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

2010-08-15 00:48李抒望
创新 2010年1期
关键词:民主监督群众

李抒望

(中共临沂市委党校教授,山东 临沂 276005)

论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

李抒望

(中共临沂市委党校教授,山东 临沂 276005)

所谓党的执政能力,其本质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一切能力,都是为人民执政;一切能力,都要为人民执政。归根到底,党的执政能力要从人民群众的历史创造中来,要在与群众密切联系的实践中历练,要在严酷的反腐败斗争中提升,最终还要由人民群众来断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意义重大,任务艰巨,过程艰苦。

执政能力;党群关系;民主监督;为人民服务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强调,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必须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决定》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到更高的位置,是此次全会非常突出的亮点。解读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有一个基本的问题:党的执政能力究竟是什么?党的执政能力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一切能力,都是为人民执政;一切能力,都要为人民执政。

一、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人永恒的精神家园

执政,就是掌权;为什么人执政,为什么人掌权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经过长期的奋斗,我们党已经从一个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一个领导人民掌握着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党的这种执政地位,是通过革命斗争获得的,是用无数革命先烈的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归根到底,是在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得到的。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执政的权力来自人民,所以党就必须受制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党在掌握政权的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关系的核心是受人民的委托,按人民的意愿执好政、掌好权,当好“三个代表”。在这里,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是公仆与主人、代表与被代表的关系,而不是其他任何关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首先必须解决好为了人民、代表人民、造福人民这个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问题。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所做的一切,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和最终追求。因此,防止党在人民利益之外形成特殊利益和既得利益集团,是防止党变质的根本保证。所谓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根本上就是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提高为人民谋利益谋幸福的本领。这种服务,不是上天的赐予,而是应尽的责任;尽不到这种责任,人民就会把权力收回。只有想到这里,执政党才时时有一种责任感、危机感,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生怕失去人民的信任和拥护。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擎“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新三民主义”大旗,鲜明提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人民群众的愿望、需要、利益以及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党和政府各项工作的中心地位,深切关注人民群众的生存、发展状况和人的价值,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国家建设发展的最高目标,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最核心的执政理念,它把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诠释得更加清晰、更加真实、更加务实,更具时代价值。只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才始终是先进的执政党、充满活力的执政党;只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府,才始终是人民的政府、受人民拥护的政府;只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和政府,才不会变质、不会被人民所打倒和抛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执政,全心全意做人民公仆,是我们党的全部追求,是我们党永恒的精神家园,是我们党执政的伦理底线。如果缺乏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深刻认识,执政能力建设必然是盲目的、不清醒的,甚至有可能迷失方向,走向反面,不是“立党为公”而是“立党为私”,不是“执政为民”而是“执政为己”。执政是手段不是目的,一切能力也仅仅是手段而已,只有为民才是唯一的目的。因此,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决不能仅仅为执政而执政,为能力而能力,首要的是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

二、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最强大的执政能力

1937年3月,在一次党的中央全会上,当谈到执政党与人民的关系时,斯大林曾经用希腊神话中的安泰来形容:“布尔什维克也同安泰一样,其所以强大,就是因为他们同自己的母亲,即同那生育、抚养和教导他们成人的群众保持联系。只要他们同自己的母亲、人民保持联系,他们就有一切把握,始终是不可战胜的。”邓小平讲,“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同样表达了一这层含义。这种关系,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决定性力量。党要想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与人民群众同甘苦共患难,血肉相连,生死相依。我们常说实践是个大课堂,而人民群众则是这个大课堂上最高明的老师。解决问题的好办法新点子,都在实践中,都在群众中。党只有坚定地相信和依靠群众,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在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过程中,善于汲取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执政能力才能得到历练,执政水平才能不断提高,经受住各种风浪的冲击。

当今世界,包括前苏共在内的世界上一批大党、老党丧权亡党的教训说明:如果一个党背离了绝大多数民众的利益,在长期执政的情况下,形成了一个既得利益集团,党就变成了一个自身封闭的系统,成为凌驾于社会和人民群众之上的体系。这样,党内不仅极易滋生各种消极腐败现象,而且由于这种机制本身缺乏“自下而上”的监督,缺乏不断更新、不断发展的能力,日积月累,就形成了一套完整而僵化的体制,失去了解决自身和社会问题的能力,失去执政的坚实基础和丰厚资源,一到历史的拐点上,人民群众中的大多数便不投它们的赞成票,最终为人民所抛弃。“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所以,我们必须强调党来自人民、代表人民这个定位;强调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强调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的最大政治优势,就是党的最强大的执政能力、第一执政能力。

三、让人民当家做主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根本要求

执政是有规律可循的,执政党一定要遵循执政的规律。让人民当家作主,这是共产党执政的一般规律,是我们党执政能力建设的根本要求。一个只有尊重民主权利的政党,才能赢得人民的支持;一种只有众望所归的民主制度,才能拥有前行的力量。在执政60年后的今天,我们党怎么实现民主执政,怎样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怎样通过民主关。这是当前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课题。

坚持民主执政,推进党内民主,《决定》指出:必须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必须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必须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必须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必须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同时,必须健全和完善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有效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腐败。近年来,党和国家公共权力滥用之普遍,危害结果之严重,令人触目惊心。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强化对党所掌握的公共权力的监督。监督,是民主执政的关键。监督的逻辑起点在于,任何民主政治制度的设计必须从坏处着眼,正如英国哲学家休谟的“无赖原则”所阐释的那样,我们在设计政治制度时,必须把一切官吏假定成“无赖”。休谟虽然和我们一样都知道,官吏不可能都是“无赖”,但是,必须假定他们一旦进入政治生活领域,就有可能成为“无赖”。把一切官吏假定成“无赖”,并设计出一种制度来保证让“无赖”去为公众利益服务,而且服务好。这种连“无赖”都能去为公众利益服务的制度,肯定是一种人类理想的政治制度。这种人类社会理想的政治制度就是民主制度,就是监督机制。所以说,民主政治制度的设计不能从“好人主义”出发,而要从“无赖原则”出发。由此而来,监督便成为民主政治之必然。监督是民主政治制度的保护伞,是民主政治制度的底线和生命线。我们传统政治体制设计理念的出发点,是首先假定官员们都是人民的公仆,都是大公无私的好人,并把职务和觉悟划等号,以为职务越高越正确,官越大越高尚,直至神明。所以,我们的监督机制从本质上讲,是自上而下的,上级监督下级,干部监督群众。群众并没有权力,却受多方监督;而那些权力大的,相反却很少被监督到,特别是地方、部门的一把手,长期处在监督的真空和断层。因此,必须变革我们传统政治体制的设计起点,改变对“官员无私”的假定,实行高激励、严约束。要变上级监督下级,为下级监督上级;变领导监督群众,为群众监督领导;变少数人监督多数人,为多数人监督少数人。这样一来,老百姓享有了监督权,才能使我们的干部真正代表人民行使权力。

四、廉政建设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在人类政权的更迭史上,执政者因腐败而垮台,这是一个普遍现象。当今世界,一些执政几十年的大党、老党,之所以在貌似鼎盛之时丧失执政地位,一个共同的原因就是缺乏对自身腐败的惩治和预防能力。历史已经反复证明,任何外力都打不倒共产党,但如果党内腐败不除,就会不打自倒。正如《决定》所指出的:“坚决反对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党在本质上是纯洁的。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不少党员特别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离先进性的标准还有很大的差距,确实存在着一些损坏党的声誉、败坏党的形象、影响党的工作、背离党的先进性的现象和问题。当前,党内形形色色的腐败现象,对现代化建设危害最大,对党群关系危害最大,对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危害最大,也最容易丧失民心。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不廉政,就谈不上执政能力;不反腐败,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是一句空话。要想扎扎实实地提高执政能力,首先要扎扎实实地遏制腐败。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密切联系群众,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可看作是中国共产党自我除腐、自我净化的一种努力。

五、党的执政能力最终要由人民群众来断定

谁来认可和判定党的执政能力?人民群众,也只有人民群众最有资格。衡量和检验执政能力的唯一标准,是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不是某种权威的理论。因此,从根本上来说,党的执政能力到底如何,不是党自己说了算,能否取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也就是邓小平讲的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是衡量我们党的一切决策和实践正确与否,体现党的执政能力高低强弱的最高标准。除此之外,其它的任何标准都是枉谈。

政治学里常用“合法性”一词,来表述广大民众对一个党的执政能力的认同问题。其实,所谓“合法性”,就是公众对执政党的支持和拥护。《决定》指出:“党的先进性和党的执政地位都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过去拥有不等于现在拥有,现在拥有不等于永远拥有。”执政的合法性,不仅体现为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法律意义上的合法性,而且体现为人民群众支持和拥护的道义上的合法性。由于各种原因,在很长时间里,由人民群众来对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效果进行评判的体制和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并完善起来,较多的是执政者的自我评估。这种自我评估是必要的,但在缺乏其他渠道的情况下,它容易使执政能力的评价带有主观性、随意性,而较少客观性、公正性。要增强党执政的权威,推动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不断提高,就必须从体制和机制上解决由人民群众来给党执政的政绩“打分”的问题。最终,要把对党的执政能力的评价权交还给人民。正如毛泽东所说的那样,只有人人起来负责,只有让人民来监督,党和政府才不敢松懈,才不会人亡政息。

[1]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09-09-28.

[2]斯大林文选:上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148.

On the Construction of Ability of Administration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LI Shu-wang

The ability of administration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refers to the ability that serves the people in essence. All ability is all in power for the people;all ability should be in power for the people.After all,the ability of administration of the party will come when created from the people’s history,want the experience and tempering in practice of maintaining close ties with the masses,should promote in the harsh anti-corruption struggle,be concluded by the people finally.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ability of administration of the party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the task is arduous,the course is arduous.

ability of administration;Party-masses relationship;democratic supervision;serve the people

D26

A

1673-8616(2010)01-0092-03

2010-01-07

[责任编校:张少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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