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文学,王俊武
(东北林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哈尔滨 150040)
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10年来,林区不断致力于发展后续产业,以缓解经济困难、维护林区生态稳定,提高职工收入。随着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的进行,产权制度的重新安排为多种经营的发展提供了发展时机和制度保障。从多角度对黑龙江省森工林区多种经营产值进行研究,能够合理地分析多种经营产业体系的内部结构和存在的问题,进而为黑龙江省森工林区多种经营以后的发展提供对策与借鉴。
代雨山、马顺把林业多种经营定义为林业企业在木材生产及加工等主业以外开展的其他生产经营活动[1]。在实际林区生活中,林区多种经营项目已远远超越与森林环境有关的内容。在本文中林业多种经营的概念被界定为:除林业主产品(木材及其物理化学加工产品)之外的、与森林环境相关的森林资源综合利用、林副特产等事业的经营,及对林区内的林地、草原、水域、矿藏和经济动植物等资源的综合开发和经营利用。
目前,黑龙江森工林区多种经营生产从业人员已达43万人,从2001年到2008年多种经营投资累计达20多亿元。随着多种经营的开展,林区富裕人员得到妥善安置和转移,从2001年到2008年,多种经营就业人员累计达10万余人,职工年人均收入有了明显提高。近年来,多种经营产值已经占森工林区总产值的半壁江山,2008年多种经营总产值实现120亿元,约占森工总产值的50%。
从行业来看,多种经营产业囊括了除木材生产、林产工业、营造林产业与旅游业之外的其他各行业。总体可分为:种、养、采、加、掘(矿产)、商、饮、运、建、服十大类[2]。
从主要产品来看,2008年多种经营产出粮豆近63 万 t,药材 3.8 万 t,木耳 14 亿袋(4.5 万 t),山野菜2.8万t;养禽1 400万只,养畜145万头,养林蛙9亿只,养蜂14万箱,种平贝0.25万hm2,种五味子0.473 hm2,“两参”绿色面积 400 hm2等。
从经营形式来看,天保工程实施以来,黑龙江省森工多种经营正在发生着四个转变。由小型分散经营向着规模化经营方向转变;由单一农业生产,向着突出森工特色的生产多元化方向转变;由自给自足的产品经济,向着商品化市场经济的方向转变;由国投企办主导产业,向着民办公助产业富民的方向转变[3]。
20世纪80年代后期,全国森工系统多种经营年平均产值为29.2亿元,相当于全国森工林区总产值的20.1%。黑龙江森工林区多种经营产值达4.8亿元,占黑龙江森工总产值的22.9% 。自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以来,由于林区木材采伐量调减,林区经济发展重心开始转向多种经营。黑龙江森工林区多种经营产值从2001年到2008年一直处于增长趋势,而且近两年呈现出快速发展势头(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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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量多种经营状况的指标之一是多种经营率,即多种经营收入(产值)占总收入(总产值)的比重:多种经营率(%)=(多种经营收入或产值/总收入或总产值)×100%。在主业经营相对稳定时,多种经营率提高越快,总产值增加越快,经营效果越好,劳动生产率越高,劳动力利用率、劳动时间利用率以及土地利用率和土地生产率也相应提高。黑龙江森工林区的木材工业产值(包括木材采用、木材加工、林产化工)从2001年到2008年变化趋势趋于稳定,大约平均占到林业总产值的10%,但其在林业总产值的变化趋势中呈现下降趋势(见图1)。
图1 多种经营产值和木材工业产值占林业总产值的比重
从以上数据分析中可以看出黑龙江森工林区的多种经营产值正逐年提高,多种经营产值占到林业总产值的50%左右。木材工业产值在林业总产值中的比例呈微降趋势,但是木材工业产值在木材逐年调减的基础上仍然保持总产值基本不变。从以上分析得出的总体趋势是多种经营收入的比重大大超过了木材工业收入的比重,成为林区经济的主要来源。
目前,黑龙江森工林区多种经营产业已经形成国有、集体、股份制、私营、个体等多种所有制形式。黑龙江森工总局为了统计方便把其分成了全民、集体、个体三个部分。
从2001年至2006年黑龙江森工林区多种经营产值中的全民产值和集体产值总体呈现下降趋势,而个体产值及收入一直保持逐年递增趋势。多种经营产值中个体所有制成分的产值占绝大部分,这种所有制结构基本符合林区发展多种经营的原则和基本出发点。总体来看,黑龙江森工林区的多种经营产业正从全民和集体所有制形式向个体所有制形式快速转变。多种经营产值中各所有制成分产值所占比例如图2所示。
图2 多种经营产值中各所有制成分所占比例
一个产业的所有制结构实际上反映了该产业的资产结构的组合。研究黑龙江森工多种经营的所有制结构有利于使有限的资源在该产业内得到更好的优化配置。
从一个产业体系中的三次产业各自所占的比例可以看出这个产业的发展程度。近年来黑龙江森工林区多种经营产业体系涵盖了第一、二、三产业,生产厂家众多,产品种类齐全,具备了产业升级、加快发展的基础。黑龙江森工林区多种经营产值中,第一产业的产值由2001年的24.67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55.85亿元,年均增长12.4%;第二产业从2001年的14.74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33.54亿元,年均增长12.5%;第三产业由2001年的11.71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31.41亿元,年均增长15.9%。尽管多种经营产值中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逐年呈递增趋势,但是第一产业一直占主导地位。从2001年到2008年,第一产业累计产值占多种经营累计总产值的50.92%,第二产业累计产值占累计总产值的26.02%,第三产业累计产值占累计总产值的23.06%。2007—2008年,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所占比重略有上升。在小范围内从产业结构的演进阶段来看,黑龙江森工林区的多种经营产业正处于前工业化时期和初工业化时期之间,产业结构比较落后。
图3 多种经营产值中三次产业所占比例
从多种经营产值中三次产业所占比例(见图3)来看,真正体现林业多种经营产业经济实力的第二产业所占的比重仅为25%左右,而且近几年三次产业各自所占比例变化幅度都很小。
分析一个企业的投入产出率可以很好地看出这个企业的经营效益 [投入产出率=(当年的新增产值/当年的投入值)×100%]。
从黑龙江森工林区多种经营产业投入产出率(见图4)可以看出,2001—2008年多种经营产业投入产出率有大幅度增加,呈逐年上升趋势。在森工林区,随着天保工程和林权改革的实施,对非林木资源的综合利用成为多种经营发展的主体思想。在林区多种经营不断发展的条件下,一些从事多种经营的生产者不断地积累经验和资本,逐步实现了规模的扩大和生产率的提高。尤其是在2006年,国有林区实行林权改革之后,林区职工有了自己的承保林地和林子,这为他们发展林下经营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条件。
图4 多种经营投入产率变化趋势
黑龙江森工林区的多种经营产值虽然逐年增加,但是每年的同比增长幅度波动较大,呈现出不稳定状态。其原因之一是由于黑龙江森工林区的多种经营没有形成稳定的生产规模和市场体系。黑龙江森工林区的多种经营单位多数以个体为主,尤其部分林业局实行林权改革以后,林下经营都以家庭为单位,受资金、技术、销路、风险等因素的影响,常常会表现出不稳定性。
从多种经营产值中各所有制成分所占比例分析可以看出,个体所有制成分的产值大约占到总产值的80%。但是个体经营者所获得的收入并不是很高,究其原因主要是个体所有制经营者在科技和人才方面投入不够,产品加工程度低,成本高,效益差[4]。在人才配备上,森工林区往往也只是简单地把企业富余人员分流到这一产业,并不进行人员整体的规划和安排,使得在这一产业工作的人要么素质不高,要么干劲不足。这些因素直接导致多种经营产业层次低下。
通过对多种经营产值中三次产业所占比例分析,可以看出黑龙江森工林区的多种经营产值中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所占比重偏低,而且所占比例变化幅度都很小。目前的多种经营产业仍然主要依赖于第一产业的农业种植业和畜牧养殖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比较滞后。其主要原因之一是第二产业中的加工业发展不深,第三产业的服务业没有形成品牌优势。
黑龙江森工多种经营产业的投资主要来自个人集资和银行贷款,其他渠道所占比例较小。个人集资虽然所占比例较大,但是其数量对于林区多种经营的快速发展所需的资金量还是不足的。林业职工及其家庭的投入量是有限的。一方面,职工家庭难以得到当地金融部门的贷款,另一方面,当地职工长期在低收入水平下生活,基本上没有积蓄,更不可能用有限的资金去从事风险很大的多种经营项目。
黑龙江森工林区多种经营的所有制成分中个体成分占多数,个体经营户的生产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林区多种经营的发展规模。各林业局应努力打造产品品牌,增强对原料生产基地的牵动能力,在一定范围内形成规模效应,成为加工型产业龙头。另外可积极引导成员以入股形式开展紧密的合作,既可以在本地、本专业范围内开展合作与联合,也可以跨地区、跨所有制开展合作与联合,鼓励支持他们发起或参与兴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发展多种经营必须依靠科技,加大科技投入,做到科学论证、科学施工和科学管理。林区所属的林业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教学单位要增加多种经营专业或这方面的教学内容,实行定向培养,扩大生产第一线技术力量[5]。另外,必须在产品的深加工方面下功夫,大胆探索,大胆实践,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实行走出去、引进来的战略方针,将产品的深加工搞精搞细,使多种经营产品都能够发挥其最大的成效,都能完成精细加工的过程,以成品销售。改变“原”字号的商品为二、三次加工商品,并通过包装来提高产品的档次[6]。
要合理化产业结构,就要大力发展第二产业。多种经营产业中的第二产业在多种经营产业中占有重要地位,发展第二产业既可以拉动第一产业发展,又可以推动第三产业。各种加工业是第二产业的主要经营内容,要大力发展黑龙江森工林区多种经营的第二产业,首先要加大加工业的发展。同时,在大力发展第二产业的同时要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其次,黑龙江森工林区可以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基础上扩大第三产业的经营内容。
资金匮乏是制约森工多种经营发展的“瓶颈”,所以黑龙江森工必须开阔思路,多渠道筹集资金。黑龙江森工林区可以尝试以下两种筹集资金的途径:第一,建立多种经营贷款担保机构。建议各林业局可以把闲置的固定资产拿出一块,自筹一部分资金,再动员信誉等级比较高的民营企业拿出一部分资金,组织担保公司,帮助职工贷款,解决金融机构的后顾之忧。第二,动员民间资本投向多种经营领域。要加强对职工的宣传引导,制定吸引这部分资金的优惠政策,筛选、推荐有发展前景的多种经营项目,大力发展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企业,吸引社会资金投向多种经营领域。
[1]代雨山,马顺.谈在管护经营责任区内开展多种经营项目[J]. 林业勘查设计,2005(1):29-30.
[2]国家林业局.中国林业年鉴 [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7.
[3]黑龙江森工总局.黑龙江省森工多种经营工作报告[R].黑龙江:黑龙江森工总局,2007.
[4]马阿滨.黑龙江森工林区森林可持续发展问题[J].森林工程,2000(9):4-6.
[5]杨欢进,刘华光.产业经济学[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5.
[6]张於倩.国有林区发展多种经营的对策[J].中国林副特产,2004(6):5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