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春艳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山西 晋城 048000)
关于旅游对环境影响问题的思考
宋春艳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山西 晋城 048000)
近年来,我国旅游业的飞速发展给我国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与此同时,我国旅游业资源破坏、旅游区环境质量下降的问题也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旅游业持续、协调发展。本文从理论上着重论述了旅游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辩证关系,分析了旅游活动对环境的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并提出对旅游环境进行保护的基本对策,以寻求旅游发展与保护环境的完美与和谐的统一,使旅游业能够健康、持续发展。
旅游;环境影响;环境保护
在当今社会,旅游业已成为重要的第三产业,旅游业在一些国家或地区甚至成为经济收入最大的支柱产业。近年来,旅游业的飞速发展给我国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与此同时,我国旅游业资源破坏、旅游区环境质量下降的问题也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旅游业持续、协调发展,所以认清旅游对环境的影响,并采取一些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就显得尤为必要。
旅游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一种社会经济现象,是以满足人们休息、消遣和文化需要为主要目的的非定居者的旅行和暂时居留所引起的一切现象和关系的总和。旅游是经济、社会、文化等现象的综合反映,这一特性决定了旅游的发展必然给旅游地带来经济、环境、社会等一系列积极的与消极的影响。
(一)旅游对环境的有利影响
1.旅游对经济环境的有利影响是最为显著的。旅游业和其他产业相比,是一个投资少、见效快、轻度污染的产业。同时,旅游业还能带动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这就使旅游业对于该地区国民经济收入具有重大的意义。
2.旅游对社会文化环境的影响也是很大的。发展旅游业能增长当地的就业机会,使更多的人有业可从,解决了社会就业这一大难题;各地游客的进入,增长了当地居民和外地人的接触和交往,有利于促进旅游区居民生活观、价值观的改变;有利于加强旅游区居民与游客之间的信息交流,特别是文化交流,如生活方式、思想观念等,促进旅游区的对外开放;有利于增强保护地方传统文化,增加传统文化的活力,促进新文化与传统文化的融合,促进多元文化的发展;有利于培育新的消费市场,加快与国际接轨,提高知名度。
3.旅游业对生态环境也有明显的有利影响。可提高人们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促进景区和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旅游业的发展为生态环境的保护带来资金投入,发展旅游获得经济效益,可投资兴建环保工程,对旅游资源原本就存在的一些生态问题,在旅游资源开发中便可采取旅游生态建设和污染治理的措施,使开发出来的旅游资源比原来的生态环境质量更高,能使当地生态环境进入良性循环。.
(二)旅游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1.旅游对社会环境的不利影响。旅游业的发展在促进当地经济、文化发展的同时,也会给当地的传统文化、民俗风情和人文资源带来一些消极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传统文化价值观的可能丧失。旅游地居民通过长期对旅游游客行为的观察和模仿,会在思想和行为上发生一些消极变化,使得地方文化特色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淳朴的民风也会受到严重的考验。(2)短期行为与长期利益的冲突。居民与游客之间的行为意识不同,对于游客而言,旅游只是短暂的停留,往往会产生一些不负责任的随意行为;而对当地居民而言,则是长期的无时无刻的影响。(3)糟粕文化的侵入。随着游客的增多,服务业的发展,黄、赌、毒等各种社会丑恶现象也有随之而来的可能,易使当地文化庸俗化。
2.旅游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1)旅游产品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一是旅游资源开发时,旅游交通的建设若规划不当,如遇山开路,遇水搭桥,就地随意采石砍树等,破坏了旅游生态环境的协调完整性。二是在旅游食宿措施的建设过程中,水、电及其他能源供应的絮乱,废水、废气、垃圾的处理不及时等都可能对生态环境形成污染。(2)旅游产品消费过程中对生态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对生态系统的破坏上。旅游产品消费过程中对旅游区环境的污染表现在直接污染和间接污染两方面。直接污染是指旅游者进行旅游活动时产生的污染,如旅游者留下的生活污水、粪便以及乱扔垃圾、废瓶、废纸、罐头盒等对生态环境产生污染。间接污染主要还是大气的污染,旅游区交通工具的增多使排放的废气增多,不止污染空气,而且对人体也极为有害。(3)历史文化遗产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不少旅游地超负荷接待游客,或乱建滥造旅游设施,而使得一些有珍贵历史文化价值的古迹或独特、协调的自然、人文景观遭受破坏。因游人乱刻乱画,随意触摸文物,随意丢弃废物,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文物古迹的破坏,更是不胜枚举。(4)传统文化简单、粗糙的舞台化、商品化,导致其文化内涵消失和艺术形式的退化。为了获取经济效益,迎合旅游者需要,一些旅游区放弃传统文化的社会、精神意义及艺术含义,随意改变其传统艺术设计形式,使传统文化粗糙、简单地舞台化、商品化。(5)旅游接待地社会道德水平下降。来自世界各国的旅游者有着各自不同的道德观念和生活方式,一些旅游者消极颓废意识和生活方式,极易使部分旅游区居民失去纯朴的美德,诱发唯利是图的拜金主义欲望,从而败坏当地的社会风气,影响社会秩序的安定。
为使旅游业能够健康、持续地发展,充分发挥旅游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需采取如下对策:
(一)旅游经济环境的保护对策
1.以旅游市场为导向,增加旅游配套服务设施。旅游经济环境的衡量指标主要是旅游接待设施,而旅游接待设施的规模又是以旅游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旅游设施超出旅游经济环境容量,造成经济上的浪费,反之则对旅游设施造成危害和破坏,进而造成旅游社会环境问题,所以旅游设施的规模要以旅游市场需求为导向。
2.提高旅游服务水平。旅游经济环境中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是旅游服务人员水平不高,服务质量档次不够,致使旅游经济环境中硬件和软件不相配套,造成旅游设施的浪费、设施水平得不到充分发挥,所以目前对中国旅游业而言,提高旅游服务水平是提高旅游经济环境的迫切问题。
(二)旅游社会环境的保护对策
1.社会安定团结,提高旅游社会环境质量。旅游社会的首要因素就是旅游区的社会政治局势是否和平,在和平的环境条件中,游客才有人身安全感,才谈得上旅游。因此,任何国家或地区若想发展旅游业,必须安定,才能提高旅游社会环境质量。
2.创造优良的人际社会环境,减少社会事故发生。在旅游区,游客和游客之间、游客与旅游服务人员之间、游客与当地居民之间的社会关系,若管理不当,均会成为当地恶性社会事故爆发的潜在因素。因此,旅游管理中应尽量在满足各类人员需求的同时,创造优良的人际社会环境,减少相互间的恶性摩擦,以达到减少社会事故的发生,创造优良的社会治安环境,使游客身心健康、愉快地进行旅游活动。
3.提高当地居民文化素养,创造文明礼貌礼仪的旅游社会环境。旅游区当地居民对旅游业的认识,直接反映在对游客的态度上。当地居民文明礼仪的行为会给游客留下良好的印象,增加游兴,反之会使游客扫兴而归。为此,提高当地居民文化素养,能创造出文明礼仪的旅游社会环境。
(三)旅游生态环境的保护对策
1.治理已遭污染的旅游生态环境。对于已遭污染的旅游生态环境,无论其污染的原因是旅游业还是非旅游业的,为了发展旅游业,在旅游区域应采取有效治理措施,适应从根本上治理。如旅游区的污染工厂要坚决搬迁,旅游区禁止发展污染工业等。
2.重建已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在现有旅游区和开发旅游区,若旅游生态环境的某一部分已遭破坏,影响了整个生态环境的美学特征,则应对该地区进行相应的生态环境建设。若旅游区山青水不秀,则应治理水;若水秀山不青,则要治山。在治山时,还要根据山地的环境特征,该种树则种树,该种草则种草,该栽花则栽花,使这些树、草、花既能有维护稳定生态系统的生态效益,又具旅游观赏价值。
3.应用旅游生态环境容量理论,避免旅游生态环境遭旅游活动的破坏和污染。在旅游规划和管理中,旅游超载是导致“旅游活动污染旅游生态环境、旅游活动破坏旅游业发展”的根本原因所在,因此,在旅游开发和管理时,应适度控制旅游生态容量。
4.采取必要措施,减缓旅游生态环境的自然破坏。自然界对旅游生态环境的突发性破坏,人类目前只能部分预测,不能避免。但对于缓解性的破坏,却可通过一定的措施,减缓其对旅游生态环境的破坏,如珍稀濒危的动植物的异地移植保护、人工植树造林等。
(四)其他保护对策
1.加强旅游环境保护的科研工作和旅游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研究旅游环境与旅游业的关系、旅游环境保护的方法沦、旅游环境保护的工程方法、旅游环境保护政策,为正确的决策奠定基础。加强向全体游人、旅游从业人员和旅游区附近居民宣传旅游环境保护知识,提高人们的旅游环境保护意识。
2.进行旅游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不当的旅游开发活动对旅游区环境的破坏是无法弥补的,从保护的角度出发,在开发前要对开发活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分析经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减免对策,把可能对旅游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3.在旅游区发展建设中做好旅游环境规划。旅游环境问题的产生、旅游区环境质量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类经济活动的不当造成的,因此需要制定具有科学性、严谨性和预见性的旅游环境规划,用于组织、管理经济、旅游及其他破坏旅游环境的活动,来解决发展生产、扩大旅游规模与景点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使其协调一致,以保证经济发展和旅游活动持续稳定地进行,防止旅游区环境的破坏。
4.运用经济及其他手段,控制热点旅游区的旅游规模。采取提高热点旅游区的门票价格、划定特殊旅游景点并控制其旅游人数等手段;调整旅游区的旅游规模,在保证一定经济效益的同时使旅游区的环境得到保护。
5.加强旅游环境立法。完善的法律制度是做好旅游环境保护工作的保证,通过对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制定行为规范,对破坏行为实行强制性的干涉与惩罚。立法主要内容有:(1)旅游区建设项目的审批办法和权限;(2)旅游区保护范围和保护内容的确定;(3)对违反者的处罚办法等。
[1]曾向东.环境影响评价[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1):7-9.
[2]郑本法.旅游业的社会弊端及其治理[J].甘肃社会科学,1999,(5):64-66.
F59
A
1673-0046(2010)3-005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