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的伦理得失

2010-08-15 00:46全凤英
怀化学院学报 2010年1期
关键词:人肉搜索道德规范道德

全凤英

(怀化学院政法系,湖南怀化418008)

“人肉搜索”已经成为一种新的“中国特色”,一种通过大规模的网民参与而实现的网络社区的互动模式,它的一般操作模式是:以“人”为本,搜索需求方先在相关网络社区发帖求问,然后由互联网上海量的网友从不同地域、阶层和知识背景做出解答,最终获得一个综合性的答案。通过网络搜索而产生“人肉搜索”在国外尚未引起多大的重视,包括全球最大的搜索引擎 G oogle也只是在去年愚人节以“愚人”方式表示了一下对“人肉搜索”的关注。自2001年猫扑网的“微软陈自瑶事件”开始,通过猫扑、天涯等知名网络社区的大量实践,“人肉搜索”已经渗透入中国转型时期公民社会的建构过程之中,承担着一定的社会功能。必须看到,这种具有很强的游戏性质的群体参与的自组织网络狂欢,也存在大量的负面影响,但如果加以有效引导和法律约束,它就会发展成为一种非常高效有益的网络互助模式恶化网络环境。对于“人肉搜索”这把双刃剑,如何引导它趋利避害,发挥其集思广益、释疑解惑的作用,抑制和降低可能造成的伤害,值得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探讨。

一、“人肉搜索”及其伦理功能

1.什么是“人肉搜索”

“人肉搜索引擎”作为一种信息搜索工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别。广义的“人肉搜索”泛指一切由信息“征集者”提出问题、信息“应征者”回答问题的信息搜索与提供方式。广义人肉搜索有很好的商业前景,它包含两种模式,一种是基于互联网,群体参与的有人工干预的精准搜索,韩国已经有类似的商业机构在承接这种服务;另外一种是wiki模式的经验分享型网络互助产品,如百度知道、天涯问答等。第一种的特点是快速、准确,但投入成本较大,需要大规模参与。第二种的特点是使用门槛很低,适用维度较广,但需要长时间的数据积累和校正。人肉搜索从技术本源上来说,是一种更加精准有效的搜索模式,也是一种人工干预的精准搜索。从理论上讲,“人肉搜索”既可以被用作合法的目的,也可以用作非法目的。比如,当我们不知道在何处购买某种商品或不知道某种知识时,我们可以在论坛上发帖子征求有关信息,知道有关信息的网友就可以提供有关信息,这些行为是合法的;但如果有人应征购买枪支或毒品的信息,而他人向其提供有关信息,那么这些行为就是非法的,等等。狭义的“人肉搜索”是指对个人的追踪搜索。在狭义的“人肉搜索”活动中,成百上千的网民从不同途径对同一个人进行搜索挖掘,很快就能够收获关于一个人的一切信息。“人肉搜索引擎”有许多“业务”,但是最引起争议的是其中对人的追踪搜索,任何一个普通人都有可能被数以千计的“人肉”放到显微镜下去观察。近年来“人肉搜索”事件频发,引起了社会各方强烈关注。

2.“人肉搜索”的正面伦理功能

(1)净化社会空气,维护正义良知。人肉搜索在很多层面上对净化社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从本质上看,发挥广大网民的积极参与性,凝聚大众力量解决实际问题,才是人肉搜索的核心。艾瑞咨询认为,人肉搜索的积极作用在于,使用整体的力量,促进社会对众多争议事件的深刻剖析和最终判断,而不是不了了之。随着网民的日益成熟和理智,加之社区等平台的正确引导,人肉搜索越来越多地扮演着正面的角色。比如2008年7月在天涯社区中,网友青草布丁和雁度千山根据自己的调查,揭露了一家企业以自来水冒充优质水源制作矿物质水,引起广大网友的高度关注,在两周之内就得到40万的点击量。众多网友不断加入对该企业的深入调查和声讨中,并将该企业的信息进行全面披露,使更多的消费者意识到了自身的权益并加以维护,成为第一例广大网民主动维护自己消费权益的人肉搜索案例。这样的例子并不在少数,如奥运火炬传递期间通缉袭击火炬手金晶的藏独分子,以及在汶川地震中的揪出募捐短信诈骗者等事件中,人肉搜索都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2)坚守诚实守信,维护商业规则。人肉搜索可以让人们更快地逼近事实真相,在“华南虎”事件中,正是通过人肉搜索发现了“年画虎”,并找出其生产厂商,才使事件发生重大转机。如今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越来越重要的部分,人们在网上做生意、交友和工作,这迫使虚拟世界规则化、真实化。天涯网上网友帮助“云海999”追索318元和1848元两笔未付香水款,仅13个小时就迫使买家付了第一笔钱。南京大学教授潘知常就此案例认为,人肉搜索开始维护现实世界的商业规则,如果说网络购物开启了商业新时代,而人肉搜索就在一定层面上开拓了网络维权的新时代。网购的买家和卖家也许远隔千里,素未谋面,但是也必须诚实守信,否则人肉搜索将使秩序破坏者无处藏身。

(3)倡导正义,揭露丑恶。“在国家利益、民族命运等大是大非问题上,例如反对藏独、保护奥运圣火、抗震救灾,网友们的态度和表现都让人竖大拇指。”南京师范大学顾理平教授说,“其中,人肉搜索发挥了凝聚人心、倡导正义、揭露丑恶的作用,普通大众的情绪和力量由此得以爆发,在这些事件中,中国人的团结和爱国热情表达得淋漓尽致。即使在其他著名的人肉搜索事件中,出发点也是揭露假恶丑,这有点像西方新闻史上著名的‘扒粪运动’,曝光恶行是为了让世界变得更美好,背后是对真善美的追求。”回首历次的典型案例,“虐猫”事件中,虐猫的中年女护士虽未犯法,但仍被单位解职;“钱军打人”事件中钱军因伤害罪被判刑2年;“天价头”事件发生3天后就有市民聚集打出“很黑很后台”的抗议标语,5天后“保罗国际”被责令停业整顿……在这些事件中,道德、正义和良知的胜利是显而易见的。顾教授认为,人肉搜索已经成为一种强大的舆论监督力量,是自发形成的一种追究机制,每一次知名的人肉搜索,都相当于一场“道德审判”。以前,道德更多的是一种自律,而因为人肉搜索,道德开始变成他律。人肉搜索就像一个严厉的看守,把守着全社会的道德底线,它的威力可以借“华南虎”事件来形容:一只老虎N个武松打,这个N是指无穷多。

3.“人肉搜索”的负面效果

人肉搜索在社会正义遭到侵犯时能起到防卫作用,但是这个新生事物还缺乏规范,往往出现“防卫过当”,这种自发的力量很难把握好公平的界线,并且缺乏善意,常出现小刺激大反应,小过错大惩罚。南京市心理危机干预中心主任、社会心理学家张纯认为,公众的窥伺欲是人肉搜索的社会心理基础,对引起公众兴趣的事,大家总想了解得更多,这就造成人肉搜索常常造成“误伤”。比如13岁的北京女生张殊凡因为一句“很黄很暴力”被“人肉”,不但个人信息被公布,而且被恶搞成斯巴达300勇士,丑化成兔斯基,甚至被拼上色情漫画的头部。而揭露丑恶的人肉搜索,在维护道德的同时,常常采用不道德的手段,有些以暴易暴、“扣屎盆子”、甚至用黑客手段破解邮箱等涉嫌违法的手段。除此之外,人肉搜索“误伤”的例子还有很多,乃至《凤凰卫视》的陈晓楠发帖强调,陈坚救援现场不停提问的女记者不是她,《成都商报》女记者李亚玲不得不发博文称,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大笑的女记者不是她。从事传播法学研究的顾理平教授认为,人肉搜索的法律问题主要集中在侵犯名誉权和隐私权两个方面。人肉搜索是一种有选择的评价,它回避正面信息,而将负面的消息集中展现,因此对当事人的名誉造成伤害。而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信息被公布在网络上,则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在这一过程中,还伴随着攻击性、煽动性和侮辱性的议论,以及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的侵扰,这就带有网络暴力性质,甚至可被称作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对“人肉搜索”的一个重要指责就是这种搜索方式对公民个人隐私的肆意侵犯,可能鼓励一种类似文革风气的告密文化,导致每一个公民都生活在一种毫无隐私和安全保障的社会氛围之中。当然,我们不能简单地把“人肉搜索”比作文革。关于文革,重要的不是公民没有自由,而是没有法治,从而导致积极自由对消极自由的压抑。但我们也不能由此走向反思暴民政治的另一个极端,以消极自由主义的神话窒息公民精神与公民责任。重要的是有法治,以及在法治基础上对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的合理尊重与限制。“人肉搜索”也可以放在这样的现代价值框架中进行评估。作为一种网络环境中的参与式民主模式,在根本上伸张的是一种积极的公民自由观。

二、“人肉搜索”的主体道德自律

“人肉搜索”引发的一系列道德和法律问题,“不仅妨碍了网络社会中大部分或一部分网络行为者的正常的社会生活轨道和秩序,而且也对整个网络社会生活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网络社会正向变迁过程的形成。”[1]面对这些问题,社会各界正在积极寻求有效的解决措施,如采取一些技术防范措施来保障网络安全,网络安全产品的研制和开发也正在加紧进行,这就为网络交往的有序进行提供了极大的可能。“人肉搜索”引发的社会问题虽然也涉及到技术层面及法律问题,但更多地表现为道德问题。因此“人肉搜索”负效应的社会控制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他律 (技术控制、法律制裁、道德规范约束)和自律 (个体道德自律)共同发挥作用。目前“人肉搜索”所面临的问题主要有网上道德规范严重缺乏,外在监督机制尚未建立,网民的道德意识较差,网上非道德行为严重等。当务之急,在于确立网络伦理道德规范,以明确区分道德行为和非道德行为的界限。加强网民道德自律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借鉴国外有益经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伦理学的理论和道德规范体系。网络伦理的研究在西方已有几十年的历史,并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国外一些研究组织纷纷成立,并出现了各种规模不等的学术讨论会,并针对网络技术引起的各种现实道德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行之有效的网络伦理规范。对于西方网络伦理学,我们应该看到:一方面,网络技术中利益的独特性和人类道德价值观念取得的一些共同进步,使网络伦理道德具有某种“普遍道德”的性质。网络伦理是信息和网络时代的基本道德。另一方面,西方伦理道德观念本质上是西方社会各种利益矛盾和道德价值观念的反映,受西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条件的制约,我们应当以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批判地吸收国外伦理研究和实践探索中的有益经验,从而为我国网络道德建设服务。

第二,在关注人性的全面发展的同时,把既有道德的运行机制引入网络领域。虽然网络道德与植根于物理空间的既有道德有所不同,但既有道德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形成的,它的一般原理和基本运行机制,反映了人们社会活动的一般规律,对规范人们的行为和使社会有序运行是行之有效的,如传统道德规范中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笃志”,“推己及人”,“以直报怨”,“言行一致,以诚为本”等观念,仍然是网络时代人们需要遵守的重要伦理规范。因此我们不能在社会中形成独立的既有道德和网络道德,应该立足于发展既有道德,利用既有道德的一般原则培养网络道德的生成和道德机制,在人们网络活动的实践中形成现实合理的网络道德规范体系。

第三,了解和掌握一般的网络道德规范。“人肉搜索”中负效应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人们对网络缺乏足够的认识也是主要原因之一。众所周知,伦理学是研究“应该”的行为的,对这“应该”的行为是用“善”或“恶”来进行道德评价的。但是,在对“应该”的行为进行善恶的道德评价时,首先对该行为应作必要的反思,即该行为是为何为善、为何为恶的?这种反思应该是对道德行为进行善恶评价的前提。而反思的活动正是认识活动的本质特点之一。“伦理思想是对一定时代、一定社会的道德现象的认识,是对人自身及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的一种反思”。[2](P16)人们的道德认识和反思能力越高,道德行为也就越自觉。德漠克利特认为“对善的无知,是犯错误的原因。”,[3](P110)亚里士多德也曾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指出:“……人不知道应该做作么和避免什么,也正是由于这个错误,人们成为不正义的人和根本不道德的人”。[2](P16)可见只有正确认识网络,才能在利用网络时自觉地善待网络。

第四,自觉遵守网络的道德规范是个体道德自律的关键。要加强道德自律,光有道德认识还不够,关键在于道德意识向道德行为的转化。亚里士多德说得好:“德性只是知道还不够,而要力求应用”,“德性是用了才有”,[4](P29)“品质为现实活动所决定”。[4](P25)知是行的基础,行是知的落实。不身体力行,再高的道德认识,再好的道德规范也起不到修身明德的作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王阳明认为:“知善而弗行,谓之不明。知恶而弗改,必受天殃”。意思是说知道善而不从善,知恶而不改,不但没有任何好处,反而会贻害无穷。个人只有投身于实践中才能提高道德认识,培养道德情感,形成道德信念,指导道德行为。在“人肉搜索”中,加强个体道德自律,关键在于自觉遵守网络道德规范,而要做到这一点,依赖于主体加强自省和慎独的道德修养。“自省”是儒家提出的重要修身方法。在《论语》中,有“吾日三省晋身”之说,意思是每天都要反复检查、反省自己的言行,以便发现有违背常礼和伦理道德之处以便及时纠正。儒家进一步从“为己之学”的观点出发,规定了道德人格所应达到的理想境界—慎独。这里,“为己”是指道德修养不是做给别人看的而是自我在道德上的充实和完善。关于慎独,《礼记?中庸》上说:“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见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慎独”就是指一个人在独处,无人监督,有做坏事的环境、条件和可能的时候,能自觉地严格要求自己,遵守道德原则和规范,而不做不道德的事情。在网络交往中,由于交往主体身份的虚拟性,交往行为的隐蔽性,交往方式的间接性,一人一机,无人监管,行为主体获得了极大的自由。在这种场景下,坚持自省和慎独尤为重要。我们常可以看到,有些网民在现实交往中,尚能遵守道德规范,不做坏事,但在网上,无人在场的时候,理直气壮的撒谎,做些不符合道德规范的事情,却泰然处之,丝毫不感到内疚。特别对当今网络的主体——青年来说,他们大多没有经过艰苦环境的摔打和社会生活的磨炼,往往政治上缺乏辨别能力,思想上缺乏认识能力,心理上缺乏调适能力,行为上缺乏自控能力。这种不成熟性使他们在网络交往时容易受到社会上各种负面因素的影响,在道德认识上肤浅、混乱;在道德情感上冷漠、矛盾;在道德意志上薄弱、涣散;在道德行为上无序、易变。只有坚持自省、慎独,即通过经常反复的自我检查、自我反省、自我督促才能进一步了解自己,分析自己,把握自己,提高自我意识水平和理性思维能力,做到明是非,知善恶,辨美丑,形成正确的网络道德价值观,并自觉用它来指导自己的行为。

[1]冯鹏志.“数字化乐园”中的“阴影”:网络社会问题的面相与特征 [J].自然辩证法通讯,1999,(5):35-44.

[2]罗国杰,宋希仁.西方伦理思想史 (上卷)[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

[3]北大哲学系外哲教研室.古希腊罗马哲学 [M].北京:商务印书馆,1957.

[4]亚里士多德.苗力田译.尼各马克伦理学 [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猜你喜欢
人肉搜索道德规范道德
头上的星空与心中的道德律
跟踪导练(五)(2)
道德是否必需?——《海狼》对道德虚无主义的思考
孔祥渊:“我”的出现有助于提升个体道德认同
“人肉搜索”中个人信息隐私权保护探讨
人肉搜索与网络反腐“联姻”的原因分析
素质教育的可行性实施细节研究
国家治理视域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路径
传统伦理道德现实价值研究
论“人肉搜索”下公民隐私权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