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红涛(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 图书馆,郑州 451150)
按照《民国时期总书目》的定义,民国文献是指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至1949年9月我国出版发行的中文文献。在种类上包括图书、期刊、报纸以及舆图、照片、票据、海报、传单、手稿、档案等特种文献。民国文献由于近代出版业和新闻业的进步与发展,使得其出版和发行量达到一个空前的规模。图书方面,据主要以原北京图书馆、上海图书馆、重庆图书馆等馆藏为基础而编纂的《民国时期总书目》的统计,民国时期出版的图书达12.4万种,[1]若加上其他众多的省级公共图书馆和高校图书馆的馆藏,估计图书总量可达近20万种。期刊方面,据《中文期刊大词典》统计,民国时期的期刊达2.5万多种。[2]但这批卷帙浩繁、史料价值丰富的文献,其保存状态令人忧虑。
民国时期出版的各类文献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华文明进步史上具有独特的地位,因为民国时期可比之于中国历史上的春秋战国时期,可比之于西方历史上的文艺复兴时期,又一次出现了百家争鸣的盛况:(1)中西文化交流,新旧思想冲突,产生了许多著作和历史资料,“五四”时期及其后一段时间里,中国几乎成了世界学术的缩影,各种主义、党派、学派、教派纷纷传入,形形色色,应有尽有;(2)学术思想界、文化教育界,产生了许多前所未有的代表人物和代表著作,呈现出空前繁荣的景象;(3)民国时期,新旧军阀各霸一方,但他们在施行反动统治的同时,始终未能达到思想上、学术上定于一尊,一些具有不同观点、不同倾向的书籍大量出现,以不同方式出版和流传;(4)民国时期,不论在语言文字、文学、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以及翻译诸方面都有所建树,取得了多方面的学术成果,单就历史学而论,其成就是相当可观的。
但长期以来,民国文献保护在我国图书馆界近乎一个盲区。我国图书馆的图书资料主要按时间为界分为三类:古籍图书、民国出版物和解放后出版物。这三类资料中,古籍在各级各类图书馆中都是毋庸置疑的重点保护对象,解放后出版物则普遍视为普通图书,分别给予不同的管理,独民国文献的地位不尴不尬,既不是受重点保护的古籍,又不是可以普遍流通的普通图书,多数被图书馆冠以“内部资料”而打入另册,束之高阁,不闻不问。这种现象应该引起图书馆界高度重视。
中国传统纸张素来有“纸寿千年”的说法,一本距今近千年的宋元善本,现在仍然可以从容地逐页翻看;而相较于宋元明时期,民国文献简直连垂髫小儿都算不上,但就是这些“年轻的”文献,却濒临集体报废。
不知道你是否有过这样的经历:一本看上去崭新的民国图书,饶是你小心翼翼地翻阅,仍然逃不过封面断裂的厄运,而把图书移开时,你会赫然发现残留在桌面上的一摊纸屑。有资料显示,如此脆弱的民国文献,已经有六成以上进入了老年期,其余的也全面受损。2004年,国家图书馆曾经成立了一个“馆藏纸质文献酸性和保存现状的调查与分析”课题组,对国图馆藏67万册(件)民国文献进行检测,结果发现,几乎所有馆藏民国文献的PH值都下降到了4.5,说明民国文献的酸化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目前,国图馆藏的民国文献全面受损,其中70%受损相当严重,相当数量的民国文献已经不能或难以阅览,有的已经完全失去机械强度,一触即破,濒于毁灭。[3]而这种现象不仅出现在国图,吉林、南京、广东、上海等地的民国文献亦然。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的民国文献面临着更严峻的保存危机。由于广东地处北纬20°-26°之间,大部分地区属亚热带气候,炎热潮湿,对文献保存非常不利,再加上民国文献纸张、装帧的原因,使其保存更为不易。据初步调查,该馆民国文献破损率已达80%-90%,纸张普遍发脆发酥,每用一次损坏程度都有所加重,有相当部分已不具备提供阅览的条件。[4]
纸是我国古代四大发明之一,是文献最主要的载体。我国古代文献多用手工纸书写或印制,最具代表性的是宣纸,因选材考究,制作工艺精良,具有“纸寿千年”的美誉。而且古人在实践中,发现因为纸张中所含的纤维素及水分等很可能会导致虫蛀霉腐,所以发明了防蠹纸,主要有黄檗纸、椒纸、万年红纸。黄檗纸,即用黄檗汁染过的纸张,敦煌藏经即多用黄檗纸。黄檗纸之所以能防虫,是因为黄檗汁中所含的生物碱性寒味苦,蠹鱼不食而具有防虫作用,而且黄檗汁中有含氯有机物,具有杀虫作用。公元2世纪末,我国已有文献明确记载染黄纸的记录。椒纸是南宋时期在福建建阳出现的一种防蠹纸,其防虫原理是靠椒液中的化学成分及其散发出来的强烈辛辣气味。万年红纸即铅丹防蠹纸,是利用铅丹中毒性极强的化学成分来杀虫的。[5]
相比之下,民国文献用纸就没有这么讲究了。民国时期,特别是1927年-1937年10年间,中国出版业欣欣向荣,手工生产的宣纸已经无法满足印刷需要,因此手工造纸向近代机械造纸阶段过渡。这一时期造纸材料混杂,机械造纸制浆工艺落后,文献纸张酸性强,质量差,保存期短。据国图鉴定,民国普通报纸的保存寿命只有50年左右,民国图书的保存寿命为100年左右。另外,民国时期图书的装帧处于线装向洋装过渡阶段,装帧形式是洋装书,但装帧技术十分落后,使得民国图书在使用过程中较易破损。
梁启超在《清代学术概论》中指出:“中国积数千年文明,其古籍实有研究之大价值,如金之蕴于矿石极丰也。而又非研究之后,加以整理,则不能享其用,如在矿之金,非开采磨冶焉不得也。”古籍是中华民族丰厚文化的载体,是中华民族生存、进化、创造、思想等信息的存贮。古籍的开发与利用,关系到古为今用,弘扬民族文化和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作为人类的共同财富,理应引起深切的关注。对古籍整理、研究、利用的重视,推动了对古籍文献的保护,一是通过改善古籍文献的保存条件,研究古籍文献的修复技术、设备、材料等,加强了古籍的原生性保护;二是通过对古籍的影印复制数字化,通过《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的编纂、古籍整理出版的繁荣、中国古籍书目数据库的建设等措施,加强了古籍的再生性保护。
但很不幸,民国文献并不包括在上述古籍范围内。那么,民国文献是不是古籍呢?事实上,古代文献与现代文献的区别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文献的内容是用文言还是用白话写的;二是文献的装帧是传统的图书装帧方式还是现代的装帧方式,在此基础上再依据其他的如其成书时间、文献形制、文献内容、版本类型与文献类型等方面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定。据此,民国文献应该全部归之于现代文献的范围之内。但是正如古籍善本的确定要考虑其历史文献性、学术资料性和艺术代表性一样,民国文献也可以根据其自身所具有的历史文献价值、学术资料价值或者是否有独具的装帧艺术价值来确定其是否可以在珍贵文献的行列中占据一席之地。鉴于民国文献所具有的独特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军事历史等学术价值以及民国文献的用纸、印刷、装帧等所处的过渡阶段,民国文献是当得起这一地位的。
其实,早在1953年,当时的北京图书馆善本部主任、著名版本目录学家赵万里先生就倡议进行“民国文献新善本”的建设工作,并于1956年在北京图书馆率先建立了新善本书库和新善本阅览室,此后辽宁等地也先后建立了新善本收藏体系。但关于民国文献“新善本”的界定更关注思想性、历史性、艺术性,三者中首推思想性,思想性又唯革命性是举,大家都无一例外地把革命文献作为新善本的中心内容。这也是导致相当大一部分民国文献保护不受重视的原因。
古籍属于文物,古籍文献的整理、研究、利用首先就与文物工作密切相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年修订)第四条的规定“文物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6]可以从中看出我国文物工作的核心原则,即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进行合理利用。这是目前我国开展文献保护的最主要的合法性依据。
中华民族是热爱文明、追求进步的民族,深知文化典籍对于一个民族文明进步的重要作用,历来十分重视文献的保护。历史上,我们的祖先们已发明、发现、创造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文献保护技术、方法、材料等,包括精良的造墨、考究的用纸、妥善的防护建筑、科学的施放药物、到位的管理措施等。今天,科学高度发达,现代科学技术在文献保护工作中的应用更使其如虎添翼,无论是原生性保护还是再生性保护都取得了质的飞跃。原生性保护措施如善本书库中恒温恒湿设备的使用,为防治虫害和霉变的冷冻杀虫法、伽马射线辐射杀虫法、微波杀虫灭菌法等,为保护纸张和字迹的有国家档案馆科研所研制的甲基碳酸镁脱酸法、南京博物院研究成功的“两面文字脆弱纸张丝网加固技术”、陕西档案馆研制的DH-B型字迹恢复剂和1B-E型字迹保护剂等;再生性保护主要包括古籍影印、复制、缩微、数字化等,具体方法不一而足。
而民国文献的保护就没有这么幸运了。我国图书馆界基本视民国文献为“无物”,既不像对古籍善本那样重点保护,又不像普通图书那样提供全面利用,从而使民国文献与历史文物性、学术资料性和艺术代表性的关系从表面上看是越来越远,使民国文献处于一种“既打不得骂不得,又爹不疼娘不爱”的尴尬境地。国图善本保护组提供的资料显示,国图的67万册(件)民国文献中,只有14万册(件) 存放在地下一层的保存本库里,保存条件相对较好,其余藏品均存放在没有恒温恒湿条件、不避光、不防尘的地上书库,而且裸露置放在铁质书架上;[7]其他如上海、广东、南京、辽宁、吉林等地的民国文献受条件限制,也是长期存放在普通书库的开放式书架上,保存环境对民国文献的保护非常不利。同时对民国文献保护的研究也先天不足,鲜有人问津,相关研究成果屈指可数。有关文献修复保护的机构、团体、培训班、质量标准等,基本仅限于线装书籍,甚少涉及民国文献。相关文献修复技术滞后,使得对保护民国文献至为关键的脱酸和加固技术,至今还没有令人满意的方法。由于民国文献用纸、印刷和装帧不同,用修复线装古籍的方法来修复,很难达到保持原貌、延长寿命的目的,特别是对诸如舆图、照片等特种文献的修复,目前基本上还是束手无策。
关于民国文献事实上没有必要单独提出来加以区分善本和非善本。但自1953年赵万里先生倡议进行“民国文献新善本”建设后,国内各收藏单位在建设新善本收藏体系时,实际上都根据一定条件进行了区分;目前国内各图书馆所执行的新善本的标准,其概念都是更多地从文献内容的思想性与革命性来考虑的。如国图规定:新善本的收藏原则是思想性、历史性、艺术性,具体而言,包括革命文献、进步书刊、精装精印、手稿等珍贵资料;首图规定:新善本是指解放区出版物;辽图规定:凡中文平、精装书中的革命文献,价值昂贵、流传稀少的图书为新善本。这些规定不是一个面,而是一条线,一条红色的线。考虑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几乎与民国时期相始终,在建国之初的敏感岁月,对民国文献之新善本的界定不注重革命性和思想性,而完全以古籍善本的“三性”为标准是不可能的,我们应该理解赵先生等彼时彼地的苦衷。不过在这样一个原则指导下,民国时期的许多其他珍贵文献就不可能包括进来,尤其是反映历史本质的许多重要资料如名人手札、题跋,反映时代科技水平与学术成就的学术著作等都被拒之门外,长此以往,很可能出现“今人保存民国文献而民国文献亡”的情形。
在21世纪这样一个文化昌盛、科技发展的文明时代里,人民有理由要求我们提供全面的文献信息资料。首先,让我们平心静气地坐下来,看一看我们的先辈们想了些什么、说了些什么、又做了些什么,还原历史的真相与全貌,而不是一个割裂历史的残片。其次,共产党领导人民经过半个多世纪的社会主义建设,国家面貌日新月异,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全民赞同、举世公认,连封建帝王都能主动为前朝修史,我们伟大的共产党人还有什么理由固执于民国文献保护的思想性和革命性而把大部分民国文献拒于“新善本”之门外呢?如果那样做是否显得我们有点太迂腐、太不合时宜了?再次,对民国文献的全面保护,有利于广大人民通过对比认清我们所选择的建设道路的正确,要相信我们的人民有这样的素质和鉴别力;如果民国文献因为其保护观念的革命性而最后导致存留下来的民国文献“一片红彤彤”,是否就一定有利于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并未可知。总之,将具有丰富历史学术价值的民国文献全部纳入“新善本”之列珍贵保存,实现新、旧善本的呼应,于公于私、于情于理,都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鉴于民国文献所面临的严峻局面,为避免我国悠久的文献历史在我们手中出现民国时期的断层,图书馆界应转变观念,予民国文献保护工作以充分重视。首先,文献保护研究应突破局限于线装古籍的狭隘视角,加强民国文献保护理论与技术的研究;其次要加强民国文献保护专业队伍的建设,一方面收藏民国文献的图书馆要抽出专门人员组成专门的民国文献保护部门,另一方面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和在学校开设相关课程培养民国文献保护的专业人才。
民国文献的原生性保护首先是完善保存环境。民国文献的大面积破损,固然与其本身纸张的材料有关,但也与广大图书馆中民国文献地位低,对其保存环境普遍漠视有关。用机器印制的民国文献在保存环境上更须考究。其次是加强民国文献修复技术研究与修复材料、设备研制,要尽快改变我国相关研究滞后的状况,尽快组织图书馆界、造纸界、化学界等各方面的专家联合攻关,尽快研制出高效可行、操作简单、经济适用的相关技术、材料和设备,以满足众多图书馆的需求。再次是充分利用现有技术修复民国文献,在没有研制出更好的技术方法、设备材料之前,我们需要借鉴传统古籍修复技术,对一些破损严重的民国文献进行保护。
民国文献的再生性保护就是既减少文献原件的流通,又满足文献内容的利用,从而实现文献的整理、研究、传播,以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的最终目的。目前常见的文献再生性保护包括缩微复制、数码扫描、影印出版、建设数据库等多种方法。在此基础上,我们更要加强对民国文献的研究,因为研究是整理和保护的目的,研究又是传播的源泉,深入的研究有利于民国文献科学细致的整理,广泛的传播更是扎根于深入的研究。
最后,我们需要强调两点:一是一个时代的历史文化,有赖于一个时代的文献去传承,为避免刚刚离我们而去的民国历史因文献的损毁而变得支离破碎,民国文献保护必须尽快提上议事日程,否则“若干年后,我们的后人也许能看到甲骨文、敦煌遗书,却看不到民国书刊”的担忧,绝非危言耸听;二是民国文献保护任务更艰巨,工作更辛苦,绝不是一个人或几个人、一个图书馆或几个图书馆所能承担得起的,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1]北京图书馆.民国时期总书目[Z].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5.
[2]伍杰.中文期刊大词典[K].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3]杨智友.民国文献保护刍议[J].浙江档案,2006(4):44-45.
[4]吴小兰.民国文献保护刍议[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6,16(18):75-77.
[5](唐)徐坚.初学记[M].北京∶中华书局,1962.
[6]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EB/OL].(2008-03-26).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d=238438.
[7]施芳.67万件民国文献亟待保护[N].人民日报海外版,2005-02-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