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专业实训基地的构建——借鉴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经验

2010-08-15 00:42
海南开放大学学报 2010年1期
关键词:双元制校企基地

王 珏

(海南广播电视大学经济管理教研室,海南海口 570105)

旅游专业实训基地的构建
——借鉴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经验

王 珏

(海南广播电视大学经济管理教研室,海南海口 570105)

德国职业教育的“双元制”是当今世界职业教育的一个成功典范,其中一个重要特征是以企业和学校作为学生的两个基本教育场所。学校要构建旅游专业实训基地,真正实现校企联合,应从自身实际出发,并可从德国“双元制”模式中吸取先进的教育经验。

实训基地;双元制;校企合作

“双元制”——当今世界职业教育的一个成功典范,是德国职业教育的核心,其中一个重要特征是以企业和学校作为学生的两个基本教育场所。德国“双元制”的先进教育经验对于旅游专业实训基地的构建启示颇多。

一 德国职业教育经验

德国在多年的实践中形成了有特色的“双元制”职业教育制度,真正实现了理论与实践接轨,学校与企业接轨,教师与师傅接轨,学生与学徒接轨,教室与工作间接轨,作业与工作成果接轨。

(一)企业是校企结合的主体

“双元制”的核心是政府主导下的校企合作办学,其实质是以企业为主。德国职业学校学生在企业接受培训的时间约占整个学业时间的70%左右,企业培训主要是使受训者更好地掌握“怎么做”的问题;而职业学校以理论教学为主,教学时间占整个学业时间的少部分,约为 30%左右,主要解决学生在实训技能操作时“为什么这么做”的问题。学生每 2—3个月会换一个工作岗位,以了解和熟悉各岗位的工作流程,这也使得学生和企业有了更多的交流机会,大大降低了毕业后失业的风险。

(二)各环节遵循严格的制度

1.实训期的前 1—4个月是一个双方相互考核的过程,学生可以不说明任何理由离开企业,而企业也可无条件地辞退学生。但一旦过了这个考核阶段,要离开或要辞退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通过行会来协调,甚至可能诉诸法律。

2.每名学生都有培训记录,培训记录上要写明在校学习与在企业培训的内容。培训师与教师在学生的培训记录上签字确认,培训师和教师每个月至少要检查一次。这在严格考勤制度的同时,便于培训师了解学生在校学习的情况,教师了解其在企业的培训情况,校企双方能有效沟通。

3.企业的实训教师要经过严格选拔。双元制教育包含两类教师——实训教师与理论教师。企业的实训教师由企业提供,是“双元制”中非常关键的师资,这种专职或兼职的实训教师相当于“培训师”或企业的“大师傅”。他们一般是完成“双元制”培训后具有两年职业实践的各类“专科学校”的毕业生,在通过心理学、教育学考试后方能成为实训教师。经过严格选拔的实训教师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学生实训的成效。

4.学生要经过严格的考核。受训者经过三年或三年半培训,最后参加由工商协会或手工业协会统一命题的结业考试。考试由包括企业主、企业实训教师、职业学校教师及工会代表在内的考试委员会实施。考试中技能测试所占的比重很大。受训者通过实践技能和专业知识考试后,除可获得进入劳动市场所必需的证书外,还可获得企业的培训合格证书及职业学校的毕业证书。考试要求很严,坚持宽进严出的原则。由于“双元制”职业教育考试的客观、公正、规范,“双元制”职业教育结业证书不仅在全德得到承认,而且在欧共体的一些国家也得到承认。

(三)实践较之理论更重

在制定课程计划时,学校和企业充分考虑了企业岗位的人才要求,建立起由“专业技术课”和直接面向职业岗位的“岗位实训课”组成的主干课程体系。课程设置与修订常常要同企业协商,以保证其实用性。

即使是课堂教学法也充分强调了实践。如德国课堂教学中采用的项目教学法,是适应“双元制”培养职业学生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项目教学是指师生通过共同实施一个完整的“项目”工作而进行的教学活动。在实训教学中,教师可从实际出发,精选出一些典型项目,说出其要求和目标后,为每个项目聘项目经理一名,由学生自由报名,通过应聘竞选方式选拔。再由项目经理对其他同学分工,进行筹备,直到完成项目后交教师审核,教师在其中起指导作用,学生起主导作用。要完成项目需具有多方面的能力,这对学生和教师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生由被动变为主动,变传统的教学方法为合作、学生动手的新型模式,增强了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学习主动性。

(四)政府支持是关键

根据德国相关法律,企业与学校共同承担职业教育,学生在企业的经费由企业承担,职业学校的经费则由国家和州政府共同承担。企业除了出资购置培训器材、原材料和学习资料以外,还须支付学生培训期间的生活津贴和实训教师的工资。据统计,培养一名职业学校的学生每年平均花费约 1.5万欧元,而普通学校学生只需这一费用的 1/3。为了减少政府开支,同时也为了学生能掌握更多的实践知识,国家还鼓励中小企业办职业学校,并对这些企业在税收上给予各种优惠,如企业用于教育的所有费用都计入成本,有些小企业如提供职业培训,还可向政府申请一定数额的补贴。

因此,企业参与合作办学的积极性很高。大企业多数拥有自己的培训基地和人员;没有能力单独按照培训章程提供全面和多样化的职业培训的中小企业,也能通过跨企业的培训和学校工厂的补充训练或者委托其他企业代为培训等方式参与职业教育。

在德国,联邦政府法律还规定企业的员工数如果达到 20人,就必须承担职业教育的责任,必须拿出一部分资源,如车间和师傅,为学生提供培训岗位。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是在为自己培养人才,在德国这是企业必须承担的义务。

二 国内旅游专业构建实训基地存在的问题

国内旅游企业与学校合作建设实训基地,还缺乏合作的内在驱动力和外在推动力。

(一)缺乏校企合作的内在驱动力

1.认识不到位

与德国人最看重“工作资格”不同,2007、2008年麦可思零点企事业调查发现,中国企业其实对应届毕业生的技能水平要求不高,对当前所具备的工作水平或经验不是很注重。而旅游专业学生毕业前必须过实习关,但在了解了用人单位的人才取向后,他们可能会对实习敷衍了事,使得实习形同虚设。

国内旅游企业在培训学生时,更多的是考虑自身人力资源的需求,对长期的投资和人才培养缺乏兴趣和动力,因而在招聘实习生时要求相当严格,而当学生进入企业后,并没有感受到能力的提升,不良情绪的滋生和跳槽现象不可避免。

有些学生不将实训视为提升自身综合能力的机会,再加上旅游业尤其重视实操能力,因而会偏执地认为实训企业将自己视为廉价劳动力,甚至产生怠工现象和抵制情绪,体现出来的综合素质不高,得不到企业认可。根据 2008年麦可思对大学生的调查,大学生的工作能力满足工作的程度无论是 211工程院校还是其他院校只能达到 70%左右,亟待提高。这削弱了包括旅游企业在内的企业的合作意识,导致“学校一头热,企业一头冷”的现象层出不穷,违背了学校培养学生的初衷。

2.“低水平重复投入”与“资源未尽其用”现象并存

许多学生为了过毕业实习关,没有将实训企业的性质、条件与自身的兴趣、专业挂钩,主动提升自身能力的意识不强,很多人甚至投身“发传单”等低技术含量劳动的实习之中,人力资源低水平投入,造成浪费;同时,企业却很难招聘到亟需的旅游专业人才,即使找到合适的人力资源,也不知如何充分利用并发掘其具备的潜能。甚至有些旅游企业没有将人才培养视为自身的责任与义务,对实训生设防,实训生的才能未得到充分发挥,企业的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

(二)没有形成校企合作的外在推动力

1.缺乏实现教育公平的调控手段

公平教育理论上是一个学生接受实训并不影响另一个学生的利益,因而所有学生都应享有等同的实训条件,而现实中各个企业并不具备同等的竞争力。优胜劣汰和双向选择是市场竞争机制,被引入到了教育中,没有相应的制度进行调控,可能会导致“马太效应”。“好”的学生可能被“好”的旅游企业择优录取,其他的学生可能会选择一个自己并不满意的实训单位。学生在毕业前形成两级分化——优秀的可能更加优秀,这在一定程度上有悖教育公平的原则。

旅游企业择优录取,而校方一方面希望学生享有等同的、良好的实训条件和机会,另一方面又担心学生失去任何一次实训的机会。为了实现公平,校方尽可能地为学生争取利益,则有可能引起企业方的不满而失去再次合作的机会。

2.缺乏具体可操作的激励性措施

由于缺乏具体可操作的激励旅游企业合作的措施,在社会中没有形成良好的校企合作氛围。合作的形式基本上是学校为旅游企业“订单”培养或旅游企业作为学生毕业实习基地,多数企业缺乏参与的主动性,双方之间难免产生分歧和隔阂。由于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不高,校企双方很难进行深层次的合作。

德国联邦政府除了颁布堪称西方国家最严密、最详细的《职业教育法》为其职业基本法,在此基础上还颁布了旨在明确规定企业在职业教育中权利和义务的《企业基本法》、为保证职业教育质量和数量稳定而持续发展的《职业教育促进法》、为保障青少年享有接受职业培训和完成法律规定职业义务教育权利的《青少年劳动保护法》,而我国虽有《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和政策支持体系来支持职业教育实施和实训基地建设,但相关规定并不详细。如我国的《就业促进法》提出,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职业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和再就业培训,但鼓励和支持的具体措施与幅度尚未提及,这大大降低了政策的可操作性。而德国政府明确规定,中小企业承担培训任务,可以得到国家补贴。一般情况,企业可获得其培训费用 50%—80%的补助,如果所培训的职业前景看好,企业可获得 100%的补助。

三 借鉴先进经验,构建实训基地

建设旅游专业校外实训基地,可以形成学校和旅游企业之间互补型横向链接和人才培养上的纵向联盟,实现资源优化组合。国内的学校要构建旅游实训基地,真正实现校企联合,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并可从德国“双元制”模式中吸取先进的教育经验。

(一)注重实践技能的培养

相对于学校制职业教育,双元制职业教育更注重实践技能的培养并使之得到切实保证。这使得以培养生产第一线实际操作人员为宗旨的职业教育真正成为受企业欢迎的教育。国内开设旅游专业的院校要构建特色的实训基地,可借鉴德国“企业是校企结合的主体”及“实践较之理论更重”的培训理念,真正以岗位要求为培训和学习重点,甚至可打造产学研一体化的新模式。

可采用边工作边读书的形式,以实训促学习,使学生能将知识活学活用。学校以提升学生能力为导向,与旅游企业协商制定实训章程,旅游企业严格按实训章程规定的内容实施,确保受训者在毕业年限内熟练掌握旅游职业技能;同时,学校与企业共同合作制定符合企业需求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等,使校企双方深切感受到应承担的重大责任及自己的利益被保障;旅游企业还应为专业学生提供国内外各地旅游讯息,学生结合所学理论帮助其设计旅游产品,协助处理在实践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突发情况,真正参与到实践当中。

(二)制定严格的制度

1.保证培训师的权威性

在旅游实训基地有经验丰富的培训教师和老员工,可以帮助受训者更好地掌握“怎么做”的要求,更好地理解“为什么这么做”,从而通过实践思考理论,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习惯。旅游企业培训师的严格选拔实际上意味着实训的实效性。首先,应严格选拔真正权威的企业培训师,让学生感受到参加实训的实效。旅游企业培训师应经过实训企业的人事部门严格考核方能持证上岗,一旦获得“师傅”资格,则待遇应得到提升,从而在旅游企业中形成竞争的氛围;其次,借鉴酒店星评制度,依据绩效考核评分与综合素质等条件,将实训师资格划分等级,从而提升其资格证书的含金量,并督促其不断完善自我;最后,由于存在知识和技术的更新问题,“师傅”资格获得后,不应是永久性的,“师傅”仍应处于被考核的状态,以提升其获取信息的敏感性和积极的进取心。

2.保证证书颁发的严肃性

可借鉴德国的做法,参加实训的旅游专业学生,经企业考核合格,发给培训证书,培训证书可作为其从业的凭证之一。要加大实训的实效性,应保证培训证书颁发的严肃性,提高其含金量:一是学校、旅游企业和学生三方重视培训证书的发放。培训证书应由实训企业发放,应经过实训企业严格把关,如果流于形式,相关部门应问责实训企业。还要让学生重视培训证书的获得,应将其作为毕业证发放的重要依据;二是应加大培训合格证书获取的难度。实训企业派出“师傅”对学生实训进行指导并严格制度,将考勤、工作表现、绩效等与学生实训的总评分数及培训合格证书的获取挂钩;三是实训技能考试与专业知识考试相结合,实训技能考试成绩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培训证书的发放;四是将培训证书划分等级,不同等级证书的发放依据学生实训的总评分数与综合素质等条件,从而提升学生参加实训的积极性。

(三 )校企联合

1.构建跨企业培训体系

为保证学生动手能力全方位提升,首先要保证其实践经验的完整性,因此,学生在参加培训时应熟悉各岗位工作流程。而当部分旅游企业难以单独按照培训章程提供全面和多样化的职业培训时,则可通过让学生参加跨企业培训和校内实训基地补充训练或委托其他企业代为培训等方式保证学生能力全方位提升;由政府牵头组织旅游企业联合举办跨企业培训中心也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发展实训基地的途径,能把有限资金集中投资在一个地区建设共享型实训基地。

由于跨企业培训中心具备全方位培养实训生技能的优势,在前东德地区被用来作为培训机构不足的补救措施。这可解决单个培训机构对培训设施投入改造能力不足,旅游实训基地“低水平重复建设”或“高水平缺乏共享”等问题,保证旅游专业学生能力的全面提升。

2.学校与企业即时沟通

学校应派专人与实训机构联系和沟通,双方相互了解学生在学校、企业的情况,有利于严格考勤制度,解决学生在实训期间出现的问题。可以借鉴德国的经验,为学生建立培训档案,学校和旅游企业通过记录和检查了解学生参加实训和学习的全过程。学校可根据学生在企业实训情况改进教学理念和方法,企业也可根据学生在校情况调整实训思路和进度,使得教学教改思路与学生工作岗位“零距离”对接;还可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聘请企事业专家、资深技术和管理人员在校举办讲座,走进校内实训场所,参与、指导校内实训教学,也应让教师走出去,参与实训基地的培训活动。在校外实训基地内应设一位导师,一般是旅游企业的总经理或部门经理、景区的负责人等。通过建立这样的机制,学生的权利和实训的实效性可以得到充分保障,也促使学校与旅游企业真正成为完整的合作教育体系。

(四)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作用

旅游行业协会既熟悉企业运作,又了解学校教育活动,还能保持中立立场。可以依托行业协会为校企合作提供策划、牵线、指导、职业资格标准制定等服务。由旅游行业协会、教育培训机构代表及专家组成专业理事会,由专业理事会负责指导、协调相关具体的教学、实训事宜。这样的组织架构,由于政府牵头而具有权威性,同时由于本行业企业的参与而极大地优化了旅游院校开展校企合作的外部环境。

(五 )转变观念

一方面,旅游企业应认识到自身在人才培养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实训可以为自身储备人才,降低用人成本及企业招聘学生过程中耗费的人财物力资源。同时,将有利于在学生中树立企业形象,扩大社会影响,吸引潜在市场,从而促使其形成人才培养的动力;另一方面,对于社会经验不足的学生来说,实训是提升工作能力,充分认识自我的机会,有利于迅速、准确地捕捉和把握未来的就业机遇,节约学生寻求就业单位的成本,从而提升其参加实训的动力;最后,学校应当认识到,学生在实训企业进行实践操作技能培训,可以有效克服学校因经费不足导致的实训设备陈旧的问题,也减少了不断购置和更新设备和设施,进行现代化技术手段操作模拟训练等方面的费用。把企业作为旅游专业教育教学的另外一个重要场所,在提高学习目的性的同时,有利于学生在实训结束后尽快适应工作,因而能大大降低教育成本。旅游企业、学生与学校三方观念转变将带动动力提升,大大增加实训的实效性。

(六)寻求政府支持

1.寻求资金支持

要积极争取政府对实训基地的补贴或减免税等优惠措施;政府应鼓励甚至奖励民间资金投入实训基地建设,以增强旅游企业参与构建实训基地的实力和信心。

2.政策支持也相当重要

应对依法建立的旅游实训机构给予指导和扶持。政府还要加大专门法律法规的建设力度,相关政策的制定应更详细、更严密,对校企合作教育加以规定和规范。应明确规定,对在资金、人力、设备使用等方面付出的旅游实训企业,在税收上给予相应幅度减免,对成绩卓著者予以奖励等;而对于不支持、不配合的旅游企业则可采取行政手段向其施压。

德国在多年的实践中形成了有特色的“双元制”职业教育制度,其办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办学制度的严谨,对旅游专业构建校外实训基地启示颇多。旅游专业在构建校外实训基地时,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并可从德国职业教育“双元制”模式中吸取先进的经验,以真正实现校企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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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642.44

A

1009-9743(2010)01-0104-05

2010-02-28

王珏(1976-),女,汉族,海南琼海人。海南广播电视大学经济管理教研室旅游管理专业讲师。主要研究方向:旅游管理与教学。

(责任编辑:陈 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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