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丽娟
(浙江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 金华 321004)
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政策分析与建议
解丽娟
(浙江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 金华 321004)
从我国2003~2009年期间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所制定的政策出发,分析了影响政策推进的因素,进而提出了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政策的对策和建议。
城乡一体化;农村劳动力转移;政策分析
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简言之,就是要让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入城市转移到第二、三产业,让更多的资金、技术、人才流向农村。农村富余劳动力要想顺利实现向对技术和素质要求相对较高的非农产业和城镇流动,首先要接受专门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掌握一定的技术,才能获得与城市居民平等的就业机会。
2003年发布的《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指出,我国农村有1.5亿富余劳动力,每年还要新增600万农村劳动力。农村劳动力素质不高,缺乏劳动技能,影响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难以在城镇实现稳定就业。2003~2005年,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1000万农村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对其中的500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06~2010年,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5000万农村劳动力开展引导性培训,并对其中的3000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06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提出,要统筹城乡就业,改革城乡分割的就业管理体制,建立城乡统一、平等竞争的劳动力市场,逐步形成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机制,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服务。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提出,广开农民工就业门路,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增强吸纳农民工就业的能力。2009年,为应对金融危机对农民工就业的影响,国家采取了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从2003~2009年的出台的政策可见,国家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培训高度重视,对农村劳动力转移起到积极影响。但是,地方政府所承担的责任与中央政府有所区别,各地区的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各地方政府对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政策制定存在明显差异,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价值取向和要求也因地而异,各地区农村劳动力自身也存在很大差异。中央的政策本质上是导向性政策,只能对地方制定具体政策起指导作用,地方政府在具体执行时还要看各地区自身的实际情况。
农村劳动力的文化水平和劳动技能偏低,难以适应用工单位的需求 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对劳动者素质的要求不断上升,然而,农村劳动力的综合素质和劳动技能低下,缺乏技术,不能满足现代化城市发展对高素质劳动力的要求,导致他们的转移领域窄,就业空间小,只能在城市从事脏、苦、累等较为低级的劳动,不利于城乡一体化发展。
城镇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有限 县域经济是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的主力军。过去,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渠道是乡镇企业,随着乡镇企业吸纳剩余劳动力的速度减缓,城市工业和服务业成为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基本方向。近年来,中国劳动力总量持续增长,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不断加大,不仅增加了城市的就业压力,而且增大了城市基础设施的承受能力,加之城市每年还要新增很多劳动力,乡镇企业吸纳能力减弱及城市吸纳能力面临新困难,严重制约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农村劳动力转移往往带有自发性和盲目性 由于劳动力市场发育不充分,由政府举办的劳动力市场中介机构比较少,就业渠道不畅,转移往往以自发为主。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有两种渠道:(1)亲朋好友、老乡自发相互引带,结帮外出;(2)经过“阳光工程”、“技能就业计划”等就业培训,地方政府主导下的合理有序转移就业。但政府主导下的中介机构毕竟很少。由于劳动力需求的用工单位与需要谋求职业的农民信息沟通不畅,使他们经常处于盲目流动、盲目应聘中。
体制不完善 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增加了城市中流动人口的数量,户籍制度成为造就城乡分割的人为屏障,使得农村劳动力不能取得和城市人口对等的就业机会。户籍管理制度是一种限制人口流动的制度,不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顺利转移。同时,农村劳动力的社会保障制度也不完善。
农村劳动力素质的高低关系着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规模和速度。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社会各方面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从近期看,只有针对不同情况分层次、分对象、分渠道地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在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中的竞争能力,才能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农村劳动力只有提高了自身条件,才能持久地在城市就业。同时,地方政府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农民就业培训规划,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推动农村劳动力由“体力型”向“技能型”、“智能型”转变。
进城农民工的思想、文化和技术素质状况,将直接影响到城市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推进。制定民工培训计划,加大对进城农民工教育培训的投入,要与职业学校加强合作,实行灵活多样办学。全社会都要高度重视进城农民工的培训,在加强对进城农民工进行职业能力教育的同时,还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身心健康教育。
为促使农村劳动力就业,通过乡村工业与城市大工业的合理对接,合理发展与改造大城市,大力发展中等城市,积极扶持并稳妥发展小城镇,增强乡镇企业活力,提高劳动力吸纳能力。乡镇企业在目前仍然是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主要途径,在农民收入增长和农村经济发展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在经济发展进入结构性调整时期,大部分行业生产能力出现相对过剩的情况下,乡镇企业要适应国内和国际市场竞争的要求,对产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
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要不断发展第三产业,优化就业结构。城市集聚的第三产业就业效应最大,大力推动第三产业发展,直接通过城市人口的聚集来扩张第三产业就业机会,提高城市对区域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加快农民变市民的步伐。
对城乡劳动力要一视同仁 由于各类限制性、歧视性就业政策和规定,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后不能参与和城市劳动力的公平竞争,不能享有真正的自由择业权。因此,就业制度改革的方向就是创建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谐就业环境,建立统一、规范、公平的劳动力市场,使农民享有和城市居民同等的就业权利,真正实现城乡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开放城乡就业市场,取消在行业和工种准入方面专门针对农民工的技术资格、健康等条件限制。改革城市的劳动用工制度,将固定工制改为合同工制和聘任制,取消不合理的档案考查等制度,面向城乡居民公开招收,公平竞争,择优录取,让企业自主合法地使用农民工。
建立统一的就业中介服务机构 允许并鼓励民间集体和个人来办职业介绍机构,政府部门可以在信息、咨询服务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职业介绍则应是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充分发挥民间团体的作用,从而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为劳动者求职就业创造最广泛的机会。
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建立新型户籍制度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现行户籍制度严重阻碍了农村人口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扩大和固化了城乡差别,因此,户籍制度改革迫在眉睫。建立城乡统一的以身份证管理为核心的人口流动制度,在不同类型的地区探索不同的户籍制度改革办法:在县级市以下(含县级市)和小城市,户口完全放开,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别,允许本市或本县范围内的城乡户口自由流动。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建立和完善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应优先解决突出的基本保障问题。首先,应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建立必要的工伤保险及大病医疗等救助补贴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对各种工资支付行为加以规范,研究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欠薪保障制度等。建立与有关部门单位协作的工作协调机制,营造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的氛围。建立面向全体农民工的以最低保障为核心的社会救助制度。
在经济社会日益发展的今天,党和国家审时度势地提出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战略思想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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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710
A
1672-5727(2010)08-0021-02
解丽娟(1983—),女,山东临沂人,浙江师范大学2007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与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