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玲,樊东霞
(1.石家庄经济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31;2.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河北秦皇岛066004)
当今世界,政党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政治生活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国的政党制度纷繁多样,政党制度的形成取决于各国的社会经济基础和不同政治力量的发展程度,同时还受到该国历史环境、选举制度、社会制度、政权形式以及特定的国际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实行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的产物,是适合中国国情的历史必然选择,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政治保障。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是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鸦片战争后中国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人民身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的压迫。随着十月革命的影响在中国进一步扩大和马克思主义的广泛传播,马克思主义开始与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1921年7月,中国无产阶级政党——中国共产党诞生。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由于工人阶级的力量有限而敌人的阵营十分强大,单靠无产阶级自己的力量难以取得革命的胜利。中共“二大”分析了中国社会各阶级状况,制定了建立民主革命统一战线的策略方针。从此,中国共产党先后与国民党进行了两次不同形式和内容的合作,同其他民主党派不断发展友好合作关系。
中国的民主党派大多成立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是在国共两党的对立和斗争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各民主党派的政治纲领同中国共产党的最低纲领基本一致,主要是反帝爱国和要求民主。在共同的政治基础上,民主党派与共产党建立了长期的不同程度的合作关系。尤其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由于共产党在政治上日益成熟并实行了正确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多党合作进一步增强。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前夕,各民主党派接受了共产党的领导,从此多党合作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
新中国成立后,各民主党派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和人民政协纲领作为其政治纲领,走上了为社会主义服务的道路。1956年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确立后,随着社会结构和阶级状况发生变化,民主党派的性质也发生了根本变化,从中国共产党的阶级联盟发展为政治联盟。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一文中明确提出了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合作要以“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为指针[1]34,中共“八大”对此加以肯定,但是这一方针在1957年的“反右派”斗争中和“文化大革命”期间未能继续实施。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认真总结了多党合作的经验教训。在1979年五届政协二次会议上邓小平指出:各民主党派都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2]186。中共“十二大”召开以来,党中央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作为指导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关系的基本方针。1989年12月党中央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支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载入了宪法。1997年中共十五大把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纳入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适合中国国情的,必将长期存在。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既不同于前苏联实行的一党制,也不同于西方国家实行的两党制或多党制。它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学说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具有以下特点:
1.多党合作制度是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前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历史形成的,中国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证明,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使多党合作得以巩固和发展,才能使多党合作沿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继续前进。
2.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而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关系是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关系,是亲密的友党关系,彼此之间不存在对立的利害冲突。处理共产党与民主党派间的关系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3.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协商合作、互相监督。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对国家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合作;同时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又互相监督,以保证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发展。
4.宪法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根本活动准则。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护宪法实施的职责。《宪法》第五条规定,各政党“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的优势主要表现在:
1.多党合作制度有利于汇集各方面的力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把中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奋斗目标。实行多党合作,可以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的优势,集思广益,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前进。
2.多党合作制度有利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实行多党合作制度,民主党派通过各种具体形式参政议政、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和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有利于政治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利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健康发展。
3.多党合作制度有利于实现祖国统一大业。民主党派同港、澳、台各界同胞以及海外侨胞有着广泛的社会交往和联系。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通过民主党派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活动,可以建立和扩大统一战线,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早日实现。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党派的国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中国的政治优势,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政治保障。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其中最重要的是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加强和改进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一是要创新理论,在党的建设实践中,要用改革的精神去审视党建理论和体系,要用时代的内容去充实它,用实践去检验它。二是要有开放的胸怀,要从世界的视野看中国共产党的建设,用世界的眼光探索执政党建设规律,通过比较、借鉴从中获得对党有益的经验。三是要健全制度,党的制度是党的根本行动准则,必须建立、健全党的各项制度,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提高党建工作实效。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在我国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加强参政党自身建设,就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其中思想建设是核心,组织建设是重点,制度建设是保障。要从提高参政党广大成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出发,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增强对参政党性质、地位和历史使命的认识,在重大问题上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与旗帜人物的培养选拔工作,夯实参政党组织的社会基础;要大力加强民主党派机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一整套科学合理、严密规范并适合民主党派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发挥参政党应有的职能作用。
1989年12月中共中央下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和2005年1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对多党合作制度化、规范化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是新时期坚持和完善我国多党合作的纲领性文件。加强多党合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就是要在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的基础上切实将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国家和地方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要进一步增强政治协商意识,明确协商内容,丰富协商形式和层次;要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作用和民主监督作用,不断提高民主监督的质量和成效。
[1] 毛泽东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2] 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