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税行业收入与税收收入协整关系实证研究

2010-09-11 03:06肖盛勇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0年22期
关键词:单位根税收收入因果关系

□文/肖盛勇

注税行业收入与税收收入协整关系实证研究

□文/肖盛勇

注税行业作为一个新兴的服务行业,对国家税收的增加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利用计量经济学的协整理论、G ranger因果检验方法,对1999~2008年注税行业收入和税收收入进行实证分析,研究认为:注税行业收入与税收收入之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税收收入是注税行业收入的G ranger原因。

注税行业收入;税收收入;协整理论;G ranger因果关系

注册税务师行业在最近10来年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它是广大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第三方机构,为其提供智力支持与监督支持,在保障国家税款及时、准确征收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但目前注税行业存在着发展模式、内部管理体制、外界认可度低等一系列的发展难题,为进一步探讨注税行业发展,研究注税行业与国家税收的关系很有必要。本文主要以1999~2008年的有关时间序列数据为基础,运用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来分析注税行业与国家税收的关系,考察两者之间的Granger因果关系。

一、变量数据收集及样本说明

选取全国税收收入、注册税务师行业收入两个指标。收集到这些相关变量数据后,为了得到更为实际的数据,用零售商品价格指数(1978=100)进行调整,剔除物价因素,调整后的数据记为TAX、TS。考虑到对各时间序列数据进行对数变换,不会改变时序数据的性质和关系,且变换后的数据容易得到平稳序列,因此对TAX、TS取自然对数,得到LTAX、LTS的序列。

二、单位根检验

在对变量进行协整分析之前,需要对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当两个变量是同阶单整时才能进行协整关系的检验。对单位根检验常用的方法是扩展的迪基-富勒检验(ADF)PHILIP-PERRON(PP)检验,这里使用ADF检验方法。在滞后期的选择上主要遵从AIC和SC法则,选出最优滞后期。DLTAX和DLTS分别表示两个变量的一阶差分,各个变量的ADF检验结果见表1。(表1)可以看出,在1%和5%的显著水平下,LTAX和LTS都是不平稳序列,而两者的一阶差分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是平稳序列,故LTAX和LTS为一阶单整的,即都可以用I(1)表示,所以两者可能存在协整关系。

三、协整性检验

根据所收集的数据对LTAX和LTS进行协整检验。本文采用EG两步法检验,首先用OLS法对LTAX和LTS进行回归,得到方程为:

LTAX=6.998906+0.971537×LTS+ξ

然后对残差序列进行单位根检验,回归残差序列估计值为:

ξ=LTAX-6.998906-0.971537×LTS

因为残差是估计出来的,所以对残差的检验不包括常数项。如果各个分量间是协整的,那么残差应该是I(0)的,否则是I(1)的。残差的临界值不同于单位根检验的临界值,它与样本容量和解释变量个数有关,解释变量的个数不包括常数项和时间趋势项。对残差序列进行单位根检验见表2。(表2)检验结果表明:在5%和10%的显著性水平下,残差的ADF检验统计量小于各自的临界值,所以拒绝原假设;存在单位根过程,即残差序列是平稳序列。所以,可以认为LTAX和LTS之间存在协整关系。

进行协整检验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验证Granger因果关系。1987年Engle和Granger提出的协整理论及其方法,解决了非平稳性序列建模引起的虚假回归,并把由非平稳经济变量的线性组合组成的平稳性序列称作协整方程,来反映经济变量之间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

四、Granger因果检验

通过协整检验结果告诉我们,注税行业和国家税收之间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但是这种均衡关系是否构成因果关系,需要我们进一步验证。

采用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法去解决这个问题。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的前提条件就是被检验的变量是平稳的,或者被检验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上文的协整检验已经证明了LTAX和LTS之间是存在协整关系的,所以可以对LTAX和LTS进行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在进行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过程中,滞后阶数对检验的结果影响很大。所以,多选择几期进行观察,在此选择了两期来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见表3。(表3)检验结果表明:滞后期分别取1、2的检验结果具有同一性。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原假设“LTS不是LNTAX的Granger原因”被接受,而原假设“LTAX不是LTS的Granger原因”被拒绝。

表1 各个变量的A D F检验结果

表2 残差的单位根检验

表3 变量的G ranger因果关系检验

五、结论

(一)从协整关系看,注税收入和税收收入存在很强的协整关系。从回归方程中可以看到,对注税收入每增加1个单位,相应的税收收入会增加0.971537个单位,注税发展对税收收入贡献是显著的。

(二)从因果关系看,税收收入是注税收入增加的原因,反之则不是。说明注税行业的大力发展与国家税收的增加有关系。实践证明,在最近十几年,我国税收大幅增加的前提下,大力发展注税行业,以至于有财力雇佣第三方机构——注税行业进行相关的涉税事务的处理。此外,从因果关系中看,注税收入不是税收收入增加的原因,说明注税行业主要起到监督作用,其收入相当于是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税收遵从的成本;另外,其缴纳税收的贡献率相对较低。

(作者单位: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1]易丹辉.数据分析与Evi ew s应用[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2.10.

F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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