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齐云 王斌
(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4)
基于SCP的中国电信市场有效性分析
○方齐云 王斌
(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4)
理论界一般按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三方面来衡量竞争的有效性。本文详细分析了2002年以来,尤其是2008年以后的我国电信业在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方面的显著变化,并得出“中国电信市场竞争性虽得到了进一步增强,但垄断性仍较强”的结论,最后,给出了一些相关对策建议。
市场结构 市场行为 市场绩效 有效竞争
自2002年以来,中国电信市场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行业垄断地位由传统的固网运营商让位于移动运营商,并且,中国移动处于一家独大的地位。2008年5月,中国电信正式宣布了电信市场的合并重组方案。经过两年的发展,中国电信市场呈现出一种新的形态,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家逐鹿电信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我国电信业的市场结构包括市场集中度、纵向结构、规模经济、产品差别性、进入壁垒。
1、市场集中度与纵向结构
(1)市场集中度。以销售收入作为考察指标,得到电信业10年来的赫芬达尔指数H和H指数的倒数N指数(N=1/H)。
表1 电信业H指数、N指数变化比较
在垄断条件下,H指数将等于1。一般来说,企业的数目越多,H指数越小。H指数的倒数N指数等于规模相等的企业数目。1998年,我国电信业H指数为0.98,其倒数为1.02,说明1999年之前我国电信业相当于仅有一家处于垄断地位的企业,而到2003年则相当于存在3.75家规模相当的电信企业,到2009年则相当于2.38家规模相当的企业。可见随着改革的深入和放松规制,电信市场竞争力度加大,开始出现寡头垄断的竞争势头,但竞争仍然是有限的。
(2)纵向结构。电信业重组后,三家运营商均变为全业务经营的电信运营商。
中国移动推出了G3品牌,依靠2G时代的巨大优势,3G业务更多是对原有业务的延伸和提升,它将G3品牌与全球通、神州行和动感地带三大客户品牌进行了融合。中国电信借天翼提出互联网手机的概念,突出自己宽带与移动融合的优势,并没有特别强调3G,走差异化之路。中国联通在与网通合并后,在原有的移动业务之后也具有了固网业务,这两者的整合成为联通的核心竞争力,推出了以WCDMA技术为基础的沃品牌。
2、规模经济与产品差别性
(1)规模经济。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由于历史原因,规模经济程度较高。
(2)用户规模。重组后,中国电信本地电话用户数达到2.08亿户,为联通用户数的两倍。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宽带用户数分别为44.27百万户和25.416百万户。而2008年底中国电信部署的无线宽带已取得了一定成绩,用户数达到2.35百万户。中国移动的总移动用户数遥遥领先于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达到4.57亿户,几乎是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移动用户数总和的三倍。
(3)固定业务规模。中国电信的固网语音业务,包括本地电话通话次数、国内长途通话时长和国际及港澳台通话时长等指标都远高于中国联通,统计数据基本为中国联通业务量的2—3倍。在固网增值业务方面,除来电显示用户数及固网彩铃用户数外,中国电信同时关注固网短信数这一统计指标,2008年达到18.496亿条。
(4)移动业务规模。重组后三家运营商的移动业务规模也呈现出巨大的差距,中国移动总通话分钟数达到24413亿分钟,而中国联通只有3766亿分钟,中国电信则只有263.7亿分钟,三家运营商的业务规模差距呈现出十倍的差异。
3、产品差别
三家电信营运商的产品定位略有不同,尤其是在3G业务上大同小异。2008年底中国电信业重组初期,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暂时未涉及无线宽带业务,中国电信暂时未涉及手机TV。在3G业务上,三家都涉及到影视、音乐、购物、电邮等。
4、进入壁垒
影响电信市场进入壁垒的主要因素有:规模经济性、巨额沉淀成本、在位者反应、消费者心理和行政性壁垒等。其中,行政性壁垒是造成我国电信市场进入壁垒的主要原因。
我国电信市场行政性壁垒主要体现在基础电信业务上,这种行政性壁垒具有双重性,一是对潜在竞争者的准入限制,二是现有运营商进入电信其他业务的限制。
我国电信业的市场行为包括竞争者、潜在竞争者、供应商、消费者和替代品等。
1、竞争者与潜在竞争者
(1)竞争者。竞争者主要体现在三大电信营运商在营销策略和经营模式上。
与国家定价体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电信市场价格大战。价格大战的主要手段既有电信企业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给用户提供的价格优惠,又有以形形色色的促销手段变相来降低电信业务资费的行为,如各类电话卡打折,各种超值资费“套餐”,手机捆绑话费促销,包月消费等。还有擅自改变资费标准,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的低价倾销,甚至实行内部价格交叉补贴进行不公平竞争。
我国电信产品发展呈现以下趋势:从单一的语音业务向数据业务扩展;传统话音类产品稳步增长中移动电话的发展速度将进一步超过固定电话;以传统的电信网络为依托的新型电信增值产品将得到快速发展;电信市场以控制通路为主的简单产品链,将被复杂的以内容、数据为主的价值链所取代。在这种趋势下,各电信企业为了争夺市场,不断推出新的产品策略。
(2)潜在竞争者。目前,构成我国电信企业最大潜在威胁是电信市场开放后的国际电信巨头的进入。这些企业不但规模大,而且其经营管理水平远比我国电信企业强,从而对我国电信产业安全构成了巨大威胁。因此,在短时间内提高国内电信企业的竞争力,已经刻不容缓。
2、供应商与消费者
(1)供应商。电信设备和移动手机市场的竞争已十分激烈,目前对电信企业还不构成讨价还价的威胁。相反,一些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如摩托罗拉、爱立信、诺基亚还不断降低产品价格,促进产品销售。
目前电信企业把供应链上的多个企业看成是一个战略联盟,通过“机卡捆绑”销售、大规模定制等方式,以增强竞争实力,共同对抗其他竞争企业,由此形成了各供应链之间的竞争。电信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战略联盟,是我国电信市场竞争激烈的充分表现。
(2)消费者。在所有自然垄断产业,电信业的消费进入和退出壁垒最低,因此,消费者所具有的讨价还价能力也最强。在电信消费者的压力下,各电信企业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消费让利都有比较明显的提高。但在固定电话领域,由于产品消费的质量很难检验,因此通话多计时间等现象比较严重。目前我国电信消费市场呈现的状况是移动、长途电话业务好于市话业务。因此,如何在电信自然垄断业务环节保护消费者利益应是规制重点。
(3)替代品。国外电信业的替代品发展非常迅速,已经走向了电信、电视、计算机网络的三网合一。2000年9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电信条例》第二条对“电信”的解释是:“本条例所称的电信,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传送、发射或者接收语音、文字、数据、图像以及其他任何形式信息的活动。”这实际上预示了电信和广电的双向开放的前景。目前,关于网络电视的改革已经进入试点阶段,三大电信运营商进入IPTV领域势在必然。而广电局所属的有限电视运营商在有限电视上具有传统优势,因而,竞争势必非常激烈。
1、行业利润
2008年重组后,电信业竞争结构得到优化。三家的实力虽仍相差较大,但已有所接近。2008年,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家的经营收入分别达到4123亿元、1868亿元、1489.1亿元。但是,就发展质量而言,中国电信、中国联通距中国移动尚有一定差距。以收入利润率为例,2008年,中国移动净利润为1128亿元,收入利润率为27.36%,与国际一流移动运营商沃达丰基本持平。而同期的中国电信净利润200.66亿元,收入利润率约为10.7%。中国联通经营业务净利润143.3亿元,收入利润率为9.7%,都低于15%的国际水平。
2、技术进步
近几年来,我国电信技术取得了长足进步,计算机与通讯技术的结合使电信基础设施的建设速度大大加快,传输速率与传输带宽也大大提高,从而使基本电信服务的质量有了很大提高。目前,光纤到户的技术已经比较成熟,国内FTTH用户已超过600万户;由我国提出的3G国际标准TD-SCDMA取得了具有重要意义的突破,TD-SCDMA产业链日趋完善和成熟;无线互联网用户和宽带用户总数已超过8千多万,无线城市的发展给中国信息产业提供了重要的发展机遇。
3、消费者福利
由于市场竞争,消费者的福利逐步得到提高。2003—2007年,电信综合价格水平累计下降了53%。2008年、2009年电信综合价格水平同比分别下降了8%和9%。
1、开放本地网,积极推动运营竞争
本地网开放和竞争可打破处于关键瓶颈地位的本地电信网的垄断,促进固定接入业务的同质竞争。因此,应对有线电视网和各专网进行整合,符合条件的颁发固定电信业务牌照。
2、放开牌照规制,实现全业务经营
重组后,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三家已实现全业务经营,但在固话和移动市场仍然存在寡头垄断,全面的全业务竞争还没形成。在一个竞争性的市场里面,只有通过市场的调节才能够达到企业优胜劣汰。因此,放开牌照规制,让运营商都具备全业务经营牌照是市场发展的必然选择。
3、加快网络建设,推动三网融合
三网融合可以消除垄断,带来了全方位、全业务的竞争,会改变垄断的思维定势、服务意识。随着手机电视、网络电视、网络电话等融合产品的发展,引致了巨大的市场需求,监管部门应顺应技术发展的趋势,扩大市场准入,以促进更大范围的全业务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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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琼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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