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松
(河北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91)
历史上从事技术发明、技术生产而满足人类自身生存、发展需要做出突出贡献的人被称做真正的技术家。古代技术家都具有“匠”的特色,“改造世界的工作包括建筑、水利、交通运输工程,大多是由没有文化的工匠主持”[1]14。所以技术家是对古代技术家的专有称谓。到了近、现代,人们则把科学上的发现和技术上的发明联系起来,分别用于科学领域和技术领域,称之为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因此,把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有突出贡献的人称之为技术发明家或发明家。
技术发明家根据与科学联系的紧密程度分为两类。一类是纯粹意义上的技术发明家,即技术发明家自身不具备专业的科学理论知识,或专业知识匮乏,完全以前人或自身的实践、实验的经验、亲身经历或自身无科学根据的设想而从事技术发明活动的人。另一类是近、现代意义上的技术发明家,即技术发明家自身掌握、具备一定的专业科学理论知识,并以其所掌握的科学理论知识为指导和导向而从事技术发明活动的人。
诺贝尔奖的设立者诺贝尔虽然在化学和炸药方面富有成就,而且发明创造遍及诸多领域。但是诺贝尔一生中受教育时间却很短,受正规教育的时间只有两年,而且是现代的小学文化水平,他本人并不具备专业的理论知识。其发明和创造都是在其父亲的经验基础上继承和发展而来的。所以说,诺贝尔是一个伟大的纯粹意义上的发明家。
科学奖励制度是科学系统内部和外部对科学系统进行评价的体系,包括各种名目的奖励和报酬制度[2]。诺贝尔奖是按照诺贝尔的遗嘱创立的,根据其遗嘱,将其财产变成现金,然后进行安全可靠的投资,将这份资金建立一个基金会,将资金所得的利息每年奖给前一年中为人类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将此利息分为五等份,分别奖给在物理学、化学、生理学或医学、文学、和平领域作出努力和重大贡献的人[3]64。因此,诺贝尔奖金成了世界性的奖励基金,而诺贝尔奖本身也成为世界公认的科学奖励制度。
欧美各国资本主义工业迅速发展,对煤、铁和其他金属需求日益增加,开矿筑路等产业都急需大量的炸药,诺贝尔因发明炸药而成了化工实业巨子。他的发明初衷是减少在开矿筑路过程中的无辜伤亡,满足工业发展的需要。但是,普法战争中炸药造成士兵大量的伤亡。他感到,自己制造的炸药已违背了造福人类的初衷,且成为战争中残害生灵和破坏和平的工具,诺贝尔深感痛心和后悔,他怀着一颗深深的悔罪感,决定建立一个以促进世界和平为宗旨的奖励基金[3]77。
而且,诺贝尔看到和平人士为和平事业积极奔走的艰辛,以及为争取世界和平和捍卫和平所遭受的迫害。诺贝尔也为和平人士的精神所感染。
科学理论知识在技术发明中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导向作用。诺贝尔在发明和改进炸药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科学理论指导,花费了过多的经历,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以至在炸药的实验中失去亲人。另外,人们对硝化甘油的错误使用导致了世界各地一系列严重的硝化甘油爆炸事故的发生。
诺贝尔晚年的沉思深刻意识到科学理论知识的重要性,加上诺贝尔丧失亲人的悲痛使他明白如果当时有科学理论的指导,悲剧就不会发生。诺贝尔奖奖励科学发现的目的就是发展科学、普及科学,用科学知识指导技术发明,减少和避免无谓的伤亡和损失,用正确合理的科学思想指导技术发明和人类行为,使技术发明造福人类世界,而不是毁灭人类世界。
在18世纪中叶以前,科学与技术的关系,在总体上表现为技术对科学的推动作用,即“技术→科学”模式。“托利拆利和盖吕克、波义尔和马略特,可能还包括胡克和帕平等人基本上独立作出的发现,都起源与当时的科学家对于一个相对有限的力学领域的深切关注。这一兴趣焦点显然是与特定的技术需要相联系的,经济的发展使得这些技术需要成为紧迫的任务。”[4]203在这个时期中,技术的发展依赖于生产经验的总结,而不是科学的应用。科学发展对技术的依赖关系则日益加强。
近代技术在继续推动科学发展呈现出“技术→科学”模式的同时,它自身的进步也依赖于科学的实际应用。恩格斯在给瓦·博尔乌斯所写的信中指出:“技术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科学状况。”[5]443诺贝尔生活的时代,正是科学技术相互作用的模式由“技术→科学”模式到“科学→技术”模式的转变时期。诺贝尔在早年的学习和考察期间看到欧美各国资本主义工业的迅速发展,蒸汽机的应用和普及,以及对煤、铁和其它工业原料的需求,这使他明白技术发展的需求增加必然导致基础科学的发展。而且诺贝尔遗嘱中明确说明了“用于奖励科学上重大发现”。说明诺贝尔奖是以奖励“科学”为宗旨的,为的是推动科学发展的需要。诺贝尔奖的设立证明了该奖是符合历史潮流的,是有生命力的。
诺贝尔奖是由各评奖机构评定的,在诺贝尔遗嘱中明确规定了各奖的评选机构。以物理学奖为例,瑞典皇家科学院的宗旨是发展科学,这符合诺贝尔奖以奖励科学研究最终发展科学的宗旨。也许这也是诺贝尔指定瑞典皇家科学院为评奖机构的原因。此外,瑞典皇家科学院是瑞典最高学术机构和最大的科研中心,在瑞典各类科研机构和学校中名列榜首。它是不隶属于政府、独立存在的科研机构,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诺贝尔奖评定的公正和公平。
瑞典皇家科学院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在历史上,它同英国皇家学会、法国科学院和苏联科学院齐名。在创始会员中,有举世闻名的博物学家林奈。其科研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引导世界科研潮流。
诺贝尔奖制定了详细而明确的奖励章程和奖励办法,对奖励对象、奖励周期、奖项设置、奖励形式、推荐及评审程序、评审机构、评审委员会的组成、基金来源及奖金分配等奖励工作的各个方面都做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对各评选委员的任期、特殊情况增选临时委员以及评审委员会的任务和构成也有明确的规定。诺贝尔奖执行委员会制定了细致的实施细则和附加规定,使奖励工作更加制度化。诺贝尔遗嘱执行人在和颁奖机构、诺贝尔亲属商谈后,对诺贝尔遗嘱中的条文作出了诠释,使诺贝尔遗嘱更加明确化和清晰化,目的是忠实地履行诺贝尔的遗嘱和实现诺贝尔的科学精神。因此,评选过程必须按规定进行,特别是评奖机构更必须照章办事[3]99。
在申报程序上,诺贝尔奖采取了推荐方式,由专门机构的科学家推荐奖励候选人。瑞典皇家科学院院士、斯德哥尔摩卡罗琳医学研究所研究员、文学院院士、挪威议会议员和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乌普萨拉大学、隆德大学、挪威奥斯陆大学、丹麦哥本哈根大学、芬兰赫尔辛基大学等几所大学的有关教授、瑞典先前的诺贝尔获得者等人享有永久推荐提名候选人资格[3]99。
诺贝尔奖的评选程序和申报程序的特点,也是保证诺贝尔奖权威的原因。
1.严格的保密性。诺贝尔奖评选过程自始至终都是严格保密的,评选委员发表的意见也不做记录。1991年物理学奖获得者法国物理学家德热纳说:“瑞典人在搞大型活动方面很有一套,他们保守秘密的能力也十分令人敬佩。我在获得诺贝尔奖之前碰巧在斯德哥尔摩,我在那里跟一些科学家有过长时间接触,事后才知道其中有些人就是评审委员会成员,但他们没有向我透露半点信息。”米凯尔·索尔曼说:“保密是诺贝尔奖的基石之一。”[3]100
2.不受政治因素干扰。诺贝尔授奖机构包括各评奖机构及其附属研究所,不仅独立于诺贝尔基金会,也独立于一切政府机构。就连瑞典政府和挪威政府也无权干涉评选。米凯尔·索尔曼说:“向诺贝尔评审委员会施加影响是没有用的。”[3]100个别国家通过外交也不能影响评审委员会的工作。
3.不注重“多数”,注重科学成就。诺贝尔评审委员会的评选并不取决于多数。评选委员会的主张是不管被多少人推荐,不管被推荐提名多少次,不影响评定结果,着重在被推荐提名候选人的成就。1910年法国物理学家彭加勒得到34位提名人推荐,爱因斯坦在1921年获物理奖时只有14位提名人推荐,但是彭加勒最后落选了。评审委员会在评选中着重提名候选人的成就就是按照诺贝尔遗嘱的精神[3]101-102。
1.经济意义。诺贝尔奖成为世界大奖的权威,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有丰富的奖金。诺贝尔从自身科研经历体会到,保证科学家全心全意从事科学研究的条件是保证科研经费的充足和安定的生活,这样才能让科学家精力充沛地从事科学创新。诺贝尔设立科学奖励基金的本意也希望科学研究人员利用这笔资金,给有重大科学成就的科学家荣誉的同时,摆脱生活负担和经济困难,为世界一流水平的科学家的科研工作提供物质支持。这就是诺贝尔设立诺贝尔奖并让它完成的双重目标。当时,许多科学家和实验室确实存在经费不足的情况,著名的卡迪文许实验室,迟至1920年实验室的研究经费也不过2000英镑,在当时大约折合10000美元。而诺贝尔奖金于1901年问世时,其中每项奖金就高达42000美元,这个数目也是当时的皇家学会主要奖金之一的朗福德奖金数目的70倍[6]23。
2.象征意义。诺贝尔奖权威的原因更在于它的象征意义。它的象征意义在于对科学成果承认的同时是对科学、科学家的尊重,对科学精神的发展。“对广大公众来说,诺贝尔奖金这笔巨款构成了一种象征性的信息,它以一种使了解情况和不了解情况的人们都能懂得的方式说明科学和科学家真正受到了重视。对于科学家本人来说,奖金使他们对科学知识做出的重大贡献得到了自己队伍中象征性的和公开的承认。”[6]23-24在一定程度上奖金的丰厚程度也说明科学和科学家真正受到重视的程度,以这种程度说明对科学尊重的程度。现代随着诺贝尔奖金的提高,这种象征意义也在提高,从侧面反映出诺贝尔奖的权威的提高。诺贝尔奖成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一种奖项和一种奖励机制,成为科学家和科学共同体的一种评价尺度,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科研水平和科研实力的尺度。诺贝尔奖展示了现代科学发展的基本趋势、跟踪了时代前沿、引导未来科学的研究方向,凸显世界科学界公认的科学精神。
默顿指出,“科学规范要求每一个科学家要具有创新精神”[7]199。科学界把科学的创新看成最高价值,科学家活动的主要目的是为科学知识增加内容,这就要以创新精神作出新的贡献。在科学家作出贡献之后,科学共同体及社会还要承认他们的创新工作。正是由于科学体制的这种内在要求和原则,产生了科学家发现与发明的优先权问题。所以,诺贝尔奖至高无上的科学权威,体现了科学体制的要求,肯定了科学家创新的成果,维护了科学家优先权。更重要的是,明确了科学家的社会角色使科学及科学家本人受到社会的高度重视。
科学技术作为现代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其发展规律一直是科学哲学家、社会学家、自然科学家研究的对象。科学哲学家卡尔·波普,社会学家罗伯特·金·默顿以及科学史研究者托马斯·库恩,他们从宏观的角度考察并研究科学发展的规律,而且提出相应理论。波普的“证伪方法论”,默顿的“科学社会学”,库恩的“科学革命”,把人们对科学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并逐渐被人们理解和接受[8]。诺贝尔奖作为科学奖励制度就是发现、探索、研究科学发展的某些规律。
要揭示科学、技术的发展规律,必须从事科学研究。因此,必须加强对科学资源的合理分配。在科学领域中,诺贝尔奖作为科学奖励制度使研究者在选题、选人、经费支配、成果发表与转化等问题上有自己的独特方法,总结规律和经验,确保研究者在研究过程中少走弯路,保障科学的发展和传播。
诺贝尔奖实质上是科技成果的评价和奖励系统,而评价和奖励系统的基础是科学规范。在1942年默顿发表的《科学和民主的札记》中首次提出科学规范的概念,包括平等性、公有性、无私利性和有条件的怀疑四个方面。在人类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我们回顾科学研究的历史,展望科学活动的未来,解读科学规范,仍然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诺贝尔奖是在科学规范的基础上进行的科学活动。从它的评选和奖励的程序上和结果上说,是公平的,符合默顿的科学规范。诺贝尔奖提倡科学精神,倡导默顿提出的科学规范,建立公正、平等、客观的科学评价体系,而且保障其可持续发展。
诺贝尔奖也是科学共同体内部实施自我控制的主要方式,它对科学研究的承认是对科学家活动价值的一个重要强化,并借助于严格的同行监督能有效地引导科学家自觉遵守科学规范,避免越轨行为,充分实现对科学建制的内部控制。
诺贝尔奖还是科学建制进行外部控制的重要手段,它可以使各国政府更科学地制定科学政策,确定科研方向,以及进行科学管理,从而使科学决策不断趋于科学化、合理化和最优化。同时诺贝尔奖也能衡量各国科学家或科研机构的科研能力,是对科学实行外部控制的具体体现。
诺贝尔奖获得者,是经过长时间审慎评选出来的,评选是树立诺贝尔奖声誉的关键。但是一百年来出现了一些差错和疏忽,引起不少争议,还有一些因评选审查不严,造成授奖不公平。
1923年诺贝尔生理医学奖得主是英国生理学教授麦克劳德,他并未参与实验胰岛素的研究工作。1938年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意大利费米,利用中子轰击铀原子核产生新放射性元素,而后实验证明并没有新的放射性产生。2003年诺贝尔化学奖得主是美国的阿格雷声,后来他声称并未做研究细胞膜通道的工作。
类似以上这些失误使光辉的诺贝尔奖留下不可抹去的遗憾。而诺贝尔和诺贝尔基金会并未给出解决的具体办法。所以,应该增设一个科学的、合理的部门解决上述问题。这个部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此部门必须是具有调查、调解、仲裁、判决等功能的独立部门;2.此部门必须是诺贝尔基金会或理事会的下设部门,并且对诺贝尔基金会或理事会负责;3.此部门调查、调解、仲裁、判决结果具有权威效力。
在评审程序上设置异议监督程序。鉴于诺贝尔奖选举的“刚”性结果,为避免错误的出现,应在诺贝尔奖结果发布之前,在第一次代表大会上公布拟获奖名单,接受公众质询,使诺贝尔奖能够在正式公布之前将异议解决,在一定程度上也维护了诺贝尔奖评审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以此来解决诺贝尔奖在评选过程、评选结果中存在的问题,使诺贝尔作为科学奖励制度更加完善。
朱克曼曾指出,由于科学的迅速发展,科学规模的扩大,有成就的科学家人数越来越多,但是诺贝尔奖的名额是固定的,有些科学家工作属于新的领域或其工作意义难以被当时的科学界了解,因此得不到承认的现象越来越明显。此外,每年都有更多的科学家成为诺贝尔奖的合格获得者,由于奖项和名额的限制,却不能得到它。1965年中国首次在世界上人工合成牛胰岛素,只是提不出一个三人以内的名单而与大奖无缘。还有若干未获奖的科学家,其成就不但达到了诺贝尔奖的水平,甚至还超过了诺贝尔奖的获得者,如周期律的发现者门捷列夫、研究DNA的阿弗里、维生素E的发现者伊文斯等,他们都没能得到这项殊荣。再加上科学上的交流与合作很可能出现新的科学领域和更多的研究人员,而且合作研究项目更多更复杂,这就迫切需要增设集体奖项,而且为弘扬诺贝尔的科学精神,让人们记住每位科学家对人类的贡献,有必要对已故的科学家追授荣誉。
默默无闻的科学研究者获得诺贝尔奖后一下子成为权威的科学家,普通的写作者获得诺贝尔奖后马上成为著名作家,这是由于诺贝尔奖的权威和声誉给获奖者带来的重大影响。但是“马太效应”、“光环效应”等这些不良效应无论是对获奖者还是对普通学者来说都会产生负面影响,不利于科学交流与合作,压制富有创造力的年轻科学家,僵化用人体制,不利于科学竞争,阻碍科学进步和发展。所以必须在制度上强调科学精神,抵制和避免由于获诺贝尔奖而产生的不良影响和效应。应把诺贝尔奖和世界科学的发展联系在一起,发扬诺贝尔的科学精神,激励科学工作者的创造性理想和创造性思维。
[1] 吴国盛.科学的历程(第2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2] 谭文华.科学奖励制度与方式探析[J].科技管理研究,2004,(3).
[3] 凌永乐.话诺贝尔奖[M].北京:中国致公出版社,2004.
[4] (美)罗伯特·金·默顿.十七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5] 陈其荣.当代科学技术哲学导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
[6] (美)哈里特·朱克曼.科学的精英[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7] 刘珺珺.科学社会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
[8] 陈洪,曾义勇,马倩仪等.二十世纪三个著名的科学哲学家[J].当代科学研究,2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