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封建主义残余在当代中国的诸种面相
——纪念邓小平《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讲话发表30周年

2010-08-15 00:45叶剑锋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 2010年4期
关键词:官本位当官党和国家

叶剑锋

论封建主义残余在当代中国的诸种面相
——纪念邓小平《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讲话发表30周年

叶剑锋

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深刻揭示了封建主义残余的诸种面相。封建主义残余在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干部制度方面、在经济生活方面、在思想文化领域方面、在社会生活方面的表现可谓“多姿多彩”。但是,邓小平在讲话中所描述的封建残余的诸多面相在现实生活中仍时隐时现,封建主义残余并未在现代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完全消失。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肃清封建主义残余的斗争仍然是任重道远。

邓小平;封建主义;残余;面相

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发表了成为新中国反封建专制主义里程碑的雄文——《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在这篇雄文里,邓小平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政治,怎样改进和发展社会主义政治”的问题进行了阐述。在“什么是社会主义政治,怎样改进和发展社会主义政治”这个大题目之下,邓小平还回答了“什么是封建主义残余,怎样继续肃清封建主义残余”这个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现实难题。为此,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邓小平深刻揭示了封建主义残余的表现、成因及其危害,更明确提出了肃清封建主义残余的方法论原则。本文主要探讨邓小平关于封建主义残余的表现的思想遗产。

一、封建主义残余在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干部制度方面的表现

从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干部制度方面来说,主要的弊端就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而这种种弊端,多少都带有封建主义色彩,与封建主义残余密切相关。

1.关于官僚主义现象。官僚主义现象是我们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广泛存在的一个大问题。它的主要表现和危害是:高高在上,滥用权力,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好摆门面,好说空话,思想僵化,墨守陈规,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拖拉,不讲效率,不负责任,不守信用,公文旅行,互相推诿,以至官气十足,动辄训人,打击报复,压制民主,欺上瞒下,专横跋扈,徇私行贿,贪赃枉法,等等。官僚主义是一种长期存在的、复杂的历史现象。我们现在的官僚主义现象,同我们长期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和计划管理制度必须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都实行中央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有密切关系。

2.关于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就是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集中于第一书记,什么事都要第一书记挂帅、拍板。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因此而变成了个人领导。全国各级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个问题。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或少数人手里,多数办事的人无权决定,少数有权的人负担过重,必然造成官僚主义,必然要犯各种错误,必然要损害各级党和政府的民主生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个人分工负责制等等。这种现象,同我国历史上封建专制主义的影响有关,也同共产国际时期实行的各国党的工作中领导者个人高度集权的传统有关。我们历史上多次过分强调党的集中统一,过分强调反对分散主义、闹独立性,很少强调必要的分权和自主权,很少反对个人过分集权。

3.关于家长制现象。革命队伍内的家长制作风,除了使个人高度集权以外,还使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组织成为个人的工具。家长制是历史非常悠久的一种陈旧社会现象,它的影响在党的历史上产生过很大危害。党内讨论重大问题,不少时候发扬民主、充分酝酿不够,由个人或少数人匆忙做出决定,很少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投票表决,这表明民主集中制还没有成为严格的制度。在不少地方和单位,都有家长式的人物,他们的权力不受限制,别人都要惟命是从,甚至形成对他们的人身依附关系。一些同志犯严重错误,同这种家长制作风有关,就是林彪、江青这两个反革命集团所以能够形成,也同残存在党内的这种家长制作风分不开。

4.关于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的形成,同封建主义的影响有一定关系,同我们党一直没有妥善的退休解职办法也有关系。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关键是要健全干部的选举、招考、任免、考核、弹劾、轮换制度,对各级各类领导干部职务的任期,以及离休、退休,要按照不同情况,作出适当的、明确的规定。任何领导干部的任职都不能是无限期的。

5.关于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四人帮”大搞特权,给群众造成很大灾难。有一些干部,不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公仆,而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主人,搞特权,特殊化。我们今天所反对的特权,就是政治上经济上在法律和制度之外的权利。搞特权,这是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尚未肃清的表现。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解放以后,我们也没有自觉地、系统地建立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各项制度,法制很不完备,也很不受重视,特权现象有时受到限制、批评和打击,有时又重新滋长。①

二、封建主义残余在经济生活方面的表现

在经济领域,还存在某些“官工”、“官商”、“官农”式的体制和作风。片面强调经济工作中的地区、部门的行政划分和管辖,以至画地为牢,以邻为壑,有时两个社会主义企业、社会主义地区办起交涉来会发生完全不应有的困难,搞地方保护主义。在生产中搞瞎指挥,以长官意志代替经济发展中的客观规律。长期存在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妨碍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中普遍存在“重农抑商”的思想观念,小生产思想、小生产的生产方式、经营方式根深蒂固等。

三、封建主义残余在思想文化领域的表现

1.官本位的为官理念是当官发财,一切为了当官,只对自己或亲属或小团体负责,而不是对人民负责。官本位与官员特权制度、官尊民贱的等级制度联系在一起,因而当官就可以享受来自政治、经济、司法和人身保护上的种种特权,当官就能高人一等。这样,官位高低就成为衡量一个人的地位和价值的惟一标志,做官、升官就成为人生最重要的奋斗目标。由此,当官就和自我价值实现、社会地位提高、光宗耀祖、福荫子孙、享受特权紧密相连。更重要的是,当官可以发财,可以凭借自己的官位去获取经济利益。在这种当官的利益驱动和价值观念指导之下,为官者必须一切为了当官,一切为了保官,一切为了升官,即一切为了获取当官所带来的种种隐性或显性的利益。为官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然是其自身或亲属或小团体,而不是关心人民的利益,民众的安危。官本位,也就是以自己为本位,与民本位相排斥。

2.官本位的表征之一就是官至上、长官意志决定一切。如上所述,官本位必然引发官至上的价值观念。而官至上的直接后果是长官意志决定一切,任何事情,只有当官者决定的就是正确必须遵守的。皇帝是最大的官,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天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文武百官在各自的官位上,也都是“小皇帝”。官不仅掌握行政权,而且也掌握司法权,官等于公,等于正。民间纠纷,必须经官,才得评判。任何事情只有有了官的肯定,才能去做;受到官的表扬,就感到无尚的光荣。官是社会生活的标准,官是权威和真理的化身。于是,各级官吏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搞家长制、一言堂,惟我独尊。他们只对皇帝负责,凭借自己的道德、知识和修养,来评判是非,制定政策。因此,官本位与长官意志、家长制、独断专行几乎是同义语。在官本位之下,官员行事毫无民主而言,有的只是独裁、专制与专断,权力的运作完全处于官员的专断之下。

3.官本位的关键是官权结合,以权谋私是官僚政治的常态,享乐主义是当官者的人生价值观。官本位的关键是官权结合,官与财富的高度统一。“当官发财”,明确地揭示了做官的目的和官本位的实质。在官僚政治之下,政治决定一切,政治决定经济,政治权力支配一切。人们是因为有“权”而有“钱”,而不是有“钱”而有“权”。人们对财富的占有主要不是通过经济剥削,而是通过超经济的强制办法即政治权力而直接攫取的。况且,官位就是财富,升官意味着发财,财富不仅来自国家给的俸禄,更多的是来自外财,即贪污受贿。有学者研究认为,中国的官僚自身构成一个阶级,其独特的生存方式是以权谋私,用政治权力获取经济利益。王亚南先生曾指出,中国的二十四史,实是一部贪污史。官僚的贪污和受贿,已形成了普遍的、日常化的现象,任何严刑峻法都难以禁止。可以说,当官发财是人们为官的目的,以权谋私是中国官僚集团的常态。与此相联系,封建官员攫取财富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物质贪欲,他们奉行的是享乐主义,挥霍浪费、骄奢淫逸。

四、封建主义残余在社会生活方面的表现

在社会生活、人际关系方面,主要是残存的宗法观念、等级观念的影响。新中国成立后,宗法制度不复存在,但宗法观念仍然存在。“文化大革命”中,一人当官,鸡犬升天,一人倒霉,株连九族,这类情况曾发展到很严重的程度。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存在任人惟亲、任人惟派的恶劣作风。一些干部利用职权,非法安排家属亲友进城、就业、提干等现象还很不少。并且,在上下级关系和干群关系中在身份上还存在某些不平等现象。②

需要强调的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一定程度的人身依附现象,人身依附关系是中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严重障碍。

人身依附关系的存在,使传统中国人普遍带有依附心理与依附人格。社会依附心理与依附人格的普遍存在,严重地阻碍了一切与现代化社会相关联的因子的生长。在人身依附关系普遍存在的封建社会,社会的绝大多数人在人身上没有自由,其人身依附于土地、他人和宗法共同体,其行动受到束缚没有自由。他们在人格上不具备独立性,其人格是依附性人格,缺乏独立的主体性人格,缺乏独立自主的精神,习惯于依赖他人、他物,缺乏独立的思维和行动。他们在社会身份上是有等级差别的,有尊卑贵贱之分,毫无平等可言。这样,他们也就不可能具有自由的个性,不可能具备一丝一毫的主体意识。更有甚者,人身依附关系不仅仅局限在“人身”依附的范围内,它还“合理”扩展为人格依附、思想依附、性别依附等。人身依附可能会随着封建社会的灭亡而走向消亡,但由人身依附派生而来的人格依附、思想依附、行为依附却可以在新的社会中大行其道。在当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人身依附及其派生形态仍是我们向现代化转型的严重障碍。官场中的“真正”的人身依附是真实的存在,所以“官场学”就是“关系学”。改革开放前,人们一般依附于集体、依附于组织、依附于计划体制。你可以不“依附”,除非你不想活了。现在,城乡壁垒的存在,户籍制度对农业人口流动的限制,其客观效果就是使农民依附于土地。中国当下语境下的单位制度的存在,使城市居民大多成为“单位人”而依附于单位。

五、“文革”中封建主义残余的其它表现

封建主义与“文化大革命”互为因果。在“文革”中,封建主义残余有如下表现:

把马克思主义当作“修正主义”批判,把封建主义当作“马克思主义”加以颂扬。1966年5月18日林彪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通篇讲的是封建主义政变,却把它当作“马克思主义”文件发至全党。历史的事实证明,这篇讲话是林彪发动政变的内心独白。

视野蛮为革命。“文革”被称为是“触及人们灵魂的大革命”。用皮鞭、棍棒、批斗、戴高帽子、游街、坐“喷气式飞机”等去触及人们的灵魂。这不是什么革命,而是封建法西斯专政。

在革命口号下实行文化专制主义,鼓吹蒙昧主义和愚民政策。什么“书读得越多越愚蠢”,“知识越多越反动”。大学教授要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大批师道尊严,工农兵上大学、管大学、改造大学,百家争鸣变为一家独唱。“文化大革命”实则是“大革文化命”。

畸形的心态,扭曲的灵魂。许多忠诚的干部和善良的人们,普遍地有一种“负罪”意识。这种罪不是基督教的“原罪”,而是没有执行领袖的革命路线而实行了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不忠”之罪。因此,不管是在隔离室里、牛棚里和家庭中,都虔诚地向挂在墙上的领袖“请罪”。一旦获得“解放”,便感激涕零,连呼万岁。造神运动把一种主义、理想变成一种宗教。马克思谈到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时指出:“他把人从外在宗教笃诚解放出来,是因他把笃诚宗教变成了人的内心世界。他把肉体从锁链中解放出来,是因为他给人的心灵套上了锁链。”造神给人们的心灵套上了锁链。

封建主义余毒最大的危害是催生出了两个反革命集团。林彪集团有正统的封建宗法家族特点,他试图建立林家父子的家天下和以林家父子为轴心的尊卑等级关系。江青集团是以造反起家的,带有更多的封建帮会特征,大哥吃肉,兄弟喝汤。江青本人是一个有很大特权的特殊人物,她以特殊的地位、特殊的身份,起着特殊的作用。她自比吕氏、武则天。这一点,毛泽东看得比较清楚,他说:江青“有特权”,“有野心”,她要“组阁”,“她想叫王洪文作委员长,她自己作党的主席。”邓小平在答外国记者问时指出:“一个领导人,自己选择自己的接班人,是沿用了一种封建主义的做法。”“江青坏透了。怎样给‘四人帮’定罪都不过分。‘四人帮’伤害了成千上万的人。”“江青打着毛主席的旗帜搞,毛主席干预不力,这点,毛主席是有责任的。”③

邓小平8.18讲话已经过去30年了,虽然我们在反封建残余的斗争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胜利,但是,邓小平在8.18讲话中所描述的封建残余的诸多面相在现实生活中仍时隐时现,封建主义残余并未在现代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完全消失。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肃清封建主义残余的斗争仍然是任重道远。

注释:

①本文关于封建主义残余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和干部制度方面的表现,均摘引自邓小平的讲话《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参见《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27-332页。

②当然,在后“文革”时代,封建主义残余肯定还有其他一些表现,这里列举的只是它的主要表现。

③参见戴清亮:《论继续肃清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学术界》,2004年第3期。

(责任编辑 马晓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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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剑锋,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报刊部副教授,政治学博士(邮政编码4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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