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陆克华
1992年,我国房地产市场出现少有的兴旺现象,主要表现在:1、房地产投资迅速增长,据建设银行统计,与往年同期相比,房地产综合开发投资增加81%,新开工的商品房面积增加96%;2、土地批租量迅速增长;3、外销商品房数量迅速增加;4、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推进,居民对房地产的价值观念已开始转变,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尤为明显,出现私人经营房地产和投资房地产热,据全国45家房地产交易所统计的成交面积中,私人交易占74%;5、交易时间短、资金回笼快,大多数城市的商品房供不应求,现货期货都难以买到,其他各类房产如写字楼、别墅、商业用房、工业仓库等也十分畅销;6、房地产价格涨幅较大,个别城市的房价上涨一倍,一般城市房价上涨幅度也在40%—60%左右。
房地产市场活跃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些地方出现房地产的“虚热”,特别是发展外销的高档写字楼、别墅和商住楼等数量过大,存在一定的市场压力;二是一些地方越权批地,地价确定不够规范;三是有些地区商品房销售漏洞较多,交易行为不规范。有些没有外销许可证的企业也向海外销售楼宇。有些城市商品房销售不到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导致市场失控。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何在呢?首先,尚未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导致房地产市场行为不规范;其次,尚未建立起协调有效的宏观调控机制,如价格、税收等土地供应机制;再次,房地产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第四,房地产市场信息不畅,增加了房地产投资经营者和置业者的风险性与盲目性。
——摘自1993年3月《中国房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