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江舟 陈耿武
书法名家毁于贪
——海南三亚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局长郑通卫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写实
■文/ 江舟 陈耿武
他,被三亚市检察院刑事拘留前一个月,在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会议室里,面对干部职工义正词严地说:“我从不接受贿赂,一直坚持公正执法,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行得正坐得端。”
然而,2009年2月22日,这位自称“从不受贿”的官员被刑事拘留时,办案人员打开他以“收藏书籍”为由存放在亲戚家的两个木箱子,里面装有454万元人民币和6万元港币。
这位言行不一,口是心非的“双面人”就是中国名家书画院一级书画家、中国书画艺术家协会名誉主席、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局长郑通卫。
2009年6月25日上午9时许,郑通卫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三亚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郑通卫利用担任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之便,在工程发包、支付工程款和处罚违章建筑工程的过程中,为他人谋取私利,先后收受他人贿赂款277万元,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另有177万元人民币和港币6万元的财产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应当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7月6日,三亚市中级法院结合郑通卫犯罪后具有自首情节和重大立功表现,归案后在法庭中认罪态度尚好,主动全面向司法机关上交犯罪所得赃款等情节。最终,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郑通卫有期徒刑9年。
一审宣判后,郑通卫表示不予上诉。
2006年,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兴建办公楼。三亚市一房地产公司总经理郑忠荣为了顺利承建该办公楼项目,在2007年的一天,请时任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郑通卫在三亚“宝宏龙都酒店”吃饭。“醉翁之意不在酒”,席间,郑忠荣表达了自己想承建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楼工程的意愿,希望郑通卫帮他顺利拿到该工程,并说事成之后必有重谢。郑通卫心领神会,表示可以考虑,同时提出,只要按“规矩”(送好处费)办,这事好说。
之后,郑忠荣找了七家工程队去报名投标,并将七家工程队的名称提前告诉了郑通卫。后来七家公司的资格预审名单报到了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批,郑通卫看到七家工程队都是郑忠荣组织投标的,便很快同意通过。没过几天,局里就通知这七家公司已经通过资格预审,知得这一消息,郑忠荣自是喜上眉梢,很快,郑忠荣便拿到了这个工程项目。在工程款的拨付上,郑通卫也是格外关照,吩嘱办事员要及时支付工程款给郑忠荣。
2007年2月份一天中午,郑忠荣拿着一个黑色塑料袋来到郑通卫家,他说:“这些东西(钱)送给你。”郑通卫知道这些东西是钱就说:“行。”郑忠荣走后,郑通卫打开黑色塑料袋看到里面总计80万元人民币,共8捆,每捆10万元,都是百元面额。
收人钱财,就得替人办事,天经地义。最终,在郑通卫的帮助下郑忠荣以泉州市丰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顺利拿到综合执法局办公楼建设项目。
案发后,侦查证实,郑忠荣组织的七家工程队的名称,事先通报了郑通卫,直到后来报名的七家工程队进入了最后的开标会,郑忠荣就知道拿到了这个工程项目,因为无论这七家中的那一家中标,郑忠荣都胸有成竹,绝对有把握拿到这个项目。所以郑忠荣送80万元给郑通卫,以表谢意。
与其他投资相比,行贿绝对是一本万利,或一本万万利。如此,古往今来,多少人甚至冒着掉脑袋的风险去行贿,看准的就是行贿成功后的巨大利益。
这不,郑忠荣送出80万元,拿到的工程赚取的利润又何止几个80万元?郑通卫一次收下80万贿款,从此,他贪敛钱财的胃口越来越大,无休止地贪欲驱使他陷入利令智昏的怪圈。他那里晓得,就是这80万元,就是这第一次受贿,最终使他东窗事发,悔恨终生。
世间之大无奇不有。听说过违规违章求人不罚款或求人帮忙少罚款的,没有见过专门送钱求人罚款快办手续的,这奇事应该是郑通卫的独创。
2007年初,三亚市规划局通报三亚市综合执法局,称“汇林水苑”项目存在违章加层问题,郑通卫带队到“汇林水苑”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汇林水苑”项目确实存在违章加层的问题。检查后的2007年春节前的一天,三亚市城市建筑工程公司经理林庆招提着一个纸袋来到郑通卫家说:“快过年了,来给你拜个年,‘汇林水苑’项目存在违章加层问题以后要请你多多关照。”郑通卫说:“好的,等结果出来再说。”林走后郑通卫急忙打开纸袋一看,里面有两盒茶叶,一个白色大信封,打开信封见到装着两万元人民币。
过完年后,三亚市规划局把“汇林水苑”违章加层的情况书面通报综合执法法局,郑通卫问法制科的曹望成“汇林水苑”违章加层案件办到什么程度了,他说这个案件已经转到直属大队去查处了。
到了2007年4月份,综合执法局对“汇林水苑”违章加层项目进行立案查处,林庆招接到立案通知后的一天,又拿了个纸袋到郑通卫家来,并且说这个项目已经到了这个程度,求郑局长尽量帮忙,抓紧把这个案子做出处理。郑通卫一看林老板那纸袋,早已心花怒放,当即表态。会尽快处理。林庆招走后郑打开纸袋见里面是一盒茶叶和一个大信封,信封里面装着五万元人民币。郑通卫过问了这件事并让法制科尽快办理。
转眼到了6月,这天急着办完违章处罚手续,好将房产及时出手的林庆招打电话问郑通卫处罚决定下来没有,郑通卫说:“现在案子太多,办案人员缺少,再给你催一催。”
一个违章加层项目工程从4月立案查处直至9月,就是迟迟不做处罚决定,二次送给郑通卫7万元,这郑局长总是推托不办事。林庆招急中生智想起了一句“言轻莫劝人,礼轻莫送人”的古语。这天,他又用纸袋装了5万元来到郑通卫家,他希望郑局长帮忙尽快对“汇林水苑”作出处罚,以便他办理其他手续。郑说:“我知道了,等结果出来我会尽快上会解决。”林庆招走后郑看了纸袋,里面又有一个信封,还是装着五万元。
后来,郑又过问法制科几次,到了9月份中旬上会对“汇林水苑”违章加层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处罚,对“汇林水苑”违章加层的问题仅以违章工程造价50%罚款了事,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因为“汇林水苑”一期和二期工程存在违章加层问题,林庆招为了尽快让执法局对该项目作出处罚决定,以便他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尽快把房产卖出去,获得更大的利益,所以他只能把钱送给郑通卫,才能实现利益最大化。
那是2007年8月,综合执法局接到举报称“山水雅居”项目存在违章加层问题,接报后郑通卫立即派员到现场检查,发现“山水雅居”项目确实存在违章加层的情况,并予以立案调查。调查期间,三亚大兴实业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张艺林感到大事不好,此事唯有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郑通卫能摆平。这天张艺林约郑通卫吃饭时对郑说三亚“万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建设“山水雅居”项目过程中有违章加层问题,“万宝”公司的总经理姜某某是他的好朋友,希望郑局长帮忙尽快做出处罚。事后,“万宝”公司会感谢您的。郑通卫听后,便说:“好的,我会尽快上会讨论。”2007年9月,在局里立案调查后便对“山水雅居”项目违章加层问题作出处罚决定。
几天后,张艺林又约郑通卫到三亚市临春河路的源通茶馆喝茶,张艺林借机送给郑通卫一个黑色塑料袋,郑接过后,张艺林说:“这20万元是‘万宝’公司给您的。”郑通卫只说了几句话20万元便落入腰包。
据案卷材料显示,除了“汇林水苑”、“山水雅居”,还有“半岛龙湾”等项目也有同样问题,郑通卫统统予以关照,先后收下52万元的贿款。
拆迁项目也有利可图?局外人对此是一无所知,只有业内人士才心知肚明。郑通卫凭借手中的权力,凡是可以捞钱的地方,他都不忘捞一把。
据案卷材料记载,2007年下半年,三亚市政府决定将污染严重的天涯水泥厂拆迁项目交由综合执法局负责。8月份的一天,三亚市湘亚拆迁有限公司经理刘小生闻听此事,顿感赚钱的好事来了,几天后他约郑通卫在珠江花园酒店喝茶时恳求郑把天涯水泥厂的拆迁项目给他做,明示他会给好处费的。郑通卫对他说城管的拆迁项目都是你做的,天涯水泥厂的拆迁可以交给你做。
9月初,在郑通卫的主持下,综合执法局与刘小生签订了《房屋拆除清运承包合同》。之后,郑通卫到拆迁现场检查工作时,刘小生与郑通卫二人躲在一旁窃窃私语了一阵。事后查明,刘小生承诺要给郑通卫95万元的好处费,分两次给,第一次先给50万元,郑默认同意。
2007年10月拆迁工程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局里拨给了刘小生第一笔工程款100万元。11月份,刘小生打电话告诉郑通卫说:“钱到了公司账户,现在汇给您。”郑通卫觉得这笔钱由刘小生直接汇不太妥,郑想到朋友郑灶雄是三亚市金思达家私广场的老板,每天有大笔款项进出,还可以取出大笔现金。刘小生送的钱如果从他那里走账,取出大笔现金比较方便。
于是,郑通卫想好后就打电话给郑灶雄,让他提供一个账户,同时让他在钱到账后取现金出来交给他。过了几天郑灶雄就给了郑通卫三亚永兴建材商行的账号,随后郑通卫就把这个账号告诉刘小生,让刘小生把这50万元转到这个账号去。过了几天,郑灶雄打电话告诉郑通卫说钱已经到账了,让他去拿现金。当天下午郑通卫来到荔枝沟金思达家私广场门口把50万元从郑灶雄那里拿走。50万元共5捆,都是百元面额的。
一刹间,郑通卫本能地觉得手中握了一块烧得通红的砖头,但他定了定神,想到刘小生恳求自己拆迁项目时卑躬屈膝的样子,禁不住哑然失笑,也许,这就是权力的魔力所在。
转眼到了2008年1月,拆迁工程已经完工,郑通卫催促办事员把剩余的160多万工程款全部拨给了刘小生,当这笔款到账后,刘小生很快告诉郑通卫。要把剩下的45万元“好处费”给他,郑说把钱转到上次那个账户就行了。接着郑通卫通知郑灶雄说这几天又有一笔钱到账。几天后,郑灶雄打电话说钱已经到账了,叫郑过去拿钱,郑马上开车到金思达家私广场,在门口郑灶雄把用白色塑料袋包着的45万元(面额都是百元的)交给郑通卫。
一个拆迁项目便收下95万元好处费,可见郑通卫这个综合行政执法局长的权力含金量之高,吃贿款的胃口之大,难怪三亚从事房地产工程的老总们议论,郑通卫这个人比较野,收钱胃口大,胆子也大。
那是2008年3月初的一天,郑通卫对三亚丹奇广告公司经理朱乐平讲,市里决定要把下洋田和公安局转盘旁两地高立柱广告牌,折掉换成电子屏项目。朱乐平对郑说:“多亏在您的协调下那两块广告牌不用拆了,直接在上面改装搞电子屏。”欣喜之余,朱乐平请求郑通卫,这个项目交给他做就行了,并说事后定会感谢的,郑答应帮忙。
2008年3月,在三亚市委宣传部召开的领导小组会上,郑提议将这两块广告交给丹奇公司承建,会议同意让丹奇公司做。很快丹奇公司与综合执法签订了三亚市下洋田和公安局转盘旁两块LED电子屏项目合同,总造价是400多万元,合同约定在2008年3月底完工。
几天后,朱乐平约郑通卫在大东海南中国大酒店喝茶时,便对郑诉苦说,公司为做这个项目已经垫了不少钱,请郑局长帮忙尽快拨付工程款,以解燃眉之急。并说这笔钱拿到后会感谢他的,郑答应帮忙。在第一笔140多万的工程款打到丹奇公司账户后,朱乐平又约郑到南中国大酒店喝茶时,在停车场拿出30万元放到郑局长的车上,郑二话没说收下钱,便一脚油门匆匆离去。
接下来,郑通卫通过拆迁项目工程又收到了海南琼信拆迁工程有限公司经理冯某某送的20万元。
正当郑通卫沉醉在大肆收钱敛财而无所顾忌之际,一纸举报信飞到了三亚市纪委领导的案头,原来,综合行政执法局建办公楼招标中,郑通卫收受的80万元贿款一事被人告发了。几天后,郑通卫被请到纪委“双规”了。打那以后,他从纪委走进了看守所,又从看守所步入监房……
郑通卫在接受审查时,主动交出的赃款454万元人民币与港币6万元,扣除已认定的受贿犯罪金额人民币277万元外,其他的人民币177万元和港币6万元,他都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也许他“收钱”的名目太多,自己也记不起来了。
据郑通卫2009年3月27日所作的供述及提取笔录证实,2009年2月20日提交给检察机关的454万元及6万元港币,除已向组织交代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款共277万元,剩下的177万元人民币和6万元港币,他不能说明这些款来源是合法的。
他本人回顾在2002年至2008年的工资及奖金、补助收入大概有30万元,在2002年以前的工资、奖金补助收入大概是10万元。除此之外没有开店及做生意,没有经济类收入。到案发为止,他个人的合法财产有工资收入21万元,存在个人的工资账户里。他继承父亲在崖城保港东京居委会的一栋房产,现已经拆了,后来重新盖了100多平方米的房子。他没有接受过别人的合法赠与,另外有3万元左右的稿酬及书画收入,根雕作品的收入有13万元。
郑妻石某某,1975年起在三亚气象局工作,到现在为止工资收入大概有30万元。大女儿,2004年起在国土局工作,到现在为止工资收入大概12万元左右,小女儿2004年起在三亚人防办工作,是临时工,以现在为止工资收入大概有7万元左右。
办案人员对郑通卫家庭财产进行了核查,家庭的财产:在三亚市商品街二巷有一栋三层的房产,当时,盖这房子大约用了10多万元,是以他的名字登记的。还有一栋在外贸路的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大约有8万元左右,家庭开支包括必要日常生活支出、水电费、红白喜事、治病的医药花费等。郑通卫和妻子的合法收入有一部分节余,基本上都存到了女儿的银行账户上,大概有90多万元。郑已经向组织交代了曾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款共277万元,剩下的177万元人民币和6万元港币不记得是怎么来的。反正这些钱不是自己和家庭成员的合法收入、妻子、女儿她们不知道这些钱的来源。
办案人员介绍,郑通卫在纪委接受审查期间,如实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他清醒地意识到,既然已经向组织上交待了两箱赃款的存放地点,就必须将两箱赃款交给组织,担心消息一旦走漏,钱被盗或被抢,后果不堪设想,后来,由郑通卫带来路,来到表弟家里,以最快的速度取出两箱赃款。办案人员当即清点,两个木箱内共有454万元人民币和6万元港币。
从那时起,他把一切全倒出来,像解开心灵的枷锁,卸下了负担,他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也就是从那时起,这两箱巨额赃款,仿佛是令鬼神退避三舍的“照妖镜”,终于在郑通卫身上定了格,使这个贪官现出了原形。
有道是,天下事,得失有运数,不是自己的,终规会失去,郑通卫的可悲人生便是最好的佐证。
郑通卫曾向媒体自称是“视书法为生命的政府官员”,他说,爱好这一行是为给三亚书法传播做点实事,是为让中华民族传统书法文化继续发扬。郑通卫,曾任海南省青年书法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书画艺术家研究学会副会长、中国书画艺术家协会名誉主席、中国名家书画院一级书画家等社会职务。
郑通卫曾表示,自幼喜爱书法,对书法有一种异人的天赋。他的曾祖父、伯父均是当地有名的书法家,可以说是四代书香门第,家族文化对郑通卫的书法兴趣影响极大。郑通卫从政时间较久,先后在三亚市政府担任过乡镇镇长、书记、市城管办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及执法局局长等职务。郑通卫说,他到执法局工作几年,工作量很大,但还是坚持每天抽出10多分钟到30分钟的时间练书法。“书法家要跟现实生活紧密结合,要有丰富的原始生活创作经验。”郑通卫常对人说。
他说:“俗话说初升的太阳都是照耀早起的勤劳人,我在繁忙的公务中坚持抽出业务时间练书法。在不如意时,有人曾嘲笑我,但我一笑了之,挥毫弹忧,往往一幅好的书法可以调节一个人的情操,调节人的心态,所以坚持在繁忙的公务中偷闲练习书法也是人生一大乐趣。对于公务社会责任,不能把它看成负担,无论困难多大,要争取做好。另一方面,自己爱好的书法创作也不能懈怠。今天的成就是我能在公务社会责任和书法创作责任之间找到了。”
在新浪网,郑通卫开设有个人博客,有9篇文章,大都是介绍个人有关书法和陶瓷艺术的成绩,第一篇《奥运书法搬上陶瓷首套紫砂壶估价近百万》,还有《郑通卫书法作品搬上国粹陶瓷》,以及媒体访谈《书法家郑通卫访谈录:让三亚本土书法文化走向世界》。
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的郑通卫,字力城,号“艺海禅翁”,还是中国近20年来第一个把个人书法和摄影、书法与根雕艺术融为一体的、富有较高造诣的艺术家,著名书法家、艺坛名师、最具市场收藏潜力书画家。
郑通卫现有书法作品存量逾3000幅。其书法独具山秀海阔、带有浓重泥土芬芳、感慨万千之面貌的本土特征,诸多作品笔法浑熟、运笔酣畅淋漓,风骨清奇,布局宏逸,酣畅淋漓,有海纳百川之魄。
平心而论,就是这样一个在书画界颇具名气的人物,只因贪婪而毁了奋斗一生的名节,实在是令人婉惜。
郑通卫2007年至2008年担任局长两年期间,收受贿赂277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人人民币177万元和港币6万元,其犯罪所得的赃款全部锁在两个木箱中。其一手收受贿赂,一手将贿赂款锁进木箱中,不敢花,怕被发现后无法向组织交代,为了这些不义之财,郑通卫背负着巨大的精神压力,怕钱被偷,怕被发现,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他实属书法界的智者,法律上的愚人。
不妨听听郑通卫向组织交代全部赃款存放地点后,当晚亲笔写的发自内心的《盼天亮》短文,不难看出他精神受煎熬的痛苦:“越盼天亮,天越难亮,不知时针指向几点几分,我一个人整夜在焦急中等待,眼睛未曾合过,静静地、痛苦地等待光明快快来临。突然,窗外听到鸟声叽起,渐渐地蒙蒙胧胧见到窗外发白了,我等得好苦呀,……我兴奋地坐起来,啊!天亮了,我有救了,赶快!赶快!催促组织取钱!取钱!取钱!”
此前往事成旧忆,几多蹉跎,思也悠悠,悔也悠悠。
法庭宣判后,站在被告席上的郑通卫百感交集失声痛哭,他知道,往昔那个风光无限的执法局长和飘逸潇洒的书法家,已成为历史的耻辱。眼前的他所能做的,只能是身陷囹圄认真反省,好好接受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