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先彬(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 江苏 淮安 223003)
刘向的《列女传》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妇女专史和通史,对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有非常大的影响。《列女传》在西汉后期出现,和历史传统有关,和当时的社会现实也有着密切的联系。另外,西汉硕儒甚众,而仅有刘向关注到妇女在社会与家庭发展中的作用,这和他特殊的身份、地位是分不开的。
(一)妇女性别角色的确立及地位的演变。在先秦的历史文献中,“男女有别”、“夫妇有别”的语句随处可见,围绕这些语句还有着复杂的多层次、多角度的礼节规定。可见很早以前,就有了明确的性别之分。在《列女传》的《鲁季敬姜》《魏曲沃负》《齐孝孟姬》《鲁庄哀姜》等章节中都有关于“男女有别”的论述。从整个人类发展历史来看,男女性别的辨识,应发生在人类进入氏族公社阶段出现女阴和男根崇拜之时,在此之前,人类的祖先处于“群居聚处,与禽兽无别”①的蒙昧无知状态之中。马克思也指出:“最初的分工是男女之间为了生育子女而发生的分工。”②在母系氏族社会,生产力极为低下,由于妇女能为人类种群的存在与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因而获得了较高的社会地位。从一些远古神话中,可以深切地感受到这一点。“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为人”③然后,女娲又创设了婚姻制度,从此,人类便开始自身繁衍。黄帝是华夏族的始祖,在传说中可能也是一个女人,是母系氏族末期的一名女酋长。这些神话与传说表明在母系氏族社会中,人们对女性的尊崇。
在中国北方地区,考古陆续发现母系氏族公社时期的裸女塑像等遗物,这些女像的共同之处,就是对富有女性特征的乳房、臀部、女阴进行了夸张的描绘,而从中原地区出土的陶祖、石祖、玉祖和铜祖等物,则体现了母系氏族末期到父系氏族时期出现的男根崇拜。这些现象传达了远古先民对男女性别不同角色的认识。在墓葬方式上也出现了类似的特征,母系氏族公社阶段的葬式,大多是男女分别合葬,同时对妇女、幼女进行厚葬,这说明当时的人类不但有了明确的男女区分,而且以女性的地位和身份为重。随着母系氏族公社向父系氏族公社过渡,随葬品也发生了变化,由早期的无区分但女性在数量上优厚于男性一变而为男女随葬品有了大致固定的种类区分。男性随葬品以斧、锛、凿、铲、镰为主,女性以纺轮、石磨盘为主,这些现象表明当时社会已经有了较为明确的男耕女织、男外女内的劳动分工。进入父系氏族阶段,成年男女的合葬开始出现,大多是一男一女合葬,但也出现了不少一男二女的合葬墓,这些现象表明女性的地位发生了变化,开始进入了男性对女性的奴役时代。在一些历史文献中对男女性别角色的演变也有描述,如《列子·汤问》中有“男女杂游,不媒不聘”之语;《吕氏春秋·恃君览》说:“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列女传》的《弃母姜》《契母简狄》篇中,姜和简狄二位女性一践巨人迹而孕,一吞玄鸟蛋而孕,无父而生正是先民“知母不知父”的真实反映。由“知母”到“知父”,表明男女角色由生殖职能向社会职能的转变,男女社会职能的不同、经济地位的变化也开始导致了男女不同角色的对立。
夏建立后,男子在经济上占据统治地位,部落联盟的领导权落到男性手里,父权家长制的地位也开始确立,妇女的地位开始逐渐地沦落。到了商代,在商人宗法系统中,妇女仍具有较高的地位,她们经营田产,有一定的财富,甚至还能参政、从政,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起着一定的作用。在婚姻制度上,虽然出现一夫多妻制,但在家庭生活中,祖母和母亲的地位还是较高的。到了西周,在宗法制度下,男性在家庭中的地位日益上升,女性地位日趋下降,男尊女卑的观念开始形成。在政治生活中,后妃问题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周人从殷纣宠妲己而灭国的事件中汲取教训,不许妇人干政。周武王伐纣的誓师檄文中就有“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④的说法,周人把妇女的工作限制在寝门之内“,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无攸遂,在中馈”(《周易·家人》)“,妇无公事,休其蚕织”(《诗经·瞻仰》),也就是从事一些做饭、蚕织之类的事情。周人认为妇人干政就是祸事,并提出警告“,谋及妇人,宜其死也”⑤,因此他们把妇女排除于国家政事之外。仅此还不够,周人还在制度上对男女界限作了明确区分,《礼记·曲礼上》曰“:男女不杂坐,不同枷,不同巾,不亲受,嫂叔不通问,诸母不漱裳。”又《礼记·内则》曰“:男不言内、女不言外。非祭非丧,不相授器。……外内不共井,不共浴,不通寝席,不通乞假。男女不通衣裳,内言不出,外言不入。男子入内,不啸不指,夜行以烛,无烛则止。女子出门,必拥蔽其面,夜行以烛,无烛则止。道路,男子由右,女子由左。”男女有别的规定详尽而又具体,其背后,实际上隐含着阳刚阴柔、男尊女卑的思想。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动荡,世风日下,礼法制度也不断受到冲击,但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学者,一直是这些礼法制度的信仰者和拥护者,他们不断对之阐释,并进行补充,使它得以发展和完善。刘向在《列女传》中反复强调妇女最重要的品德就是“仁而有礼”,这个“礼”正是周人在制度上对男女有别规定的追述与重建。
(二)西汉以前对妇德的要求。道德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它通过舆论对社会生活起约束作用。在“德以柔中国”和“德者本也”的思想影响下,道德的约束指导作用在中国古代是十分强大而又无处不在的。因此,道德也当然地渗透到古代妇女生活的领域之中,成为其重要内容。那么,什么是“妇德”呢?简单地说,就是围绕着妇女而产生的一系列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妇德的内涵是非常宽泛而复杂的,并且它还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历史概念。
先秦时期还没有完整系统的规范妇德的文献,只是散见于一些古籍中。《左传》《国语》《礼记》等书中“,妇德”或“女德”就是一个常见的词,从这些散见的记载来看,已经开始礼化和规范化妇女的道德行为和道德标准。《诗经·斯干》中的“无非无仪,唯酒食是议,无父母诒罹”,可以说是对女性的德行较早提出的要求。《周礼》《仪礼》《礼记》汇集了周王室和春秋各国的礼制礼仪等,其中针对女性的道德规范要求主要集中在《礼记》中。《礼记·郊特牲》曰:“妇人,从人者也”,《礼记·昏义》曰:“妇顺备而后内和理,内和理而后家可长久也。”《周礼·天官冢宰》曰“:九嫔掌妇学之法,以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各师其属而以时御叙于王所。”以此来约束妇女的言谈举止。在《礼记》中还有对做淑女、静女的具体的规定:“听于无声,视于无形;不登高,不临深,不苟訾,不苟笑……立必正方,不倾听……勿嗷应,勿淫视,勿怠荒。”(《曲礼》)女子未嫁之时,先讲究事父母之道,作为出嫁后做媳妇的训练“,男女未冠笄者,鸡初鸣,咸盥、漱、栉、、拂髦;总角、衿缨,皆佩容臭,昧爽而朝。问何食饮矣?若已食则退,未食则佐长者视具。”出嫁后,妇人事姑舅的规范是“:妇事舅姑,如事父母……凡妇不命适私室不敢退。妇将有事,大小必请于舅姑。子妇无私货,无私蓄,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内则》)
汉成帝时,刘向曾受诏领校五经秘书,这个特殊的身份使他对西汉以前的文献典籍、历史掌故都非常熟知。再加上刘向家族世习《鲁诗》,具有很好的儒学传统,他本人对儒家的典籍也推崇备至,从《列女传》、《新序》、《说苑》以及奏疏引用的古代文献来看,多从五经中出。儒家的政治思想和道德伦理对他是不可能没有影响的,其中关于妇女道德伦理方面的内容对他的影响更是如此,所以在《列女传》中,他通书宣扬的都是这种妇德思想。
(一)汉初礼教与对妇女的要求。早在汉初,政治家和思想家们就认为秦亡的原因是“弃仁义”、“尚苛政”,因而都强调“德治”、“教化”对维护统治的重要性。陆贾和贾谊是复兴儒家仁政德治的代表,陆贾在《新语·道基》中说:“弃仁义必败”,“尚酷刑必亡”;又说“薄德者位危,去道者身亡”(《新语·术事》)。贾谊也认为,“秦国失理,天下大败”,亡秦的教训在于“违礼义、弃伦理”(《新书·时变》)。为了建立一个能适应统治需要的伦理道德体系,叔孙通奉命制作朝仪,以恢复“古礼”,同时,汉人又求助于先秦的思想资料。萌芽于周代的礼教经汉儒的整合和发展,开始服务于现实,在此背景下,出现了大小戴的《礼记》,《礼记》是先秦至汉初儒家著作的一个汇编,主要收集了记述和讨论礼制、礼意的文章,《礼记》的出现为“三纲”与“五常”的结合准备了理论前提。与此同时,假托孔子所作的《孝经》也开始在汉初流行,并且在整个两汉期间,《孝经》的地位越提越高。“孝”被说成是道德的基础和根本,“夫孝,德之本也”(《孝经·开宗明义章》),“教民亲爱,莫善于孝”(《孝经·广要道章》)。这些思想为封建王朝“家天下”的确立与巩固,提供了理论依据。经过西汉前期的酝酿与积累,适应于封建专制主义的礼教思想终于形成。礼教的形成自然也促使了妇女道德标准的建立,妇女道德标准就在儒家思想的指导和统领下渐渐确立了起来。在这个过程中,意识形态里不断加强对于妇女的约束,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受到强调,夫妻关系被纳入“三纲”,并确立为“夫为妻纲”,男子处分妻子的“七出”被首次提出,贞节观念逐渐成熟,“三从四德”被重申和加强。
汉以前儒家正统妇女观是以男尊女卑为出发点的,《周易·系辞上》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乾道成男,坤道成女。”在此基础上,又衍生出女祸论,“哲夫成城,哲妇倾城。懿厥哲妇,为枭为鸱。妇有长舌,维厉之阶。乱匪降自天,生自妇人。”(《诗经·瞻仰》)此时的两性之间虽然男女有别,内外有分,主从相依,却也认同“夫妇有义”的说法,但到了汉代,由“夫妇有义”发展到“夫为妻纲”,女性的地位在父权制社会又出现了一次失落。贾谊首先提出“妻柔则正,姑慈则从,妇听则婉”(《新书·礼》)的妇女观,确立了家庭关系中妇女的道德标准。在婚姻方面,刘安则认为“因其好色而制婚姻之礼,故男女有别”(《淮南子·泰族训》),这里的“男女有别”实质上是防止婚外性关系,以保证宗族血统的纯洁,以维护父系继承制。董仲舒更是在理论上加强了对妇女的规范和约束,他根据天人合一理论推衍出一套系统的男尊女卑妇女观,他认为阳贵而阴贱,“丈夫虽贱皆为阳,妇人虽贵皆为阴”(《春秋繁露·阳尊阴卑》),对男尊女卑做了本质性的规定,三纲五常伦理道德观的形成,使夫妇人伦关系被政治化,夫妇成了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妇女的地位也进一步降低了。
但西汉前期,妇女的实际生活状况,并没有像礼教规定的那般严格,妇女生活呈现出丰富性和复杂性。虽然礼教规定女性的职责只能主内,但她们并未完全被内务所禁锢,她们中的一些人从事的工作涉及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女子在家庭中接受为妇之道的教育,在婚姻方面,虽然强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聘娶是婚姻形态的主流,但民间自由恋爱之风仍然盛行。在夫妻关系中,男子虽然可以以“七出”为由随意休妻,但妇女也有一定的婚姻自主权,实际生活中,夫妻相互敬爱的事例时有体现。贞节观念虽然已经形成,但改嫁和再嫁的现象广泛存在,这点在《列女传》中多有体现。吕思勉说:“汉人不讳改嫁,故虽皇帝后宫,亦恒出之”,“汉人不讳改嫁,亦不讳娶再嫁之女”⑦。女性自由活动的空间也很大,她们可以外出参加活动,在家也不需要避讳客人,与异性的交往也没有被严厉禁止。她们还有自己的节日和娱乐活动。
(二)西汉俗弥奢淫的后宫生活是《列女传》产生的直接原因。中国历史上后妃专权、外戚擅政,实在是以西汉为烈。吕雉登上皇后的宝座之后,便开始干预朝政,她以“谋反”的罪名将一代名将韩信诛杀于长乐钟室,又以同样的罪名将梁王彭越惨杀于洛阳。刘邦死后,吕后皇权独揽,持鸩毒死戚夫人的儿子赵王如意,又“断戚夫人手足,去眼,耳,饮药,使居厕中,命曰‘人彘’”⑧。在她临朝称制期间,又大封诸吕为王,吕氏一门气焰嚣张,不可一世。武帝时,皇后卫子夫,出身微贱,但甚得武帝所宠,生子刘据被立为太子,招人所嫉,江充等阴谋制造所谓“巫蛊”之案,陷害卫皇后和刘据。刘据被逼无奈,起兵诛杀江充,结果兵败自杀,卫皇后亦被废自杀身亡。“巫蛊”之祸,牵连了大批无辜之人。宣帝时,大将军霍光把持朝政,欲立自己的女儿霍成君为皇后,但宣帝不忘微贱,立结发妻许平君为皇后。霍光妻大发雷霆,指使御医毒死许皇后,然后立霍成君为皇后。事败后,霍光满门被灭。这些祸乱,大多出自皇帝年幼无知,皇太后、皇后垂帘听政,引起外戚之势日益膨胀,或是皇帝昏庸荒淫,无原则地宠爱后妃,助长了外戚的气焰。元、成之时,此气焰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元帝时,王皇后受宠,“家凡十侯,五大司马,外戚莫盛焉。”成帝时,赵飞燕姊妹更是恃帝之宠,惑乱后宫。班固曾总结西汉灭亡的原因:“遭世承平,上下和睦。然湛于酒色,赵氏乱内,外家擅朝,言之可为于邑。建始以来,王氏始执国命,哀、平短祚,莽遂篡位,盖其威福所由来者渐矣。”⑨主要原因就是由于权移于妇人,以致天下沉迷而不能自拔。王夫之在《读通鉴论》卷五中也说:“女祸之烈,莫如王氏。”⑩“成哀之世,汉岂复有君臣哉?妇人而已矣。”[11]班固和王夫之将西汉灭亡的原因归结于妇人乱政,实际上是延续了女性祸国论的说法,是站在男权中心立场上的话语。还是徐复观说得透彻,“刘向起,大家穷力尽气以争得失的,主要都是环绕这种‘妇人’问题,此外便无所谓国家大政,也不能有国家大政。”[12]在刘向的眼中,妇人问题是关系到国家社稷存亡的大政,因此,规范男女的社会关系是非常重要的,这种社会现实直接促使了《列女传》的产生。
《列女传》成书之时,正是西汉王朝由盛而衰的历史转折期,政治腐败,朝纲不振,外戚宦官擅权乱国,刘向作为汉室宗亲,眼看刘氏江山就要毁于后妃、外戚之手,当然不能作壁上观。他说“:外家日盛,其渐必危刘氏。吾幸得同姓末属,累世蒙汉厚恩,身为宗室遗老,历事三主,上以我先帝旧臣,每进见常加优礼,吾而不言,孰当言者?”(《汉书·楚元王传》)于是,他怀着宗室之义,屡屡上书,针砭时弊,虽多次招宦官、外戚的打击,而终不退缩。他利用受诏领校中秘书的机会,依据丰富的古籍资料,精心编撰了《列女传》一书,所以,《列女传》充溢着一种自觉的政治意识,其目的不仅仅是为妇女写作教科书,更是给帝王和士人作镜鉴,矛头的直接指向是汉成帝后宫荒淫无度的生活。《列女传》虽以类相从列有七篇,但其着眼点实是在最后一篇《孽嬖传》上。
刘向肩负传承儒学的宗旨,希图用儒家的伦理纲常来挽救西汉日薄西山的颓败之势。在女性性别角色完全确立的前提下,在西汉前期封建礼教已经基本形成的背景下,他进一步通过《列女传》发展伦理纲常思想。如果说西汉前期已经确立的一些礼教思想、妇德标准是从理论上进行构建的话,那么刘向的《列女传》则是通过具体的人物和事例来对上述思想进行阐释。和刻板呆滞、枯燥无味的说教相比,刘向的事例则显得更为具体、更为形象。又因为《列女传》中的人物和事例是对历史典籍中的材料和现实生活中的素材加工而成,因而,它显得更为典型、更有说服力,他在作品中所体现的伦理纲常思想也更为宽泛、更具代表性,所以教化的意义和作用也更为巨大。
① 郭沫若:《释臣宰》,《郭沫若全集》考古编一,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65页。
压穴头结构示意图如图6所示。压穴时要求完全进入穴盘中,根据穴盘规格确定压穴头尺寸。该设计对象的穴盘规格为72目(6×12),可确定压穴头最大直径a为φ28mm,压穴头深度b为23mm。
②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1页。
③ [汉]应邵:《风俗通义·佚文》,《风俗通义校释》,吴树平校释,天津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49页。
④ 《尚书·牧誓》,李民、王健:《尚书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204页。
⑤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43页。
⑥ 《滕文公章句下》,杨伯峻:《孟子译注》,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40页。
⑦ 吕思勉:《吕思勉读史札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551页-第552页。
⑧ 司马迁:《史记·吕太后本纪》,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280页。
⑨ 班固:《汉书·成帝纪》,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230页。
⑩[11] 王夫之:《读通鉴论》,世界书局,1936年版,第70页,第75页。
[12] 徐复观:《两汉思想史》第三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5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