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小额信贷业综合改革政策优化研究

2016-06-06 04:21吕业清谷强
中国市场 2016年21期
关键词:三亚市

吕业清++谷强

[摘要]2010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海南省三亚市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之一,三亚市小额信贷业有了一定的发展,然而三亚市小额信贷业的发展还存在许多的制约因素。文章探讨了三亚市小额信贷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为三亚市小额信贷业改革提供理论支持。

[关键词]小额信贷业;政策优化;三亚市

[DOI]1013939/jcnkizgsc201621037

1三亚市小额信贷业现状

近几年来,三亚市小额信贷公司发展较快,逐渐成为三亚市金融服务中小企业、三农的新生力量。根据三亚市金融办提供的资料显示,截至2012年12月底,三亚市共有4家小额信贷公司注册资本金共计35亿元,2012年全年累计贷款4116亿元,贷款余额35亿元,实现收入348659万元,纳税74962万元,利润17699万元,平均资本利润率达到494%,没有一笔逾期、不良贷款。

2三亚市小额信贷业存在的问题

虽然三亚市当前其他金融业发展势头较好,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21小额贷款公司身份定位不合理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国家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位是经营贷款业务的工商企业,规定中并没有明确指出开办小额贷公司需要获得银监部门颁发的金融机构许可证,因此从法律意义上讲小额贷款公司并非金融机构。但《贷款通则》中明确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管理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目前,没有金融机构许可证的小额信贷公司在日常的业务经营过程中却经营着资金、贷款业务,二者明显矛盾。因此身份性质定位上的矛盾给小额信贷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一系列问题。比如,由于不是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其资金主要来源于股东缴纳的资本金与捐赠资金,虽然《指导意见》中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向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不得超过资本净额50%的资金,但是在实践中小额贷款公司能从银行顺利获得融资的很少,这样其发展后续资金来源渠道就会很有限。其次,由于不是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机构就不可能是人民银行或银监会,当前主要是地方金融办进行审批、管理,但是相关银监会与人民银行却在国家层面出台相关管理制度,这样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陷入多头监管的层面。

22缺乏完备的监管体系及法律法规

目前三亚市小额贷款公司由三亚市金融办负责监管,但是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尚不成熟,没有形成完备的监管体系,也没有相关的监管经验可遵循,所以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还存在诸多问题。

例如,三亚市金融办在监管的同时,并没有给予小额贷款公司太多政策服务、业务指导上的支持,“堵”大于“疏”,并没有有效的做到在合规经营的基础上提高小额贷款公司赢利水平。并且,根据小额贷款公司性质来说,它应该像普通的工商企业一样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但是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的是金融资金贷款业务,而这一点在《公司法》中又无章可循。现行的《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金融机构法律文件对未取得金融机构许可证的小额贷款公司来说并不适用,同时人民银行发布的《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只是一般的规则制度,并不能上升到法律层面,因而监管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法规尚且缺乏。

23小额贷款公司内部风险防范体系不健全

目前三亚市小额贷款公司的内部风险防范体系尚不健全,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首先,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缺少实质有效的担保方式。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客户大都为自然人、农户及中小微企业,其普遍规模小,缺乏较强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农户的经营面临一定的自然风险,这些风险的出现直接会导致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的回收出现困难。目前,虽然小额贷款公司客户可以采用质押、抵押、保证、信用等担保方式获得贷款,但是某些保证和抵押措施只是形式上,贷款风险的保证很大程度上还是参照客户的信誉,并且有些保证、抵押远远不能覆盖其风险,因此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敞口较大。另外,再加上小额贷款公司目前在司法及不动产抵押登记和处置方面处于弱势,一旦客户出现违约,很难将既有担保措施落到实处。

其次,小额贷款公司信用控制体系不健全。目前绝大多数小额贷款公司还没有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信用查询只能求助于当地银行等金融机构。与此同时,客户在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记录很难査询,同一客户同时在多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的现象时有发生,增加了信用风险。

24缺乏专业性人才

人才对于任何企业的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小额贷款公司目前在人员队伍上出现分层。总经理及部门负责人层面大都有银行、担保公司等机构的工作经验,但普通的业务人员、会计、出纳大都从高校招聘或从其他渠道引进,虽然学历都在本科及以上,但缺乏必要的信贷业务经验,也没有过多的风险控制知识,大部分的项目判断决策还不能单独完成,也不会对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进行创新,这些人员成长为小额贷款公司的骨干还需一定时间。

3三亚市小额信贷业的政策建议

从国际成功的小额信贷的发展经验来看,小额信贷对于服务贫困阶层、微小企业,完善金融市场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因此小额信贷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通过借鉴国外小额信贷发展的成功经验,结合三亚市的实际情况,可探索出一条真正的适合三亚市小额信贷公司的发展道路。

31健全监管体系,加强业务指导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责任是地方政府,当前主要是由地方的金融办监管。三亚市政府应该充分授权金融办监管职能,提高监管力量,制定审批、检查、处罚等一系列的监管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职责权限,形成分级负责的监管架构。同时,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不能单单依靠“管制”,更需要依靠“疏导”,要通过持续不断的融资服务和业务创新,引导小额信贷公司主动提高支农惠农支持中小企业水平,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32拓宽资金来源,进行政策扶持

小额贷款公司秉承了服务中小企业和贫困群体的重任,具有实现社会责任的潜力,因此,在经营过程中,需要当地政府和国家宏观政策的大力支持,如果缺乏相关的政策配套措施,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将受到严重的影响。目前,应该针对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资金来源有限的现状,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取消对注册资本金的限制,准许小额贷款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资本金;在一定程度上,准许经营情况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扩宽业务范围,增加委托贷款,票价贴现等业务;而对于那些支农的贷款,应该在税收上给予优惠或者减免,引导和鼓励小额贷款的资金流向三农。

33以市场为导向,增强业务创新

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特点是期限短、数目少,在贷款方式上,只有贷款的供给与项目的资金需求相符合才能使贷款发挥出最大的效用。首先,应该合理的安排贷款期限,以项目投资的时间周期来衡量,不要盲目地追求短期贷款,在很多农业项目中,由于农作物的生长周期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应该坚持贷款资金与农业的生长周期相衔接。其次,在设计贷款额度时,不一定小就能够保障资金的安全,贷款资金要能够保障其项目正常运行。在现阶段,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范围狭小,金融产品单一,只有增强业务的创新能力,才能有效地抵御风险,增强赢利能力。

34加强内部管理和人才建设

小额信贷公司应向商业银行学习,建立科学和符合公司实际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现代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另外,小额信贷公司也要加强与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的联系与合作,共享征信体系,减少因为“消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同时加强对员工专业金融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参考文献:

[1]李娜浅谈我国证券公司创新业务[J].区域金融研究,2013(1):57-59

[2]王霄冰中国地方性小额信贷业协会发展问题研究[J].中国证券期货,2013(4):46-47

[3]杨晓武我国证券公司的创新发展与风险管理[J].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2012(3):5-9

[4]蔡鸿伟延边州小额信贷业发展对策研究[D].延边:延边大学,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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