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岳雄刁青云石 巍张学锋
(1广东省昆虫研究所,510260;2中国农业科学院蜜蜂研究所,100093)
2009年12月22日,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784号)(以下简称784号文),文件确定了“长期实行并逐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政策,推进在全国范围内免收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的通行费”政策,文件附件“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中活的畜禽明确列有“蜜蜂(转地放蜂)”。笔者一行于2010年3月27日~30日到广东省调查了蜂业绿色通道落实情况。
四天里,笔者到了广州、深圳、从化等地调查荔枝授粉情况,专门对转地来上述地区从事蜜蜂荔枝、龙眼授粉的蜂农进行了调查。调查的蜂农接近20户。
位于深圳白芒的深圳南山荔枝世界在2010年3月~4月举办2010荔枝世界踏青游春活动,深圳市第二届蜜蜂节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荔枝世界内有蜜蜂科普展览,还有来自各地的蜂户进行蜜蜂授粉和产品展销活动。在荔枝世界内,有数千群蜜蜂,分属于广东本省和外省蜂农。外地蜂农主要来自福建、江西和广西等地,来荔枝场地的时间大多在3月初,此时距离784号文的开始实施时间已有2个多月,但走访调查到的蜂农中无一受到政策优惠。位于西果二场的荔枝授粉户也是同样的调查结果。从化的转场蜂农主要来自云南、湖南、江西、福建等地。来场时间在3月中下旬。在从化养蜂协会的统一组织和管理下,从化国道和省道旁周围主要集中了意大利蜜蜂,其他区域是东方蜜蜂,这样避免了东方蜜蜂和西方蜜蜂的混杂,更有利于管理。笔者见到的国道沿途放置了密集的蜂箱。遗憾的是,走访过程中的调查结果也是无一户享受了绿色通道政策。
事实上,广东省养蜂学会会长罗岳雄先生早在3月就与广东省交通厅进行了沟通,交通厅承诺执行绿色通道政策。但目前执行的情况并不乐观,很多收费站以未收到通知为由拒绝。因此有必要加强与交通管理部门的进一步沟通,并将绿色通道执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向广大蜂农进行宣传,以达到提高流通效率,促进增收的目的。
一、广大蜂友在转场时要预先了解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根据沿途所经区域的绿色通道设置情况,确定转地路线。尽量多利用绿色通道运蜂。
从1995年起,全国先后建成了山东寿光至北京、海南至北京、海南至上海、山东寿光至哈尔滨等四条蔬菜运输“绿色通道”,穿越全国18个省(市、区),总里程达到1.1万公里。除此之外,一些省(市)也相继建立了具有区域特点的鲜活农产品公路运输“绿色通道”。交通运输部在2005年发布了《关于印发全国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20号),文件中公布了“五纵二横”绿色通道网络(表1)。广大蜂农在选择路线时可以参考表1中的路线。
表1 “五纵二横”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布局表五纵:
文件同时规定,在“绿色通道”线路上逐步设置样式统一的标识标志(样式见下图),方便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选择出行。(注:标识牌为绿底白字,形状为长方形,尺寸参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中关于指路标志的规定执行。)
二、784号文规定,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整车装载是指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装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的80%以上,且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未达到上述装载标准,或与其他货物混装的运输车辆,不享受“绿色通道”政策。因此,在蜜蜂装车过程中要注意该条款并设法规避,装车的蜂群应在车厢容积的80%,并且没有与产品混装。
三、在通行过程中,注意所行道路绿色通道的起点和终点,从绿色通道入口进入,通行时一定要走有绿色通道标记的通道。
四、在转场过程中携带784号文件,以便与收费员进行沟通,沟通未果时应保留收费票据,并拨打交通运输部门的投诉电话进行投诉。