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秀峰
“第一个把女子比作花朵的人是天才,模仿第一个人这么比的人是庸才,第三个这么比的人就只能是蠢才了。”这充分说明熟悉是美的杀手,所谓“好话说三遍,猫狗不待见”讲的正是这个道理。
考场作文大同小异,极容易使得阅卷老师产生审美疲劳。要使他从迟钝麻木、昏昏欲睡的状态中清醒过来,双眼闪亮地给出一个高分,就必须使我们所习见的内容以一副陌生的面孔出现,也就是使其陌生化。
语言的陌生化是和语言的自动化相对立的,自动化语言是久用成“习惯”,习惯语言,在日常语言中司空见惯,比如一说到女子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一说到男子就是风流倜傥、潇洒帅气,一说到小孩就是活泼可爱,一说到老人就是慈祥可亲……我国著名美学家朱光潜先生称这种语言为“滥调”“套语”,认为这种语言是“创作的宿敌”,引不起读者“新鲜而真切的情趣”。而“陌生化”则是力求运用新鲜的甚或奇异的语言,去破除这种自动化语言的壁垒,给读者带来全新的感受。
我们先来看两则陌生化语言的范例。
1.“他的目光像一群受了惊的蚂蚱,从杨花的脸上跳开,在她胸脯稍一顿,仓皇逃散。”(胡学文《谎役》)
这句话表达的意思不过就是“他惊慌地把目光移开了”,但借助新颖的比喻和拟人,以全新的形式表达了“惊慌”“移开”的意思,所以给读者生动而新鲜的感受,令人过目难忘。
2.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鲁迅《秋夜》)
如果使用普通的生活语言,这段话写成“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枣树”亦未尝不可,但这样就太平、太俗了。作者别出心裁地设下重重悬念:“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先不说什么树,这是悬念之一),接着说:“一株是枣树”(部分地解开了第一个悬念,同时又设下第二个悬念:第二株呢?)读者会以为另一株是别的什么树,却不料另一株“也是枣树”。本来可以一句话说完的意思却一波三折地分成了三句,读者不仅不感到累赘,反而在玩味中领略到一种清新别致的情趣和美感。
那么怎样实现语言的陌生化呢?主要有以下方法:
把抽象的概念用生动形象的语言表达出来。巧妙的修辞可以打破常规思维,把本来毫无关联的事物联系起来,在实现语言陌生化的同时引发读者的联想和想象,从而使读者获得生动新鲜的审美感受。
例如:
1.那女人本在把孙小姐从头到脚地打量,忽然发现顾先生的注意,便对他一笑,满嘴鲜红的牙根肉,块垒不平像侠客的胸襟。(钱钟书《围城》)
2.“四个女子,欢得像风里的旗,在一棵柿树上吃蛋柿。洼地里路纵纵横横,似一个大网,这树就在网底,像伏着的一只大蜘蛛。”(贾平凹《商州又录》)
3.“鸡脖子溢流出来的血水喷了王和尚一手,又蚯蚓般地一个黑红道儿钻进了袖筒。”(贾平凹《小月前本》)
以上都是使用了比喻修辞格的句子,我们可以看出,好的比喻有这样的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相比的两事物之间的类属关系都离得很远。比如把欢乐的“女子”比作“风中的旗”,为什么呢?因为“女子”离“旗”很远,而且两者之间“欢动”的情形又是十分的相似!把不平的牙肉比作侠客的胸襟也是取其远比。从以上例句可以看出,越好的比喻越能让人有一种读过之后拍案称奇的陌生感。
不仅比喻如此,其他辞格的使用也能达到语言陌生化的效果,因为许多辞格本身就意味着对常规性、习惯性语言的破坏和超越。伴随这种超越而来的是陌生感。比如:比拟打破了惯常的人与物语言使用的界限,通感打破了惯常的感官之间的界限。
汉字是世界上最美妙的文字,有时仅仅将词或句子的语序倒装、错位、重新组合,尽管表意并无多大差异,但情趣、意味却完全变了。
例如:
1.那些日子我们始终被光明所拥有着。(迟子建《原始风景——白夜》)
正常的说法应当是“那些日子我们始终拥有着光明”,此处将主动句变成了被动句,这一变化使本来平凡无奇的描述增添不少意味。作者写的是极地的白夜现象——白天长达二十余小时。较之“拥有着光明”,“被光明所拥有着”写出了“光明”的广大无际,使“我们”有一种被笼罩受呵护的感觉,句子表现出了一种内在的欣悦。
2.一片蓝,那是墙;一片白,那是窗。(李乐薇《我的空中楼阁》)
正常的说法应该是“墙是蓝色的,窗是白色的”,但这仅仅是平白的介绍,没有丝毫情趣,现在使用倒装句式,首先进入读者眼帘的是一片素雅的蓝,一片纯净的白,不由趣味大增,小屋前面怎么点缀着蓝天白云?仔细一看,原来是小屋天蓝的墙和洁白的窗啊!这样一来,我们以一个陌生访客的身份一点点地观赏着空中楼阁,便觉情趣盎然。
我国的古典诗歌中,这种倒错手法运用得相当普遍。
“峨眉山月半轮秋”(李白《峨眉山月歌》)是“峨眉山秋月半轮”的倒装。
“花落一溪春水香”(陆游《暮春龟堂即事》)是“一溪春水落花香”的倒装。
“雁下陂塘处处秋,烟升墟落垂垂晚”(贺知章《湖上》)是“处处秋雁下陂塘,垂垂晚烟升墟落”的倒装。
不待辨析,读者自能品出高下。
不协调的搭配,往往能引起读者的注意,引起思考,扩大审美的广度。
1.我是你河边破旧的老水车,/千百年来纺着疲惫的歌。”(舒婷《祖国啊,我亲爱的祖国》)
纺”与“疲惫的歌”动宾反常搭配,显得新颖别致。
2.“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莫言《红高粱》)
在一连串的“最+形容词”的惯常格式中,偶然夹进两个“最+名词”格式,给读者以新鲜的感受。
3.有的男人,把一条(或两条)多毛的长腿伸展,平放在女伴的膝盖上,那只有达克宁才能治好的脚气悠悠扬扬。(罗望子《漫步月球的马拉松选手》)
“悠扬”是用来形容歌声优美的,它和“脚气”无论如何也不应该搭配在一起。但这里作者写的是火车上的情景,写主人公“我”对这种不文明举止的反感、憎厌而又无可奈何的感觉,带有调谑和自嘲的味道。
四、练字炼句,找到最准确、最生动、最新颖的那个字眼
“河畔里漫上来一群羊,羊群里站着云云。”(贾平凹《古堡》)
“漫”字按照常规会用“走”,那样就太一般化了,不能引起读者更多的想象。用“漫”字就不同了,这个字首先就给人一种视觉上的刺激,能引起人丰富的联想。这个字仿佛让人人看到一大群羊缓缓地像海潮一样“漫”过山坡。
古典诗歌中更不乏练字的佳例,如:“春风又绿江南岸”,一个“绿”字使得人春光满眼;“红杏枝头春意闹”,一个“闹”字写出了红杏竞开,蜜蜂嗡嗡,蝴蝶翩翩的盎然生机。
使语言陌生化的方法很多,但使语言生动的关键却不在于方法,而在于在于我们头脑要有求“变”的意识。大文豪韩愈几百年前就高举“惟陈言之务去”的大旗,展开了一场轰轰烈烈文学革命。几百年后,美学家朱光潜仍然认为“这是一句最紧要的教训”,那么就让我们高举语言陌生化的旗帜,用全新的语言去点亮阅卷老师的双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