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海英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警察管理系,河南郑州 450053)
法国的高等教育诞生于遥远的中世纪,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各种思想和文化便在大学碰撞和交流,并逐渐形成了别具一格的“法国式”高等教育管理模式。它以中央集权制、严格的升级制度等特色丰富了世界高等教育的舞台。在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进程中,要发挥好政府的管理优势,处理好政府、学校之间的关系,有必要认真研究和探讨法国高等教育制度的优势与不足。
通过对世界多数国家的考察,结合实际研究的需要,可以将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分为三种主要形式:集权制(集中制)(如法国)、分权制 (分散制)(如美国)和复合制(混合制)(如英国)。法国是中央集权制的典型代表。中央集权制下的高等教育几乎全由国家举办,高等教育活动的管理与决策权力在中央政府,包括中央高等教育机关和其他机构,中央政府通过计划、立法、拨款、监督等手段直接调控高等教育活动。欧洲大陆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大体属于这种类型[1]。
长期以来,法国的教育部统管全国各级各类教育。就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政策而言,教育部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有关高等教育的发展政策;审批建立新的公立高等学校,审批公立高等学校新的专业,或审批在综合大学内建立新的学院等;制定并监督执行高等教育的学位和文凭制度;保证高等教育发展的经费并监督执行等[2]。大学的部分专业教学大纲由教育部制定,但在大纲范围内,允许学校在教学上有一定的自主权,高等学校的教授、讲师等人事安排,由总统任命 (例如教授),或由教育部任命。除了综合大学的科研经费外,公立高等学校的经费由教育部一次下拨,具体使用权留给学校,但学校必须保证财务平衡。公立高等学校的基本建设经费由政府提供[3]。
法国高等教育的地方管理机构是学区,把学区作为一级行政管理机构是拿破仑时期的一个创造,也是法国教育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特色。法国的学区制是世界上最早的一种做法,学区作为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直接在上级教育部门的领导下,管理所在学区的学校,与当地政府部门无直接关系,这体现了中央政府直接管理教育机构的意图。目前法国有 28个学区,学区长由教育部长推荐,总统任命,作为教育部长的代表实施对教育的管理权。学区一级对高等教育的职责主要是监督高等学校对教育部有关政策的执行,同时协调高等学校之间的有关事务,负责地方大学与学校事务中心的工作等。因此,学区的自主权是十分有限的,高等教育的权力重心明显向政府倾斜,从而表现出中央集权制的形式。
法国的高等教育是从私立高等学校开始的。但是,19世纪初,拿破仑政府执政,从一开始就实行高度统一的中央集权式的领导体制。高等教育管理也不例外,国家直接管理高等学校。这种体制一直为以后各届政府所继承,直至今天,法国高校中的绝大多数都由中央政府资助并接受中央政府直接管理。
当今世界处在一个市场经济大发展的时代,各国高等教育活动都不同程度地反映出市场这一基本调节力量的影响力。在市场机制下,高等教育运行表现出三个最基本的特征。第一是自主性。无论是何种类型的市场经济国家,大学都是法定的自治机构,都坚持学术自由、校务自治的原则。第二是市场性。高等教育在强大的市场经济中,都会不可避免地受到市场力量的主导性调节。第三是可控性。现代市场经济,都是有干预的市场经济,在此条件下的高等教育,也不同程度地受到国家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指导。社会力量的参与是可控性的一种表现。加强高等教育的市场调节性,已成为当今西方市场经济国家高等教育改革的一大方向。法国自 20世纪80年代以来也大力倡导引进市场竞争原则,80年代中新任教育部长莫诺里在阐述新政府的高等教育政策时指出:大学必须有自主权和竞争力,没有这两点就无法提高教育质量。
在世界各国都出现扩大高等教育规模的过程中,没有哪个国家像法国的中央集权那样,国家行政管理的集权原则如此牢固地扎根于对国家的传统态度之中。集权主义是法国高等教育的首要特点。巴黎是法国绝对的政治和行政轴心。1968年颁布的《高等教育方向法》主要改革了高校的内部管理,即高等教育民主化的问题,其核心是高校的民主管理和独立自治,试图通过分散权力、改革大学结构和扩大地方组织和大学中各团体的参与,满足高等教育扩展后在组织和职能方面多样化的要求。但是,该法案仍然保留了集中控制的关键成分。譬如,高等教育仍然垂直地划分为几个不同部分,包括大学、大学校和研究所,还保留了需要标准课程的全国竞争性考试;法案也保留了巴黎在人们心理上和社会上的显赫地位,巴黎仍然是法国高等教育决策源地[4]。自此,政府同意高校在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建议法令的前提下,在内部管理、教学与科研组织、人事安排、经费分配以及与外界联系等方面享有广泛的自主权。学校设有通过选举产生的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学业与大学生活委员会,分别行使学校的决策权、咨询权和建议权,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了高校的管理体制。这种民主与自治的管理方式,确立了教授和研究人员在学校的领导地位,体现了专家治校的原则[5]。
长期以来,中央集权的体制和大学自治的传统在矛盾斗争中此消彼长,并在这一过程中逐渐确立建立真正自治的大学对国家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的重要意义。改革者们认为,过度的集权化遏制了高等教育的发展,更使大学失去了它本来的特质和精神。因此,法国为给予大学更多的自治权做了很多努力,譬如立法、建立评估以及合约制度等等,20世纪 60年代以后的历次改革都是围绕着“争取大学自治”这一主题展开的,改革的效果虽然参差不齐,但理念却始终如一。历史已经证明,失去了自治,高等教育就失去了精华,也许古老的精神不能始终一成不变地影响后世,但有一点是明确的,那就是大学的自治直到今天还是学术界孜孜不倦追求的理想,它虽然不曾完全地实现但却支持着法国高等教育在几个世纪的沧桑轮回中为着一个理念不懈地努力着。大学自治是有限的,相对完全的自治必须要求完全的经费独立,这显然是任何一所大学都不可能实现的[6]。
自文艺复兴之后,法国高等教育体制的演进,开始沿着独具特色的“双轨制”发展,并逐渐成为欧洲高等教育体制中独特的一支。这一模式有别于英国牛津、剑桥长期恪守博雅教育传统、办学理念相对保守的特色,也迥异于高等教育后起之秀德国由洪堡所奠定的教学与科研相统一的柏林大学办学模式。大致到 18世纪末 19世纪初,法国高等教育基本确立起高等专业学校 (又称“大学校”,意为大学中的“大学”)与综合性大学并存尤以高等专业学校为其精华的近代“双轨制”办学模式。其演进历程有其复杂而深刻的背后动因,是法国高等教育体制内在惯性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变迁多重作用的结果。在这一模式的演变历程中,冲突与变革往复交织,其中欧洲大学自治的传统与法国中央集权的教育管理体制贯穿始终,并在长期的矛盾与冲突中形成某种程度的动态平衡[7]。法国除综合性大学和高等专业学校以外,还有高等工科院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前者主要进行短期工科专业培养,后者进行特殊职业教育[8]。
综合性大学在法国整个教育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虽然在 880多所高校中只有 85所,只占高校总数的 10%左右,但在全国大学生中却有 85%以上的人就读于综合性大学。所有综合性大学直属于国家教育部领导。从某种意义上讲,法国的高等教育就是指综合性大学,历次高等教育改革也主要涉及综合性大学。
高等专业学校亦称“大学校”,它包括工程师学校、商业学校、大学技术学院、大学师范学院等,计有800所左右,在法国高校数量中占的比例最大。法国在工业、商业、管理、农林畜牧以及国防等方面的高级技术人才主要由大学校培养。它形成了法国高等教育双轨制中的择优录取体系。这类大学和综合性大学相比,在办学思想、招生办法、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结构以及学校管理等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大学校数量虽多,人数却少,招生极为严格。综合性大学可凭高中毕业会考文凭直接注册入学,而进大学校则需经过难度很大的入学考试和多次层层选拔[5]。
法国的高中生只要通过会考就有资格进人国立大学读书,不用缴纳学费,而且可以享受助学金的待遇,保证让每一个想读书的学生都能够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法国高等教育的全民化发展为法国的青年创造了充分公平的学习机会,也为法国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作出了一定贡献。法国之所以较好地保证了高等教育的公平入学与全民化发展,有赖于法国的中央集权制与宏观管理的决策导向。法国公立高等教育机构大部分的经费都是由国家统一投入的,并且长期以来政府十分重视对高等教育事业的财政支持,形成了计算和分配经费的统一模式,保证了高等教育机构间的经费平衡。此外,在学生的培养成本支出与助学金方面,法国国家财政也给予强有力的保障,尽可能保证每一位公民都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而全民化并不是法国高等教育的全部,大学同时承担起了法国高等教育精英化的重担,为社会各界培养了大批优秀拔尖人才。相对综合性大学来说,要进入法国的高等专业学院学习,是要经过重重考核的,成绩优秀者才能被录取。我们知道法国有很多著名的高等专业学院,那里的竞争非常残酷和激烈,因为这些大学每年招生人数并不多,录取率非常低。但经过层层考核,进入学校学习的便是非常优秀的人才,同时也被看成是法国的精英。这些人学业完成以后,就业形势非常乐观,一般都会成为法国各界的骨干。法国高等教育全民化与精英化并重发展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相互补足与协调契合的作用,既满足了大众对高等教育的需要,也兼顾了培养精英人才。虽然在这种平衡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问题,但仍应该将其看作法国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特色。
一方面,法国政府推行公立大学的均衡发展,在对公立大学的拨款和其他资源分配上也本着公平的原则,最大可能地平衡各大学教育资源和人才培养的关系,并且不搞大学排名,为毕业于不同公立大学的学生提供了民主的社会认同环境。另一方面,每所大学都保有自身的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尤其是法国的精英高等教育,鲜明的办学特色丰富了法国高等教育并使法国高等教育取得了无可替代、享誉世界的盛名。
法国全民化的高等教育特点为通过会考的高中生提供了公平的入学机会,可以说大学殿堂之门对所有的青年人是敞开的。但法国大学的“宽进”并不意味着进了大学的门就可以轻松毕业,法国大学本科阶段高淘汰率的升级制度决不允许滥竽充数,每一个阶段都要有学生被淘汰,而且在大学第一阶段的淘汰更是非常残酷。第一年受教育结束时学生的淘汰率为 30%左右,第二年为 20%左右 (平均每年在 35%左右)。如此高的淘汰率使得法国的大学生学习压力非常大,他们的学习完全要靠自身的努力。法国大学基础教育阶段前两年的学习是非常艰苦的,每个学期 9门课左右,门门必考,考试纪律非常严格,一旦作弊会记入全国联网记录,几年内不允许入学。由于学生对大学学习生活的不适应及专业方向兴趣的改变,加之学习能力的限制,学习成绩出现不及格现象较多,不能通过本专业方向考核的学生可以留级一年,若还不能通过则不能再学习本专业,只能或换其他专业学习,或被淘汰[9]。法国的大学生修一门课程往往要靠去图书馆查阅大量的资料,不断钻研思考来完成,因为他们的课程是没有课本的,要想及格必须在课余时间付出极大的精力,一般大学要求每门课均需及格才可升级。法国大学本科阶段严格的升级制度,虽然对学生施加了相对大的压力,但却较成功地保证了法国大学优良的教育教学质量,正因如此,法国大学培养出来的人才在欧洲乃至世界范围内广受好评。严格的升级制看似残酷,实则体现了法国高等教育的一个理念和特色,那就是高等教育正视淘汰现象,努力营造公平的竞争学习氛围,这是对国家负责、对学生负责的严谨态度。
法国大学本科阶段的升级制度严格而又灵活,大学本科教育的每个阶段都有部分学生被淘汰而且比率很高,但被淘汰的学生有换专业换学校的权利,这种优胜劣汰的升级制度保障了法国高等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也为学生创造了更多选择专业和就业方向的机会。
1.多样化的学科选择
法国现有综合性大学近百所,所设的课程非常广泛,如文学、文化传播、语言、法律、外国语言与文化、经济与社会行政、应用外语、经济学、造型艺术、科学、经济与技术、表演艺术、自然与生命科学、心理学、结构材料学、社会学、体育活动、应用数学、社会科学、护理、地理、神学、历史、艺术史与考古学等科系,供学生选择。在学科设置上,法国教育研究单位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创立新的专业,各大学设置了不同层次多种学科的专业和教学模式。法国高等教育体制的特点之一就是课程极为多样化,既有长期课程,又有短期课程,既开设普通与职业化课程,又区分应用性和研究性培养训练。这些特点既能满足不同的需要,又能使所有人都有可能获得一种社会认可的文凭。
2.多样化的教育方式
法国高校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教育方式与我国有很大不同。
第一,教材不断翻新。由于法国大学授课没有固定的教材,具体内容由任课老师决定,任课老师将世界近期本专业领域内取得的最新进展编入教材内,使学生能及时获取最新知识,可以说,教材年年都不同。在没有课本的情况下,学生必须认真听取老师的讲授内容,在作好课堂笔记的同时还必须查阅有关资料,这样培养了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和自主学习能力。
第二,高等教育资源共享。任课老师大多来自不同的大学,都是各领域学科带头人。借此机会,学生也可以通过这些老师了解法国其他大学的专业课安排,同时,可以得到各个专业高水平教授的指导,是人力资源最好的利用。由于学生来自不同国家,这种国际化的生源,也促进了不同文化资源的交流和共享。
第三,法国大学的专业主要课程都由“大课”(COURS)和“实践课”(TRAVAUX D I R IGE简称TD)组成。大课教师由前面提到的来自不同大学的教授担任,课堂上由任课教授选择重点和难点讲解,而不一定涉及全部的内容,教授推荐大量本领域的专业书籍,帮助学生自己构建知识,学生要在课后阅读这些书籍来学习。而实践课教师一般由助教担任,他们大多与学生年龄相仿,配合教授的教学进程,带领学生完成一系列的课后习题。通过实例模型的情景设置,组织学生开展课堂讨论,不仅培养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也强化了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相对于中国学生而言,法国学生在中学时期已经接触很多这一类的教学方式,由于他们中学时期就已开设了经济、技术等专业学科,所以他们在这些课程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很善于举一反三,触类旁通。
第四,学校教育的信息化。法国大学重视教育的信息化主要体现在对计算机操作训练的重视和对英语教学的不断加强以及越来越先进的教学手段上。每个大学都配备有充足先进的计算机系统,每周的计算机专业课时在 3小时以上,而图书馆和各个教学楼都设有无线网络系统,为老师和学生提供了学习和资料交流方便。在英语教学上,提倡和重视口语训练,大量开展上台演讲活动,并利用摄像、播放机等先进器材,组织学生上街或去英语语种外国学生聚集地采访,通过大量的实景对话,提高学生的英语运用能力,同时也极大地调动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第五,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精神。法国大学非常重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这不仅表现在它们在课堂上对分组讨论和专业演讲的鼓励,通过分组演讲,促进了学生之间的分工合作,也表现在它们对实习制度的重视。在法国,大学生都必须到企业进行一段时间的实习,在企业的工作实践中培养、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面对激烈的社会竞争,每个学生都能通过实习,为个人成功和职业成功树立所必需的信心。毕业前如果能找到自己满意的公司去实习,并得到老板的赏识,毕业后就有可能继续在那里工作,因而这样的实习也是学生择业的一个重要途径。
3.民主、自治的管理方式。近年来,大学自治成为法国高教发展的主流。1968年的高教法对高等教育的管理体制、教学结构进行了深刻的改革,确定了大学实行“自治、参与和多学科”的办学原则,规定了大学拥有行政、财政和教学方面的自主权。大学在办学方面、财务方面获得更多的自主权和主动权。目前国家在总体办学方针、教育法令、财政拨款、师资聘用、国家文凭、教育评估等方面统一筹划,集中管理。学校可以在校务管理、经费使用、教学科研、社会联系、国际交流等方面享有相对的自主权。在学生管理上,法国开放式的大学校园管理和我国相对封闭式的管理也不同。法国高等教育机构通常不提供大学生住房,也不管理学生日常生活行为。学校只是单一文化课教育的主体,课余生活和多种课外活动由学生自己自发组织。法国的大学虽然没有英美校园那样的设置,比如校园内学生宿舍不够多,学生的食堂也不够多,这会给学生带来一定的麻烦,但是反过来看,学生吃住行都在社会圈子里,这样可以更多地加入社会生活,了解社会,就没有太多学生气,也给比较单调的学生生活增添了一些色彩。由于学生要自己租房独立生活,这样他们就要通过假期打工或短期到公司实习来赚取生活费用。这种客观生活状况使他们有机会同社会紧密结合,这些生活内容对大学生的社会认知和自我生存能力的培养也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1984年 1月 26日颁布的高教法,重新确定了高等学校的性质为以科学、文化和职业为特点的公立教育,强调高等教育要逐步职业化,高等学校与国家签订通常为期 4年的合同。法国政府规定,在高等教育各阶段尤其是新生入学不久,即开始克服纯理论教学的倾向,把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技能引入课堂,对学生进行职业技术教育和方向指导,提高学生的职业竞争能力。在教学安排和内容上采取灵活多变的方法,改学年制为学段式教学,将一学年分为三个阶段。学生在第一学段一边学习专业课程,一边接受方向指导。通过一个学段的学习后,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对自己发展前途的认识,然后确定自己的专业主攻方向。教学内容相应增加了多科性教学,增设了具有就业前准备性质的课程。综合性大学在第一学段也注重开设带有专业化、职业化的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两年、总学时不低于1200小时的职业和技术就业训练,在颁发“大学基础学习文凭”的基础上,给学生颁发“大学基础科技学习文凭”,如实用外语、能源、激光、科技情报、环境保护、计算机技术、行政和企业管理、农业应用生物等专业。学生获得这些专业的文凭,既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升入第二阶段的学习,也可走向社会提前就业而不至于跨进失业人员的行列。法国政府同时也对大学高年级和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方法和内容进行了相应的改革,使学生在不同学段、不同阶段都有多种选择的机会,这是法国高等教育改革中的一个重要特点。
法国虽然是一个 6000多万人口的小国,但它有悠久的政治史和文化史,有其鲜明的教育方法:严格的毕业生筛选,高质量、全方位的在校生教育,优良的师资和一流的教学以及自治、参与的大学管理特色。正是法国教育自身的这些突出特色,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国学生去法国求学。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研究法国高等教育,我们发现无论是实行集权型的还是分权型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只有结合本国国情与政体才能形成自身的特色,才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笔者希望通过上述对法国高等教育特点的简要介绍和分析,能对我国正在进行的 21世纪教育改革带来启迪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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