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于“以人为本”优化济南市发展软环境

2010-08-15 00:45中共济南市委党校课题组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 2010年3期
关键词:济南市以人为本行政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课题组

着眼于“以人为本”优化济南市发展软环境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课题组

发展软环境主要包括政务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和社会环境。近年来,济南市发展软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整治和优化,但与群众愿望、与加快发展的新形势、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不少问题。进一步优化济南市发展软环境,主要对策包括:完善激励措施,打造宽松顺畅的政策环境;提高行政效能,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挖掘文化内核,打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规范市场秩序,打造成本最低的市场环境;完善社会管理机制,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济南市;以人为本;软环境

不断优化发展软环境是一个地区提升综合竞争力的关键,也是促进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近年来,济南市在大力加强硬环境建设的同时,积极改善发展软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如何“以人为本”进一步优化济南市发展环境?市委党校将这一课题拿到了课堂中去,来自不同部门、处在不同层面的近220名学员,对这一重要课题进行了深入研讨,“项目参与式”教学小组对这些学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进行了整理归纳,以飨读者。

一、软环境的内涵与构成

(一)软环境的含义

发展环境包括两个方面,硬环境和软环境。就存在形式来说,硬环境是一种物质环境,软环境是一种精神环境。

目前理论界、学术界及政界对此还没有统一的界定。归纳其中的研究成果,主要有以下几种代表性观点:

一是从“环境”这个总概念引申而得出。有学者认为,人们常把与某一个中心事物有关的周围事物和境况称为这个事物的环境。软环境这个概念就是依此引申而来,它是人们在特定社会的生产和交往中所创造所反映出的体制上和精神上的境况的总和。

二是立足于“环境”这个总概念,从经济发展的宏观角度,相对于“硬环境”的性质特征而得出。软环境是相对于经济发展中的自然环境、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基础设施等方面的硬环境而言,指经济主体的外在客观氛围以人为中心的诸多因素,其与经济生活、生产关系相联系,属于政治生活、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范畴。

三是从“投资环境”这一经济发展的微观角度出发而得出,多数学者都是从这一角度进行阐述的。有学者认为,软环境是指与投资开发相关的政策、政务、经济体制、经济结构、法制、科技、教育、文化和观念等非物质形态的各种影响投资因素的总和。

我们认为,软环境是相对硬环境而言的一个概念,它是指物质条件以外的诸如政策、文化、制度、法律、思想观念等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作为精神环境,它反映了社会风气、媒介管理、群体风貌、生活状况、信息交流等情况。它是一个被人体验和意识的世界,具有动态的和软性的特征。

(二)软环境的构成

有学者从整个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认为,软环境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法律、政府管理、思想观念等等;有学者从投资环境的角度认为,软环境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和政策环境、政府管理环境、招商引资环境、司法环境、人力资源环境等;还有的学者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认为,软环境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一项系统工程,其主要包括人文环境、政府服务环境、市场服务环境、法制建设、市场创新意识和理念等。

一般来说,构成软环境系统的要素主要有政治环境、制度环境、体制环境、行政环境、法制环境、政策环境、服务环境、投资环境、治安环境、诚信环境和人文环境等。

我们认为软环境主要包括五个大的方面:第一,政务环境:政府发挥职能作用情况,包括机构设立、法律法规制定、民主决策、依法行政、服务效率、权益维护、监管机制等等。第二,政策环境:包括政策提供、政策执行、政策评估、政策效率等等。第三,市场环境:人才配置、科技水平、金融体系、信息传递、交易秩序。第四,人文环境:思想观念、区域文化、品牌意识、居民素质、风俗习惯等等。第五,社会环境:信用体系、社会安全、人际关系、中介机构、社会保障福利。

二、济南市优化发展软环境的现状评析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济南市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管理体制和提高行政效率为突破口,从企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入手,推出了一系列改善发展软环境的重大举措,发展软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整治和优化,呈现出越来越好的发展态势。

(一)推动了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针对一些部门的机构、职能重叠、交叉,严重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济南市政府把理顺管理体制、合理配置事权作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的切入点,采取有力措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一是制定了政府工作规则。明确了市政府及工作部门的主要职责权限、工作制度、运作程序,提出了纪律要求和接受监督的方式,落实了分工负责,强化了政府责任,为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行政管理体制,实现政府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清理临时机构。市政府把全面清理临时机构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来抓,撤销各类领导小组等临时机构166个,调整18个。通过建章立制,从制度上把尚需保留一定时期的临时机构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管理。三是实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的相对集中。设立市、区级城管执法局,作为市、区政府在城市管理方面集中行使行政执法权力的行政机关,把过去分散在11个部门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和处罚权集中起来,有效解决了城市管理职能交叉和多头执法的问题,增强了城市管理执法的协调性、权威性,改善了发展环境。四是本着“尽量放权、集中管理、精简效能、合法有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管辖范围,能够赋予的管理权限全部赋予,能够委托的全部委托,赋予高新区除领导班子管理、城市规划、土地一级市场垄断、房屋确权等以外的43项市级经济、行政和社会事务管理权限,变多口管理为一口委托管理,受到外来投资企业的好评。

(二)加快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

行政审批事项过多过滥,程序不规范,标准不公开,不仅增加了行政成本,降低了办事效率,而且影响了投资环境。依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按照过时取消、合并简化、整合下放、适用保留的原则,济南市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再次进行了清理。将现行436项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归类为94项(小项223项)。对保留的94项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实行编码管理,全面梳理审批事项工作流程,压减审批环节236个、申请材料681个和办理工作日1104个。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都建立了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对保留的主要审批项目,实行“一门受理,并联审批,一口收费,限时办结”的一站式服务。2003年以来,济南市以政府提速为切入点,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效能评议制和失职追究制等约束制度,努力减少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率。制定了《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运行规范》,要求做到审批内容、审批依据、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承诺时限“六公开”,通过监控、考核、评议等手段进行全过程监督。通过清理精简审批事项,整合审批服务资源,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呈现出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2009年市审批中心全年共受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72221项,办结71268项,按时办结率100%。县(市)区分中心共受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293209项,办结291544项,按时办结率100%。

(三)实现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

济南市政府把充分尊重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原则,印发了《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发展。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逐步扩大。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法律法规和市政府规定需公开的事项,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都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对城市规划、征收道路建设资金、公用价格调整等重大事项,都充分听取各界意见,改变了过去单向决策的做法。二是政务公开的方式不断改进。各部门都在机关、办事大厅设立公开栏、电子大屏幕、电子触摸屏、热线咨询电话的同时,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实施行政办公“专网建设”规划和宏观经济信息交流“金宏”工程。市政府网站设置了政务公开和立法征询专栏,济南政府网跃升为全国地市级政府网站第7名。全市85%以上的市直部门和单位在互联网上开通了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平台,直接面向社会开展信息发布、政策咨询、行政审批等公共服务,保障了公众对政务信息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政务公开的保障机制逐步健全。济南市坚持在政务公开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事前民主决策,事中民主监督和事后责任追究制度,初步建立了听证制、公示制、评议制、舆论监督制等监督制约机制,使政务公开的真实有效性和承诺事项的兑现落实率逐步提高。四是建立了公共服务快速反应系统。为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为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市政府整合全市38条热线,建立起集中受理、分类处置、部门联动、限时办结的12345市民服务热线。快速受理企业和群众的投诉,纠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保证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及时解决。开通“企业服务直通车”,开展热线服务进基层等活动。

(四)规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梳理,明确执法依据、执法权力、执法程序和相应责任。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明确收费标准。健全行政执法考核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认真清理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7568件,修改、废止和停止执行的95件。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除国家和省里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其它一律取消。先后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98项,占全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20%,其中,涉企收费75项,涉及金额9235.1万元。结合农村税费改革,开展了涉农收费的清理整顿,取消收费项目128项,降低收费标准50项。对教育、卫生、公路管理等系统收费进行了专项治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所有收费项目都实行了票款分离,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脱钩,杜绝了坐收坐支。强化对涉农负担、教育乱收费、医疗服务和医药购销不正之风等问题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推行“阳光就业”、“阳光收费”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强化对中央和地方出台的215项减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企业减负9亿多元。

(五)完善了监督保障制度

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了“优化发展环境监督检查年”活动,一是建立调查联系机制。市政府领导带头压缩会议,减少应酬,在全市开展了“调查研究年”活动,市政府各部门都组织机关干部到企业登门服务,制定出台了优化发展环境、支持企业加快发展的措施,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政府系统共建立企业联系点1816个,其中国有企业601个,外资企业305个,民营企业910个。二是建立投诉举报快速反应机制。对分设在市长公开电话和市监察、人事、外经贸、中小企业局等部门的行政效率投诉电话进行了整合,成立了“济南市发展环境投诉中心”,统一受理查处企业和群众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效率、服务态度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等方面的投诉举报。自2002年以来,济南市每年都对优化发展环境进行民主评议工作。三是建立了公开评议机制。2003年7月,与新闻媒体联办“政务监督热线”栏目开播。50多个部门和行业单位的“一把手”轮流走进直播间,接听市民企业的热线,答疑释惑、受理投诉,接受监督。目前,节目共播出961期,现场接听群众投诉咨询4100多件,对每件投诉和咨询都作了回复,答复满意率达90%。2009年通过电话随机抽样调查、社会问卷调查和日常检查等方式核对全市的67个重点评议部门和56个其他被评议部门和单位进行了考核。四是建立了办案协调机制,注重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健全办案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作用,办案的综合效能进一步发挥。2009年,济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4734件(次),比上年下降6.4%,受理集体访74起568人,分别下降36.2%和61.6%。加大对政府部门涉企行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为政不廉等问题,对59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坚决查处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徇私枉法的案件。

三、济南市发展软环境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福布斯》2009年中国内地最佳商业城市排行榜上济南市名列第14位,首次跻身前20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济南市软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但是,与群众愿望、与加快发展的新形势、与先进地区相比,济南市发展软环境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忽略了软环境建设的整体性价值

一是对软环境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硬环境是显性的,相对于软环境建设,硬环境建设更容易受人瞩目,因此有些政府官员将精力主要集中在硬环境的建设上,投资修建广场、修建公路、改造水电气等。而对于软环境则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软环境在整个环境中处于次要从属地位,只要硬环境改善了,软环境自然会带动,即使软环境得不到改善,对整个城市竞争力也不会起到决定性的影响。同时,部分官员还存在自我满足心理,认为济南市软环境已经取得不俗成绩,只需要重视硬环境建设就好,出现了“重硬轻软”思想。二是对软环境认识的片面性。忽略了软环境建设的整体性价值,将软环境建设单一化,认为软环境建设就是为外商投资创造优良环境,只要政府的政策优惠能引来更多的外资注入就是对软环境的改善。三是对软环境建设缺乏长期规划。软环境建设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应该既有符合当前阶段的现实定位,又有迎合未来的长效机制,但济南市在优化发展软环境的过程中,往往更注重软环境建设的短期任务,通过重要讲话等形式进行临时性指导,对整体战略缺乏长期规划。四是宣传力度不够大。与一些城市相比,济南市仍缺乏大规模、高规格的以“优化软环境”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这就使得济南市普通群众对软环境的关注还只停留在政府行政治理方面,未能形成“人人都是软环境”的共识,软环境建设的“双效效应”未能实现。

(二)政策的制定和完善滞后,服务意识淡薄

一是济南市现有法律法规的完善程度与经济的发展速度并不匹配,存在无法可依或不易操作问题,极大地损害了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性。比如关于节能减排问题,在我国目前真正实施的配套法规仅有《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两个条例,其余的,均没有上升到法的层面。二是一些政策制定缺乏比较优势,与发达城市相比,济南市政策的出台往往出现滞后性。政策法规的不完善,致使越权执法、野蛮执法、以权代法、以情代法、以利代法现象时有发生,极大打击了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和合法权益。三是有些部门的关键性、利益性审批项目未进入审批中心,存在审批权力化、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个人化现象。政府有些部门规章制度的制定不是以人为本,而是以维护部门利益为出发点,审批事项繁琐、程序复杂;政府部门职能交叉,存在多头管理、交叉管理现象;政策落实不到位,对部门或个人有利的政策就执行,不利的就难执行、不执行或歪曲执行,存在“政策歪曲、政策截流、政策梗阻”现象等等。四是部分权力部门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作风不实,“拖”、“推”、“卡”现象时有发生,仍然存在服务态度恶劣、办事效率低、“官本位”作风盛行等问题。

(三)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行政效率不高

济南市近年实施“行政提速”,需要审批的项目总体减少了,但不少部门的办事程序与审批手续裁而不减。有的甚至搞“分解动作”。将一项审批分成几个步骤进行,与部门利益密切相关的大多数核心审批项目并未触及。一些政府部门受既得利益影响,致使一些本可“合并管理”的事项自成体系。主要原因:一是政务中心功能不全。目前有些事权在市与区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划分不清,加上不少项目终极审批权在市里,无法真正进入区级政务中心,有些项目实行了“并联”审批,但各程序间相互牵扯,手续繁杂,使得政务中心的功能作用受限制。二是工作透明度不高。政府部门的政策透明度较低,政府与企业沟通渠道较窄,企业对相关信息不知情,办一项事需经哪些程序,需要哪些资料缺乏了解,以致不停地补办手续、补充材料。三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强。企业本来跑一趟就能解决的问题,由于有些部门工作人员素质不高,办事能力较差,造成企业数次往返。四是行政行为不规范,垄断行政、粗暴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等现象仍然存在,搞“有偿”服务;或强行组织评比、表彰、授牌等活动;或将一些政府职能、取消的收费项目,转到所属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四)监督机制不健全,政策落实不到位

一些部门在执行过程中查处不严、责任追究不严、惩戒失之于软,致使优惠政策难落实、运用政策不灵活、处罚政策弹性大,出现了政策截流、政策梗阻现象。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如一些取得了行政许可的单位和个人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因为监管不力,违法经营、违法建设、违法施工、违法拆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执纪部门主动介入难,事前监控少,如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对违法、违纪问题当事人不举报就难以发现。

(五)城市文化承载力较弱,文化认同感不强

软环境建设与硬环境建设也出现了不协调的音符。济南市的硬环境建设缺乏规模性,城市基础设施供应能力不足、城市道路承载负荷过重、城市绿化率低等问题依然突出,这就使得软环境建设缺乏现实基础保障,动力不足,影响了市民对于城市文化、城市精神的认知与认同,影响了城市的凝聚力。在文化领域,一些人的价值观扭曲、错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蔓延,“文化危机”问题以及伴随而来的种种不良社会现象日益严重,究其深层次原因,是文化认同感和文化立场的危机。另外,有企业反映,为发展工业而制定的一些优惠政策总是得不到真正兑现或被打折扣,企业无可奈何,心存不满,抱怨政府“不讲信用”。

四、优化济南市发展软环境的措施建议

(一)完善激励措施,打造宽松顺畅的政策环境

优化政策环境是软环境建设的先导,政策不优,环境难优,政策不活,经济难活。一套好政策就是一个明确的导向,能使投资者、经营者纷至沓来,增强其信心,促进其发展,从而使地方经济也得到发展。

1.政策制定要科学,符合发展实际

对济南市已有激励和扶持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进行全面梳理,按照“经营领域上放开、准入条件上放宽、市场门槛上放低、税费政策上放活、发展空间上放大”的原则,在用足用活国家、省市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把涉及企业发展、投资条件、投资者的各种待遇等有关政策放到相对宽松的程度,放到企业和纳税人最满意的程度。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自我扬弃,遇到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缺什么政策补什么政策。对有悖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合国际惯例、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政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该废止的要坚决废止,该修订的要抓紧修订完善,创造性地制定与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相适应的相关政策措施,努力消除阻碍经济发展的政策“中梗阻”。

2.政策执行要到位,完善长效机制

在政策的执行上,要不论市场主体的经济成份、规模大小,均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在落实政策中,要雷厉风行,态度坚决,不打折扣,杜绝截留;要立足促进发展,紧密结合市情,提倡动脑筋做加法,反对思想僵化做减法;要有主动性、创造性、灵活性,既要规范管理,更要引导服务;要顾全大局、放眼长远,采取灵活变通的办法,贯彻以发展为重的方针,个案处理若干具体问题。同时要将相关政策措施法制化,并逐步形成抓政策落实的工作机制,对已出台的政策措施定期督导,督促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到位。建立长效机制,以保持全市政策文件的连续性、稳定性和现实可行性。

3.完善执法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

对群众意见集中、社会反映强烈、事实清楚、情节恶劣、严重影响投资环境的人和事,要果断处理。凡发现对市委、市政府决策执行不力的,甚至敢于违规继续搞“三乱”的,一定要严肃查处,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推行行政执法说理式文书,切实规范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让所有行政行为严格控制在法律范围之内,任何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为了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

(二)提高行政效能,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优化政务环境是软环境建设的关键。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社会水平,有利于推动人文环境、市场环境及社会环境的建设,能够带动民风、社会风气和市场秩序的不断好转。

1.推行标准化管理,优化行政审批程序

凡不需领导会审、不需专家论证、不需回单位调档、不需现场勘察的事项,一律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当场办结,不断提高行政审批项目当场办结率,不断压缩平均承诺时限。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服务功能,坚持“能进则进、特事特办、充分授权”的原则,努力将全市所有审批项目、公共服务、许可证办理发放及涉及收费的项目都纳入中心办理。建立对退件实行领导查询制和召集联合踏勘办理制度。以提高政府服务和管理绩效为导向,进一步改革审批流程,在理清各种权责关系的基础上,设计行政系统内部业务流程和对外服务流程,优化办事程序。开发设立行政审批内部监察系统,实行窗口进出件全部公示,将进驻中心各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业务纳入电子监察范畴。

2.强化以人为本观念,提高服务效率

优化政务环境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围绕人民群众和企业的需求改进工作,从“便民、高效”上入手,提供人性化服务。首先,要转变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必须把思想观念从传统的“重管理”彻底地转变到“重服务”上来,依法行政,规范服务,全面提高服务水平,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其次,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办事效率的高低不仅直接关系到企业和市民的需求能否在最短的时间内能够解决,更是一座城市投资软环境是否过硬、政府服务是否规范的直接反映,对城市能否在投资者中形成口碑至关重要。

3.健全监督机制,提高行政效能

切实提升机关办事效率,对推诿扯皮、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的,实行严格的问责制,不断提升机关行政效能。不断加强对公务员及其他工作人员规范行政、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受理和处理人民群众、企业和外来投资者的投诉,特别是对一些影响恶劣、群众反响强烈的典型案件要在媒体上公开曝光,查处一个、震慑一批,绝不包庇隐瞒、姑息迁就。以严密的制度、严格的管理、严肃的纪律作保证,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保证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加快“电子政府”建设的速度,勇于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让广大群众更广泛地参与到政务环境建设中来。

(三)挖掘文化内核,打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能提高城市的凝聚力、吸引力,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一个城市、一个企业的魅力的增强,不仅在于其经济实力的提升,更在于文化价值的凸显,尤其在城市趋同的今天,我们更应着眼于大气开放、兼容并蓄、和谐创新,不断优化济南市人文环境。

1.激发创新活力,营造创业环境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发挥企业主体的作用,以一流的环境吸引一流的企业,以一流的企业创造一流的业绩。注重品牌建设,着力打造“历史文化名城”、“魅力泉城”、“科技创新之城”、“新能源基地”、“区域金融中心”等等,同时注重文化价值对经济的引导和促进,重视企业的文化塑造和内涵提升。

2.彰显泉城特色,打造城市名片

城市名片是对城市性格、城市精神和城市特质的概括,是一个城市别于其他城市的文化要素。城市名片作为一个城市的文化符号,对扩大城市影响力,提高城市知名度,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具有很大意义。“四面荷花三面柳,一城山色半城湖”,青山、绿树、明湖、涌泉环拥下的“家家泉水,户户垂杨”的老城韵味,就是彰显泉城特色原汁原味的老济南风貌。济南市要坚决做大做强泉水文章,将打造泉城特色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力保泉水持续喷涌。

3.丰富文化内核,提高居民素质

要用共同理想凝聚全市人民的力量,形成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要努力形成讲道德、树正气、立新风的良好氛围,提高全社会的文化道德水平;要坚持以人为本,重视人、尊重人、提高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广泛吸引人力资源,提高济南市的人文素质。完善相关优惠政策,面向国内外科技前沿引进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在此基础上,丰富济南市人力资源库,强化人才引进交流培训机制,逐步提高济南市的人文素质。

4.加强教育宣传,挖掘人文精神

传承和弘扬先进文化,让市民在享受精神生活的同时,陶冶情操,提升素质;要加强培训,充分发挥党校、市民学校、周末课堂的作用,让普通百姓走进课堂,接受品德教育和知识、观念的更新;要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建设,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党风端正了,就能以廉政取信于民,以勤政造福于民,就能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四)规范市场秩序,打造成本最低的市场环境

打造成本最低的市场环境,其本质要求是科学合理地定位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减少行政管制,减少行政权力对市场的随意干预,降低公众、企业等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成本。

1.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拓展市场发展空间

随着国务院将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发展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济南市要适时抓住这一历史机遇,进一步明确在山东省区域经济布局中的战略定位,深入研究和实施济南都市圈与“黄”、“蓝”经济区之间的产业衔接和市场的扩展与融合。政府应当进一步引导企业拓展国际视野,不仅学习国际先进技术,现代管理经验,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快推进民资与外资在研发、生产、销售等领域的合作,还应当跨国并购,还应当要创世界品牌,加快提升企业的竞争实力。要引导自主创新发展,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政府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更多地关注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关注企业可持续发展。

2.加强资源交易管理,维护公正公开

组建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供统一的交易平台。与招标投标相关的监督、中介、交易服务活动统一在中心进行。进一步研究细化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和监管规则,推进交易电子化、网络化。监察、审计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的适时监察和审计,保证交易的公开、公正、公平。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公开办事依据、内容、程序、标准和结果。全面推进教育、医疗、环保、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和实施监督。

3.积极动员社会参与,建立市场治理机制

加强各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健全稳定有效的横向合作机制、及时可靠的信息通报机制、坚强有力的联合执法机制,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提升城乡市场环境质量。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营造强大舆论声势,让群众知晓并积极参与到治理活动中来,大家动手,自觉维护,共同美化市场。

4.规范收费行为,降低交易成本

全面推行“阳光收费”,对各级行政机关、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实行重新申报、重新确认。各职能部门要主动、全面、及时公开本部门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收范围、计费单位及依据、监督电话等内容,增强收费透明度,更广泛地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济南市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数据库,完善涉企收费手册、企业交费登记卡、农民负担监督卡和市民交费指南,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按照下限标准收费、收支两条线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监管,强化行业自律,防止借助部门行政权力推销中介服务,促进各类中介组织平等竞争,从而达到降低交易费用的根本目的。

(五)完善社会管理机制,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社会的稳定和安全,是发展软环境中一个最基本的条件。优化社会环境的基本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妥善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依法表达利益诉求。

1.维护社会安全,加强“平安济南”建设

切实把工作措施落实到基层,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要继续坚持重心下移,进一步夯实平安济南建设的基础,牢固树立加强基层、建设基层、稳定基层的观念,切实把精力放到抓基层、抓基础、抓队伍上来,认真研究解决影响基层工作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点问题,切实把工作措施落实到基层,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加大对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继续保持社会治安秩序全国最好的城市之一的荣誉称号,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有新的提高。

2.加强诚信建设,打造“诚信济南”

诚信机制的建立,不但可以降低交易的成本,而且还会降低政府的管理成本。因此,诚信的社会必然是一个有限政府的社会,必须通过提高政府公信力,来引导企业和市民讲诚信,共同维护诚信体系。要推典型,营造诚信氛围,要注意发现、培养和宣传各行各业涌现出的诚实守信的先进人物和集体的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诚信不仅仅是一种道德约束,诚信也不仅仅是法律上的规定,自觉地将道德和法律制度上的约束化为日常的自觉行动,并且将这种行动转化为社会运行的体系,才能够降低交易的成本,减少城市管理的代价。

3.完善就业创业保障,注重社会公平

在继续加大弱势群体物质保障的同时,要加强弱势群体的人力资源和职业教育,为弱势群体创造各种职业培训学习机会。政府应加大实施知识富民的力度,增强农村劳动力掌握和运用先进实用知识的能力;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并应用于农村的基础教育、基础卫生和基础电信服务方面;增加贫困群体再就业培训支出,以加强免费培训城市贫困无业人员,提高再就业能力;在挖掘就业机会的同时,做好对贫困劳动者的职业指导;另外还可设立政府基金,实行小额贷款担保,帮助其获得小额创业贷款。

4.发挥基层组织作用,促进社会和谐

改善社会环境的关键是培育完备的人际和谐文化,特别是要形成用来调节人际关系的人文规范。在全市大力推行由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社区服务和管理的“五位一体”社区管理服务模式,根据各类社区的不同特点,进一步创新社区管理体制,增强社区自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改善居民群众生活环境,推进和谐社区建设。认真总结加强各种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让居民自觉参与社区的各项公益活动,通过教育和广大居民的积极参与,使广大居民的素质得到很大的提高,使他们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有较深认识,提高他们参与和配合社区管理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动企业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通过制度规范企业与员工的利益、通过公平的制度动员一切力量参与企业发展。

除围绕上述五个方面进一步优化发展软环境之外,还要着眼于完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监督考核机制,促使各部门真正把效能建设、创建服务型机关与部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贯穿于每一个机关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之中。严肃查办严重干扰和破坏软环境的案件,对破坏济南市软环境的案件要进行公开处理。要进一步完善市、区两级行政投诉中心功能,构建上下联动、快捷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发挥“直查快办”作用,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拓宽投诉渠道,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对企业和群众有关生产生活困难的来信来电来访,也要认真受理,积极协调,及时解决。要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将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及时反馈,并责令其尽快整改。(课题组负责人:吴学军;课题组成员:马磊,姜珲,吴春)

(责任编辑 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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