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通俗小说里的四个邪恶女人

2010-08-15 00:42孙丽华
名作欣赏 2010年4期
关键词:潘金莲妇女丈夫

/孙丽华

作 者:孙丽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文学博士。

在明代的通俗小说里,潘金莲、潘巧云堪称是著名的淫荡妇女,在某种意义上,她们已经成为“淫妇”的共名。知名度稍低但性质与之相同的是明代的白话短篇小说里的两个女性形象:蒋淑真和梁胜金,与前述二潘一样,都是活跃在市井民间的个性强悍的女子,她们不守妇德、敢于“红杏出墙”,以自己大胆的、无所顾忌的行为,表示了对夫权的蔑视。

明代小说里的其他一些“出轨”妇女或可原宥,如明代小说家冯梦龙的《警世通言》中的《况太守判死孩儿》里的邵氏和凌初《拍案惊奇》中的《西山观设度亡魂,开封府备棺追活命》里的吴氏均有偷情行为,不守妇则,但是她们是寡妇,还容易博得人们的同情。上述四人却都是有夫之妇,当然,《水浒传》里的潘金莲和《金瓶梅》里的潘金莲还是有一些不同的。前者毕竟在婚姻中受到压抑,被强迫着从属于侏儒之夫,终日郁郁寡欢。她的偷情,尚可用心有不甘来解释;而到了《金瓶梅》阶段,潘金莲的偷情就已经既多且滥,不顾一切、不择手段,完全达到色情狂的地步,让人感到无法接受了。潘巧云也属于胆大妄为型的妇女,明知自己的丈夫是一个赳赳武夫,性情卤莽急躁,她尚且敢于私通和尚,做出不啻于撩拨虎须的惊人之举,诚然是色胆包天了。蒋淑真和梁圣金虽然程度不及这二潘,有如小巫见大巫,不过其行为的难以理解和乖张出格与那些著名的淫妇本质上并没有什么不同。小说里可以说是尽情地描画了这等淫荡妇女的卑劣行径,但是问题在于,她们为什么要如此无所顾忌地违规而行呢?她们种种的乖谬出轨之举,难道仅仅是一个丧心病狂就可以解释清楚的吗?

四个放荡的妇女在命运的走势上也基本相同,她们都经历了出嫁、不安于闺阁本分地贪恋私情(有的还交往过滥),最后被愤怒的丈夫(或其他男人)结果了性命这样一些共同的人生阶段。细微的不同是惩罚之刃并不总由做丈夫的来操持,例如潘金莲是被小叔武松杀死,而潘巧云则被丈夫的结义兄弟杨雄设谋杀死。奇怪的是不是丈夫的两个屠杀者下手更为狠戾——两潘都被开了膛、剜出心肝,而死于丈夫之手的两个妻子只是被切下首级而已。

每当论述的文笔触及这些放荡的妇女,都会让学术的思路变得沉重阻滞。的确,阐释这样的文学形象、检点她们的人生轨迹会让人感到沉重和不安,因为从客观的立场看来,她们不单纯是“道德法庭”上的被审判者,而在更为普泛的意义上,是普通的人,只不过是一些不善于或者不情愿按照常理行事、不愿意用道德规则约束自己的一种人而已。

那么是什么原因让这些妇女的人生之轮脱离了常轨?让她们不顾一切地走上一条与常规和理性相背离的不归之路?这一切难道仅仅是偶然和巧合?或者纯属人生无法预测的意外变局?

可以说,这样四个妇女代表了中国古典小说里女性命运最为凄惨可怕的类型,那是因为她们居然敢于向男性的权力挑衅,所以下场就如同以卵击石,自然无法逃脱粉身碎骨的结局了。

诚然,她们的行为充满罪恶、无可容赦,例如潘金莲违礼越法,背地里与情夫偷偷往来,让懦弱的夫主武大郎丢尽脸面还不算;事情败露之后,居然又听从情夫的毒计,给亲夫投毒,要了武大郎的命;如此的狠毒放荡恶妇,自然让天下之人都欲将其杀之而后快了。

如果站在丈夫的立场上,会觉得这些妇女果然不堪造就,个个都是问题人物,问题是如何处罚、殄灭这些罪恶之花。但是我们也可以调整一下视角,例如,站在父母的立场上,情形自然又当截然不同。《喻世明言》中的名篇《蒋兴哥重会珍珠衫》里写道,商人蒋兴哥之妻、闻名一方的美人王三巧儿因为红杏出墙,被丈夫休弃后,愧悔交加,半夜里悬梁自尽,父母救下寻短见的女儿,流泪相劝,“道你一朵花儿未开足,如何做此没下稍之事”。不如再去嫁人,尽有好日子过。这就充分反映了对于所谓“不贞”的行为,并非全社会都皆欲诛讨,起码出轨妇女和她们的父母与亲人不在此列。父母与亲人是完全可以包容这种“不端之行”的。说到底,它损害的只是丈夫的权益,那么,是否有必要将丈夫的权益扩大为社会全体的意愿?实际上既无此种必要,也无此可能。我们应该认识到,小说中表现的对于放荡妇女的憎恶,其实主要代表的是丈夫的视角,作者却有意无意地将这种憎恶放大了,转换为全社会的普泛反响,而这实际上并不能成立。也就是说,让做丈夫的特别憎恨的行为,在其他人看来,也许并不怎样严重。这种过犯与其他的罪错不同,其评价常常是因人而异的。

潘金莲确有杀夫的行为,但那是在一个利欲熏心的狡猾老妇人唆使之下,后者显然意在掩饰由自己一手导演的通奸事件的败露,因此我们很难把这个谋杀视为纯然出于潘金莲的主观意图;潘巧云则完全没有对于丈夫的攻击意图,她最多只是幻想能够躲过丈夫的眼目,与别的男子偷情;蒋淑真和梁圣金也都压根没有想过去谋害丈夫,然而她们全都惨死在丈夫或别的男人的屠刀之下。如果只是着眼于这个结局,或许人们就会觉得可恨的人并不是这些放荡的妇女,而应该是那些凶残暴戾的丈夫吧。的确,如果是从理性的层面去看待问题,我们就会感到,处理两性之间的矛盾纷争,并不是一定要用屠杀的手段去解决问题,毋宁说,这种极端的手段恰恰是无法解决问题的。既然无论在任何时代,人类的两性之间都无法避免矛盾纷争,那么问题的解决,就应该寄希望于更加理智和有效的方式。封建时代频频出现的杀妻事件,体现出这个历史时期有关两性关系的文化观念的偏颇狭隘,它总是过度地扩展男性的权力而根本无视女性的权益,观念上的偏颇必然导致手段上的极端,对于女性那越轨的感情追求,男人就被赋予了惩罚的特权,可以理直气壮地挥起屠刀。就是体现着如此病态、畸形的社会文化观念,众多的古代小说才为我们记载了一个又一个鲜血淋漓的“杀妻”故事。

现在,潘金莲的影响早已超越国界,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文学人物。估计在各国读者心目中,这样的女性都是欲望强烈、不甘于约束的胆大妄为型人物吧。问题就在于我们的《水浒传》作为一部世界知名的古典小说,它的影响当然非常广泛,但是随着这种影响所及,把它局限性的一面,例如对女性的那种偏见和敌视也带到全世界。考察一下《水浒传》里的众多女性,大部分都属于问题人物,在小说中是作为反面的形象而出现的。正如许多学者曾经归纳过的那样,这部小说里的女性,除了放荡无耻,就是粗鲁野蛮,传统的温柔典雅的闺秀甚属稀缺。只有一个林冲的妻子,被塑造得美丽柔弱又坚贞不屈,命运却又十分错舛不祥,显然这是为了突出高衙内的贪恋美色的劣行而设置的一个工具化人物。而其他的女性如潘金莲、潘巧云、阎婆惜等人,尽管不乏美色与心计,但是个性刁泼、狠毒放荡固一无足取,像顾大嫂、孙二娘、扈三娘那般卤莽勇武、杀人不眨眼的行径,其实也已经全无女性特征。平民妇女已经如此乏善可陈,再检点小说中的贵族妇女,例如官绅门第的夫人,也颇有品行庸劣而令人厌恶者,例如《水浒传》里卢俊义的夫人和刘知寨的夫人,她们或不守妇德、红杏出墙,或不明事理、忘恩负义,都给她们的丈夫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显然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贤妻。而这一类妇女又与前面所说的放荡型和卤莽型有所不同,像潘金莲、顾大嫂等人,或受夫权束缚,或承担生活压力,也许的确难以做到循规蹈矩、恪守闺范,而官绅眷属生活既优裕,婚姻亦无大不如意,卢、刘两人的妻子所表现出来的就更多是人性的邪恶部分了。那么像这样一部小说在世界范围的普遍流传,也就在所难免地把对于女性的偏颇评价渗透到各阶层人们的心里,从客观的影响来看,是助长了女性歧视的社会观念的泛滥。

考察我们的传统小说,文人之作一般容易对女性持溢美态度,以往的许多文言小说里都塑造了温柔美丽高雅坚贞的诸多出色的女性形象,而到了《水浒传》这样的通俗小说,女性形象开始被颠覆,我们可以看到这里其实有一个不同的视角。推崇女性的作品,多半出于文人之手,文学的传统一向愿意以美人香草比喻君子贤臣,所以对女性的赞美不免无所不用其极;而通俗文学没有这种女性崇拜的传统,尤其是《水浒传》,它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通俗小说,而是一部描写“江湖”生活的小说。美国女作家赛珍珠将它的译名定为《四海之内皆兄弟》,就表现出她对小说内容的一个总体理解。许多学者都指出这部小说承载了很多宋元明时期民间武装活动和民间宗教的信息。而一些民间宗教和江湖意念,出于加强团体内部凝聚力的需求,其实都具有明显的女性歧视。这些特定的思想观念进入小说内容,自然会影响到人物的塑造,渗透了浓厚的蔑视、敌视女性的意识。我们可以认为,潘金莲、潘巧云、顾大嫂、卢俊义妻等形象,浓缩了小说作者对于女性的种种偏见,应该是一种有意识的塑型,而并非是客观性的描述。

总之,明代的一些通俗小说,对女性具有有意识的歪曲、妖魔化意图,从根本上来说,这是与当时一些试图张扬男性权力、仇视女性的社会观念有关的,同时也不可否认它受到特定的文学传统的影响,例如一些已经进入小说的民间思想、民间宗教等。不过与通俗小说的这种仇视女性、贬低女性的潮流相对立的,是在当时的一些文人小说里,也出现了尊崇女性甚至神化女性才能、智慧、品德的倾向。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吕熊的《女仙外史》。到了清代,这种尊崇女性的余风又引领了另一部小说奇书《镜花缘》的出现,至于古典小说巨著《红楼梦》就更无庸细考地充溢着赞美、推崇女性的意念,在中国古代小说群体中,占据了女性崇拜的颠峰,成为一个十分引人注目的文学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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