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左艳(太原大学外语师范学院, 太原 030012)
曼璐是张爱玲小说《半生缘》中的一个反面形象,为了保住自己在夫家的地位,她竟然将亲妹妹曼桢骗来给丈夫祝鸿才生子,由此造成了妹妹一生的悲剧。然而,细心揣摩就会发现,曼璐的形象似乎是断裂的、不可理解的。因为曼璐曾经是一个有着崇高牺牲精神的天使般的女性,她做舞女完全是出于拯救整个家庭。为什么一个人的前后行为会有如此巨大的反差呢?笔者以弗洛伊德的人格结构与心理防御机制为理论依托,紧扣文本,剖析曼璐的心路历程,还原出一个在残酷的生活挤压中苦苦挣扎、播种的是善良收获的却是伤心和罪恶的、可怜可叹可悲可恶的“人”——曼璐的形象。
弗洛伊德把人的精神活动分为意识、前意识与潜意识三个层面。其中,意识是人的心理状态的最高表现,是人的整个精神世界的主宰,处于表层;前意识是暂时退出意识的部分,在一段时间里它可能不属于意识,但还是有可能返回到意识领域中去;潜意识则是人类精神活动最深层和最原始的部分,这个层面充满着不容于社会的各种本能和欲望,它们时刻想冲出前意识和意识的层面表现出来,只是由于意识的抑制作用被迫留在潜意识深处①。与之相应,弗洛伊德把人格结构也分为三部分:“本我”、“自我”与“超我”。“本我”是代表本能与原始欲望的“我”,遵循顺应本能冲动的愉快原则,处于潜意识层面;“自我”即处于意识层面的现实生活中的“我”,它以现实的原则理智地控制着“本我”的活动;“超我”是包括良心与理想两部分、带有理想的特征的伦理化的“自我”,它一方面约束“自我”以控制“本我”的非理性冲动,另一方面又比“自我”更进一步,遵循理想的原则②。“超我”与“本我”、“本我”与现实之间经常会有矛盾和冲突,这时人就会感到痛苦和焦虑。作为一种自我保护,“自我”会以压抑、否认、投射,退化、隔离、抵消、转化、合理化、补偿、反向形成等某种方式,在不知不觉中调整冲突双方的关系,从而一方面使“超我”的监察可以接受,另一方面又使“本我”的欲望得到某种形式的满足,以保持“本我”、“自我”、“超我”的平衡,达到缓和焦虑、消除痛苦的目的。
中国是一个有着浓郁“长子”情结的国度,长子们在拥有权利的同时,也背负着沉重的责任感,在关键时刻最容易做出自我牺牲的举动。曼璐虽然只是家中的长女,但家中弟妹们很多很小的特殊情形,使她在成长过程中不自觉地将自己定位为“长子”,并将之内化为自己的道德规范,只是因为其暂时不属于意识的部分,她没有意识到。父亲死了,家庭立刻处于风雨飘摇中,生存危机诱发了曼璐“前意识”中的“长子”情结,她毅然放弃了自己美好的爱情和大好的前程,做出当舞女的人生选择,以柔弱的双肩担起了一个大家庭的重担。
曼璐的选择是一条不归路,因此,必须有一个说服自己安心去做舞女的充分的理由,她的人格结构才能保持平衡。她找到的理由无疑带有“崇高”的意味:“我”的牺牲换来的是全家人生活的安稳,是祖母和母亲的安度晚年,是弟妹们的健康成长。这种虽悲却壮、不乏凄美的崇高感,有效“抵消”、“压抑”了她做舞女的痛苦和不堪,使她在心灵深处将自己做舞女的行为“合理化”了。很显然,此时,曼璐人格结构中处于主导地位的是遵循“道德原则”,追求完美、理想的、德性的“超我”。
岁月流不走曼璐做舞女的悲辛,却流走了曼璐的青春和资本,年老色衰不可避免地与曼璐联系上了。曼璐再没有挑选嫖客的资格,她沦落为私娼,但是她依然无怨无悔地坚守着,支撑她的是“自我”清醒的“意识”——这是“我”选择之初就注定了的结果,和她想象中的“爱情”。二者共同构筑了曼璐自我保护的防御机制,借以维持人格平衡,而对曼璐来说,后者显得尤为重要。
当时曼璐正上中学,这是一个幻想爱追求爱的年纪,而做舞女的现实使她不可能拥有爱情。于是曼璐只能沉浸在她幻想的爱情中。张豫瑾曾与她有过短暂婚约,于是她很自然地将自己不能容忍的冲动、欲望全都“投射”到了张豫瑾身上。在想象中,她与张豫瑾爱得忠贞不渝,即使亲眼看到张豫瑾追求曼桢,她依然认为“豫瑾如果真的爱上了她妹妹,也是因为她的缘故——因为妹妹有几分像她”,并感动于“他到现在还在那里追逐着一个影子”。可想而知,曼璐如何用这些想象来舔舐自己的伤口。随着岁月的流逝,这种想象越来越发酵、夸张,她把张豫瑾珍藏在心灵深处,不容别人窥视,张豫瑾成为她在人间最后的安慰。也许在更深层的意识中,她也意识到这是一种自欺欺人,但唯有这样,她才能在悲苦岁月中坚守,才能度过一个又一个艰难的日子。
在“想象”中曼璐求得了心理平衡,送走了最为艰难的岁月。妹妹曼桢终于长大,可以和她分担生活的重负了。可“想象”却在这时被无情地粉碎了。
(一)崇高“想象”的破灭。可以说曼璐能坦然接受天下所有人的侧目,却无法承受家人一点点的不齿,这是曼璐不能承受之重。但现实是残酷的,曼璐为之牺牲并用身体供养的家庭对她不仅缺乏温情,而且简直就是冷漠:最应体谅她的母亲不但没有体谅到她嫁祝鸿才是痛苦的无奈选择,却认为她“嫁得这样好”,并且“好像她完全是个局外人”,“一点顾忌也没有”地“把豫瑾和曼桢的事情一五一十说给她听”,丝毫不考虑她的感受;“曼桢向来最怕提起她家里这些事情,”以至于不敢让同事到家里取钥匙;弟弟杰民“对于曼璐的朋友一直感到憎恶”。
家人的态度极大地伤害了曼璐,曼璐陷入极大的心理焦虑和痛苦中,这痛苦、焦虑“转化”为躯体症状表现了出来:曼璐与母亲说话总是呛。然而做母亲的没有体谅到曼璐的“呛人”其实是以一种“反向形式”诉说,希望得到家人的理解,反而更加嫌弃曼璐。当曼璐意识到这些的时候,能做的就只剩下被动地自我保护了:她给母亲钱,以此“弥补”自己在生理、心理上的缺陷,掩盖自己的自卑感和不安全感;她在婚后独自搬出去住,“尽量避免娘家人到她这里来”,用“隔离”的方式,将不快的事实或情感分隔于意识之外。即使这样,曼璐还是没有放弃自己的责任与坚守,因为她还有另一个想象——爱情想象支撑着她人格结构的平衡。
(二)爱情想象的破灭。毋庸置疑曼璐和张豫瑾是有过爱情的,但对张豫瑾来说,曼璐不过是“一个梦幻似的美丽的影子”。张豫瑾从未主动提起曼璐,而对曼璐的妹妹曼桢展开了追求。他“把从前的一切都否定了。她所珍惜的一些回忆,他已经羞于承认了”。残酷的现实将曼璐的爱情想象打得粉碎,她的精神世界转瞬之间被抽空了。
精神空虚的曼璐几近崩溃却终于没有疯狂,她放低身价,与一个几乎所有人都看不入眼的、丑陋的、既没钱又庸俗的祝鸿才过上一般夫妻的平淡生活。她接受祝鸿才,是因为他条件差,既可弥补自己舞女身份的缺陷,又可祛除“图他的钱”的嫌疑。为了一个常人唾手可得的愿望,曼璐可以说做了最大的努力,对她来说,已经是最后的一根救命稻草了。但命运没有怜悯她,生活和她开了一个大玩笑:祝鸿才居然发财了!接下来的事情顺理成章:祝鸿才对曼璐先是疏远,几天几天的不回家,然后是破口大骂,最后发展到动手打人。曼璐再也看不到任何希望,能做的就只有思考一个问题了:“我”为什么落到了这步田地?“她在床上翻来覆去,思前想后,她追溯到鸿才对她的态度恶化,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就是那一天,她妹妹到这里来探病,后来那天晚上,鸿才在外面吃醉酒回来,倚风作邪地,向她表示对她妹妹有野心。”一个处于绝望境地的人想法往往偏激,祝鸿才对曼桢的觊觎,勾起了曼璐“失去”张豫瑾的痛,她将矛头对准了妹妹,认为妹妹恩将仇报,不仅横刀夺走了张豫瑾的爱,就连祝鸿才这样的人也要和自己争,是妹妹堵死了自己的生路。她陡然生出了对妹妹的无比仇恨。“超我”主导的人格结构的平衡被彻底打破,而不理会社会道德与外在的行为规范、以获得快乐避免痛苦为唯一要求与目标的“本我”挣脱了“超我”的监察,溢出了“自我”,从不被个体所觉察的潜意识层面,跃升到意识的层面,主宰了曼璐的整个精神世界。为了自身的快乐,曼璐放弃了已经学会的成熟态度和行为模式,使用幼稚的“借腹生子”的方式来满足自己“拴丈夫”的欲望,从而完成了由“天使”而“恶魔”的转变。
曼璐是让人唏嘘的可怜可悲可叹的悲剧性人物。从对她的精神分析中,我们看出,她的蜕变是环境逼迫下的必然结果。与曼桢一样,她也是一个被损害了的人,她的魔鬼般的兽行是无路可走时最后的自我保护方式。她不是魔鬼,她是一个人。
①② 童庆炳、程正民主编:《文艺心理学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26页,第28页。
(文中所引《半生缘》的原文,均见张爱玲著《半生缘》,哈尔滨出版社,200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