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小琴
试论宋代理学的“民为国本”思想
靖小琴
介绍了宋代理学家程颢、程颐和朱熹关于“民为国本”的论述。认为宋代理学家的“民为国本”思想主要包括富民、薄赋、恤民三大内容。理学家们坚信“下不安分,上不恤民,皆非理也”,他们强调为政者对百姓的道德义务,重视恤贫救困,说明从经济上认识到了农民经济乃是地主经济和封建国家经济的基础。
宋代理学;民为国本;富民;薄赋;恤民
“民以食为天,国以民为本”。理学家继承了儒学传统伦理,认为“民为国本”是最高统治者和各级政府、官吏在国民经济管理和决策行为中必须遵循的道德规范。
有宋一代,“三冗”造成的积贫积弱,犹如悬在统治阶级头上的达摩克利斯剑,严重威胁着社会稳定、民族兴亡。这强烈刺激着理学家的忧患意识,他们忧心如焚、语重心长地规劝最高统治者认清危局,幡然悔悟,以“民本”治国,爱养民力,重振朝纲,扭转民贫国弱的局势。
二程说:“方今之势,诚何异于抱火厝之积薪之下而寐其上,火未及然,因谓之安者乎?《书》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窃以为固本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足衣食。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以厚民生为本,以安而不扰为本。”(《二程集》)二程认为:“礼之本,出于民之情;礼之器,出于民之俗。”“民可明也,不可愚也;民可教也,不可威也;民可顺也,不可强也。民可使也,不可欺也。”(《二程遗书》)程颢在解释“剥”卦时说:“上者,谓人君与居上人者,观剥之象而厚固其下,以安其居地。下者,上之本,未有其本固而能剥者也。故上之剥必自下,下剥则上危矣。为人上者,知理之如是,则安养人民,以厚其本,乃所以安其居也。”(《周易程氏传》)
朱熹说:“盖国以民为本,社稷亦为民而立,而君之尊又系于二者之存亡……田野之民,至微贱也,然得其心,则天下归之。天子,至尊贵也,而得其心者不过为诸侯耳。是民为重也。”(《孟子集注》)从这一思想出发,朱熹特别强调“为政者”应取信于民,认为在“足食”“足兵”“民信”三者中“民信”最重要。他说:“仓廪实而武备修,然后教化行而民信于我,不离叛也。”“食足而信孚,则无兵而守固矣。”“民无食必死,然死者人之所不能免;无信则虽生而无以自立,不若死之为安。故宁死而不失信于民,使民亦宁死而不失信于我也。”“以人情而言,则兵食足而后吾之信可以孚于民。以民德而言,则信本人之所固有,非兵食所得而先也。是以为政者,当身率其民而以死守之,不以危急而弃也。”《论语》中说:“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朱熹认为:“言治国之要在此五者,亦务本之意也。程子曰:‘此言至浅,然当时诸侯果能此,亦足以治其国矣。’……愚谓五者反复相因,各有次第,诸者宜细推之。”朱熹强调,君主应该与民同乐:“不与民同乐,谓独乐其身,而不恤其民,使之穷困也……与民同乐,推好乐之心以行仁政,使民各得其所也……好乐而能与百姓同之,则天下之民归之矣。”
朱熹抨击当朝统治者横征暴敛,伤民祸国。他说:“古之葬者,束草为人,以为从卫,谓之刍灵,略似人形而已。中古易之以俑,则有面目机发而太似人矣,故孔子恶其不仁,而言其必无后也。”“此作俑者,但用象人以葬,孔子犹恶之,况实使民饥而死乎?……为人君者固未尝有率兽食人之心,然徇一己之欲,而不恤其民,则其流必至于此。故以为民父母告之。夫父母之于子,为之就利避害,未尝顷刻不忘于怀,何至视之不如犬马乎?”
归纳起来,理学家的“民为国本”思想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富民。理学家主张藏富于民,富民为先。程颐指出:“百姓安业,衣食足而有恒心,知孝悌忠信之教,率之易从,劳之不怨,心附于上,固而不可摇也。”“彼庶民者,饥寒既切于内,父子不相保,尚能顾忠义哉?”他把“富民”与封建道德规范联系起来。强调民富才是国富的基础和前提。他说:“君子无小人则饥,小人无君子则乱。以此相易,正犹农夫、陶治,以粟与械器相易,乃所以相济,而非所以相病也。治天下者,岂必耕且为哉?”所以“民富,则君不至独贫;民贫,则君不能独富。”(《论语集注》)既然“君民一体”,民富即国富,富国与富民有一致的利益关系,那么最高统治者就应将“富民”作为制定国民经济政策(生产政策、赋役政策等)的一条基本道德准则。
第二,薄赋。理学家主张取民有制,轻徭薄赋,而反对使民无度,横征暴敛。其中,薄赋是理学家财政思想所蕴含的基本精神。理学薄赋思想具有极为浓厚的伦理色彩,因为他们不仅把薄赋看作是减轻百姓负担以利于生产发展的重要政策措施,而且把它同“仁”、“仁政”等伦理思想联系在一起,从而把能否“爱养民力”、实行薄赋看作是衡量人君是否贤明、是行仁政还是行苛政的一个重要标志。朱熹说:“省刑罚,薄税敛,此二者仁政之大目也。”“文王治岐,耕者九一,仕者世禄,二者王政之本也。”
理学家竭力劝谏为政者行爱民之仁政。朱熹对孝宗说:“臣窃闻陆贽有言:民者邦之本,财者民之心,其心伤则本伤,其本伤则支干凋瘁而根抵蹶拔矣。推此言之,则今日所以勤恤民隐,莫若宽其税赋,弛其逋负,然后可以慰悦其心而感召和气也。”“天下国家之大务,莫大于恤民,而恤民之实在省赋。”(《朱子大全》)“民为邦本,取之无度,则其国危矣。”他提醒封建统治者,催征赋税,切莫竭泽而渔、杀鸡取卵,否则人民流亡、赋税无入,国家损失会更大。他们对一切横征暴敛的困民、病民之政予以无情的鞭挞和抨击。朱熹说:“厚敛于民以养禽兽,而使民饥以死,则无异于驱兽以食人矣。”
当然,理学家主张的薄赋是有前提条件的,这就是取民有制、度之以礼,而并非是说赋税愈轻、愈薄而愈好。朱熹强调赋税的征收应坚持尧舜之道——“什一而税”,既不可比其重也不可比其轻。他说:“什一而税,尧、舜之道也。多则桀,寡则貉。今欲轻重之,则是小貉、小桀而已。”赋税是封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理学家主张“薄赋”或“省赋”,反对重敛,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地主阶级的整体利益和封建国家的长远利益。
第三,恤民。理学家认为在统治阶层、地主阶级和庶民百姓这三大利益主体分层中,最没有保障的是后者的利益,它常常会受到君主横征暴敛、豪强侵夺兼并的威胁。因此,他们尤其强调实行一些恤贫、赈穷和救荒政策,以便对社会最下层庶民百姓的基本衣食生活资料给以必要的社会保障。理学家认为,人君能否行此惠民之政,也是检验其是否行仁政的一个重要标志。朱熹说:“君不仁而求富,是以有司知重敛而不知恤民。故君行仁政,则有司皆爱其民,而民亦爱之矣……有仓廪府库,所以为民也,丰年则敛之,凶年则散之,恤其饥寒,救其疾苦。是以民亲爱其上,有危难则赴救之,如子弟之卫父见,手足之捍头目也。”所以,理学家十分强调君主和政府应该“发政施仁”,注重周济和体恤那些贫弱困急者。朱熹说:“先王养民之政,导其妻子,使之养其老而恤其幼。不幸而有鳏寡孤独之人,无父母妻子之养,则尤宜怜恤,故必以为先也。”而对于那些只顾自己享乐而不恤民,不救困急,“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殍而不知发”的昏君庸主,理学家在道德上给以无情的谴责和抨击。朱熹说:“惠王不能制民之产,又使狗彘得以食人之食,则与先王制度品节之意异矣。至于民饥而死,犹不知发,则其所移特民间之粟而已。乃以民不加多归罪于岁凶,是知刃之杀人,而不知操刃者之杀人也。不罪岁,则必能自反而益修其政,天下之民至焉,则不但不多于邻国而已。”他曾多次面奏朝廷惩办贪官污吏,认为只有“使奸民猾吏不得行其私,然后刑罚可省,赋敛可薄”。
朱熹在荒政方面有大量伦理实践,他的政治生活中较繁忙的经济活动就是办理赈济。为了积谷备荒,朱熹曾于1168年,在福建崇安县实施“社仓”制度。这种社仓制度实行了十四年,成效显著。为了救荒,朱熹甚至滥发楮币。他说:“官会出于印造,非有鼓铸之劳,见今通行,轻重之权,与见(现)钱等,虽使更散三数十万,亦未遽有害于流通也。”也就是说,印纸币并不费事,再增发多少也与现钱等价使用,对它的流通无损害。朱熹对货币理论虽然无知,但这也确乎表明了朱熹努力救灾的良苦用心。朱熹自言每当看到百姓破产流亡和读到唐代诗人韦应物的诗句 “身多疾病思田里,道有流亡愧奉钱”时,“未尝不低徊愧叹也”。在南宋官吏贪酷成风的时代,朱喜能有这种自省的态度,算是很难得的了。
理学家如此重视恤贫救困,关切百姓疾苦,也并非说明他们代表了劳动人民的利益。整个儒学的特点就是这样,他们总是对君言爱民,对民言忠君。他们坚信“下不安分,上不恤民,皆非理也”。故而他们在论述政府经济政策时,都着力强调为政者对百姓的道德义务。从经济上看,宋代理学家认识到了农民经济乃是地主经济和国家经济的基础,农民经济的崩溃势必从根本上动摇和瓦解整个社会经济。
[1]程颢,程颐.二程集[G].王孝鱼.校勘.中华书局,1981.
[2]程颢,程颐.二程遗书[G].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
[3]朱熹.孟子集注[M].齐鲁书社,1992.
B244.6
A
1673-1999(2010)11-0024-02
靖小琴(1976-),女,湖北武汉人,武汉工业学院(湖北武汉430023)思政课部讲师。
2010-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