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欣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浙江 宁波 315000)
成长小说是一种短篇小说,里面的主角通常为一个孩子或是一个年轻人,他或她会学习到一个关于宇宙、人、他自己或她自己的非常重要的,甚至能改变一生的真理(http://www.wwnorton.com)。 舍伍德·安德森的《我是一个傻瓜》被认为是典型的成长小说之一。
《我是一个傻瓜》是由第一人称叙述者讲述的。这是一个年轻的马夫,他说谎成性,做什么都模棱两可,没有受过教育,而且有点愚蠢。通过他的眼睛,读者们看到了一个幽默的故事。他无法控制地对一个美丽、善良的姑娘说谎,试图赢得她的感情。然而,他意识到她喜欢的就是他自己,而不是他虚构出来的声称自己是富翁的一个想象出来的人物。因为他的不诚实,他付出的代价是永远失去了这个女孩而且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陷入深深的遗憾中。在这个痛苦的经历之后,叙述者得到了教训,并在一定程度上变得更加成熟。
现在小说家们越来越多的关注的是小说的结构和形式。在他们看来,“如何写”通常会比“即将被写的”得到更多的关注。当然这部小说的叙事视点已经吸引了作家们特殊的兴趣,而他们是密切关注小说形式的 (芮渝萍,2004:167)。作为一个整体,大部分的成长小说使用第一人称的叙事角度来写,因为这意味着叙述者是从“我”这个视角看到、听到和感受到 (谢利·夏皮罗,http://tarakhaazrper.com)。通常,在小说中,叙述者回忆他在成长过程中的一些难忘经历,这些经历通常都是影响或决定了他或她性格的形成,并且为他们的人生旅程指引了方向(芮渝萍,2004:169)。 在《我是一个傻瓜》中,安德森也采用了第一人称叙事的方式,这种叙事方式在这篇成长小说中有着三种优点。
在这部以第一人称叙事的小说中,读者感受到的是这部小说非常自然、可信,而且发人深省。读者倾向于认为“我”——这篇故事的叙述者是总能赢得读者信任的作者本人,因此叙述者也就被视为是可靠的,那他所诉说的故事也就显得非常自然和可信。事实上,在小说中有许多都来自于安德森本人的亲身经历,这也使得作者和叙述者更加值得依赖。第一人称的叙述能发人深省。事实上,叙述者并不一定是作家本人。有时讲述者并不可靠,因此读者们“需要认识到,讲述者正在详细讲述的未必就是客观真理。我们应该质疑他讲述的真实性”(http://www.learner.org)。一方面,第一人称显得真实,但另一方面,它并不总是可靠的。这个矛盾也启发了读者们,不管这个讲述者表达的是不是作者的真实想法,他们都应该要有自己的思考和判断。另一种发人深思的解释是讲述者不能进入其他人物心中,所以它给了读者更多的空间想象其他人物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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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使用第一人称的视角,《我是一个傻瓜》中的讲述者非常清楚和生动地讲述了他的成长过程。作为叙述者的成长过程中的一部分,在这个故事中的经历也显示出他的困惑和思想的转变,这也是一个成长小说不可或缺的成分。就像一本自传,从“我”的角度出发的叙述者以一种有组织、有条理的方式告诉我们他所看到、听到、感觉到和想到的。叙述者是读者的眼睛和耳朵,读者通过它可以观察和了解当时的场景,就像他们自己所经历的一样。总之,所有的读者们从这个故事里所知道的都是通过叙述者的眼睛、耳朵和心,然后才是来自于读者自己的思考。
上述所有从叙述者口中所述的亲身经历可以很容易地说服读者,使他们相信叙述者通过他失败的初恋变得更加成熟。当他成长为一个成熟的男子,并回顾了他早期的经历,他会认为自己在当时是这样的愚蠢。这证明了他不再是一个不成熟的孩子,这方面的经验在一定程度上也促使他走向成熟,特别是在思维方式上。总之,通过第一人称叙述,作者展示给读者一个活生生的人物,和他的可信的成长经历。如果不是用第一人称,而是用其他人称来代替,这篇小说的艺术效果就将会被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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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的成长小说都遵循一个典型的故事情节模式,通常可以被认为是一个成长过程或其中的一部分:主角是尝试离开家,然后经历了一些艰难或特别的经历,对他的人生旅途中所需要对抗的感到困惑,但能突然醒悟并学习新知识,从而退去了孩子气的幼稚与最终对现实的妥协(芮渝萍,2004:84)。
从“我”的角度来看,叙述者清楚且耐心地告诉《我是一个傻瓜》的读者他的成长经历。他不得不离开家去寻找工作,因为他 “必须工作,也得不到其他的工作”(安德森)。在此期间,他只是一个孩子气的19岁男孩,这个读者可以从他的讲话方式里可以发现。当他讨厌一个夺走他工作的家伙时,他会说:“我过去常彻夜不眠地思考可以不被发现而能伤害他的方法。我一直想着当他走在街上的时候有车辗过他,或是砖块砸在他头上。”(安德森)这种情绪化和夸张的语言显示,他仍然是一个没有受过教育,头脑简单和头脑发热的人。后来,他接受了马夫的工作,跟他的老板哈里还有一个叫伯特的黑人一起离开了家。他们相处愉快,尤其是伯特还教他怎么成为一个合格的马夫,也教他怎么利用谎言来吹嘘自己,以提高在陌生人心中的社会地位。后来在一次观看赛马比赛的时候,他爱上了一个富有且非常好的女孩,害怕被她拒绝,他跟这姑娘撒谎说他来自一个富裕的家庭,但讽刺的是,原来这个女孩喜欢的是真正的他,而不是他虚构出来的人物。他可能会奇怪,为什么他可以从陌生人那里通过吹嘘得到尊重,但现在同样的方式,他却失去了这个他可能一生之中只会碰到一次的女孩。最终,他意识到,他不应该对着一个真正的淑女说这样的谎言,由此他得到了教训,下次也就不会如此轻率地撒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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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部小说中第一人称的第三个优势在于作者、小说、叙述者小说中的其他人物和读者之间的和谐的关系。首先,成长小说是一些作家为了讲述他或她自己的成长经历所采用的通常的手段。当然,或多或少会作些改编。在写作的时候,他们通常更愿意使用“我”的叙事角度。看起来他们就像正在写一本自传,使得叙述者、作家和故事更加可信。《我是一个傻瓜》也有一些自传的成分,因为作者通过讲述者的口分享了很多他早年相同的经历。其次,叙述者作为一个发言人代替作者来取信读者。叙述者就像是连接作者和读者之间的桥梁。《我是一个傻瓜》的读者们可能会相邻,当从“我”的角度来看,舍伍德·安德森必定考虑了他自己就是叙述者,只是让叙述者告诉读者他想要说的。再次,《我是一个傻瓜》的其他人物是叙述者观察的对象,而叙述者是读者所以跟随的对象。叙述者就像一部照相机一样,使读者有机会看到和听到这样的一个生动的故事,没有了他,读者就不会知道这个故事。最后,作家、小说、叙述者和小说中的其他人物都是读者所感兴趣的对象。当阅读《我是一个傻瓜》时,读者一定会对安德森的生活经验感兴趣,因为他用“我”的视角就足以使读者相信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当然,读者们都迫切地想知道这篇小说的内容,因为“我”通常表示有私人的秘密,这也必将引起读者们的好奇心。读者主要关心的是叙事者的经历,也有兴趣了解其他的人物,没有他们故事也不能继续下去了。
总之,本文努力论证了在舍伍德·安德森的成长小说《我是一个傻瓜》中以第一人称叙事的三个优点。尽管可能有更多的优点,但这三个优点都足以表明,在写作中运用第一人称来达到特殊的效果方面,舍伍德·安德森具有杰出的掌控力。
[1]http://www.wwnorton.com/college/english/litweb/glossary_i.htm,accessed on November17,2005.
[2]Rui,Yuping.A Study of A merican Initiation Stories[M].Beijing:ChinaSocialSciencePress,2004.5.
[3]芮渝萍.美国成长小说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4]Shapiro,Shelly.FirstPerson,Second,orThird——W-hat’s the Difference?.http://tarakharper.com/k_frstpr.htm,accessed on November17,2005.
[5]http://www.learner.org/exhibits/literature/read/pov2.htm l,accessed on November17,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