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艳,陈 伟
(1.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1;2.哈尔滨理工大学管理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
黑龙江省TRIZ理论推广模式及实施策略研究
林 艳1,2,陈 伟1
(1.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1;2.哈尔滨理工大学管理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
在创新型国家建设中,TRIZ理论作为创新方法,其推广模式和策略已引起各省市的高度关注,本文以国家首批试点省份——黑龙江省为例,深入分析其推广TRIZ理论工作进展及有关经验,其设计推广TRIZ理论的战略安排,并基于不同战略阶段,分别设计政府主导型、示范指导型和综合普及型等TRIZ理论推广模式及其实施策略,为黑龙江省及各省市推广TRIZ理论提供决策依据和参考。
TRIZ理论;推广模式;实施策略
Abstract:In the process of the development of innovation-oriented country,extension pattern and implementing strategy of TRIZ theory,which had been selected as an innovation method,have received great attention of provincial and municipal governments.Taking Heilongjiang province for example,which is one of the first national pilot provinces,this paper first thoroughly analyzes its process of TRIZ theory promotion and the relevant experience,and then designs the strategic plan for the theory promotion.And according to the different strategic stages,the paper respectively designs various TRIZ theory extension patterns such as the government-led promotion type,model-guided promotion type,comprehensive universal promotion type and so on,and then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implementing strategy.The purpose of the paper is to provide the decision-making reference for the governments of Heilongjiang and other provinces.
Key words:TRIZ theory;extension patterns;implementing strategy
为加快实现创新型国家战略目标,2007年科学技术部从现有300多种创新方法中选择了被前苏联誉为“点金术”的TRIZ理论作为重点推广的创新方法,并批准黑龙江和四川两省作为国家首批推广TRIZ理论试点省,全面启动了TRIZ理论推广工作。TRIZ理论是1946年由前苏联发明家G.S.Altshuller在分析了世界各国250万件专利的基础上创立的发明问题解决理论,被广泛应用于军事、工程等领域。前苏联解体后,美、日、韩等国家积极引入TRIZ理论专家、建立TRIZ理论研究机构,开展TRIZ理论应用研究,并在三星电子、西门子、波音公司等著名企业中成功应用,引起了国际上的广泛关注。目前多数研究主要集中于TRIZ理论在产品创新中的应用[1-2]、与QFD或AD等理论方法和信息技术的有机集成[3-4]、预测技术成熟度[5]等方面,但对如何在区域范围内全面推广应用TRIZ理论的研究却鲜有涉及。为此,根据黑龙江省自主创新与TRIZ理论推广需要,设计黑龙江省 TRIZ理论推广模式及其实施策略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际意义。
自2007年作为国家推广TRIZ理论首批试点省以来,黑龙江省在TRIZ理论的宣传、培训、研究应用和学术交流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在TRIZ理论宣传方面,黑龙江省建立了全国第一家TRIZ理论网站,开辟了学习园地、TRIZ理论介绍、应用案例、相关文章、工作动态等多个专栏,到2009年底网站的点击率已突破37万次,成为宣传TRIZ理论的最主要渠道,此外,成立了省科协技术创新方法(TRIZ理论)宣讲团,深入企事业单位共做了50多场专题报告,发放光盘和学习资料3000多份,在全省160余个省级学会和430余个企业科协中宣传推广TRIZ理论,覆盖面达80%以上。
在TRIZ理论培训方面,截至2009年已出版高校TRIZ理论教材1部,组织专家编写、翻译TRIZ理论培训教材和简易读本14部;举办TRIZ理论专业培训班28期,培训人员达2735人次;举办TRIZ理论培训讲座100余场,培训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5万余人;先后建立了中俄哈尔滨和黑河两大科技交流与培训基地[6]。
在TRIZ理论应用方面,省科技厅确定了黑河、哈尔滨两个试点城市、两批共60家试点企业;截至2009年8月,全省应用TRIZ理论申请专利多达74项,获得授权33项。
在TRIZ理论交流方面,成立了全国首家省级技术创新方法研究会,吸纳了来自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2009年,成功举办了第三届国际创新方法大会,以及TRIZ理论推广应用研讨会。
两年多来,黑龙江省TRIZ理论推广工作进展顺利,其推广经验如下:
(1)政府引导,多方联动。在TRIZ理论推广的初期阶段,政府主管部门发挥了主导作用,现已形成了以黑龙江科技厅为核心,科协、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和知识产权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多方联动的推广力量,建立了由黑龙江省科技厅牵头、各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参与的技术创新方法 (TRIZ理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推动了TRIZ理论推广工作的开展。
(2)全面宣传,重视培训。为了使重点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能够了解、掌握和应用TRIZ理论,提高其自主创新能力,黑龙江省政府通过TRIZ理论网站、新闻媒体、TRIZ理论宣传团等开展全方位的TRIZ理论宣传活动,并且,从俄罗斯、白俄罗斯、德国等国家聘请了TRIZ理论专家对企业的高级工程师、高校教师、生产力促进中心的人员等进行了高级培训,建立了TRIZ理论培训基地等,为TRIZ理论的进一步推广奠定了坚实基础。
(3)专家指导,重点扶植。根据TRIZ理论培训与应用情况,初步筛选了部分企业、高校等作为TRIZ理论试点,通过科技立项、专家指导等方式鼓励和支持试点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积极应用TRIZ理论开展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等活动,支持他们利用TRIZ理论解决实际问题。
(4)建设平台,夯实基础。黑龙江省将推广应用TRIZ理论作为创新型省份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为此黑龙江省政府从区域科技创新发展战略高度出发,注重TRIZ理论宣传、培训、应用、创新等平台建设,加速了TRIZ理论推广工作进程,为全面推广TRIZ理论奠定了重要基础。
黑龙江省TRIZ理论推广工作尚处于初级阶段,还面临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具体包括:如何进一步加强TRIZ理论推广宣传工作,使其融入区域创新文化之中;如何提高企业主要领导对TRIZ理论推广工作的重视;如何完善科技政策,以充分调动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以及广大科技人员应用TRIZ理论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产学研辐射作用,全面推广TRIZ理论;如何培养一大批TRIZ理论专家,以加快TRIZ理论推广应用进程;如何建立和完善黑龙江省TRIZ理论推广模式和机制,以及在创新型省份建设中,如何发挥TRIZ理论作用。上述问题对黑龙江省全面推广应用TRIZ理论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为此,本文根据黑龙江省TRIZ理论推广现状,结合黑龙江省实际,设计黑龙江省TRIZ理论推广模式及实施策略,为全面深入地推广应用TRIZ理论提供理论指导和决策支持。
TRIZ理论的推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一个较长的战略期内逐步实施,其战略周期安排应与 《黑龙江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战略周期(2020年)相吻合;其推广阶段划分应考虑理论方法培训、企业试点到全省推广的阶段性。根据黑龙江省TRIZ理论推广进展情况分析,结合创新型黑龙江建设、“八大经济区”和 “十大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以及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增强装备制造、石化煤化、能源和医药等主导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与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本文将TRIZ理论推广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宣传普及(2008—2010年)、试点应用(2011—2013 年)和全面推广(2014—2020年)阶段。
在宣传普及、试点应用和全面推广的不同战略阶段,其战略意图和战略重点所有不同,具体如表1所示。
随着TRIZ理论推广工作的不断推进,在不同战略阶段,战略重点和TRIZ理论的培训、应用和服务体系,企业应用TRIZ理论创新的水平,以及整个区域的科技创新基础、创新效率、创新意识和创新环境等方面都会发生改变,因此应采取与之相匹配的TRIZ理论推广模式。
表1 黑龙江省推广TRIZ理论的战略安排
TRIZ理论推广模式设计应该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战略性原则。应从创新型黑龙江发展的战略高度,根据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创新需求和发展方向,设计TRIZ理论推广模式,以使TRIZ理论的推广应用取得最大功效。
(2)科学性原则。由于技术创新活动要求科学严谨,因此应结合黑龙江省技术创新的实际需要和TRIZ理论应用过程的基本特点与要求,科学合理地设计TRIZ理论推广模式。
(3)阶段性原则。TRIZ理论的推广具有长期性和阶段性,因此针对TRIZ理论推广的不同战略阶段及战略重点,设计其相应的推广模式,有利于提高TRIZ理论的推广应用效果。
(4)动态性原则。针对区域创新环境、创新需求的不断变化,设计TRIZ理论推广模式具有灵活性和动态性,以提高其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政府主导型推广模式是指以政府为主体,利用科技计划、政策等各种措施和手段,引导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单位广泛参与的推广模式。
图1 政府主导型推广模式
政府主导型推广模式具有如下特点:一是以政府的科技部门为最重要的推广主体,但并不意味着其独占或垄断,而是在众多的推广主体中,政府在集中培训、推广路径、科技支持、政策激励等方面处于绝对优势,其他的推广主体处于辅助和补充的地位;二是政府主要通过加大基于TRIZ理论的科技立项比重、科技经费支持力度、优惠政策倾斜等措施,实现TRIZ理论的推广与应用;三是企业是自主创新的主体,是政府部门推广TRIZ理论的重要对象;四是政产学研合作有利于调动科研机构、大学的积极性,在政府的积极支持下,通过产学研合作加快了TRIZ理论的推广进程。该模式结构如图1所示。
政府主导型推广模式注重有重点、分层次地开展TRIZ理论的培训工作,结合黑龙江省实际,设计其具体培训方法如表2所示。
表2 政府主导型推广模式下的培训方法
政府主导型推广模式适用于TRIZ理论的宣传普及阶段。在该阶段,区域内的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刚刚接触TRIZ理论,对其认识不足,缺乏推广和应用动力,此时,需要借助政府强大的力量推动TRIZ理论的宣传普及,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大学等力量,积极参与到TRIZ理论的宣传普及工作中,形成 “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TRIZ理论推广局面。
示范指导型推广模式是一种“典型示范、专家指导”的推广模式,即在TRIZ理论专家和技术专家指导下,根据区域科技创新基础和发展需求,结合企业的TRIZ理论培训、学习和应用水平,选择重点企业(集群或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中的主导或核心企业)进行TRIZ理论试点,重点培养,并从中发展一批典型示范企业,总结经验,为TRIZ理论全面推广应用奠定基础。该模式结构如图2所示。
实施示范指导型推广模式需要有一批熟悉TRIZ理论的专家,TRIZ理论专家主要来源于宣传普及阶段培养的“本土化”TRIZ专家,同时还应聘请国外著名的TRIZ专家。专家的工作重点:一是选择试点企业,试点企业应是集群或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中的主导企业或核心企业,而且具备有效推广应用和传播TRIZ理论等先进创新方法的基础;二是指导企业开展创新活动,重点是深入到试点企业进行实地指导与培训,参与试点企业解决具体的技术创新问题,并指导企业开发选择适宜TRIZ理论的创新管理方法,以提高创新效率。运用示范指导型推广模式要关注试点企业的创新效果,选择效果较好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树立典型,使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为其他试点或非试点企业提供经验借鉴。
图2 示范指导型推广模式
示范指导型推广模式适于TRIZ理论推广的试点应用阶段。在实施示范指导型推广模式过程中,政府可通过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等方式给予试点企业更多的资金、政策等创新资源的支持以及专家的指导,不仅有助于培育典型示范企业,而且为TRIZ理论的全面推广与应用奠定基础。
综合普及型推广模式是指以区域科技创新平台为支撑,以产业创新链为依托,以优秀试点企业或重点培育的试点企业为核心,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或R&D联盟,加速联盟的TRIZ理论推广应用,并形成以联盟为中心向周围辐射,带动有关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应用TRIZ理论开展技术创新的模式,该模式结构如图3所示。
图3 综合普及型推广模式
综合普及型推广模式是一种多层次、全方位的立体网络化协同推广模式,该模式通过重点企业为核心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将TRIZ理论推广应用拓展到整个产业层面,进而覆盖整个区域。首先,在基于TRIZ理论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或企业R&D联盟内部,以TRIZ理论的试点企业为核心,带动其他非试点企业应用TRIZ理论协同创新,使得TRIZ理论在联盟内部得以全面推广与应用。在此基础上,通过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R&D联盟,带动产业领域中其他的企业推广应用TRIZ理论,进而形成产业层面全面推广应用TRIZ理论的态势。
综合普及型推广模式适于TRIZ理论全面推广战略阶段,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是其推广应用的主力,因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能够有效整合创新要素,集中力量攻克产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有利于实现产业核心技术的标准化,对提高产业、区域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而TRIZ理论作为一种先进的创新方法,在借鉴企业推广应用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可将其拓展应用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自主创新中,势必会加速联盟及联盟企业的创新进程,提高其自主创新效果。由于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在产业中占据重要地位,具有很强的引导作用和辐射功能,因此能够更好地带动其他非联盟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积极推广应用TRIZ理论开展创新活动。此外,企业R&D联盟也是推广TRIZ理论的重要力量,可配合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共同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形成以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为中心、以企业R&D联盟为节点的辐射整个产业的TRIZ理论推广网络,加快整个产业的TRIZ理论推广应用,实现“联盟带动、全面铺开”的战略构想。
在TRIZ理论全面推广战略阶段,黑龙江省要注重在新材料、新能源、航空航天、生物医药、光机电一体化、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领域积极组建基于TRIZ理论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企业R&D联盟,并积极开发相应的TRIZ软件,建立各领域的专利库和知识库,构建其基于TRIZ理论的创新平台,注重对各产业领域推广应用TRIZ理论的一般规律进行总结,创建适宜TRIZ理论推广的具体模式和管理方法。
综上所述,区域TRIZ理论推广应用要经历宣传普及、试点应用和全面推广三个战略阶段,建议分别采用以政府主导型、示范指导型和综合普及型为主的TRIZ理论推广模式,通过“试点企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产业——区域”的TRIZ理论推广路径,形成“以点连线、以线及面”的TRIZ理论推广和应用态势,加快实现黑龙江省全面推广TRIZ理论的总体战略目标。
为了保障TRIZ理论推广模式的顺利实施,应针对不同推广模式的特点与需求,采取相关的策略。
(1)构建多元化的TRIZ理论培训体系。首先,以哈尔滨市和黑河市TRIZ理论培训基地为依托,建设一批国家级的TRIZ理论培训基地,并突出各个培训基地的特色,建立不同培训基地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机制,形成培训网络;培训基地可开设TRIZ理论的远程培训课程,为有关人员提供培训;在大中小学开设TRIZ理论课程或专题讲座;开发TRIZ理论培训教材,进一步完善TRIZ理论专题网站等。
(2)加强TRIZ理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政府应聘请国内外著名的TRIZ理论专家,对从哈尔滨工业大学等高校及重要研究机构中选拔的优秀专家进行TRIZ理论的系统培训,鼓励他们参与国际TRIZ协会认证考试,并对取得优异成绩人员给予奖励。
(3)营造自主创新的社会文化氛围。首先,要在全省营造勇于创新、敢于承担创新风险、追求真理、鼓励竞争以及崇尚合作的文化氛围,鼓励一切创新行为;其次,营造热爱科学的社会文化氛围,大力倡导科学的精神、科学的态度和科学的作风,肯定创新成果;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加大创新方法的宣传力度,吸引全社会广泛参与,为推广TRIZ理论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和良好的社会氛围。
(1)构建基于TRIZ理论的创新平台。政府应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核心,整合企业、大学、科研院所以及中介机构的力量,共同构建基于TRIZ理论的创新平台,实现TRIZ理论的宣传推广、TRIZ人才培养、TRIZ理论和技术信息咨询服务等功能。首先政府应在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领域内选择典型的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加大对其研发人员的TRIZ理论培训力度,培养本领域的TRIZ专家,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能够充分发挥辐射功能,形成以其为核心的基于TRIZ理论的创新平台。另外,政府还应采取各种措施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大学、研究院所以及中介机构参与到基于TRIZ理论的创新平台建设中,为创新平台提供更多互补的创新资源,并在相互交流或合作的过程中,提升应用TRIZ理论创新的能力。
(2)引入国外TRIZ理论专家。政府应从俄罗斯、白俄罗斯、德国、美国和韩国等国家收集著名的TRIZ理论专家信息,掌握其研究成果与动态,建立TRIZ理论专家库,形成定期更新制度,并根据推广TRIZ理论和创新实际需求,引入国外TRIZ理论专家,指导试点企业应用TRIZ理论开展创新活动。
(3)建立健全推广TRIZ理论的信息反馈机制。示范指导型推广模式的顺利实施,需要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做保障。首先,各个试点企业(单位)应建立内部的信息反馈机制,使企业领导层能够及时掌握TRIZ理论的推广应用效果,同时,更要在试点企业(单位)和TRIZ理论专家以及政府科技部门之间形成有效的信息反馈链,建立信息共享网络,使政府能够及时了解推广效果,找出影响TRIZ理论推广速度和应用效果的关键环节,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示范指导型推广模式。
(1)加大对基于TRIZ理论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支持力度。政府应采取科技计划引导、政策导向等各种措施,鼓励产业中的优势企业与具有专业优势的大学和科研机构组建基于TRIZ理论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并加大对其科研经费的投入力度,增强其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立项比重,以集成各方力量,利用TRIZ理论等先进创新方法攻克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形成产业技术标准,提高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2)建立健全中介机构创新服务体系。实施综合普及型推广模式,需要有完善的中介机构创新服务体系的保障和支持。首先,政府应继续加大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试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中介机构的支持力度,积极建设服务于行业和具有区域特色的专业化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同时,中介服务机构本身要加强自身建设,包括数据库建设、网络建设、基础设施等硬件设施建设,同时还要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为实施综合普及型推广模式提供保障。
(3)加强国际合作。在实施综合普及型推广模式时,应注重加强与俄罗斯、白俄罗斯等国家研发机构、TRIZ理论培训机构和大中型企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充分有效地利用国外研发机构、TRIZ理论培训机构和大中型企业在TRIZ理论培训与应用方面的优势创新资源,积极开展基于TRIZ理论的创新合作,提高应用TRIZ理论的自主创新能力。
本文在对黑龙江省TRIZ理论推广工作进程及相关经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根据《黑龙江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黑龙江省“八大经济区”和 “十大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将其TRIZ理论推广应用战略周期(2008—2020年)划分为宣传普及、试点应用和全面推广三个战略阶段,并提出了其战略意图与重点任务。在此基础上,针对各战略阶段特点,分别设计了政府主导型、示范指导型和综合普及型三种TRIZ理论推广模式,并给出了三种推广模式特征、工作重点及其实施策略。以上根据黑龙江省推广应用TRIZ理论战略需要,提出的黑龙江省TRIZ理论推广模式及实施策略,不仅对TRIZ理论推广试点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其他省市推广TRIZ理论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与借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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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胡琼静)
Heilongjiang Province’s Extension Pattern and Implementing Strategy of TRIZ Theory
Lin Yan1,2,Chen Wei1
(1.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Harbin Engineering University,Harbin 150001,China;2.School of Management,Harbi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Harbin 150080, China)
G305
A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高新技术企业R&D联盟综合优势及其实现路径与管理方法研究》(70773033);国家基础性工作专项计划 《技术创新方法(TRIZ理论)试点建设与推广》(2007FY140300);黑龙江省博士后基金资助项目《基于TRIZ理论的黑龙江省R&D联盟创新路径与管理方法研究》。
2010-04-01
林艳(1980-),女,黑龙江七台河人,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后,讲师,博士;研究方向:创新与战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