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 华,王开义,刘忠强
(1.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北京 100045;2.北京农业信息技术研究中心,北京 100097)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运行机制研究
谭 华1,王开义2,刘忠强2
(1.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北京 100045;2.北京农业信息技术研究中心,北京 100097)
本文从资金投入量、资金投入布局和资金投入效益三个方面介绍了中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实施现状,着重总结和分析了项目的组织与运行机制及在运行过程中的成功经验。最后针对项目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新的思路和建议,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科学管理提供决策参考。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转化资金;运行机制
Abstract:From the points of inputs,input layout and investment effectiveness of the funding,this article introduces the status quo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chievements transformation fund,and focuses on the summary of the operation mechanism and the successful experience of the process.Finally,against the shortcomings in project management,this paper puts forward new ideas and suggestions on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ransformation fund for the scientific management.
Key words:transformation of agricultural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transformational fund;operation mechanism
2001年,国务院批准设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以下简称“转化资金”)政策引导性专项,旨在加速农业、林业、水利等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进入生产前期性开发、中试、熟化,提高国家农业技术创新能力,为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利的科技支撑。“转化资金”的实施,实现了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创新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在“转化资金”实施过程中,我们结合实际工作,注重探索一种既符合项目特点,又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公共财政资金管理新模式,建立了严格的由申报、受理、评审、监理、验收等环节组成的一整套工作程序,同时不断完善形成了 “二级把关,三审一确认”的分层管理机制。
2001—2010年期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31.5亿元用于“转化资金”,共资助转化项目4338项(见表1)。截至2009年底,“转化资金”项目实施累计到位资金162.66亿元,除中央财政专项资助外,地方政府配套4.2亿元,政府其他拨款2.1亿元,银行贷款28.1亿元,单位自筹117.3亿元,其他资金10.9亿元。地方和社会资金投入与转化资金专项投入的比值为6.1∶1。“转化资金”项目的实施,吸引了各类配套资金的投入,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承担单位的资金压力。
表1 2001-2009年中央财政资助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况
从表1可以看出,除2001年项目启动因资金投入较多外(相应的资助项目数量也多一些),自2002年以来,“转化资金”的资金投入数量和资助项目数量均呈现出逐年小幅不断上升趋势。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专项的实施,明显提高了农业科技型企业和农业科研机构的技术自主开发、集成创新和转化应用能力,提升了农业科技支撑能力,有效地促进了农业产业发展,对于加速农业产业技术升级、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起到了重要的引导和支撑作用,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转化资金”项目明显提高了涉农企业和农业科研机构的技术自主开发、集成创新和转化应用能力,使一大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具备产业化前景、成长性好的农业科技成果走出实验室,实现了产业化。2001—2007年期间,开发各类动植物新品种7700个,研究新技术、新工艺2285项,开发新产品4053个、新设备10872件(台),获专利授权1765个,其中发明专利848个[1]。共建立各类试验示范区 (基地)47279个,建立中试线2160条、生产线5831条。
“转化资金”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十分显著,培育了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科技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了优势特色产业带和产业集群的建设,催生了一批生产效益显著,出口创汇能力强的“拳头”产品和农业品牌。从2001—2006年已验收项目执行情况看,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期内累计实现产品销售收入1048亿元,技术服务收入9.24亿元,净利润246亿元,上缴税金52亿元,出口创汇9.5亿美元。
“转化资金”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也十分突出。据统计,2001—2007年,转化资金项目在执行期内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4520期,培训人员总数970万人,农业企业新增就业人数27.5万人;项目实施期内,共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2.8万人,发表论文8030篇,出版专著500余部。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宏观投入布局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种植业、畜牧业、林业等不同农业技术领域的分配布局;二是全国东、中、西部地区的区域分配布局;三是农业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单位类型的分配布局。
“转化资金”在技术领域重点支持方向上,始终瞄准国家发展对农业科技的战略需求或紧迫需要,对接农村科技工作的目标,完善支持结构和支持方式。坚持农业特色,明确产业主线,以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建设现代农业为宗旨。近年来,“转化资金”将农林植物优良新品种与优质高效安全生产、畜禽水产优良新品种与健康养殖、重大农林植物灾害与动物疫病防控、农产品精深加工与现代储运、循环农业开发与绿色社区、农林生态保育、恢复和治理与现代林业、现代农业装备与信息化、农业生物技术及产品领域的项目作为重点,突出引导和支持现代农业、生物质开发应用、村镇绿色社区建设、农林生态、节能减排等相关领域,促进种、养、加等环节和农业装备领域的成果转化,为粮食与食物安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提供全面、关键的科技支撑。
2001—2009 年期间(见表 2),“转化资金”资助项目技术领域分布情况如下:种植业立项1 436项,占33.11%;林业立项279项,占6.38%;畜牧业立项496项,占11.43%;水产领域立项318项,占7.33%;动物、植物保护立项194项,占4.47%;农产品加工领域立项599项,占3.81%;农业装备立项226项,占5.21%;农业资源高效利用立项331项,占7.63%;农林生态环境立项207项,占4.77%;农业信息技术领域立项99项,占2.28%;农业生物技术及产品立项207项,占4.77%。资助项目涉及粮食安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节能减排、特色产业、现代农业、农林生态、循环农业等多个产业和技术领域。其中立项最多的是种植业领域,立项最少的是农业信息技术领域。
表2 2001-2009年转化资金项目分技术领域统计
在东、中、西部地区类型布局方面,2001—2009年期间(见表 3、表 4),东部地区立项 1829项,占42.1%;中部地区立项1357项,占31.3%;西部地区立项1152项,占26.6%。从受资助数量和立项数量看,东部地区所占比例最大,西部地区最小。但是,东部地区总体呈下降趋势,西部地区则呈上升趋势。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不同地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实际需要,同时也反映了宏观上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从具体变化情况看,东部地区立项数量占年度总数比例从2001年47.8%下降到2009年44.4%;中部地区从2001年27.3%到2009年28%,涨幅不大。西部地区比例2003年最低,仅 20.9% ,2009年增加至27.6%。从资助经费看:东部地区从2001年49.2%下降到2009年44.4%,略有下降;中部地区从2001年的24.7%提高到2007年的37.8%,2009年降至27%;西部地区从2001年26.1%下降到2003年20.1%,2009年恢复升至28.6%。
表3 2001—2009年转化资金项目分地区统计
表4 2001—2009年转化资金经费分地区统计(万元)
从承担单位类型分布看,2001—2009年期间(见表5),大专院校共承担“转化资金”项目583项,占12%;科研院所共承担1720项,占40%;各类企业共承担2090项,占48%。“十五”期间,大专院校共获得“转化资金”资助3.327亿元,占12.73%,科研院所10.371亿元,占39.70%,企业12.425亿元,占47.57%。从受资助数量和立项数量看,企业所占比例最大,研究院所也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农业院校所占比例最小。
项目实施情况体现了推动企业成为科技创新主体的精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有效拓宽了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渠道,有力带动了农民增收。
表5 2001—2009年转化资金项目分单位类型统计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实施以来,非常重视项目管理的创新,建立了比较完备的组织管理体系和运作程序,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到企业、科研开发机构和金融机构等多层次、多渠道的农业科技投入支撑体系。
在横向上,成立了由科技部、财政部以及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等五部门为主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对重大事项的协调和项目的宏观指导。在组织程序方面,建立了部门通气会制度,每年召开部门工作通气会,就年度工作重点、项目指南制定、项目申报与评审、项目监理与检查、年度工作总结等事项进行专门研究和讨论;机构设置方面,成果转化资金建立了受理、审理、监理三分开的工作格局。
在纵向上,建立了“二级把关、三审一确认”的立项机制,即由省部级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科技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对项目进行技术、市场、财务评审,由工作协调小组对专家评审结果最后确认。项目实行了以承担单位主体实施,部门、地方科技主管机构负责监理、验收等日常管理的新型管理机制,有效发挥了部门和地方在项目实施中的作用,保证了已批复项目的顺利实施。
为了科学规范管理制度,创新管理体制和机制,结合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先后制定实施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形式审查工作规范》(试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评审工作》(试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工作规范,很好地指导和规范了项目受理、评审等相关管理工作。
在评审工作中,还特别注重加强廉政自律制度建设。一是制订转化资金管理工作人员行为手册,加强行为规范和监督;二是制定并签署专家评审承诺书,加强廉洁、规范、透明、公正评审工作的组织管理;三是开展廉政廉洁思想道德教育;四是加强了对投诉、申诉等事件的处理。
结合项目评审的具体要求,优化项目立项评审指标。立项评审指标包括技术指标和财务指标两部分。
技术指标强调国家宏观政策走向。技术指标中增加了对是否属于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走向与本年度项目指南支持重点、现代农业与新农村建设对技术成果转化的需求紧迫程度、项目实施对推进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与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技术成果转化的产业化应用前景、项目实施对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促进作用、项目实施对环境的影响评价等评审内容。财务指标更加系统、完善。
财务指标分为两类,一类为申请单位财务状况,包括财务信息质量、资金结构与质量、盈利与发展能力、财务状况与项目的匹配性;另一类为项目经济合理性,包括项目资金预算的合理性、资金筹措方案可行性、抗财务风险能力、项目经济效益的合理性、资金筹措方案可行性、抗财务风险能力、项目经济效益的合理性、项目社会效益的合理性。在财务指标的设计中,根据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的会计制度差异,建立了不同的财务指标要求。
科技部和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聘请技术、经济、财务、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对转化资金项目发展规划、年度项目指南及转化资金管理等提出咨询、评价意见。
在转化资金项目立项评审、监理、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中积极发挥专家作用,建立转化资金项目专家库。同时,建立和完善专家遴选、回避、评价制度。专家由部门和地方推荐,专家库应定期充实和更新。目前,项目专家库有效评审专家数量已增加到1724名,专家技术领域分布、地区分布的代表性大大提高,专家库的结构得到合理调整和优化,专家数据库实现数字化管理。
对所有转化资金推荐项目,严格遵循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择专家。专家评审采取轮换机制,对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和严格的业绩考评制度。转化资金项目评审工作,以“背靠背”的审理方式为主,不允许评审专家与申报单位发生直接联系,确保转化资金项目评审工作客观、公正、竞争、择优。根据项目指南涉及的技术领域和评审需要,制定了专家推荐标准,公开向各省科技厅、有关部门科技司等推荐单位征集技术、经济和财务领域评审专家。
评审工作实行了严格的专家回避制度,所遴选的评审专家所在评审小组无专家本人或专家所在单位(科学院下属所、大学下属院系)申报的项目。在严格实行回避制度的同时,遵循专业对口、合理轮换的原则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细化专家评审领域,促进评审专家专业方向与项目领域之间的对接。由于转换资金项目涉及面广、领域宽,根据项目指南设计的技术领域,提出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评审专业领域规范》(试行),并对照专家专业技术领域特点,对专家的评审子领域进行了合理划分。根据评审分组涉及的技术领域需要,以专业子领域为单位,通过评审系统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遵循随机抽取、领域对口的原则对专家分组。评审专家均为各推荐单位推荐,且在系统专家库中记录的有效评审专家。在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下,利用系统自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名单并进行分组。
专家回避基本原则有:评审专家与项目负责人是同一人、评审专家与项目主要参加人员是同一人、评审专家与项目申报单位是同一推荐单位、评审专家工作单位与项目申报单位是同一单位、评审专家是项目申报单位法人代表等。项目评审前,将根据当年申报情况对回避原则进行修订,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转化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在网络化管理、信息化管理方面做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开发网络化管理平台。成功开发了“转化资金”项目网络化申报受理与评审两个工作平台[2-3],实现开放式、属地化、集成化管理。根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发了网络化申报受理系统。基于该系统的申报受理工作平台初步实现了四大功能:①直接面向项目申报单位的开放式申报功能,②直接面向项目推荐单位的属地化管理功能,③面向不同管理主体的分级受理与审核功能,④项目申报受理动态监控、数据统计等集成化管理功能。为优化评审流程和提高评审效率,组织开发了转化资金项目专家评审网络化工作平台,初步实现了项目网上分配、专家库管理、专家遴选与回避、信息审阅、网上打分、自动汇总、网上打印与信息统计等多项功能、网络化申报受理平台与评审两个工作平台实现无缝连接,很好保障了转化资金项目申报,受理与评审工作。
加强在线申报培训。在项目申报之前,组织各推荐单位的具体工作人员在网络申报系统操作方面的培训,并对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网上申报系统进行试运行,确保了系统运行畅通。为了让用户迅速掌握系统操作,针对不同用户类别,分别编写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手册-申报用户》、《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手册-推荐单位用户》、并制作了相应的视频操作软件,使用户更直观、便捷地领会操作过程。申报期间,提供24小时电话咨询服务,专人负责技术支持,为申报用户答疑解惑,确保申报顺利进行,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科技部纪检、监察部门对评审工作进行监督。在项目评审期间,科技部、监察局全程监督项目评审过程,并在评审结束时立即对项目评审结果进行核查和封存。
国务院涉农部门科技司(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省(区、市)]科技厅(委、局)和财政厅(局)为转化资金项目监理单位,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理,定期检查项目执行情况,督促项目承担单位依据项目任务书组织项目实施。对监理中出现的问题,监理单位有权责令项目承担单位采取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力的项目承担单位,有权提出中止项目实施等建议。
“转化资金”项目管理十分重视和强调项目立项后的监理和验收环节,强化项目的后期管理,建立了一套包括中期填报监理表、委托推荐单位监理、组织专家实地考察、组织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况评估、项目执行抽查审计等项措施的项目后期监理制度,对项目实施监管力度和约束能力大大提高,改变了“重立项、轻管理”的传统计划管理模式,对转化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和全程追踪起到了重要保证作用。
另外,“转化资金”项目管理对所有立项项目都通过媒体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对立项项目采取分期拨款的资金拨付方式,立项项目只有按合同规定完成目标后,才拨付项目余款,最大限度降低了项目实施风险。
“转化资金”项目来源为财政拨款,是一种政府引导性资金,通过吸引企业、科技开发机构和金融机构的资金投入,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进入生产的前期型开发。“转化资金”设立至今,资金管理中尚有很多方面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从地区投入结构看,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支持力度偏低,2001—2009年,我国平均每年约45%以上的项目和资金用于东部地区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而对中、西部地区的资助明显少于东部地区;从支持项目看,还没有充分体现区域发展、资源特点和国家战略需求,项目显得过于分散,不利于发挥“转化资金”的效用;从行业结构看,种植业的项目支持比重大,而畜牧业、加工业和生态环境的支持比重偏低,缺乏关系民生成果的重点投入和连续投入机制。
“转化资金”对每个项目的支持额度有明确规定,支持的项目主要分为三类: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其支持额度分别为100万元,70~80万元和50万元。2009年开始对发展区域经济、延长产业链、培育新兴经济增长点具有重大促进作用的集成配套技术重大成果支持额度达到300万元,重大项目占当年度立项比例的4%。重点项目所占比重偏小[4],一般项目占绝对多数,平均每个项目的投入规模过小,与农业科技成果的特点和需求不相适应,特别是对于一些重大项目,其成果的转化需要较长的转化周期,缺乏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长效发展和持续支持机制。
农业科技型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处于主体地位,相比科研院所而言,农业科技型企业跟市场联系更为紧密,更加熟悉市场环境和需求情况,具有更强的抗风险和参与竞争的能力[5];农民专业合作社更贴近农民,更了解基层的具体需求,使成果转化更具有针对性[6]。目前,每年农业科技型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转化项目和资助经费约为40%左右,而科研机构承担的转化项目和获得的资助经费占了相当大的比例,约为48%。
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力度,扩大农业科技成果转换资金整体规模;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创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利用的政策,建立政府引导有关单位和企业自行转化成果的“引导机制”,对科研单位和企业的成果转化给予必要的补助,在保证总体规模不断增长的同时,新增“引导资金”和“奖励资金”等结构性资金投入,确保新机制的实施。
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产业综合竞争力提升、科技创新与转化能力建设为结合点,紧紧围绕食品安全、产业化发展和生态环境保障为主攻目标,对于在“十一五”期间形成的一批重大农业科技成果、特别是关系民生的重大成果、对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和农民增收有重要作用的科技成果、具有支持区域主体产业和关键环节所需要的重大技术给予重点扶持[7],一方面争取新的资金来源扩大重点项目投入的比重,提高每个重点项目的投入力度;另一方面建立重大项目滚动支持的机制,推进重大成果的转化和示范效应。对于转化周期长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采取分年度、分阶段滚动支持立项,以保证此类成果有足够的时间和资金支持顺利转化推广;建立合理的“奖励制度”,对于成果转化资金利用经济效益高、社会效益好、管理规范的项目给予持续支持[8]。
对于具有重大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农业科技成果,建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综合示范区,发挥综合示范功能,合理引导、带动农村科技成果推广。加强农业科技成果适用化改造和配套技术组装示范应用。加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技术培训,以成果转化带动示范推广,以示范推广强化技术培训,以技术培训促进成果转化。
各省承担的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中,多数仍为本地自主研发的成果,从其他省份引进和转化的高技术成果数量极少,未能更多地将国家科技攻关成果引进转化。鼓励国内各省市政府之间、科研教学机构及企业之间的农业科技合作与交流[9]。大力推进东西合作,发挥区位优势,依托东部科技,联合西部省区共同承担国家项目,互惠互利、共同发展。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成果的发布和对接活动,对国家科技攻关成果在地方的合作转化给予重点支持,鼓励跨省转化,从政策和资金上引导农业科技成果的资源共享,发掘成果的转化潜力,创造更广泛的效益。
通过各种途径,利用各种方式向各级政府领导、向社会、向基层管理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向农民宣传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工作和项目成果,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领导重视程度、社会认知度,营造良好氛围。将“转化资金”的宣传工作系统化,有计划、有目的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分别在网站和媒体上发布各类农转信息,介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分析形势,总结和交流经验,组织“转化资金”项目成果展和产品展,大力宣传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及时报道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动态、政策法规、理论研讨指导和推动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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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迟凤玲)
Research on Operation Mechanism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chievements Transformation Fund Project
Tan Hua1,Wang Kaiyi2,Liu Zhongqiang2
(1.China Rural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enter,Beijing 100045, China;2.Beijing Agricultura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Research Center,Beijing 100097, China)
F323
A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支持系统研究与开发》(编号:2009BADB6B02)。
2010-04-07
谭华(1958-),女,辽宁人,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科技部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工作;研究方向:农村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