旅游者大量涌向旅游地,给旅游交通、旅游地接待等方面造成很大的压力。当旅游者的数量超过了旅游地环境承载量时,旅游者将会严重扰乱旅游地居民的正常生活,引起居民的“愤怒”而产生冲突;旅游地管理部门可能应接不暇而造成安全管理与防范方面的疏漏;旅游接待部门因接待业的巨大压力导致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的下降和安全隐患的上升。种种原因都可能导致旅游安全问题的产生。当然,大量旅游者短期内集结在狭小的旅游空间里,客观上也给犯罪分子带来可乘之机。相反,旅游淡季时,由于旅游者相对较少,而旅游企业人员队伍保持相对稳定,安全防范措施较旺季时容易落实,因此,旅游安全问题相对较少。图1反映出来的集中在旅游旺季的旅游安全问题的时间规律。

图3 旅游安全的季节规律性

第二,昼夜规律性。研究表明,夜晚是旅游安全问题的高发时段(郑向敏,2003)。从图4中我们可以发现,晚上(19:00~23:00)和深夜(23:00~3:00)是旅游安全问题的多发时间。

图4 旅游安全问题的时间昼夜分布规律

晚上和深夜发生的旅游安全问题分别占一天中所发生旅游安全问题总数的33.3%和21.8%,即夜晚是旅游安全问题的高发时段,占当天发生量的55.1%。旅游安全的这种微观时间分布规律与旅游者旅游活动中的时间规律、作息有较大关系。在求异、求新、求奇心理以及因道德感弱化而产生“夜晚情结”驱动下,旅游者可能夜出并陶醉于异地美景和新奇感受中而迟迟不归。而深夜人员稀少和旅游者对异地的陌生都为旅游安全问题的发生埋下了祸根。可想而知,针对旅游者的暴力犯罪是不可能在光天化日、大庭广众之下进行的。由于迟归,清晨时旅游者大多尚在酣梦中,旅游安全问题数量少也就在情理之中。

(3)活动规律性

旅游安全问题的发生规律与旅游目的地的旅游活动类型有关,并在旅游活动六环节中表现出较大的差异性。由于旅游活动本身是个动态的过程,在不同的活动背景下表现出差异性。因此,旅游安全在旅游活动的不同环节也表现出较大的差异。一般而言,饮食安全问题主要是食品卫生问题及由此引发的食物中毒等;住宿安全中防火防盗问题比较突出;旅行安全主要表现为旅游交通安全问题;游览安全比较复杂,与旅游目的地和景区类型及当地社会文化背景有关,并主要表现为景区犯罪、活动损伤、活动事故与自然灾害等;购物安全主要表现为欺诈、纠纷等消费安全问题;娱乐安全则表现为盗窃、纠纷、斗殴、设施设备故障引发的事故等,并呈现出极端复杂性。

(4)阶段性规律

旅游安全与旅游目的地的发展阶段具有明显的关系,并在不同的旅游发展时期表现出不同的安全形态与发生规律。旅游目的地发展初期,探险型旅游者进入,因旅游设施设备尚不完善,安全问题往往属于自然原因或设施设备方面的原因,主客冲突出现得较少。在发展阶段,犯罪率与主客冲突明显上升。旅游目的地发展的成熟期,则相对稳定与安全。

四、目的地旅游安全的表现形态

完整地描述与说明旅游安全表现形态是一件很困难的事。通过对相关研究文献、旅游安全的相关报道以及调查结果的分析,从宏观整体角度,把旅游安全问题归纳为六种表现形态,即犯罪、疾病(中毒)、交通事故、火灾、自然灾害和其他意外事故。各种表现形态在旅游活动的各环节交替或同时出现,难以划出泾渭分明的界线。

(一)犯罪

虽然对犯罪与旅游的关系学术界至今仍有争论,但由于给旅游者带来创伤的严重性和影响的社会性,犯罪成为旅游安全中最为引人注目的表现形态之一,在很大程度上威胁到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内外学者对旅游与犯罪给予广泛关注,并把犯罪作为旅游社会文化影响之一。

旅游活动中存在的犯罪现象大体分为盗窃、欺诈、暴力型犯罪三大类(见图5)。盗窃与欺诈犯罪均属财产类犯罪,犯罪数量较多,作案范围广,其核心目的就是非法获取旅游者的钱财。

图5 犯罪构成图

暴力型犯罪是危害人身安全的犯罪,与财产性犯罪的实施密切相关,即在侵犯财产的同时侵犯了旅游者的人身安全。其往往包括抢劫、侵犯人身自由、性犯罪等。此外,还有性犯罪和与毒品、赌博、淫秽有关的其他犯罪。

(二)疾病(或中毒)

旅途劳累、旅游异地性导致“水土不服”和客观存在的食品卫生问题等可能诱发旅游者的疾病或导致食物中毒等。调查中,曾发生过的疾病或出现过食物中毒等问题的旅游者有40人次,占21.4%;发生或处理过疾病或中毒事件的旅游部门33个,占29.7%。食物中毒造成的影响面较大,对旅游者的危害相对疾病而言也较为严重。

(三)交通事故

在旅游业运行各环节中,旅游交通是安全问题影响最大的环节之一。旅游交通事故往往具有毁灭性。按照交通形式,旅游交通事故可分为:

1.道路交通事故

有关资料显示,我国每年交通事故50万起,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均超过10万人,每年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达数百亿元。2007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27209起,造成81649人死亡、38044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2亿元。近年来,旅游交通事故也并非少见,相对而言,旅游交通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

2.高速公路交通事故

随着高速公路的发展,重特大交通事故呈急剧上升之势。2007年,全国高速公路事故导致5925人死亡。2008年也发生诸起重大交通事故。

3.航空事故

相对于其他交通方式而言,航空交通相对安全,但对民航客机而言,任何事故都可能是灾难性的[7]。

4.水难事故

指在水体中出现的安全事故,随游轮、竹排等水上交通和水上旅游项目的出现而出现,包括海难、内河(湖)安全事故等。水文景观是我国非常重要的旅游资源。我国不少水文景观旅游地,因地处海、河、湖滨,客观上存在不少水上游览安全隐患。

5.缆车等景区交通事故

缆车索道虽然使旅游景区提高了区内交通的便力度,但容易使游客大量集中于容量有限的景区而引发安全问题。

(四)火灾与爆炸

近年来火灾事故发生频繁。2008年1至6月份,全国共发生火灾80057起(不含森林、草原、军队、矿井地下部分火灾),死亡862人,受伤332人。虽然旅游业中因火灾与爆炸死亡的人数较低于旅游交通事故,但是火灾(与爆炸)往往造成严重的后续反应。如,基础设施破坏、财产损失等,甚至造成整个旅游经济系统的紊乱。

(五)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是旅游活动中相对于由人为灾害,由天气、洪水等不可控的自然原因引起的安全问题,是旅游安全的常见表现形态之一。旅游中的自然灾害可分为四个类型(吴必虎,2001):

1.威胁人类生命及破坏旅游设施的自然灾害

包括:飓风、台风、气旋和龙卷风、洪水、雪暴、沙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火山喷发、海啸、雪崩、泥石流等地质及地貌灾害;其他自然灾害如森林火灾。

2.危及旅游者健康和生命的其他自然因素和现象

包括缺氧、极端气温、生物钟节律失调等。缺氧和高山反应多发生在海拔较高的旅游地,并可能由此引发肺气肿、脑肿等致命的症状。极端气温主要是指极端高温(如沙漠)和极端低温(如两极和高山)。生物钟节律则表现在航空旅行中,并可能伴随着疲乏、睡眠障碍、食欲不振现象的出现。其他还有航空旅行所引起的晕动病等。

3.旅游者与野生动植物、昆虫等的接触产生的危险

主要在于大型凶猛动物对旅游者带来的伤害与威胁。如热带亚热带海滨时常出现的鲨鱼咬伤旅游者的现象。其他如有毒昆虫、植物也容易导致旅游者的皮肤疾病或身体伤害。

4.环境因素导致的疾病

主要指传染性疾病在旅游者中间发作的可能性及其对旅游者的危害。与旅游活动有关的环境疾病中最具威胁的多为热带地区的环境所特有的疾病如疟疾、登革热等。其他环境因素引发的问题还有水土不服等。

(六)其他安全问题

除了上述五种表现形态外,旅游安全表现形态还包括其他一些特殊、意外的突发性事件。如戏耍动物园动物被抓伤、咬伤,建筑物倒塌被砸伤压伤,人群拥挤被踩伤等等。

五、典型目的地旅游安全特点、类型与表现形态比较

(一)旅游目的地安全特点

1.都市旅游目的地

一是旅游空间的聚集性和局限性导致游客数量超出都市的环境承载力和管理控制力,产生诸多安全问题。

二是旅游形态的多元性和综合性导致许多旅游地的旅游安全问题在都市旅游中都可能产生。

三是旅游活动的参与性和示范性使都市旅游安全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见性。

四是旅游行为的附属性和随意性使旅游者对安全防范有所放松,导致安全问题的增加。

五是都市旅游客源市场的广泛性和复杂性容易产生主客、客客之间的文化冲突,从而带来安全隐患。

六是都市旅游吸引物的可创新性和时代性容易带来新的旅游安全问题。

2.滨海旅游目的地安全特点

一是旅游的安全性与气候条件、自然地理条件等关联性强。

二是滨海是一个特殊的地理单元,游客在旅游过程中抵抗突发事故或突发干扰能力不强。

三是滨海是以水文景观为主体资源的旅游景区,安全隐患多。

四是滨海旅游地参与性旅游项目多,有一定危险性,安全要求高。

五是滨海旅游地游客活动范围广、相对分散,旅游安全不易管理和控制。

六是滨海旅游安全问题具有隐蔽性,许多安全事故具有突发性、不可预见性。

3.少数民族地区旅游目的地

一是明显的文化差异性容易引发旅游中的主客矛盾、主客冲突等文化冲突类安全问题。

二是较差的旅游进入性和相对不完善的基础设施带来较多的交通、卫生、通讯和医疗救援等旅游安全问题。

三是较复杂的社会环境容易在旅游活动中引发与民族、宗教和社会治安等相关的旅游安全问题。

四是复杂多变的地形、气候、水文、生物等自然环境容易造成旅游活动的危险性和产生旅游安全问题。

(二)旅游安全类型与旅游安全表现形态

1.都市旅游目的地安全表现形式

第一,他人袭击类安全问题,包括:他人蓄意袭击类、他人无意袭击类二类安全问题

第二,个人失误类安全问题,包括:旅游者个人不安全意识和动机导致的安全问题和个人不安全行为导致的安全问题

第三,管理失误类安全问题,包括人员管理失误、机械设备管理失误、规章制度失误三种情况导致的安全问题

第四,环境类安全问题,包括公共环境、社区环境和旅游地环境引发的安全问题

第五,隐私机密类安全问题包括游客的个人隐私安全问题和相关企业的商业、技术、生产等机密安全。

第六,其他意外安全问题,包括住宿、娱乐场所的火灾、爆炸、旅游者意外的食物中毒或其他突发的身体健康问题、建筑物意外倒塌等意外突发事故。

2.滨海旅游目的地的安全表现形式

第一,交通事故。以水上交通事故为主,事故的表现形态主要集中在船只相撞、翻沉、起火,游客落水等方面。此外,还易发生岛屿公路交通事故等。

第二,娱乐项目事故。包括各类水上运动引发的摔伤或砸伤、溺水;潜水而引发的芋螺刺伤或海鳗咬伤、肺泡破裂以至空气栓塞症等;游泳等水上运动而导致的手脚抽筋、心脏病等突发性疾病,溺水等;钓鱼而引发的摔伤、刺伤等事故。

第三,卫生安全问题。包括饮食卫生安全、肠胃炎、食物中毒、亚热带疾病。

第四,治安犯罪。主要表现为偷窃、欺诈、强奸、抢劫等。

第五,各类身体伤害。包括被海岸的贝壳、礁岩划破或刺伤手或脚;在海岛上被蛇、虫等咬伤。在岩石上玩耍滑倒所导致的身体受伤等。

第六,海洋中凶猛或有毒生物的侵袭。

第七,自然灾害而引起的人身伤亡。包括海啸、台风、潮汐等引起翻船、被海浪卷走、摔伤等。

第八,其它一些疾病,以及晕船、中暑、被太阳晒伤、迷失方向或被困孤岛等事故

3.少数民族地区旅游目的地安全表现形式

第一,文化冲突类旅游安全问题。包括旅游者对目的地文化的了解不够而引起的误解或纠纷;旅游者对目的地的生活方式、风俗习惯不尊重而引起的纠纷;目的地居民对旅游者表现出的异地文化的歧视和不友好引发的纠纷等。

第二,自然灾害类旅游安全问题。包括冰雹和暴雨袭击、山体滑坡、塌方、龙卷风、雪崩、浓雾、高温、雷击、地震、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而导致的旅游安全事故。

第三,故意犯罪类旅游安全问题。包括旅游活动中的盗窃、抢劫、欺诈、暴力型侵犯等安全事故。

第四,交通类旅游安全问题。包括道路交通事故、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航空事故、水难事故、缆车等景区交通事故等五种类型,尤以道路交通事故、水难事故为最。

第五,身体健康类旅游安全问题。包括高原反应、食物中毒、体力透支等旅游类疾病,也包括感冒、心脏病、高血压等常规性疾病。

第六,其他旅游安全问题。主要有自杀、火灾、恐怖事件等意外事故。

[1]郑向敏.旅游安全学(第2版)[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8.

[2]邵显亭.“老虎咬人”的背后原因不可不察[N].中华新闻报,2007-02-28.

[3]李朝涛.白云山景区抢劫杀人案开审 索赔49万[EB/N].(2010-01-02)[2008-07-08].http://travel.gznet.com/news/news_sd/200807/t20080708_673510.html.

[4]陈穗华,徐海星,赖伟行,等.四川旅游灾区3年内全部恢复[N].广州日报,2008-06-03.

[5]周长锋.厦门旅游大巴长泰翻车 事故造成3死38伤[EB/N].(2010-01-02)[2008-06-09].http://www.qzwb.com/gb/content/2008-06/09/content_2836798.htm.

[6]郑向敏,张进福.旅游安全理论与实践[M].香港:香港教育及社会科学应用研究社,2002.

[7]马骏.交通运输安全管理[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98.

[8]郑向敏,范向丽,宋博.都市旅游安全研究[J].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2):173-177.

[9]郑向敏.我国沿海岛屿旅游发展与安全管理[J].人文地理,2007,(4):86-89.

[10]郑向敏,范向丽.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安全问题分析与对策探讨[J],旅游论坛,2008,(1):19-23.

An Analysis on the Safety and Security Issues in Tourist Destinations

ZHENG Xiang-min

there are numerous types of tourist destinations,and the destination safety i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smooth of all the tourist activities.This paper analyses the rules,types and happening forms of the accidents which happened in the tourist destinations.Based on this,this paper also analyses and discusses the accidents in different destination types,such as city tourist destinations,seashore tourist destinations,minority tourist destinations and so on.

tourist destinations;tourism safety;accidents;rules;types and happening forms

F590.8

A

1673-8616(2010)02-0023-06

2010-01-26

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项目(JA08010S)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校:龚维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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