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油田涉油犯罪防控问题探讨

2010-08-15 00:43梁显文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 2010年1期
关键词:油区犯罪分子原油

梁显文

(河南南阳油田公安局,河南南阳474780)

目前,河南油田油区的治安形势不容乐观,特大涉油犯罪案件屡屡发生,给国家的原油生产带来巨大损失。面对新的形势,公安机关和基层广大民警必须认真研究河南油田开发过程中面临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正确分析当前油区治安状况,积极探索涉油犯罪防控新模式,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严打严防涉油犯罪,实现油区社会治安状况的全面好转。

一、涉油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

1.涉油犯罪多为结伙作案,组织分工严密。涉油犯罪具有群体性特点,参与人数较多,少的2人到5人,多则十几人甚至几十人。以团伙活动为基本形式,且从盗窃到转移、销售赃物形成了犯罪体系。2009年,河南南阳油田公安局共破获涉油案件700余起,涉及犯罪团伙11个。这些涉油犯罪团伙结构日益严密,组织能力、破坏能力、反侦查能力较强,辐射力、扩张力愈来愈强,他们交叉结伙、分工配合,危害较大。尤其在盗窃犯罪中,其分工明确,有开井放油的,有负责装袋的,有负责运输的,有负责放风的,有负责押运的,环环相扣,具有单线联系的特征。从团伙成员看,他们之间往往是亲戚、老乡或朋友关系,有的曾经是狱友、同事,也有夫妻共同盗窃的。这些特点给涉油案件的破获和侦查取证带来了困难。

2.作案时间、地点随机性强。由于油区大部分在旷野,油井坐落分布广泛,犯罪分子可以随时随处作案,而且不易被发现。冬季千里冰封,车辆可以到处通行;夏季青纱帐遍地,可以随处藏身,这些都是犯罪分子得以利用的有利条件。作案时间上犯罪分子与油区保卫人员“藏猫猫”,打时间差,或黎明、或傍晚、或凌晨,利用人们疏于防范的时候作案,使油田保卫人员防不胜防。

3.销赃渠道广。由于原油价格的上升,非法小炼油厂、土炼油点屡禁不止,为盗窃原油提供了销赃渠道。2009年,我们仅在土炼油炉上就当场收缴原油119.2吨。

4.涉案人员抓捕难度大。在涉油犯罪团伙中,主要由主犯组织、策划,主犯的作用突出,社会危害性大。其余大部分成员是盲目跟从,甚至怀有“法不责众”的心理。在实施犯罪中,主犯多雇佣他人盗窃、转移、销售、收购赃物,自己并不出现在现场,在幕后操纵指挥。一旦雇佣人员被抓获,主犯即逃脱,雇员只能提供主犯的“绰号”,具体人员情况不清,致使在侦察破案中抓捕难度加大。

二、引发涉油犯罪的主要原因

近年,随着对涉油犯罪打击防范力度的逐渐加大,河南油田涉油犯罪总体上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不法分子为了使不法盗贩原油活动能够顺利进行,不惜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使得涉油犯罪呈现出隐蔽性、流窜性、破坏性等特点,给正常的原油生产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从近两年破获的涉油案件看,诱发涉油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油田独特的生产环境。油田企业被誉为“没有围墙的工厂”。受油田自然条件的限制,企业的大部分油井、油站以及输油管道都位于农村的田间、荒原,环境复杂、交通条件差。同时,井点多、战线长、面积广、井与井之间距离远、管理难度大。由于油田特殊的生产特点和地理环境,即使加大打击防范力度,不法分子也有比较充裕的时间实施盗窃。这是造成涉油犯罪主要原因之一。

2.巨额经济利益的诱惑。巨额经济利益的诱惑是不法分子疯狂进行涉油犯罪的又一主要原因。石油被比作“黑色的金子”,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手段偷盗原油,轻易牟取暴利,尤其是随着原油价格不断攀升,个别不法分子已经把盗窃原油作为“发家致富”的途径。高额的利润,诱使其置法律于不顾,不惜铤而走险对油井实施盗窃和破坏。

3.防范措施跟不上。随着形势的发展,涉油犯罪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不仅犯罪人数猛增,成份复杂,而且高科技手段也逐渐被应用到涉油犯罪过程中。涉油犯罪从初期的“散兵游勇”发展到专业化、集团化,形成踩点、放风、打孔、盗油、收油、贩运、炼制、销售“一条龙”的犯罪链条。然而,目前公安机关自身存在一些问题,如警力严重不足、破案经费不足、装备跟不上、技侦手段落后等。加之群众法制观念淡薄、配合意识不强,调查难、取证难、抓人难、追赃难等问题已成为普遍现象,这些都直接困扰着公安机关的破案工作。犯罪案件得不到及时侦破,违法人员不能受到应有的打击,势必助长犯罪气焰,导致恶性循环。

4.非法炼油屡禁不止。油区及周边地区存在大量的土炼油炉,为不法分子提供了销赃渠道。一些土炼油炉、小炼油厂点大肆非法收购、加工来路不明的原油。正是由于非法经营土炼油炉的大量存在,才诱发了打孔盗油、开井放油等涉油犯罪案件的频频发生和屡禁不止。

5.打击力度不够。由于河南油田地处“三县两市”,辖区范围广,地方公安机关各乡镇派出所职能不同,对发生的涉油案件不能做到积极主动。当侦破涉油犯罪案件时,油田公安机关必须请求当地派出所配合,这样,往往会错过案件侦破或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最佳时机。同时,对涉油犯罪处罚没有专门的司法解释,涉油犯罪量刑过轻,比如偷盗油田设备一个配件价值10元,价值金额不大,但它带来的经济损失可能高达百万元以上。案件侦破有时候需要奔波几个地区、费时数月,即使抓获犯罪分子,通常都是判缓刑,甚至以罚(款)代刑不予批捕,真正判刑或加重处罚的并不多,这也严重影响了公安民警与涉油犯罪做坚决斗争的士气。因此,对那些盗油犯罪分子来说,过轻的处罚不能起到打击犯罪的作用。例如,2009年2月8日,犯罪分子盗窃电线拉杆钢丝时,造成整个下二门油矿全线停产,直接损失2000万余元,间接损失无法估计。其盗窃钢丝价值100余元,如果仅按盗窃物来量刑,势必造成从轻处罚,不能彻底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三、涉油犯罪防控应采取的对策

1.加强法制宣传力度,提高人们的守法意识。纵观近年来的涉油案件,大部分犯罪分子不懂法、不守法或者心存侥幸。因此要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对油区周边群众进行普法教育,提高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意识,逐步形成油区群众自觉维护油区治安的良好局面,使他们认识到石油是国家的宝贵财富,盗窃石油、抢劫油田物资是严重的刑事犯罪。同时,以现实涉油案例为反面教材,大张旗鼓地进行披露宣传,警示油区群众,震慑不法分子。2009年10月,犯罪分子谢某等人在H413油井盗窃原油时被巡逻人员发现,他们又将巡逻人员打伤,把原油抢走。案件侦破后,我们及时以案说法,在油区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收到良好效果。截至目前,油区盗窃原油案件明显下降,发案率同比下降85%,抢劫原油案件发案率为零。

2.加大打击涉油犯罪的力度。公安机关应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加大对涉油犯罪的打击力度。针对涉油犯罪特点,联合地方相关部门,适时开展规模不等、方式灵活、针对性强的专项斗争,集中警力,重拳出击,打出气势,打出声威。严厉打击各类涉油违法犯罪,及时侦破一批大案要案,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抓获一批要犯,追回一批逃犯,并把严打工作贯彻到防范涉油犯罪工作始终,保持对涉油违法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和强大攻势,从而震慑犯罪。2009年,在南阳市检察院和其他地方部门的配合下,我们开展了打击整治“三盗一炼”、“油区社会整治”等专项集中行动,先后破获涉油案件700余起,打掉涉油犯罪团伙20个,抓获违法犯罪人员88人,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3.堵塞涉油犯罪的销赃渠道。只有堵塞了涉油犯罪的销赃渠道,使犯罪分子无利可图,才会收到遏制犯罪的效果。我们主要采取取缔非法小炼油厂和土炼油炉的措施,对那些明知是赃油而收购的企业,依法惩处,情节严重的则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4.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正规化、现化化建设。公安部门应增加投入,改善执法环境,提高执法水平,特别注意充实第一线警力,充分发挥基层民警在预防、发现、控制、打击涉油犯罪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提高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在特大涉油案件中,公安机关应与当地检察机关结合,邀请检察机关适时介入侦查,及时引导侦查取证,固定证据,保证诉讼顺利进行,确保对涉油犯罪的打击惩罚力度。

5.坚持打防结合,确保防范效果。涉油犯罪是多种社会矛盾和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只要在思想上、工作上、制度上有充分的防范准备,涉油犯罪案件就会大为减少。一是要加大巡逻防控密度,提高人防效果。公安机关要创新防控的方式与方法,提倡以人为本的防范方法,指导油田单位组建专职巡护队伍,建立切实可行的巡查制度,加强对案件多发井区和重点时段的巡逻防控工作,提高油区巡逻防范效果。二是要做到有的放矢。在盗油车辆、盗油分子必经路段设置治安卡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夜间盘查,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类涉油犯罪活动。三是完善技防设施建设。受油田自然条件的限制,企业的大部分油井、油站以及输油管道都位于农村的田间、荒原,井点多、战线长、面积广,仅靠人力巡逻达不到防范效果。打击涉油犯罪必须转变观念,不断探索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新模式,切实加强单位技防设施建设,弥补传统管理方式存在的不足。对高产井、变压器以及重点单位等案件多发区域,安装切实可行、覆盖面广的监控系统、电子红外报警装置,利用“电子警察”为油田治安服务。通过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机结合,形成立体式防控体系。四是加强对油田职工的管理和教育。不断增强他们的事业心、责任感,真正落实油田职工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奖惩分明,严明纪律。

6.加强油田和地方共建,提高防范效果。油区环境错综复杂,强化油区治安防控必须与地方政府密切合作,获得当地政府及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改进油田和地方条块分割的模式,在油地结合部划分整体区域,油田公安与地方政府密切合作,共同承担起打击涉油犯罪,保卫油田生产的工作责任。这样,既解决过去与地方派出所在油田保卫工作上相互扯皮的问题,同时又强化了派出所的职能作用。油田还应与政府协同,充分发挥当地群众的主动性,积极参与到油区治安防控工作当中,让普通百姓充当油区防控的眼睛和喉舌,采取群防群治措施,发现情况及时向油田和地方公安机关汇报,全面提高油区防控效果。

7.加强油区周边经济建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环境下,油田企业应与当地政府密切合作,积极推行帮扶政策,加强油区周边经济建设,逐步改善周边群众的生活,减少贫困人口的数量,使群众安居乐业。同时,各级党政部门要想办法拓宽油区群众的就业渠道,丰富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从根本上消除农民犯罪的潜在因素。

在石油资源日渐紧缺的今天,打击涉油犯罪,切实加强油区治安防控工作越发重要。只有把握涉油犯罪的特点,强化关键环节,才能确保石油企业更好更快地发展,为实现和谐发展提供能源保障,推进国家发展水平更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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