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党员队伍群体分化中的“裂变”效应

2010-09-25 02:26
唯实 2010年11期
关键词:党员队伍利益群体

刘 涛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思政部,广东广州 510225)

警惕党员队伍群体分化中的“裂变”效应

刘 涛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思政部,广东广州 510225)

改革开放之后,随着社会群体的多元分化,党员队伍也出现群体分化的现象。党员队伍的群体分化会产生一定的“裂变”效应:削弱党内价值认同,破坏党的团结统一;加大党内隔阂,妨碍党内关系的健康发展;助长党内派别,阻碍党内民主的有序开展。应对这种风险考验,必须以价值认同为目标健全利益机制,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核心发展党内民主,以惩治群体性腐败为重点严防党内派别活动,以健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机制为突破口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党员队伍;群体多元化;裂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利益格局的深入调整,原来以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为主体的“两阶级一阶层”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迁,利益群体的多元分化成为现阶段社会发展的重要特征。党员队伍也同步出现了社会分层意义上的群体分化现象,这对党的团结统一带来严峻挑战。在新的社会条件下,深刻认识和应对这种风险考验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党员队伍群体分化的表征

改革开放以前,按群体来分,党员队伍主要分为工人党员群体、农民党员群体、知识分子党员群体、干部党员群体等。由于当时国家对社会利益的高度整合,各党员群体间的利益差别不大。改革开放之后,伴随着社会群体多元化和两极分化,党员队伍也出现多元分化和贫富悬殊的现象。根据经济地位、占有资源和利益获取方式的不同,以及党员队伍在社会中的分布情况,笔者认为,当前,党员队伍可划分为六大群体。

1.领导干部党员群体。领导干部党员群体,主要是指由党和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拥有领导和管理权力的领导干部构成的党员群体。他们拥有权力资本,凭其优势的政治地位而掌握着当前中国社会最关键和最大量的组织资源,控制或支配一部分生产资料,分享着部分经济资源,拥有较多的文化资源。[1]这类党员群体是党员队伍的核心和骨干,是党的事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属于政治精英和权力精英群体。正因为如此,进入此群体或在群体内流动,都要经过严格的组织选拔和考察。

2.国有大中型企业高层管理者党员群体。国有大中型企业高层管理者党员群体,主要是指由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高层管理者构成的党员群体。他们代表国家掌控和管理着数量巨大的国有资产,也是党员队伍中的骨干力量。国有企业年薪制的改革使这类群体成为社会和党员队伍中的高收入、富裕群体,经济地位优越,属经济精英和权力精英群体。此类群体与领导干部党员群体之间交流渠道通畅,党和国家会根据需要通过组织程序转变彼此一部分人的职业身份。而且,此类群体与领导干部党员群体被认为是在改革中获利最多的群体,曾有调查显示:国家干部、国有/集体企业经营管理者被排在10年来获得好处最多的群体的前两名,工人和农民排在最后两名。[2]

3.私营企业主等非公有企业中的高层管理者党员群体。私营企业主等非公有企业中的高层管理者党员群体,主要是指私营企业主以及在外资企业、合资企业、私营企业中担任高层管理职位的党员群体。他们主要依靠资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等获取较高的收益,成为党员队伍中的富裕群体,属于经济精英或管理精英群体。此类群体是伴随着社会新兴阶层、群体形成而形成的。如,全国私营企业7次抽样调查(1993、1995、1997、2000、2002、2004、2006年)数据显示,私营企业主阶层中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比重依次是13.1%、17.1%、16.6%、19.8%、29.9%、33.9%、32.2%,基本呈上升趋势。[3]只要党的政策不发生改变,这类群体的规模还将继续扩大。

4.企事业中的高级技术人员党员群体。企事业中的高级技术人员党员群体,主要是指在国有企事业、非公有制企业中从事高层次专业技术研发的党员群体。他们依靠专业技能获取较高的经济收益,属于知识精英群体。在信息时代和经济全球化时代,由于国家和社会发展对科技的倚重,此类群体的规模将不断扩大。

5.工薪及中小型经营者党员群体。工薪及中小型经营者党员群体,主要是指以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一般干部、职工和中小型工商业经营者构成的党员群体,还包括农村中有相对稳定经济来源的中等以上生活水平的党员。此类群体是党员队伍中的主体部分,不掌握社会资源的配置权,主要依靠个人劳动获取经济报酬。

6.贫困者党员群体。贫困者党员群体,主要是指生产落后、生活贫困的党员群体,多分布在农村和中小城镇。他们受生产方式落后、自身素质低、年龄大劳动能力差、下岗等因素制约,难以依靠自身能力改变经济状况,需要党和政府的扶助,是党内关怀帮扶的对象。

二、党员队伍群体分化产生的“裂变”效应

马克思主义认为,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上的社会各阶级、阶层的利益关系,决定着政治发展的具体方向、进程和方式。以经济地位差异为表征的党员队伍的群体分化,对党组织会产生一定的“裂变”作用,影响和制约着党的团结统一。

1.削弱党内价值认同,降低党内凝聚力。利益差别的客观存在,并不必然引发同一群体价值观念的分化,但利益差别过大或利益差别的不公平性则必然会降低价值观的认同度。价值认同的降低也就意味着组织分化的开始。高度的价值认同是党团结统一的根本,而利益认同则是前提和基础,即党员自觉自愿将个人利益统一于党和国家利益之中。这可称之谓集体利益优位原则。奉集体利益优先的利益认同,并不是无条件的,其内含着正义、绩效的价值,内含着对个人合法权益的尊重,即社会主义事业不允许停滞不前,不允许失衡发展,不允许假公济私。如果社会发展停滞、利益结构失衡、贪污腐败盛行,那么党内保持高度的价值认同是不可能的。因为,当价值认同的利益基石遭到损害后,“人们根据制度安排或外在因素对自身的付出所确认的意义解释与对制度本身配置给他的利益回报的目标期望之间出现了裂痕,这种裂痕使他在具体行为或行为意向上对制度本身及其价值结构产生怀疑,从而形成了不满意感和不公平感,以及对制度本身的不信任感”[4]。这恰恰是当前党员队伍分化带来的突出问题。而且,为了扫除改革开放的思想障碍,党不断进行意识形态创新,使意识形态超越了乌托邦和教条信仰主义。当意识形态回归现实和理性的同时,强大的物质主义也极大地削弱了理想主义,信仰危机已成为党内的严重问题。“随着意识形态首要性的销蚀,许多党政干部开始形成各种各样的思想,包括物质主义、旧左派和新左派、西方自由主义、民族主义甚至宗教信仰。党对党员的控制力大大削弱了”[5]。党员队伍分化对党内价值认同的削弱,必须引起足够的警醒。

2.加大党内隔阂,妨碍党内关系的健康发展。党员队伍在社会分层意义上的群体分布,是社会发展的客观现象,但当这种群体分布出现不平衡的分化时,就会加大党内隔阂,妨碍党内关系的健康发展。党的性质决定了党员无论从事何种职业,担任何种职务,都是党的成员。党员之间不允许以职务、贫富、文化、技能的差别论高低贵贱,讲地位等级,全体党员在党内生活中都是平等的,都是党内生活的主体和党的主人,都是党内和谐关系的维护者、发展者。但党内和谐关系受制于利益关系,正如每个社会利益群体都有自身的利益诉求一样,党内的不同群体也都存在各自的利益需求。从积极的方面看,这些利益需求的价值指向具有一致性,即期望国家繁荣富强、社会和谐发展,在党和国家利益的实现中实现各自利益。从消极的方面看,在现实社会条件下,利益主体意识的觉醒与强化使许多党员仍以个体利益为标准进行行为选择和利益取舍。领导干部党员群体、国有大中型企业高层管理者党员群体中的部分人不希望失去现有利益,还会利用权力资本和政策资源扩大这种利益,并阻挠损害现有利益的各种改革举措;贫困者党员群体没有共享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反而成为利益的受损者,就会对党内既得利益者乃至对党组织心怀不满;其他群体也同样怀有各自的利益诉求。当党内贫富差距、利益矛盾加大时,党内平等关系就被利益关系所遮蔽,职位上的等级序列和经济上的贫富差距会造成事实上的不平等,党内隔阂加大,直接影响党内关系的健康发展。

3.助长党内派别,阻碍党内民主的有序开展

我国改革是在党和政府主导下进行的,改革在取得巨大经济成就的同时,“又往往带来权力层腐败与两极分化的结构性问题”、“很容易在官僚层中形成尾大不掉的利益垄断与排他性的分利集团”[6],形成新时期的党内派别。这种派别主要体现为一种利益共同体,利用职权维护和扩大既得利益。这种利益共同体不限于党内,有些则与社会既得利益者结成利益群体,形成一定的黑恶势力,“在不断披露的一些大案、要案、窝案中,一再闪现着强势资本集团与强势权力集团之间的交易与合谋的幽灵,一些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做法堂而皇之地出台,其幕后推手往往是某些强势利益集团”[7]。如果对这种现象处理不妥当、不彻底,党的执政资源会被既得利益群体所垄断,领导干部等六大党员群体可能会演化为界限分明的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普通党员被边缘化,党员的民主权利无法行使,党员的主体作用不能充分发挥。如此,以既得利益群体为表征的党内派别就堂而皇之地公开化,打着公共利益的名义谋取小集团的利益。这样,也就为长期主张党内分派合法竞争的党内民主激进派提供了事实的“根据”,倡导不利于政治和社会稳定的激进民主运动,进一步加大党内的思想分化和阵营分化,更不利于党内民主的有序发展,危及政治稳定。

三、防范党员队伍群体分化中党内“裂变”的对策

党员队伍群体分化对党的思想、政治、组织、行动的统一产生了巨大的消解力,对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带来严峻挑战。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应对这些风险考验,是党面临的紧迫任务。

1.以价值认同为目标,健全利益机制。利益认同是价值认同的基础和前提,而健全的利益机制则是利益认同乃至价值认同的坚实保障。“认同是发生在个体、社会和自我之间的,是在这种关系中来确立人自身的身份感问题……当人们在确立自己的身份感的时候,他又总要受到一定的利益需求、情感和信仰等问题的影响”[8]。面对党员队伍群体分化对党内价值认同的冲击,必须将解决社会利益失衡和党内利益矛盾作为主攻点,以健全的利益机制理顺利益关系、构建和谐的利益格局,夯实价值认同的利益基石。一是创新制度安排,维护社会群体分化中的利益秩序,这是根本。因为,在执政条件下,党内利益秩序依赖于社会利益秩序,社会利益秩序依赖于良好的制度体系。针对利益失衡引发的利益冲突,要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健全政治体制以大力发展人民民主,健全经济体制以清除市场经济发展的制度障碍,健全分配体制以调控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利益关系的协调。二是健全党内利益机制,维护党内利益关系的和谐。进一步深化国有大中型企业薪酬制度改革,改变脱离现实并违背公平原则的“天价”薪酬现象;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不断健全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常增资机制,使以工薪为主要来源的党员的收入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加大对贫困党员的帮扶力度,切实改变贫困党员的贫穷落后状态,使之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与温暖;在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基础上,尽快推行领导干部财产公示制度,监督领导干部党员群体廉洁从政情况;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严格党的纪律,减少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消费等不正当支出,端正党风政风。

2.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核心,发展党内民主。在党员队伍结构多元化、利益关系复杂化、价值取向多元化的条件下,维护和巩固党的团结,关键在于发展党内民主。发展党内民主,必须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权利是公民或法人依法行使的权力和享受的利益,对权利的尊重是法治社会不可或缺的要素,“一个政府通过尊重权利表明,它承认法律的真正权威来自于这样的事实,即对于所有人来说,法律确实代表了正确和公平。只有一个人看到他的政府和公共官员尊敬法律为道德权威时,即使这样做会给他们带来诸多不便,这个人才会在守法并不是他的利益所在时,也自愿地按法律标准行事。在所有承认理性的政治道德的社会里,权利是使法律成为法律的东西”[9]。法律公平、正义地对待每一个人,对权利的尊重至关重要。同理,党章等党内法规公平、正义地对待每一个党员,对党员权利的尊重也至关重要。如果党员权利得不到尊重,党章也就得不到尊重,党章的效力就得不到保障,不遵守党章等党内法规的现象就会普遍化。这就是党内不民主的根源。因此,必须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以权利遏制权力对党章等党内法规的侵犯。保障党员权利还必须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当前,应重点推进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改革。党代表大会制度改革,要推进党代表常任制,实化党代会的权力和党代表的权力,保证代表大会和党代表的地位,使党员队伍各层面的意愿和心声都能得到充分的表达,维护党的整体利益。党内选举制度改革,要改革“安排为主,选举为辅”的不合理方式,推行差额竞争性选举,实现从选拔政治走向选举政治,构建党的领导干部、党代表与党员选民之间具有现代民主政治内涵的选举关系,恢复授权与被授权的本原意义。

3.以惩治群体性腐败为重点,严防党内派别活动。当前,党内腐败现象已不仅仅是个人或几个人的腐败,而是发展到十几人、几十人甚至上百人的群体性腐败,影响恶劣,危害极大。以利益共同体为特征的群体性腐败又可分为三种情况,一种是群体性不正之风,以领导干部为核心,以一个地区、系统或部门为载体,上至领导干部下至一般员工,利益均沾,公款消费,滥用权力挥霍国家资财,败坏了风气;一种是群体性的经济腐败,以领导干部为主体,包括一般党政干部和企事业人员,大搞权钱交易,形成严重的窝案、串案;一种是群体性的涉黑腐败,以领导干部为保护伞或核心成员,与社会黑恶势力结成黑社会性质的集团。这三种群体性腐败,无一不是以领导干部为核心或主体,牵涉一般党政干部、企事业人员或社会势力,如果不加以遏制、严惩,这些腐败群体就会逐步变异为党内政治派别,争权夺利、各行其是,危及党的生命,最终导致党组织软弱涣散直至瓦解。毛泽东就曾鲜明指出:“我们一定要建设一个集中的统一的党,一切无原则的派别斗争,都要清除干净。要使我们全党的步调整齐一致,为一个共同目标而奋斗,我们一定要反对个人主义和宗派主义。”[10]在利益分化条件下,为巩固党内团结,必须加强党风行风政风建设,以遏制群体性不正之风;加强法治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完善监督体系以防范党内腐败;铁腕治权、治贪、治腐,严厉打击、惩治群体性腐败现象,严防派别组织的滋生。

4.以健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机制为突破口,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部分干部因利益关系而形成的集群化现象,是制约党内团结的重要因素。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消除其固有的弊病,破除贪腐干部集群化现象,是巩固党内团结的重要举措。李源潮撰文指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直接涉及权力和利益关系的调整,牵一发而动全身。改革有风险,但不改革党就会有危险。”[11]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机制上实现根本的突破,才会有实质的成效。健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机制,不但可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更为重要的是能够以制度的规范性和强制力打破官场“潜规则”,动摇“官本位”的根基,破除“圈子”庇护网,以制度的力量防范党内腐败群体的集团化。一是坚决遏制选人用人上的“长官意志”。建立健全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坚持权利与责任相统一,合理界定干部任用提名主体,规范提名形式、提名程序,明确提名责任,规范权力运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的“长官意志”。还要逐步完善竞争机制,采取“赛场赛马”的形式选拔品行兼优、德才兼备的干部。二是逐步规范干部的“出口渠道”。邓小平指出:“多少年来,我们对干部就是包下来,能上不能下。现在看来,副作用很大。我们面前摆着这个难题,现在还没有很好的办法解决。唯一的出路是要能下。”[12]规范干部的“出口渠道”,首先必须做好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分类完善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体系,探索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职责规范。在此基础上,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把不符合职位要求、群众不满意、工作绩效差以及犯有严重错误的领导干部坚决纳入“下”的范围。当条件成熟时,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内在要求的干部体制,彻底改变“包下来”的做法,将干部工作统一纳入法治范畴。□

[1]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流动[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213.

[2]汝信,陆学艺,李培林.2009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A].李培林,李炜.2008年中国民生问题调查报告[C].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26-27.

[3]汝信,陆学艺,李培林.2008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A].张厚义.中国私营企业阶层:成长过程中的政治参与[C].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298.

[4]李汉林等.组织变迁的社会过程——以社会团结为视角[M].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06:32.

[5]郑永年.全球化与中国国家转型[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9:196.

[6]萧功秦.中国的大转型——从发展政治学看中国变革[M].北京:新星出版社,2008:107.

[7]毛昭晖.依法遏制强势利益集团腐败[J].瞭望新闻周刊,2009(35).

[8]贾英健.认同的哲学意蕴与价值认同的本质[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1).

[9]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 2008:21-22.

[10]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822.

[11]李源潮.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N].人民日报,2009-10-19(02).

[12]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29.

责任编辑:张功杭

D262

A

1004-1605(2010)11-0015-04

本文系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一般项目“利益群体多元化条件下增强党内团结问题研究”(项目编号08B-02)的阶段性成果。

刘涛(1970-),男,山东泰安人,广东省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思政部副主任、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是党建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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