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榕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共基础部,福州 350108)
案例教学法在大学生法制教育中的作用研究
林海榕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共基础部,福州 350108)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法律部分教学是大学生法制教育的主要渠道,完善案例教学法,有助于学生切实感受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运行,准确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拓展法律思维,提高法治意识。《基础》课中的案例教学在教学目的与要求上,都与法学专业教育存在较大的不同。案例教学法的实施要紧紧围绕大学生法律认知能力的提高和法律信仰意识的培养两个方面,在案例的选择与运用上体现思想政治教育对法律教学的要求。
思想政治教育;大学生;法律;案例教学法
在大学生中开展社会主义法制教育,既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需要,也是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的需要。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有众多途径,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 (以下简称《基础》课)则承担着主渠道的作用。因此,不断提高这门课程的教学效果,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使之真正成为大学生真心喜爱、终生受益的一门课程,对于加强与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对于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与法治意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开展《基础》课的教学过程中,要不断更新教育思想,改革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既要研究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也要积极探索适于素质教育理念的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方法。针对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方法,充分发挥案例在法律教学中的作用,完善案例教学方法,对于学生亲近法律,感受法律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运行,准确掌握法律理论知识和具体的法律规定,拓展法律思维,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律信仰,具有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高校的法制教育与法学专业教育,在教育功能、教学目的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不同。“从根本上来说,高校法制教育在于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引导学生领会法律知识背后的法治内涵,建立起民主的、现代的法制观念,建立起对法治的信仰,摈弃人治的思想,最终建立起法治精神。”[1]而法学专业教育除了培养学生的法律信仰、法律意识、法律思维能力外,更强调对法律知识、法律技能的掌握,更注重法律的理论完整性与逻辑严密性。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的规定,将原先设置的思想品德修养课与法律基础课合并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旨在通过开展马克思主义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的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高尚的理想情操和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树立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和时代精神的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因此,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不仅承担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渠道、主阵地的作用,同时也承担着大学生法制教育主渠道、主阵地的作用。从课程内容的设置上看,将思想、道德与法律合并在同一门课程中,反映了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过程中对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同步提高的要求。但是,法律部分与思想道德部分在知识体系、学习方法等方面又存在着明显的不同。“法律部分和前面的思想部分和道德部分如何结合?结合思想品德课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特点,我们立了一个标杆,即人的修养。讲法律问题不仅仅是讲法律知识,讲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强调法律的修养。这样,法律部分的内容就跟思想道德修养有机地统一在一起了。”[2]
《基础》课的法律部分的教学内容所涵盖的法律知识点多、面广,知识点与知识点之间的内在逻辑存在较大的跳跃性。这里面既有基础性的法学理论,也有系统的部门法律体系;既有抽象的法律名词,也有具体的法律制度;既有较为宏观的宪法制度,也有与日常生活紧密联系的道路交通安全、劳动、婚姻方面的法律制度。但是,《基础》课又无法提供充足的课时,使教师能够对这些概念、原则、制度、规定进行系统、深入的讲解和分析,因此对于大部分非法学专业的学生而言,在学习过程中客观存在的对法律概念、原则及其背后相关的法律文化、法律历史的不熟悉,会直接降低他们对学习本门课程的兴趣,从而影响教学效果。因此,简单按照一般法学专业的教学方法开展《基础》课法律部分的教学,而没有针对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特点和《基础》课的设置目的进行高效果的教学,是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问题的重要根源所在。
既然《基础》课的法律部分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其教学的方式方法就不能完全照搬普通法学专业教学的方式方法。《基础》课法律部分的教学目的是为了培养受教育者的法律修养,因此没有必要强调受教育者对单个法律概念的理解和对某一个具体的法律原则或规定的掌握。我们要深刻地理解到,《基础》课的法律教学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组成部分,更强调的是思想品德中法律素质的培养,这是其与法学专业教学最本质的不同。因此,为了提高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效果,在《基础》课法律部分的教学过程中要不断树立素质教育理念,及时更新教育教学手段,要特别注重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运用,通过营造一定的法律情景和法律氛围,使学生在内心逐渐信奉法律,不断确信依法治国的理念,从而自觉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四有”新人。实践性教学环节有课堂讨论、主题辩论、案例教学、模拟法庭、现场体验、社会实践等方式方法,考虑到《基础》课的公共课特点和课时方面的限制,案例教学是一种较为理想的实践性教学手段,通过课堂实施或利用少量的课余时间就可以有效地提高学生对本课程的学习兴趣与学习效果。
“案例教学法具有传统的灌输式法学教学法不可比拟的优势,尽管其根植于判例法国家的法律文化背景,但其对训练学生的法律思维、培养学生实际分析问题的能力大有益处,值得我们借鉴。首先,案例教学法可以贯穿于整个法学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其具体形式包括在课堂讲授法学理论中评析案例、专门组织的案例分析、案例模拟教学 (如模拟法庭)、旁听案件处理、实习以及现场教学等。”[3]案例教学法越来越成为法学专业教育的一种重要的教学方法,对案例教学法的研究与实践日益丰富,有的学校在组织法律教学的过程中,不再把案例作为一种辅助的教学工具,而是完全围绕案例设置教学环节、组织教学活动。
对于非法学专业教育的大学生法制教育而言,案例教学法同样可以在《基础》课的法律部分的教学中发挥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这是因为案例教学法符合法律知识的学习规律,《基础》课的法律教学虽然有别于专业的法律教学,但其依然要受法律知识传授的共性的约束。法律并不仅仅只有概念、原则和规定,经验也是法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案例正是沟通他们的桥梁。因此,不论是通过案例来学习法律知识,还是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来加深、检验对法律概念、原则和规定的理解,对案例的研究都是学习法律的一个重要方法。不通过具体的案例,学生根本无法理解《基础》课中的那些抽象的法律概念和原则,也无法感受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运行,更无从亲近法律、信仰法律。
案例教学法的功能,也契合了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组成部分的大学生法制教育对知行合一的要求。《基础》课法律部分的教学目的不在于讲授具体的法律规定,而在于使学习者领悟法治的精神,因此,对于相关概念、原则、规定的讲解就应该服务于学生在具体的法律情景中的知行合一。在法学案例所营造的法律情景中,学习者伴随着法律的运行,可以在虚拟的时空中亲身感受法律的尊严,通过自己的行为与国家的法律在具体案件中的紧密结合,不仅提高了对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认知,而且训练了法律思维,增加了法律意识。
案例教学法形式灵活、内容生动,对于提高大学生学习本门课程的兴趣有较大的推动作用。教师在实施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既可以通过案例来帮助学生加深对某一个法律概念或法律规定的理解,也可以通过案例组织学生开展课堂讨论,从而较好地实现教学互动,提高学生自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树立学好法律部分内容的信心。引入的案例既可以是文字介绍并辅以一定的图片,也可以是通过视频介绍案件的发生、发展,司法机关的最后处理意见以及社会舆论的评价;案例的内容既可以是历史上的经典案例,也可以是当前社会的热点案件,甚至可以是发生在学生日常生活中的一些案件,这就避免了就法律学习法律的枯燥,增加了学习的乐趣,调动了学习者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案例教学法虽然优点众多,但受《基础》课教学特点的限制,在大学生法制教育中实施案例教学法也存在着一定的困难。一是在组织案例讨论时,由于非法学专业的学生缺乏基础性的法律知识以及必要的法律思维能力,因此他们要么不知从何入手对案例进行分析,要么就毫无关联地发表议论,使案例教学流于形式。法律虽然强调实践性,很多的法律规定就直接来源于生活习惯或风俗道德,但法学毕竟有自己的理论体系,有专门的概念、术语、原则及内在的逻辑,因此,如果没有一定的法律知识的储备,学生对一些法律现象可能无法理解,就更不要说进行法律上的思考了,表面上很热烈的讨论很可能是离题万里,达不到案例教学的目的。其次,《基础》课法律部分内容所涉及的知识点较多,不同性质的内容转换较快,抽象性的法律理论很快就过渡到了具体的法律制度,不同的法律制度之间在内部的逻辑上又缺乏关联,实体法律制度与程序法律制度、民事法律制度与刑事法律制度在性质上又存在较大的差异,再加上有限的课时,这都给案例教学在《基础》课上的实施造成困难。
“我们的教学目标不以具体法律知识为线,但教学目标的设定离不开法律知识作为载体,没有必要的法律知识为基础,法律素养、法制观念、法律意识是无法构建与培养的,因而需要对法律知识进行梳理,要突出重点、解决难点,以教学目标为核心来组织教学内容。”“通过案例等多种多样的手段介绍我国法律体系中不同的部门法,从这些部门法所调整的法律内容的不同,使学生进一步了解到他们平时生活中所熟悉的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作用,法律的认知从模糊空洞慢慢变为具体清晰,进而对法律体系的大致框架有一个认识,这种认知是法律意识中法的信仰的理性基础。而信仰法律正是在对法律的理性认识基础上,将对法的崇尚尊重上升为一种内心信念,一种理性的精神皈依。”[4]因此,在大学生法制教育中,要紧紧围绕法律认知能力的提高和法律信仰意识的培养来组织实施案例教学法,要在案例的选择与案例的运用两个方面体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对法律教学的要求。
案例选择要围绕教学内容。要严格根据教材内容和教学要求选择案例,案例所涉及的法律现象、法律概念、法律规定不能与教材的内容脱节,更不能选择一些当前存在重大争议的案例或有负面影响的案例,否则不仅不能达到帮助大学生认知法律、增强信仰的目的,而且还会在大学生的思想中造成混乱,甚至使尚未走向社会的大学生丧失了对社会主义法制的信心。同时,选择与教学内容无关的案例,对于那些没有相关法律知识支撑的学生而言,也无法理解案例中所涉及到的法律现象与法律规定,更不要说融入案例所营造的法律情景之中,就案例展开互动式的学习了,其结果要么课堂教学冷冷清清,要么是流于表面的热闹。
案例的选择还要注重时效性。思想政治教育不能脱离现实的社会实际,否则就失去了教育的针对性和说服力,因此,对于当前社会上热点的法律问题和法律事件要及时地在课堂教学中有所体现。比如,现在全国正在开展的治理酒后驾车的问题,从中央到地方,涉及立法、执法和司法的各个方面,各地警方也加强了对这一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相关的报道、案例层出不穷,相信学生们也很关注。而酒后驾车既涉及社会公德,也与教学内容中的公共生活方面的法律规定密切相关,因此,在组织《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教学时,就应该有针对性地选择其中的一两个典型案例,围绕这一部分的教学内容和教学目的,让学生在活生生的事例中感受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重要作用,在学习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知识的同时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与交通守法意识。2009年 5月份在杭州发生的“70码”事件就是这样一个很好的案例,事件就发生在当前,社会影响也很大,学生对有关经过也有一定的了解,而且肇事者胡斌本身就是一位在校的大学生,受害者也是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大学毕业生,因此讨论起来很容易引起学生的共鸣,可以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案例的运用要充分考虑思想政治教育的特点与要求。对于大部分的非法律专业的大学生而言,对案例进行独立的分析显然比较困难,因此不能将案例完全交给学生,让学生自己去发现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这样不容易活跃课堂气氛,也难以达到培养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质的教学目的。因此,对于教材内容进行适当的讲解还是必要的,让学生有一定的法律知识的储备后再接触案例有利于他们迅速进入案例所营造的特定法律情景。在案例运用中,可以在一个法律规定介绍完后用案例对相关知识点进行说明,帮助学生对这一法律规定所涉及的法律概念、原则进行正确的理解。这样的案例一般较为简单,所涉及的知识点不多,三言两语就可以将整个案例的情况介绍完,一般以教师的介绍、评点为主,学生不参与讨论。也可以将案例交给学生,由学生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在教师的引导与帮助下对案例进行分析、思考,培养学生进行法律思考和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其目的不仅是要帮助学生进一步理解所学的法律知识,更要借助特定的法律情景帮助学生感知法律的运行、体会法律的功能,从而在内心不断固化对社会主义法律的尊敬和信赖之心。为此,需要教与学两个方面实现良性的互动,教师要对案例讨论进行必要的引导,包括相关背景、扩充知识的介绍,但最关键的是,教师要针对教学内容与目的,提出若干问题或方向,引导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讨论,免得因为讨论范围过于宽泛而影响教学效果。在案例的引入环节中,既可以通过教师介绍、多媒体展示的方式引入,也可以是教师为主介绍然后请学生进行补充,甚至还可以布置任务给学生让学生以组为单位利用课余时间自行收集有关资料,然后在课堂上展示案件的整个进程以及司法机关的相关结论、社会各方面的舆论等。进行课堂讨论时,应鼓励学生运用教材中的相关法律知识对案件发表观点,可以适当地组织一些意见相反的同学进行辩论,然后教师进行最后的讲评。教师在讲评的过程中既要对学生的发言、观点进行简要的分析评价,也要对整个案件的处理给出结论性的意见,从中深化学生对相关法律概念、原则、规定的掌握,使学生既理解相关的理论知识,也对社会主义法制的本质属性及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有更深的体会,从而不断提高自觉守法的意识。
[1]罗南石.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融合:思政课改革后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特征[G]∥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改与探索.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162-166.
[2]吴潜涛.关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的解读[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21(增 2):56-58.
[3]王祖书.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的引入与实践探微[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5,(9):102-103.
[4]余航.法学素养的初步积淀——试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法律基础部分的教学[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1(4):127-129.
Abstract:The course of morality and law basis is the main path for university students to get legal education. Improving case method would help students comprehend the operation of the law,correctlymaster the relevant legal knowledge broaden legal thinking and improve legal awareness.There are great differences of case study between the public course and specialty course in teaching a im and requirement.The case method should centre on enhancing the legal cognitive ability and training the legal consciousness.We should select and apply cases according to the needs of the ideological education.
Key words: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university students;law;case method
(责任编辑:侯秀梅)
Study on the I mpact of CaseM ethod in Un iversity StudentsLegal Education
L IN Hai2rong
(Department of Public Courses,Fuzhou Institute of Technology,Fuzhou 350108,China)
G642
A
1001-7836(2010)12-0050-03
10.3969/j.issn.1001-7836.2010.12.021
2010-04-28
林海榕 (1971-),男,浙江平阳人,讲师,法学硕士,从事经济法、民商法、劳动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