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永刚(牡丹江师范学院, 黑龙江 牡丹江 157011)
《红楼梦》的主旨是一元的还是多元的?红学研究的任务是追寻原初本旨,将《红楼梦》交还给历史;还是阐释其当下意义,将《红楼梦》奉献给当代读者?鉴于对此问题的不同答复,红学可以划分出两种截然不同的研究方式:“一元论”者运用“我注六经”的方式,认为《红楼梦》文本背后客观存在着唯一、不变的原初本旨,他们关注作品诞生的历史语境,关注与作品相关的一切事物和现象:如作品产生的时代、作者的生平家世、思想性格、交友出仕等情况,以期实现对作品“原初意义”的探寻。因此传统的考证学、音韵学、文献学、训诂学等成为他们阐释《红楼梦》的工具;“多元论”者则以多元视角从理论高度透视文本,注重从思辨角度介入《红楼梦》研究,并偏重开拓作品的思想意义,认为《红楼梦》给研究者提供了巨大的思考空间,其意义只有在不断地现代阐释中才能焕发活力。因此,哲学、美学、社会学、文化学等成为他们阐释《红楼梦》的工具。
百年红学史,可以看做是“一元”向“多元”的转变史。20世纪上半期,得力于文学阐释传统和时代因素,“一元论”的风气之先,渐趋占据红学的主流;20世纪下半期,尤其是80年代以来,西方诸多文艺理论的输入和对现代阐释学、接受美学的推崇,“一元论”开始失落,“多元论”逐渐兴盛。本文主要从理论角度反思“一元论”的无法摆脱的困境和“多元论”面临的危机以及对21世纪红学的出路进行前瞻。
对文学作品的阐释有两个源头:在西方来自于对《圣经》的解释;在东方来自于对《诗经》的训诂。受这两个源头的影响,中西阐释学的重心都围绕着对作品本旨、作者原意的挖掘。在红学中,“一元论”信念的持有者是索隐派和考证派。索隐派沿袭着中国古代经学阐释的传统,认为文字背后必然隐含着某种“本事”,如果索出“本事”,便可得知作者的原意和作品的本旨。也因此形成了诸多的“本事说”:如“张侯家世说”、“明珠家世说”、“顺治帝与董鄂妃爱情说”、“反清复明说”等;考证派则从作品外围入手,通过大量的作者生平家世的考证,得出《红楼梦》是作者“自叙传”的结论。潘重规在《红学六十年》曾对红学“一元论”做这样解释:“自蔡胡论战之后,一切新材料的访求、发现和探索都是求得《红楼梦》的写作主旨,究竟是具有‘反清复明’的意志,还是如胡适所说的‘自叙传’,抑或是有另外含义的著作,或者什么都不是,而只是一部单纯的言情小说。六十年来,多少学者耗费心力,搜索新材料,找寻新证据,无非要辨清《红楼梦》的主题。”
诚然,了解一部作品,尤其是传记体、现实主义性质作品的时候,掌握有关作家、作品的资料有利于帮助研究者解读作品。然而,即使所有有关作品的资料都找到,是不是就一定能够达到作者的创作本旨和作品的原初意义呢?
从作者创作来看,文艺创作活动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精神活动。创作的心理过程不仅有“意识”活动的参与,还存在“无意识”的掺杂。这种复杂的心理机制并不能得以清晰的描述。虽然现代文艺心理学已经在作家创作研究方面取得了部分的进展,然而人的生成性心理机制与心理学的可测量性之间的永恒矛盾,使心理学对作家创作的原始状态只能无限靠近,而不能达至谷底。
从文学语言来看,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语言是文学的基本材料。而语言并不是像砂石、木头一样惰性的东西。而是人的创造物,带有一定的文化传统。尤其是文学语言,由于其具有表情性、蕴藉性、内指性的审美功能,使文学语言呈现了意蕴深厚和余味无穷的意义状态,这也导致文学作品具有多重意义生成的可能性。文学语言的独特的张力和审美功能,使阐释者从文本中逆向推求原初意义成为了一种奢望。
从接受者角度来看,接受者是文学阐释活动中最重要的一环,也是作品意义实现最后一环。然而,接受者对作品的解读是在一定的文化语境中完成的,这种文化语境制约着接受者的学识、经历、理解力等一切主观因素,这些主观因素构成了接受者的“前理解”,而当接受者带着这样的“前理解”进行文本解读时,他已不可能一身清白地介入文本,这时的解释已经渗透了他自身的知觉方式,这也使追求纯粹客观的还原作者原初本意成为不可能。
从作者的主体创造的复杂心理机制到文学语言的审美功能导致的多义性以及接受者的“前理解”,这一切使得无论是考证派的科学方法的纯客观考证和索隐派对作品的“本事”的逆向推求都成为一则神话。正如赫施在《解释的有效性》一文中所言:“本文的含义是封闭的,它客观存在于作品中,文本的意义是生成的,它需要读者来完成。”《红楼梦》的本旨客观存在于小说里,人们只能无限地接近,却不能还原。由此可见,红学“一元论”的失落并不仅仅是外部因素导致,而是存在着理论上无法摆脱的困境。
可能是基于对作者原意、作品本旨原初状态还原的无望,红学逐渐将工作重心从文本、作者转移到接受者这一方来。人们认为《红楼梦》的意义不应该单纯地存在于文本中,而应该存在于接受者与文本的经验中;红学的主要任务应该是赋予其时代内涵而不是追求其原初意义;《红楼梦》应该奉献给当代读者而不是交还给历史;《红楼梦》的意义应该是多元的而不应该是唯一的。这里,“多元论”者将阐释者“前理解”从“一元论”中还原本旨的枷锁中解救出来,变成了《红楼梦》意义阐释的前提和基础。
20世纪下半期,尤其是80年代后,随着大量西方文艺理论的涌入,使《红楼梦》多元阐释具备了理论基础:哲学、美学、社会学、心理学、文化学、符号学、语言学等都成为《红楼梦》阐释的工具,“一元论”的本旨还原在这时已成为过眼云烟,红学“多元论”时代已经到来。然而,强调接受者在《红楼梦》意义生成中的作用,强调不同时代、不同个性的研究者阐释的“见仁见智”而造成的《红楼梦》意义的不断创生、流动的同时是否会走向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纷繁芜杂的《红楼梦》阐释是否在具备合理性的同时也具备合法性?这显然关涉的是多元阐释的限度问题。意大利学者艾柯就曾对阐释者权力的夸大而导致的过度阐释现象进行过反思:“诠释是潜在的无限并不意味着诠释没有一个客观的对象,并不意味着它可以像流水一样毫无约束地任意蔓延。一个本文潜在的没有结尾并不意味着每一个阐释行为都可能得到一个令人满意的结果。”艾柯提出阐释有限性的同时,又提出“本文意图”这个极富冒险性的词汇为阐释者设限:“它不是作品先在具有的永恒本质或唯一诠释,亦非一个先验存在,而是读者站在自己的位置上推测出来的或是本文接受者根据自身期待系统发现的东西。”然而,艾柯的“本文意图”在限制读者诠释方向的同时,又指出它需由读者自身来完成,这似乎陷入了一个循环论的怪圈,也正因此,卡勒才发难道:“我们总是可以就本文所‘未曾’说出来的东西提出许多有趣的问题,我们因而无法事先对这些有待于我们去发现的问题的范围进行限定。”虽然艾柯的“本文意图”并没有给人们提供一个关于阐释限度的明晰的、易操作的答案,但是却给人们留下了一则启示。笔者认为在红学中,沿着艾柯的方向,文本的审美属性及其诞生的历史语境应该成为《红楼梦》阐释的制约因素。
首先是文本属性制约。每一件语言作品都随着作者意图与表达内容的不同采用了各有特点的言语系统,以及适应这一言语系统的构造体式、表达技巧和写作方法等,其中文本属性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不同的文本属性有着不同的表达功能满足着各种各样作者的表达需求,同时也对阐释构成了制约。《红楼梦》是一件经典的艺术作品,它的创作是一种审美实践,人们对它的阐释属于审美活动范围,《红楼梦》的阐释要以审美欣赏为基础,在阐释其历史文化内涵的同时,始终注意它的审美信息,始终联系着主体的审美感受。“小说的含义依附于小说的审美形式,虽然把握了这个审美形式,并不等于还原作者本意,但是如果离开了小说的审美形式,那么阅读只能是随意的、相对主义的、也即非审美的。”
其次是“客观性”制约。《红楼梦》是诞生在清中叶的一件艺术品,是那个时代的内容、精神风貌及其作者时代心理在作品里的折射。而对《红楼梦》的阐释总是后代人对其进行的当下阐释,因此,也就遇到了阐释者和文本之间的历史距离问题。以伽达默尔为代表的现代阐释学首先承认了这一历史距离的存在,认为阐释是一个不断缩短这个距离的历史过程,逐渐使阐释者的现代视域与文本的历时视域达到融合,以实现阐释学循环。中国文学批评史上也出现过类似的理论,突出的代表就是孟子的“以意逆志”说,以阐释者之意逆作者之志。不管是伽达默尔还是孟子,他们在给予阐释者充分的权利的同时,也留下了一个理论盲点:以阐释者“前见”去取代“文本意蕴”,用“现代视域”遮蔽“历史视域”,最终酿成阐释的僭越。
红学中的阐释僭越现象时有发生。社会历史阐释僭越的最具代表性的观点是“第四回是《红楼梦》的总纲”,“总纲说”将《红楼梦》里的人物划分成两大对立阶级,并因此来进行文学人物形象的评价,进而形成《红楼梦》的主旨是封建社会的阶级斗争史。《红楼梦》第四回确实写了阶级斗争,然而,这些细节是否能够成为小说的主旨?这还是个疑问。因为关于“主旨”“总纲”乃是涉及到小说的艺术思维、叙事结构、审美形式的整体判断,而从小说整体旨趣来看,第四回是显然不能胜任的。后来有人将这种阐释成为“庸俗社会学”,原因也在于此。心理阐释僭越的突出表现是“病症说”。一些心理阐释无视《红楼梦》文学作品的审美形式,将心理学方法机械横移,将虚构人物以假为真,将文学中的典型形象当做心理学意义上的精神病人,走向了阐释的僭越。张中良在《宝玉之痴》中认为:“宝玉的性格,若用一字概括,只恐非痴字莫属,而宝玉之痴正是心理病症的表现。”从而指出心理病态主要表现在三方面:“性心理移位,性变态,心理性癫痫。”另一位《红楼梦》研究者黄锦秋则将林黛玉的悲剧命运根源归结为“病态心理”和“自恋情结”,如此的阐释不仅消解了《红楼梦》悲剧的美学内涵,同时也降低了林黛玉这个典型人物的审美意义。
此外,当各种人文学科都沉浸在文化研究带来的生机的时候,《红楼梦》因具备中华文化百科全书的性质,也更容易让人们对它进行文化阐释,一时间,《红楼梦》与茶文化、酒文化、服饰文化、饮食文化、医药文化等的研究铺天盖地、五花八门,然而随之而来的“文化泡沫”也在所难免,许多文化阐释因为游离了《红楼梦》本体,越过了文本所提供的文化空间,漫游在“泛文化”的世界里。这时的《红楼梦》逐渐成为理论的佐证和主观意念的注脚,都因愈来愈偏离文本而显得漫无边际。这种趋势进入到20世纪90年代以来更是愈演愈烈,在后现代语境下,红学走向商业化、娱乐化,大众传播媒介的发达使红学由庙堂走向草根,“多元论”在此时成为颠覆传统、解构经典的借口,昔日的“民主精神”逐渐蜕变为相对主义。面对这种形式,红学界的有识之士开始呼吁“回归文本”、“回到作者”,可以说,在“多元论”逐渐走向僭越之途的时候,这样的呼声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作者、文本权利的回归有利于对读者的权利进行有效地制衡。然而,“回归文本”究竟是回归什么样的文本,是类似于索隐派主张的经学文本还是考证派所提倡的历史文本?是周汝昌所说的文化文本还是宁宗一呼吁的心灵文本?而“回到作者”是否在制约“多元论”僭越的同时又重新回到了“一元论”的老路?显然这些在红学界还没有出现一致的结论。
从“一元论”的失落到多元的僭越,再到“回归文本”、“回到作者”的呼声日益高涨,使我们看到了红学中的一次方法论循环。“一元论”的坚守到“一元论”的失落,背后的危机是文学阐释“民主性”缺失;“多元论”的兴起到“多元论”的僭越,面临的是文学阐释“规范性”的建设的艰难。红学已经进入21世纪,这个20世纪最典型的学术个案留给后人们无穷的启示。红学方法论的循环使“一元”和“多元”的“博弈”还会继续,然而博弈理论却给红学的未来提供一则思路:博弈的双方不应该互相冲突和伤害,而应该互利和共赢。因此“一元论”如何吸收“多元论”的人文精神,“多元论”如何汲取“一元论”的客观性原则是摆在每一位学者面前最重要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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