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瑞敏 李 明
(大庆石油学院人文科学学院,黑龙江大庆163318)
传世经典与婚嫁仪俗
——《醒世姻缘传》对明清山东部分地区婚嫁仪俗的表现
刘瑞敏 李 明
(大庆石油学院人文科学学院,黑龙江大庆163318)
小说《醒世姻缘传》对传统的婚嫁民俗有详细生动的描写,据此研究明清山东部分地区的婚仪礼俗,得知此时婚仪的特征是:删减了周礼的六礼,明朝平民的婚姻仪礼有纳采、纳币、亲迎三个阶段,也称作议婚、定婚和完婚,清朝又加上了请期;增加了世俗色彩更浓厚的迎娶的规则和排场。从总体看,议婚包括问名、纳采和相看,定婚包括小定、大定、上头、开脸和铺床,完婚包括接亲、拜天地、牵红、坐床、行合卺礼、拜床公床母、撒帐、送饭、谢亲、听帮声、取喜、拜舅姑和回门。至今,这些婚仪仍在山东及全国不同程度地保留着,我们应吸收传统文化精华,剔除封建糟粕。
《醒世姻缘传》;明清;婚嫁;仪礼
《醒世姻缘传》(以下简称《醒世》)出现于明末清初,是继《金瓶梅》之后问世的一部作家独创的百回世情小说。它用山东中部方言写成,其故事背景前二十二回主要是山东武城县,后七十八回主要为济南府绣江县明水镇。它取材于现实生活,虚构出全新的小说人物和生活图景,要解释社会生活的基本问题——夫妻关系恶劣的原因。为此,小说描述了大量的婚嫁仪俗,为我们研究明清山东婚嫁仪俗提供了丰富的有价值的资料。
作为一种民俗现象,婚姻包括婚姻形态和婚姻仪礼两个方面,本文只探讨它的婚嫁仪礼。
我国古称礼仪之邦,礼仪在社会政治和家庭生活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周公在殷礼的基础上制定了周礼,完成了一整套政治宗法制度,其中就包括婚嫁礼仪。在据传是周公所作的《仪礼·昏礼》中就记载了婚嫁的礼仪规范——“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纳采:男家请媒人到女家提亲,女家如同意,男方再备礼去求亲,用的礼物是雁。
问名:求婚后男家托请媒人询问女方姓名、八字,请阴阳先生占卜,如双方五行相生,属相相合,占卜无凶,就可进入议婚阶段。
纳吉:得吉兆后,男家备礼再到女家,决定婚约,即后来的“订婚”,进入“小聘”阶段。
纳征:又叫纳币。“征”是“成”的意思,“币”,上古专指皮帛,后来指聘金。男女两家缔结婚约后,男家将聘礼送往女家,这是进入成婚阶段的重要礼仪。
请期:男家备礼去女家征求对结婚日期的意见,古俗也用雁,一般情况是男定月,女定日,俗称“提日子”。
亲迎:新婿亲往女家迎娶新娘,这是古代婚礼的主要过程,迎娶时要行奠雁之礼。
六礼对称为礼教的儒家礼俗影响深刻,儒家礼俗即源于周礼。六礼为儒家和统治者所重视,成为人们普遍遵循的社会规则,奠定了我国婚俗的基础。
(一)特征
到了明清,人们大体上仍然沿用这一模式,但由于社会的主导意识形态发生了变化,理学意识浓厚,人们把南宋朱子的《家礼》奉为宝典,婚姻仪礼也遵循其规定,对“六礼”进行了简化合并;同时,由于民众生活越来越世俗化,婚姻仪礼也染上了浓厚的世俗色彩,有关迎娶的规则增添了,也更讲究排场。总的来看,明朝平民的婚姻仪礼有三个阶段,即朱子《家礼》载明的纳采,纳币,亲迎。纳采为议婚仪式,纳币为定婚仪式,亲迎为完婚仪式。清朝与之相似,只是加上了请期。
(二)过程
1.议婚阶段:将问名并于纳采,又称“说媒”或“议亲”,有的还有相看。儿女长大后,家长有了男婚女嫁的想法,男方在对女方家世人品有一定了解后,请媒人去女家提亲,女方同意,男家就前往女家看望。这时,有的要讨男女双方的庚帖,“令术家推算”,五行相生,属相相合,占卜无凶,议亲才可初步定下,这相当于周代的纳采和问名。然后进入相互了解的阶段,但青年男女本人一般不能见面,而是双方家长派人到对方家或别处观察了解对方,这叫相看,现在也称相亲。明清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决定广大青年男女婚姻的主要因素,“父母之命”是绝对条件,“媒妁之言”是必要条件,私奔的女子不具备做妻的权利,最多只能做妾。
《醒世》中狄希陈和薛素姐、冬哥与巧姐的联姻,就是按照这种方式进行的。薛教授钦佩狄家的家世人品,与狄家交往日厚,于是派媒人老田到狄家提亲。薛如卞和连家小姐的亲事,也是连举人对薛家和薛如卞有了一定了解,有意联姻,就借故把如卞叫到家里,连夫人相看满意后,便请程乐宇作伐。在第十八回计氏死后,晁夫人回来,媒婆们知道珍哥出不了监狱,扶不了正了,便主动给晁源提亲,晁家相中了秦唐两家,便派人假扮媒人去提亲相看,看中了秦家小姐。不巧秦夫人兄弟从临清过来,让秦家了解了晁家的底细,但秦参政却因晁家有钱难以割舍,又借给晁老儿吊丧的机会,去看他家光景,“相看晁大舍的人材”。后来竟然相看满意了,只是由于秦小姐以削发出家做姑子进行反抗,这桩婚事才未获成功。[1](P236)这里流露出人们普遍注重门户家风、重视人品才华、反对只认钱财的择偶观。
2.定婚阶段:定婚一般分为小定、大定、上头、开脸、铺床几道仪式。小定,相当于纳吉,又称定聘、过小礼、小茶礼。男方到女家缔结婚约,赠送礼品作为信物,一般还要交换婚书,俗称龙凤大帖。《醒世》第二十五回写薛狄两家同意婚事后,便“择了吉日,彼此来往通了婚书,又落了插戴。”[1](P330)插戴,就是订婚时男方送给女方的定礼。大定,相当于纳征,又叫大聘、完聘、过大礼,后来请期也并于其中。这一仪式表明男方要迎娶女方,因此特别隆重,所以叫大礼。男方常备有礼单,装礼品的箱笼由人挑抬,甚至伴以鼓乐,在媒人和押礼人的护送下前往女家。前去的宾仆,最好都是全福人。女家在这一仪式中需“回礼”,即将男家聘礼中食品的一部分或全部退回男方,也有的女家赠给男方衣帽鞋袜、书笔等作为回礼。聘礼的多少及物品名称,多取吉祥如意的含义。这一仪式意义最为重大,它表示了双方的信义,同时又是证物。行大聘礼时一般就确定了迎娶的吉日,说明要着手准备婚礼了。当然,也有人觉得女儿是赔钱货,便借过大礼对男家大张海口,以图补偿。
对这一仪式,《醒世》第四十九回和五十九回都有描述,最详细的是第四十四回:狄婆子拿定主意,“择在十一月过聘,过年二月十六日完婚。”打造首饰,托人买尺头等物,染绢,炸喜果,买桂圆,拣了两只牝牡大羊,乡中自有的鹅、鸭、鸡、鸽,唤了乐人鼓手,“于十一月初十日备了一个齐整大聘”。管家狄周、媒婆老田,押礼送到薛家。薛家管待了狄周、老田酒饭,“赏了每人一千钱、一匹大红布。回了两只银镶碗、两双银镶箸、一面银打的庚牌(命牌,刻有男女或女方年庚生日的牌子)、四副绣枕、四双男鞋、四双女鞋;狄希陈的一顶儒巾、一匹青线绢、一匹蓝线绢、一根儒绦、一双皂鞋、一双绒袜、一部《五经旁训》、一部《四书大全》、两封湖笔、两匣徽墨、一对龙尾砚、几样果品,打发回礼来家。”[1](P570)真是一个齐整的大聘!
上头开脸,古代女子十五岁时要举行加笄礼,就是把头发绾成一个髻,然后用笄(簪子)固定发髻,表明女子已经成年,这种仪式俗称“上头”。在传统观念里,结婚意味着成人,因此,许多地区将婚礼与加笄礼合而为一,常在婚礼的前几天或是迎娶上轿前由男家主妇亲手施行。上头时,新娘通常要坐在马鞍或水桶上,马鞍取“马上来,轿上去”荣华富贵之意,水桶又叫子孙桶,取早生贵子之意。“开脸”也由娶人一方施行,一般是取一根棉线,两股交叉后抓住两头,在新娘脸上缓缓移动,拔掉汗毛,这也是女子由孩童到成人的重大转折。开脸有的和上头一块进行,有的则在婚后第三天。
《醒世》第四十四回详细描写了狄婆子给素姐的上头仪式。婚前五天她自去上头:先送了两只活鸡,两尾鲜鱼,一方猪肉,一方羊肉,四盘果子,两尊酒。薛家置酒相候。到了吉时,素姐出来,“穿着大红装花吉服、官绿装花绣裙,环佩七事,恍如仙女临凡。见了婆婆的礼,面向东南,朝了喜神的方位,坐在一只水桶上面。狄婆子把她脸上十字缴了两线,上了髻,戴了排环首饰,又与婆婆四双八拜行礼。”[1](P570)到第三天回门时,连举人娘子看到“素姐开了脸,越发标致的异样。”[1](P590)素姐应该是婚后第三天开的脸,因为举人娘子作为送女客参加了素姐的婚礼,当天没有惊叹,三天后回门时却惊叹其美丽,可见婚前五天的“狄婆子把她脸上十字缴了两线”只是上头的一个程序。
铺床,也称铺房。女家在送作为嫁妆的家具、衣物、器物、首饰到男家时,一并布置新房。一般在婚前三日举行,也有前一二日举行的。此礼在宋朝时就已通行,司马光《温公书议》即有记载,明朝时山东盛行。《醒世》第四十四回,希陈和素姐定于二月十六日完婚,薛家二月十五日清早门上吊了彩,摆设妆奁,虽不十分齐整,但老教官已是“竭力无余”了。收拾到将近傍午,“叫了许多人,抬了桌子,前边鼓乐引导,家人薛三省薛三槐压礼”,送到狄家,狄家照礼单点查后收到房中。接着女家女宾来到,薛婆子和连婆子往去新房铺床摆设,外面女家男宾也来到,受到男家男主人热情款待,“鼓乐和鸣,歌讴迭唱”。[1](P572)晁梁姜小姐、如兼巧姐的婚事,姜宅、狄家都是提前两天铺的床。
3.完婚阶段:这是整个婚俗中最有情趣的阶段。亲迎,就是新婿亲往女家迎娶新娘,这在明清仍然盛行,同时,又产生了另一种形式——接亲。它不是由新婿而是由男方家长或尊辈,带着礼物花轿到女家迎娶。不过,在北方,尤其是山东河南河北一带更多的还是亲迎。迎娶后,还有一些世俗化的礼仪,如:拜天地、牵红、坐床、行合卺礼、拜床公床母、撒帐、送饭、谢亲、听帮声、取喜、拜舅姑、回门。这在狄希陈与薛素姐的婚礼中体现得最为详细。
亲迎,新郎狄希陈亲迎。薛家十六日鸡叫时,给素姐梳头插戴,穿衣裳,伺候待女婿和娶女客的茶饭,忙到五更,外面鼓乐到门,薛教授穿戴整齐,去大门外接希陈。款待完毕,吉辰(当天卯时)已到,狄希陈“簪花挂红,乘马前导”,新娘素姐彩轿紧随,“送女客”连夫人和“娶女客”相栋宇娘子随后,薛如卞薛如兼公服乘马送姐姐。[1](P577)
拜天地、牵红、坐床、行合卺礼、拜床公床母。到了狄家,“门上挂彩,地下铺毡”,新人到了香案前面,狄婆子用箸挑了盖头。挑盖头古已有之,常常是新郎或新娘的婆母、婆祖母来做,使用的物品,有秤杆、机杼、筷子等,秤杆取意“称心如意”;机杼,俗称“胜子”,谐音生子;狄婆子用的“箸”是筷子,取“快生子”之意。挑完盖头,新人在宾相(司仪,非伴郎伴娘)主持下,拜了天地,牵了红,坐床合卺,拜床公床母。“牵红”是新郎用红绸牵引着新娘走向洞房,“合卺”是夫妇分瓢(后来是杯)而饮,一根红线两头各系一枚铜钱,分别放在酒杯中,斟满酒后,新郎新娘各执一杯同饮,饮半杯后换杯再饮,但铜钱不能扯出杯外,与今交杯酒相似。“床公床母”是保佑房帏的神,相传是拥有一百个儿子的周文王夫妇。拜床公床母,是希望保佑新婚夫妻从此多子多福,生活美满。
撒帐。接下来,宾相主持“撒帐”,即一边致辞,一边抛撒象征吉祥的果实。本来致辞应该取夫妻和美早生贵子等吉祥话儿,可主持希陈素姐婚礼的宾相,撒帐用的是五谷、栗子、枣儿、荔枝、圆眼,可说的撒帐歌却猥亵粗鄙不堪入耳。他那里从东撒到南撒到中撒到西撒到北,这里相于廷掩嘴直笑,如卞气得变了脸色,素姐忍着听到撒帐北,可后面又撒帐上下不停,便再也忍不住,大骂薛三省娘子,要她快撵那个胡说八道的野牛(指宾相),吓得宾相丢下盒底,往外飞跑。[1](P579)这里我们看到了一位以讲黄段子为乐、使婚礼变得低俗的司仪,也目睹了数百年前那原汁原味的生动的撒帐场面。
送饭、谢亲。希陈坐完了帐,出来陪过舅子,薛家即送了早饭来到,送女客连夫人又当了一次送饭的女客,她把饭一桌送与新房,一桌送与上房给公婆。这里是延续的一种古礼——娘家给新娘送饭,明清时山东有的连送两三天,有的第三日送。送走了连夫人和小舅子,希陈便去薛家谢亲,即带着礼物去新娘家感谢并拜女家祖先。希陈带了礼品,由鼓乐导引,衣巾乘马,送到丈人家。见过了礼,拜了祖先,上席饮酒。这时薛夫人押了食盒去狄家送午饭还没回去,希陈已谢过亲回来了。黄昏,薛家又派薛三省娘子送来晚饭,次日清晨和晌午薛家仍去送饭。[1](P588)这些仪俗看似罗嗦,细品却充满了浓郁的亲情味儿和人情味儿。
听帮声。闹洞房的习俗,最迟在汉代就已流行。入洞房时,众亲友对新娘进行逗趣、戏谑,甚至大揩其油,说是为了驱邪,众人在新房里闹一闹,可起到震摄鬼邪的作用。明清时,由于理学家的限制,闹洞房比较文明,《醒世》中没有正面描写,只是在第五十九回提到听帮声。“帮”也写作“梆”。为薛如兼和巧姐铺床之后,素姐和相于廷娘子去了新房,素姐坐在新床上晃了一晃,说:“我看这床响呀不,我好来听帮声。”[1](P771)这里的听帮声,也叫听壁角,夜里到人窗底下、房檐下听屋里说话和其他声音,一般用于闹新房之夜,来偷听的多是新人的小辈。但是,如果不是闹新房之夜去听,则会被看成极不道德、极无聊,小说中汪为露的一件隐恶,就是因为常在深夜去邻家听帮声而挨打。
取喜、回门。新婚时新娘带着一块白布(喜布)到夫家,当夜,铺在床上,第二天,夫家据此判断新娘是否贞洁,这一习俗叫取喜。喜布上有喜红,夫家会很开心;反之,会郁闷或气愤,甚至于休了新娘。程大姐甚有姿色,但已不是处女,婚前,她母亲寻了白杭细绢滴上鸡冠血,假装女儿的破身喜红,却被新郎魏三封识破,程大姐被毒打一顿后,五更便被休回娘家。[1](P940)狄希陈婚礼后,“眼巴巴的看那天,只愿黑了,好洞房花烛夜,巫峡雨云期”,可前两夜没能如愿。第三天是回门,即婚后的三日或九日,新婚夫妇去女家探望岳父岳母,或新娘自己回娘家。素姐回到娘家,薛教授备了酒席邀请女婿希陈。希陈素姐回狄家后的当晚,素姐酒醉,希陈得了手。第二天薛三省媳妇来问:“俺小哥不知取了喜不曾?”整理新房的褥子时,惊道:“呀!怎么这门些×在上头?”素姐红了脸要叠到里面,薛三省娘子说:“姐姐,可娘给你的那个哩?”薛夫人给的“那个”,就是见喜布。这时,狄婆子进来,薛三省娘子把褥子给她看了。狄婆子高兴地赏了薛三省娘子和媒婆。[1](P595)贞操,本是群婚时女性为避免与众多男子过性生活而采取的自我保护,当它获得了认可,婚姻历史走进了文明的对偶婚后,它却成了套在女性身上的枷锁。取喜的习俗,正反映了当时男性对女性贞节的重视,他们片面要求女性守贞,一旦不如愿,便将其休掉,象魏三封;或将其残酷杀死,象小鸦儿对待唐氏。从中我们痛切地感受到传统文化中的落后、阴冷、残忍的一面。
拜舅姑:唐朝朱庆馀的《闺意献张水部》有“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的句子,舅姑,就是公婆。[2](P204)宋代《朱子家礼》也说婚礼“明日夙兴,妇见于舅姑,舅姑礼之”。明朝在回门前,也有拜舅姑之礼,新媳妇带着自己的女红制品如枕头、布鞋之类,进献给舅姑作见面礼,因此又叫递鞋枕。在第七回,晁大舍瞒了父母,用八百两银子买了戏子珍哥作妾,父母得知后,要他带着珍哥来任所同住。因为是第一次见公婆,珍哥在衙内见到老晁夫妇,“四双八拜,磕了头,递了鞋枕。”[1](P83)这就是拜舅姑。
至此,整个婚礼仪式才算结束。
明清的婚姻仪礼对后世有很大影响,至今,纳采、说媒、相亲、小定、大定、上头、铺床、亲迎、拜天地、牵红、合卺、撒帐、送饭、谢亲、回门、听帮声这些仪俗,在山东以及全国仍不同程度地保留着,只不过有的改变了名称,有的简化了细节,有的调整了内容。比如听帮声现在叫听房;纳采,以前是男家定了日子通知女方,现在是两家一起商定;撒帐中衍生出撒谷豆撒花瓣等仪俗,这是调整了内容。经过千百年的沿革,中国传统婚礼形成了喜庆吉祥热闹感动的特点,为婚礼世界增添了亮丽的风景,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应继承发扬。同时,我们也看到,传统婚仪中也有一些糟粕,有些在几百年前就遭到了《醒世》作者的强烈反对:有的是封建迷信,比如讨八字,拆散了不少姻缘;狂撒谷豆,伤害了新娘的自尊,也可能伤害新娘身体;有些女家,借聘礼之名向男方大索财礼,许多家庭因此背上沉重的债务;在婚礼上大讲黄段子,折腾新娘或伴娘等低俗的礼仪程式,有悖于文明,污染了社会风气;而取喜,更是伤害了许多妇女的尊严和健康。这些陋习,违反了现代婚礼文明喜庆的原则,我们必须剔除。当然,传统婚俗中还有一些仪俗,具有神秘性,虽不科学,但也不违权违法,象铺床、撒帐、拜天地、喝交杯酒等,体现了华夏民族天人和谐的观念和文化上祈福迎祥的象征意义,我们则应予以尊重。
今天,我国传统的婚姻仪俗受到了西方婚仪的冲击。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后,很多年轻人喜欢准西式婚礼(不在教堂且由婚礼司仪主持的),觉得它庄重,浪漫。许多大中城市,准西式婚礼占了大多数,而传统的中式婚礼只在小城市和有些农村地区存在着。当前,我们正处在中华民族迅速崛起的时代,中华文化也以前所未有的力量影响着世界。我们要正确认识我国传统的婚姻礼仪,形成既喜庆活泼又庄重典雅的民族特色,让真正文明的婚姻礼仪传统发扬光大,成为一株盛开在和谐社会大花园中的鲜花。
[1]西周生.醒世姻缘传[M].济南:齐鲁书社,1980.
[2]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全唐诗(下)[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
刘瑞敏(1962-),女,大庆石油学院人文科学学院讲师,主要从事明清文学、民俗学等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